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夜班長途巴士的司機,以及家人與其他相關人的故事。
這個中年司機,開的是深夜巴士,往來東京和新潟。
這兩個地方距離很遠,深夜巴士要開好幾個小時,清晨才會抵達。
他的家在新潟,但在東京也有生活處,並有女友。
家裡有二個已經成年的年輕未婚子女-------哥哥和妹妹。
但是,這司機父親和二個孩子都不親,
父親和孩子們互動度極低,彼此也都不講任何個人心事與生活的事情。
這個男人和前妻離婚,前妻也已經再嫁,並在第二次婚姻中也有了小孩。
後來因為種種原因,他們又彼此見面與接觸,再次有了互動。
為避免透露過多劇情,我只簡單介紹到這裡。
以下直接進入我要討論的重點。
一、假使沒有聖經
假使我們不是基督徒,假使我們沒有聖經,
那麼,我可以很坦白講------我們沒有標準可以遵循。
面對人世間各種艱困的處境,我們只能各說各話,無法找到答案與做法。
因為,各種做法都言之成理,畢竟每個人都有不得已的苦衷。
結果,幸福如何獲得?
即使獲得,如何確保?
不管現在幸福或不幸福,如何獲得未來的幸福?
沒有了聖經,我們就沒有了答案。
我們變成在舉目望去看不見任何陸地的大海中航行的人。
當四面茫茫,看不見陸地、沒有指標,
那麼,我們要去哪裡呢?
即使我們想到一個美好的地方去,
但沒有航海圖、沒有羅盤指引方向,
我們又如何去呢?
如果,『心』是我們人生指引的方向,
那麼,我們就會變成『沒有方向』。
因為,每個人的『心』,感受與決定都不相同。
甚至,可以導致彼此的傷害。
問題是,當每個人的『心』彼此衝突時,
要以誰的『心』的決定為準呢?
人是上帝造的,
上帝是創造者,人是被造者。
人類幸福的規則,是創造者制定的,不是被造者制定的;
就如電腦的程式,是創作者制定的,不是使用者制定的。
遵守創造者定的規則,我們就能獲得幸福;
違反創造者定的規則,我們很難獲得幸福。
因此,身為基督徒,面對人世間一切的問題與事情,
我們都必須回到聖經,也只能回到聖經,去了解上帝的規定,
然後我們才能知道對錯,才能判斷對錯,也才能知道獲得幸福的方法。
『耶和華的律法、法度、訓詞、命令、道理、典章、、、
你的僕人因此受警戒,守著這些便有大賞』(詩19:7-11)
『我今日將他的律例誡命曉諭你,你要遵守,
使你和你的子孫可以得福』(申4:40)
二、已經離婚,妻子也已再婚,二人可以復合嗎?
再婚後的妻子,與新丈夫的婚姻,不是那麼幸福。
當前夫和前妻又再次見面,發現雙方彼此依然有感情。
這時,在訴苦與哭泣之後,假使有人希望復合,那麼,可以復合嗎?
兩人已經不再相愛,就可以分開;
兩人又再相愛,就可以在一起;
不是嗎?
假使分開不是因為不相愛,而是其他原因(好比婆媳問題),
當其他原因消失了,這時,重新復合,更是有何不可?
只要合乎國家法律,就算雙方已婚,也都可以離婚,重新復合,
不是嗎?
愛,勝過一切;
愛,是最高幸福準則;
不是嗎?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不要被這時代的錯誤思潮欺哄。
遇到各種論點、遇到各種問題,請養成好習慣------先想想聖經怎麼說。
聖經規定得很清楚,當夫妻雙方離婚,其中一方再婚後,
夫妻已經喪失復合的機會了。
這時假使又再復合,就變成犯罪。
『人若娶妻以後,見她有甚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她,
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
婦人離開夫家以後,可以去嫁別人。
後夫若恨惡她,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
或是娶她為妻的後夫死了,
打發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婦人玷污之後再娶她為妻,因為這是耶和華所憎惡的;
不可使耶和華你神所賜為業之地被玷污了』(申24:1-4)
沒錯,聖經反對離婚,
而且,即使離婚,假使可以,依然鼓勵復合。
但是,復合的可能,必須是離婚後的雙方,都繼續保持未再婚狀態才可。
一旦有任一方再婚,好比前夫再婚,或是前妻再婚,
這時,復合就被聖經禁止了。
也沒錯,聖經強調愛,
但是,聖經的愛,並不是排除公義、聖潔、責任、家庭、、、。
一個拋家棄子,去外面要和小三結婚的丈夫,他當然說這是出於追求愛,
但我們都知道,這是鬼扯。
愛,是不傷害無辜者的;
愛,不是不顧一切,只唯獨追求自己益處的。
『愛是、、、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喜歡不義』
(林前13:4-6)
傷害妻子、傷害孩子,然後口口聲聲為了愛情,要離婚去和小三結婚,
這不是真正的愛情,也不是真正聖經的愛,
這只是自私自利的亂愛、爛愛、垃圾之愛罷了,不是真正的愛。
真正的愛,不是動物本能,不是路邊野貓野狗,只要發情就可以在一起。
真正的愛,是有很多複雜項目要同時符合的。
因此,當這世界大量傳佈一種『跟著心中感覺走』、『追求真愛』的思想,
高舉『愛是最高順位』的指導原則時,
基督徒不要被世界的錯誤思想牽著鼻子走,更不要隨眾行惡。
三、遇到壞婆婆,導致婆媳不合,可以離婚嗎?
婚姻,常常不僅是夫妻二人的問題,
還包括其他人的問題,像是孩子與父母。
通常,女婿和岳父母的相處問題較少,因為通常不會住在一起。
但是,媳婦和公婆的相處問題很多,因為有些會住在一起。
特別是婆婆,相處的問題比公公更大。
婆媳問題,常常是婚姻中一個很麻煩的問題,甚至可能是離婚的原因之一。
有時,是婆婆問題比較多;
有時,是媳婦問題比較多;
也有時,雙方問題都很多。
婆媳問題的是非善惡對錯,若不回到聖經,保證無解!
因為,絕對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每個人都可以講出一套對自己有利的故事,把自己塑造成可憐人。
這時,假使丈夫又置身事外,狀況更慘。
那麼,假使是壞婆婆呢?
媳婦可以離婚嗎?
聖經也有清楚答案-----不可以!
聖經對於離婚,有很嚴格的規定。
只有兩種條件,可以合聖經離婚,就是:
1. 配偶淫亂(好比外遇)
2. 不信者要離去(好比遺棄)
一般人常說的個性不合、家暴、乃至於婆媳失和、還有其他一大堆理由,
很不幸的,都不是聖經准許的離婚條件。
事實上,不合聖經的離婚,對於無辜孩子,是很大的傷害。
而且那種傷害,是無法彌補的。
因為孩子的成長過程,就是少了爸爸,或是少了媽媽,
或是還要面對不合聖經再婚的新爸爸,或是新媽媽。
請不要告訴我痛苦之類。
每個人都可以講出很多人生的痛苦。
但是,我們沒人有可以因為痛苦,就去傷害其他無辜者,好比婚姻中的孩子。
我們可以逃避痛苦,但是,這必須是合聖經的逃避,不能是不合聖經的逃避。
好比丈夫外遇,妻子確實可以選擇逃避,進行離婚,而這是聖經許可的。
可是婆媳問題不是,我們無法因此選擇逃避,因婆媳不合來離婚。
請不要告訴我婆媳不合這有多困難多困難,
我們現在講的是『答案』,不是進一步解決的『方法』與『輔導』。
當聖經有清楚答案,
當數學題有清楚答案,
我們就不能擅自做出不同的答案,然後認為這一樣是正確。
當聖經說出婆媳不合不能離婚,答案就是這樣。
之後的處理,那是另一個問題了。
四、電影中,誰是大罪人?
身為基督徒,我們要有一個清楚的觀念------
『每一個人』都是罪人,沒有例外。
但是,這不是這次要討論的重點。
另一個很重要的觀念是------
『每一個』人『都是罪人』,不表示『每件事』每個人的『罪都一樣大』。
事實上,有些事情,確實有無辜者。
聖經中的約伯就是例子。
約伯是人,所以他當然是罪人。
但是,他遇到的事情,和此無關。
約伯朋友們犯的錯,就是用『廣義的人皆有罪』,來解釋這次約伯遇到的問題。
偏偏在『狹義的個人有罪』的部分,約伯這次是無罪的。
同樣的,廣義上,雖然每個人都是罪人,
但是,狹義上,電影所陳述的狀況裡,確實有的人罪重很多。
同時,也不是人人都有罪。
好比兩個孩子-------哥哥和妹妹-------就是無罪的。
那麼,罪人是誰?
婆婆當然是罪人!
而且,她是後面整串不幸的各種罪的起頭者。
因為,若不是她惡待媳婦,媳婦也不會因為受不了而離婚。
媳婦是罪人嗎?
很不幸的,依據聖經,我必須說是的!
因為,她受不了婆媳不合而離婚,這是違反聖經的犯罪。
結果,她那種離棄的行為,讓兩個無辜的年幼孩子受到很大的傷害。
到兩個孩子都已經長大成人了,依然受此傷害很深的影響。
接下來,要談丈夫了。
這個丈夫,是個好人。
是個溫柔的好人。
他也很認真養家。
事實上,他也是為了養家,
所以離開原本公司的上班族工作,去當深夜巴士司機。
他沒有家暴,沒有虐待小孩,也很孝順母親,也很愛妻子。
不管在職場,還是在家裡,
他是那種幾乎沒有什麼壞脾氣、壞品行,而且奉公守法的溫柔好人。
沒錯,他和孩子們關係不親,
但是,很多父親都是這樣的。
因為工作繁忙,時間又不允許,
所以和孩子們很少有接觸,也不知道如何和孩子們互動。
等孩子們長大後,各自有各自的生活與工作,又不住一起時,
就更疏離了。
但是,即使如此,他依然屬於社會上公認的好人。
那麼,他有罪嗎?
以我從聖經角度來看,他才是整個家庭分崩離析,發生一切不幸的大罪人!
是的,沒錯,不要懷疑,
就是這個溫柔的好男人,才是最大的罪人!
罪在哪裡?
罪在婆媳不合,妻子被婆婆欺負時,這丈夫不敢面對,沒有挺身保護妻子,
反而選擇逃避,任憑妻子被惡母親欺負。
我再講一次,當一個人『放棄責任』、『無所作為』時,
有時,就是最大的罪惡!
彼拉多就是!
他的責任,就是既然身為審判官,就必須秉公處理,
但他因為種種理由,選擇逃避,怕得罪某些人。
結果,讓無罪的主耶穌被處死刑。
這,就讓彼拉多變成大罪人。
我不是說那些猶太人無罪,請不要誤解。
法利賽人、祭司、、、、,那些要求處死耶穌的,通通都有罪,而且是大罪。
但是,由於上帝所創造的世界,是有制度和體系的,
這時,即使某個部分出問題,只要制度好好運作,每個人盡好本分,
問題就不會繼續擴大。
悲劇即使不能馬上阻止,起碼不會變成不可收拾。
群眾不理性要求處死無辜者,
彼拉多身為長官,具有上帝賦予的制度的權柄,
他只要秉公處理,就可以使主耶穌不被處死,不會使無辜者受害。
沒錯,即使他沒處死主耶穌,那些祭司和法利賽人,也會繼續找其他方法,
最後主耶穌可能還是難逃一死。
但是,起碼,彼拉多就無罪,
因為未來處死主耶穌的,就不是他,而是別人。
電影中的丈夫,面對婆媳問題,他很清楚知道錯在自己母親,不是自己妻子。
但是,他不敢為了保護無辜的妻子而得罪母親。
他放棄身為丈夫一個非常!非常!非常重要的責任-----
要愛妻子,愛到願意為她死。
他也違反上帝一個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的規定-----
夫妻順位高於父母順位。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弗5:25)
『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創2:24)
因此,丈夫一定要保護自己的妻子,這是絕對必須履行的義務與責任。
面對婆媳問題,當然不是每家都是婆婆有問題,也不是每家都是媳婦有問題。
但不管是婆婆有問題,還是媳婦有問題,
身為丈夫,就是要有能力分辨是非善惡對錯。
如何分辨?
靠聖經來分辨!
合聖經的丈夫,絕對不是一個對父母愚孝的兒子,對妻子愚愛的丈夫。
不能在孝順父母的大帽子下,就放任父母惡待自己妻子;
不能在愛妻子的大帽子下,就放任妻子惡待公婆。
在聖經裡,是非善惡對錯,是可以分辨,不是不能分辨的。
當然,很多事情非常複雜,不是簡單是非題的對錯關係。
但是,只要願意回到聖經,我們依然可以在複雜的對錯與關係中,
知道每個人的對錯在哪裡。
先分辨出『對錯』,之後才能思考『好的處理方法』。
對錯不分,不可能有好的合聖經的處理方法。
這部電影的丈夫,就是沒善盡本分,採取『不作為』。
然後,不合聖經的結果,就變得非常嚴重,每個人都不幸了:
妻子離婚了;
年幼的孩子失去母親了;
家庭破碎了;
一大堆不幸與悲劇陸續產生。
而這一切,都只要他當時勇敢擔起丈夫的責任,
寧可得罪犯錯的母親也要保護妻子,不讓婆婆繼續惡待媳婦,
那麼,後面的什麼悲劇都可以大量避免。
好比說,以親子關係為例,
就算他和孩子很疏離,但因為妻子,也就是年幼孩子們的媽媽還在,
家庭依然可以很溫暖,因為妻子可以當丈夫和孩子們的橋樑,縮減疏離。
但當妻子離婚,離開這個家之後,
丈夫身為父親的缺點卻沒有了幫助者,親子關係無可避免,終於崩潰了。
所以,不要以為溫柔的男人就是好男人。
有時,溫柔的男人,就是懦弱的同義詞,而且可能變成最大的大罪人,
讓一切悲劇產生,而不是保護起全家。
五、悲劇的避免:婚前知道丈夫未來不會保護你,你就不該嫁
當我探討了電影中的丈夫,認為他是一連串悲劇的最大罪人之後,
我們要回來思考妻子部分。
妻子真的那麼無辜嗎?
前面已經說了,婆媳問題並不是合聖經離婚的條件。
但是,妻子的問題,不僅如此。
有一個很嚴重的問題,也是許多人常常會忽略的問題是----
為什麼你要嫁這個男人?
在繼續探討之前,我先講一下電影中妹妹的態度。
妹妹已經有論及婚嫁的男友。
當妹妹、男友、還有雙方家長一起見面時,
男方媽媽態度非常不好。
之後經過一段時日,妹妹決定放棄這段感情,不嫁對方。
因為,妹妹認為這未來婆婆是難相處的人。
男友對於自己媽媽那種不當態度與表現,只會一直勸女友:
以後相處之後就會變好、沒那麼嚴重、、、、。
其實,這個妹妹決定不嫁,是非常正確的。
因為,這種男生,婚後是不可能保護你免於惡婆婆的欺負的。
男女方的家長,可以是拒絕嫁娶的原因嗎?
是的!
在婚前,男女雙方眼睛都必須放亮:
1. 對方家長是否有問題?
2. 婚後是否同住?
3. 丈夫是否會保護妻子?妻子是否願意孝順公婆?
這三個問題,每一個都很重要,都要認真在婚前好好考慮清楚。
對方家長是否有問題,
這必須包括『自己的眼睛看』(還包括自己家人的眼睛),
還必須包括『男女朋友對方的說法』。
以電影為例,只要眼睛正常,
都可以發現男方媽媽是態度強勢、意見很多、非常囂張跋扈、很不禮貌的人。
假使自己看不出,自己家人看不出,
那是自己這邊眼睛瞎了,之後婚姻不幸,怨不得人。
坦白說,瞎眼的人,不少耶!
只看到男方的帥、有錢有地位,只看到女方的美麗、家世背景,
然後對於對方和家長的嚴重問題視而不見的,一大堆。
但是,萬一男友的父親或母親大有問題,
那就不能嫁嗎?
不是的!
這時,要看男友如何看待這問題。
假使男友否認自己媽媽是難相處的人;
假使男友認為事情不嚴重、以後就會自然變好;
那麼,這種男友,請不要期待未來發生婆媳問題時,他會保護你。
因為,這男友是睜眼說瞎話(有意),
或是眼睛瞎掉了(無意),
或是逃避問題不敢面對(鴕鳥)。
不管是哪一種,婚前你就該認識與了解。
婚前不認真去認識與了解,或是明知有問題依然一廂情願,
那麼,婚後遭遇不幸,請認了。
當然,即使男方媽媽難相處,但假使婚後不一起同住,
那問題會小很多,對男生的要求也不用那麼高。
可是,假使婚後要一起同住,卻又不認真面對這問題,
那是自己往坑裡跳,自己找十字架來背,自己去試探上帝。
因此,電影中的妹妹,發現男友媽媽難相處,又發現男友的態度是打馬虎眼,
之後,她不願踏入這樣的婚姻中,去重蹈自己父母造成全家悲慘的覆轍,
這是有智慧的表現。
也因此,回到電影的離婚妻子來。
這妻子雖然愛丈夫,但是,婚前,
有認真去了解男方父母的問題嗎?
有認真去了解男友對此的態度嗎?
坦白講,這個男生,不太可能是婚後才當「好好先生」不敢得罪婆婆的,
應該是婚前就已經是這副樣子了。
婚前,不管你是識人不清,還是不當一回事;
婚後,因為是自己跳火坑,就請認了。
特別是孩子也都生了,就不要傷害無辜的孩子而離婚了。
願上帝幫助我們,假使已經在婚姻中,都能努力認識聖經、行出聖經規定;
假使還在男女朋友階段,都能努力照聖經來了解對方;
假使還在找男女朋友,都能努力提升自己合乎聖經,也挑選合聖經的好對象。
小小羊
分類:信仰與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