財主因為有錢而下地獄,乞丐拉撒路因為貧窮而上天堂?

路加福音裡,財主與拉撒路的故事告訴我們:
財主因為有錢而下地獄,乞丐拉撒路因為貧窮而上天堂。

是不是這樣?



『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
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
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舔他的瘡。
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
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
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
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
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
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
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路16:19-25)


所以,財主因為有錢而下地獄,乞丐拉撒路因為貧窮而上天堂,
不是嗎?


假使認為不是,那麼,請再看清楚經文一次:
財主穿金戴銀,天天奢華宴樂:
『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路16:19)
財主生前享福,所以死後受苦;乞丐生前受苦,所以死後享福:
『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
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路16:19-25)


所以,財主因為有錢而下地獄,乞丐拉撒路因為貧窮而上天堂,
不是嗎?


假使還認為不是,那麼,再看這句經文:
『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
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太19:23-24)


所以,財主因為有錢而下地獄,乞丐拉撒路因為貧窮而上天堂,
還敢說不是嗎?


假使還敢說不是,那麼,聖經裡大量譴責富人、看重窮人的經文,
大家敢反駁嗎?
這些經文之多,多到我無法列舉,而且大家也都知道這種觀念。


所以,財主因為有錢而下地獄,乞丐拉撒路因為貧窮而上天堂,
對不對?




那麼,我直接講答案了。
很不幸的,答案當然是-------------不對!


上天堂下地獄不是由『有錢沒錢』來決定,
而是由『有沒有信耶穌』來決定!


人能稱義,唯獨『因信耶穌而得稱義』!


所以,財主不因其有錢而下地獄,乞丐拉撒路不因其貧窮而上天堂。


我們很容易有一種錯覺,產生錯誤的邏輯:
1. 『財主』與『窮人』相對
2. 『罪人』與『義人』相對
3. 『地獄』與『天堂』相對
4. 『有錢的財主下地獄』與『沒錢的窮人上天堂』相對
5. 所以,結論是------
a. 財主因為『有錢』才下地獄,窮人因為『沒錢』才上天堂
b. 財主是『罪人』,窮人是『義人』


前四句都是對的,錯的是第五句的結論。
因為,從前四句,並無法直接得出第五句的結論。


我們解聖經時,一定要用『全本聖經』來解。
假使一個觀念或教義無法解通『全本』聖經,
那我們一定解錯了。


太多人輕忽『反合性』經文了。
什麼是『反合性』經文?
就是『看起來矛盾,其實不矛盾』(paradox)。


人能稱義,是因為什麼而得稱義?
是因為『信耶穌』耶!


結果,我們卻不知不覺中,產生各種錯誤觀念,
好比:『因死稱義』-------電視電影中,常認為死者就上天堂去了。
(不管對方是否信耶穌)
這種觀念,就是認為『死』就會使人稱義,能上天堂。


好比:『因行為稱義』-------一般人觀念,都認為好人就會上天堂。
(不管對方是否信耶穌)
這種觀念,就是認為『好行為』就會使人稱義,能上天堂。


好比:『因窮稱義』-------認為有錢人都是罪人,窮人就是義人,會上天堂。
(不管對方是否信耶穌)
這種觀念,就是認為『貧窮』就會使人稱義,能上天堂。


沒錯!聖經裡有很多『不義的富人』的描述,
富人也確實是罪人。
但是,大家在講『財主進天國是難的』(太19:23)這經文時,
常常忘了下面緊接的經文是『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
(太19:26)。


並且,『富人是罪人』這句話,
並不能自動使『窮人是義人』這句話成立。
我們常常記得-----------富人是罪人;
但是,我們常常嚴重忘記-----------窮人一樣是罪人耶!


不管是富人還是窮人,只要沒信耶穌,就都是罪人,都會下地獄,沒有例外;
不管是富人還是窮人,只要信耶穌,就都是義人,都會上天堂,蒙主救贖。
人能稱義,不是靠行為,也和有錢沒錢無關,
人能稱義,決定的是『有沒有信耶穌』。


所以,不要再有那種『財主因為有錢而下地獄,乞丐拉撒路因為貧窮而上天堂』的錯誤解讀了!
乞丐拉撒路,假使沒信耶穌,一樣會下地獄的!


而且,更可悲的是,即使沒信耶穌而下地獄,
乞丐拉撒路比財主更可憐。
為什麼?
財主起碼今生享過福,乞丐今生卻是受盡痛苦。


這帶來一個更嚴肅,更令人不能不正視的問題:
假使身為窮人,卻沒信耶穌,那不僅今生可憐,連來生都可憐。
因此,越是貧窮人,越是需要信耶穌,越是需要傳福音給他們。


今生已經很可憐,起碼不要連來生都可憐。
今生已經當渾身生瘡、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舔瘡的可憐乞丐,
來生假使還在地獄被火燒繼續受苦,那何等可悲啊!
但是,假使有信耶穌,就算到死都只能可憐的乞丐,
起碼來生能到天堂在亞伯拉罕的懷裡享福。


所以,假使我們今生貧窮,我們務必要持守信仰、至死忠心,
那麼,我們會有天堂的福樂在等著我們。
假使遇到其他人貧窮,假使有機會,請傳福音給他們,
因為,只要信耶穌,他們就有天堂的福樂,息了今生的一切痛苦與可憐。
否則,沒信主的窮人,比沒信主的富人,在永恆中,更加地可悲與可憐。


願上帝幫助我們。









小小羊




分類:教會流行觀念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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