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這些經文怎麼解呢?
『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
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泰爾、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
、、
迦百農啊,你已經升到天上,將來必墜落陰間;
因為在你那裡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所多瑪,它還可以存到今日。』
(太11:21、23)
『你奉差遣不是往那說話深奧、言語難懂的民那裡去,乃是往以色列家去;
不是往那說話深奧、言語難懂的多國去,他們的話語是你不懂得的。
我若差你往他們那裡去,他們必聽從你。
以色列家卻不肯聽從你,因為他們不肯聽從我』
(結3:5-7)
為什麼主耶穌知道神蹟異能行在推羅、西頓、所多瑪,他們會信,
但卻不去那裡傳?
為什麼上帝明知派先知以西結去外邦傳道,他們會信,
但卻不派以西結去那裡傳?
為什麼明知派先知以西結去以色列家傳道,他們不會信,
但卻還是要派以西結去傳?
再講一次:
上帝『預知』『他們會信』,但卻不去那裡傳!
常常,
就會見到有人講這種『上帝預知他們不會信,所以才預定他們不得救』的話。
講的人,還包括很多牧師。
好棒,不是嗎?
『預知』和『預定』,多合理巧妙結合起來了啊!
上帝預先知道『你會信』,所以『預定你得救』;
上帝預先知道『你不會信』,所以『預定你不得救』。
所以,不信的罪,當然是你自己的。
救了上帝,不是嗎?
否則,這些人不信,是因為上帝預定,所以他們才不信的,
這樣會讓上帝變成犯罪者啊!當然不可以!
唉!人的好心想要救上帝,有時,會變成烏撒扶約櫃耶!
因為,講的人,自己都不知道自己這種講法,
已經變成『人』才是決定者,上帝必須順服人的決定了。
因為,
是我『先』決定要信,上帝預先知道這件事,
『之後』上帝才能預定我得救;
是我『先』決定不要信,上帝預先知道這件事,
『之後』上帝才能預定我不得救。
所以,我才是『第一因』,比上帝還偉大。
但是,這不僅邏輯不通,連聖經都不通!
因為,主耶穌那段話、上帝對先知以西結講的話,
立即戳破預知論的漏洞------
上帝明知你『會』信,但就是『不去』傳福音給你聽;
上帝明知你『不會』信,但硬要『去』傳福音給你聽。
預知論,要如何解這二段經文呢?
正確的預定論,要如何解呢?
很簡單啊!就是上帝主權啊!
上帝才是『第一因』,上帝主權才是『第一因』。
若不是上帝先預定,沒有人能信主得救。
上帝決定拯救,所以差遣人去傳道。
有人傳,大家才能聽見福音。
聽見福音,才能信主。
信主,才能求告主名。
求告主名的,就能得救。
所以,一個人得救的流程與順序,
是誰發動?
是上帝,不是人!
『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
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
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
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羅10:13-15)
人能信主,唯獨上帝恩典。
人自己毫無功勞!
上帝預定你得救,就一定會確保救恩會臨到你身上。
即使翻山越嶺,滿身被荊棘刺傷,
大牧人依然會千里迢迢帶你這迷路的羊回家。
迷失的羊,毫無功勞!連一絲絲、一點點的功勞都沒有!
那麼,我不是『決定』信主嗎?
這是出於我的自由意志,不是嗎?
是的!這確實是出於我的自由意志。
但是,那卻是上帝恩典施行,在我心中動工,我才願意用自由意志信主的。
若聖靈不動工,我的心是硬土,絕不會用自由意志決定信主。
『將悔改的心、、、賜給以色列人』(徒5:31)
我那顆悔改的心,
我那個願意信主的自由意志,
是上帝先賜下,我才擁有的。
因此,恩典完全是上帝,功勞完全是上帝。
我,毫無功勞!
連我決定信主的自由意志,也毫無功勞。
請注意,上帝的預定,並沒有『違反』我的自由意志。
這二者如何並存,那是奧秘。
但是,任何基督徒,都不能減損上帝的主權。
因為,聖經裡,上帝主權,神聖可畏,毫不退讓。
連撒旦都必須服在上帝主權之下。
沒有上帝同意,撒旦動不了約伯一根汗毛。
上帝為何同意,我們常常不得而知。
但是,全宇宙間,沒有任何一件事,是上帝不同意,卻可以發生的。
請注意,不只是大事,連小事都是!
沒有任何一件小事,是上帝不同意,卻可以發生的。
上帝掌管一切!
一切!連小事都掌管!
有人『隨便』開弓,
弓箭『恰好』射入,
預定該死的國王,就死了。
『有一人隨便開弓,恰巧射入以色列王的甲縫裡。、、
到晚上,王就死了,血從傷處流在車中』(王上22:34-35)
那麼,就算我們得救,唯獨是上帝恩典。
可是,不得救的人呢?
若堅持預定論,豈不是變成因為上帝預定,所以這人才不得救,
所以上帝是犯罪者?
乍看之下,確實如此!
但是,這是沒搞清楚狀況。
什麼狀況?
人是『全然的墮落』,『都該下地獄』。
『通通都要』下地獄!
沒有一個例外!
什麼是全然的墮落?
是指罪已經污染所有人的意志、理性、感情、良心、道德、、、、。
所有人的自由意志,也通通都被罪污染了。
這種被罪污染的自由意志,是『只能行惡,不能行善』的自由意志。
換另一種說法,也可以說這是『被綑綁』的自由意志。
人的自由意志,有四個階段:
1. 亞當犯罪之前-----可行善,可行惡的自由意志
2. 亞當犯罪以後----只能行惡,不能行善的自由意志
3. 信主之後-----可行善,可行惡的自由意志
4. 到天堂後-----只行善,不行惡的自由意志
現今所有的未信者,通通都處於狀態2。
因為,都受亞當犯罪的結果綑綁,自由意志是只能行惡,無力行善的。
上帝講得很清楚,有罪就不能上天堂。
所有的人都有罪,因此,所有的人都該下地獄。
這是『罪有應得』。
因此,上帝決定從中『揀選』一些『罪有應得』該下地獄的人出來,
這是上帝主權與恩典。
蒙恩的,確實是上帝恩典;
不蒙恩的,怨不得上帝。
因為,『罪』,是自己犯的,不是上帝叫你去犯的。
你確實用自己的自由意志去犯罪。
上帝沒用祂的自由意志叫你去犯罪。
因此,上帝是『任憑』你犯罪,『任憑』你下地獄。
上帝決定要給某些人聽福音,
聽了以後,要在某些人心中動工,
那是上帝恩典,要從所有該下地獄的人中,救出一些人。
上帝決定不給某些人聽福音,
或是某些人就算聽了,也不在某些人心中動工,
那是上帝主權,要任憑該下地獄的人,繼續用自己自由意志犯罪下地獄。
為什麼上帝拯救我們,卻不拯救他們?
我們不知道,因為聖經沒講。
但聖經告訴我們:
我們蒙拯救,不是因為我們比別人好、犯罪比別人少,
純粹是上帝愛我們,給我們恩典。
他們不蒙拯救,不是因為他們比我們爛、犯罪比我們多,
純粹是上帝出於其主權,決定不拯救他們。
為什麼不拯救,我們不知道,因為上帝不講。
因此,上帝『預知』誰不信,所以才『預定』這人不得救,
這種『預知論』,是解不通全本聖經的。
正確合全本聖經的『預定論』,說的是:
上帝預定這人不得救,是上帝『任憑』他用自己自由意志犯罪下地獄。
在此還要強調一個重要觀念:
同樣都是上帝預定,
但是,上帝對『得救的預定』和『不得救的預定』,二者強度不同。
上帝對得救的預定,是積極性的,屬於計畫、引導;
上帝對不得救的預定,是消極性的,屬於許可、任憑。
二者並不是同等強度。
也就是說,上帝不是把人『硬丟入』地獄,而是『任憑』人自己犯罪下地獄。
願上帝幫助我們,更深深認識祂,更愛祂敬畏祂。
小小羊
分類:預定論與自由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