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老而值得尊敬的基督徒——迦勒

要尊敬老人,這我們都知道,聖經也很多這部份的教導。


但是,假使我們講道只傳講『要尊敬老人』,
卻沒講『要作個令人尊敬的老人』,
那麼,這只是國小程度的生活與倫理。
這種講道所傳講的道理,不用讀聖經,一般人就知道了。
這種『生活與倫理程度』的講道,對於信徒,雖會有幫助,
但不會有太大的幫助。
因為,還沒聽,也不用聖經,本來就會了。


問題是,聖經就是上帝的話。
上帝的話,充滿上帝的智慧。
上帝的智慧,不是那麼膚淺的國小生活與倫理。


講道,要盡量努力傳講上帝的話——
要盡量更加努力闡明『上帝真理』,
不是講述人盡皆知的『一般道德』。
否則,就太糟蹋聖經了。


因為,不用聖經,本來就知道的道德,何必來教會聽?


國小等級的生活與倫理,無法有真正足夠的智慧。
因為,太過片面,太過簡單。
聖經的真理,絕對比這超越太多。


舉個例子來講:
性侵性騷擾的老人、倚老賣老的老人,那可不少。
所以,對這些人,也要畢恭畢敬,非常尊敬,是這樣嗎?


今天,我要來談一談迦勒。


迦勒和約書亞,是摩西派去窺探迦南地的十二個探子中的兩個。
這十二個探子,可不是一般人,而是族長等級的。
結果,十個探子回來報兇信,只有這二人回來要大家勇敢進取。
當然,後來那十個探子與整個世代不信的以色列人,全死在曠野,不能進迦南地。
只有約書亞與迦勒,二個人可以進去。


今天我們要看的經文,是這段:
『那時,猶大人來到吉甲見約書亞,
有基尼洗族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對約書亞說:
「耶和華在加低斯巴尼亞指著我與你對神人摩西所說的話,你都知道了。
耶和華的僕人摩西從加低斯巴尼亞打發我窺探這地,那時我正四十歲;
我按著心意回報他。
然而,同我上去的眾弟兄使百姓的心消化;
但我專心跟從耶和華我的神。
當日摩西起誓說:『你腳所踏之地定要歸你和你的子孫永遠為業,
因為你專心跟從耶和華我的神。』
自從耶和華對摩西說這話的時候,耶和華照他所應許的使我存活這四十五年;
其間以色列人在曠野行走。看哪,現今我八十五歲了,
我還是強壯,像摩西打發我去的那天一樣;
無論是爭戰,是出入,我的力量那時如何,現在還是如何。
求你將耶和華那日應許我的這山地給我;
那裡有亞衲族人,並寬大堅固的城,你也曾聽見了。
或者耶和華照他所應許的與我同在,我就把他們趕出去。」
於是約書亞為耶孚尼的兒子迦勒祝福,將希伯崙給他為業。
所以希伯崙作了基尼洗族耶孚尼的兒子迦勒的產業,直到今日,
因為他專心跟從耶和華以色列的神。
希伯崙從前名叫基列亞巴;亞巴是亞衲族中最尊大的人。
於是國中太平,沒有爭戰了。』(書14:6-15)


當時以色列人開始分地。
迦勒要求約書亞照上帝藉摩西的口先前的應許,將希伯崙這塊土地給他。


嗯,聽起來沒什麼,不是嗎?
要求履行先前答應的話,有什麼問題?


用一個很尖銳敏感的議題來套用:
台灣退休公務員要求政府遵照先前答應,要一直履行十八趴,有什麼不對?


看見好玩之處了嗎?
眼睛亮起來了嗎?


真以為聖經只是老生常談?
真以為上帝的話那麼膚淺?


知道希伯崙是什麼東西嗎?
這個城市,是非常古老的中東城市,比埃及大城鎖安還早。


『原來希伯崙城被建造比埃及的鎖安早七年』(民13:22)


那又如何?
古老城市,如此而已,不是嗎?


不!
住在那裡的,是亞衲族的人。
人高馬大,大到十個探子信心崩潰,
還說他們高大到看我們如蚱蜢,一踩就死。


『我們所窺探、經過之地是吞吃居民之地,
我們在那裏所看見的人民都身量高大。
我們在那裏看見亞衲族人,就是偉人;他們是偉人的後裔。
據我們看,自己就如蚱蜢一樣;據他們看,我們也是如此』(民13:32-33)


還真以為只是個古老的城市,如此而已?
那裡住的,是大巨人!
是一大堆類似與大衛對戰的歌利亞那樣的巨人啦!


這種城,怎麼攻下來?
四十五年前,那一代的偵探,那一代的以色列人,認為不可能攻下來;
四十五年後,已經八十五歲老人的迦勒,他要求這個城。


這種城,當然是好城。
否則,不可能那麼古老,也不可能大巨人要長住那裡。
通常,這都是重要交通要道,或是軍事重鎮,或是流奶與蜜之地。
問題是,不要以為這種城大家都想要。


大家不想要,不是因為那城『不好』,而是因為那城『不好攻』。
『不好』,和『不好攻』,二者可差了十萬八千里。
不好,是因為很爛,所以大家都不要;
不好攻,是因為很好,但大家知道很難拿下、甚至會死,所以大家都不要。


不要以為經過四十多年,以色列人都已經非常勇敢,什麼都敢攻了。
沒那回事!
他們確實變勇敢,但不是真的那麼勇敢。


對照一下當時另一個重要支派,以法蓮,他們對於分地意見的例子。
以法蓮是後來北國的重要大支派。
分地時,他們和迦勒一樣,也去找約書亞。
而約書亞也是以法蓮支派的。


以色列人很看重宗族,支派觀念很強,
比許多國家的省籍觀念、白人黑人這類種族觀念還要強。
總統是同支派的,那麼,要求總統多照顧我們支派,理所當然,不是嗎?


以法蓮人認為,我們族大人多,你分給我們的地不夠,
所以要多分一些給我們。
問題是,大家都分完了,那要從哪裡把地生出來呢?
約書亞告訴他們,你們若覺得地不夠,
你們可以去攻打其他迦南人的區域,或是去開墾尚未良好開發之地。
可是,以法蓮人不要耶!
因為,其他區域,都很強很難攻,或是要辛苦開墾,
因此,他們不要。
他們要的是好攻的地,已開發的地。


換言之------老大!請把『其他支派』的地,拿些來分給我們!


講白話點:
別人已經分好的好攻的地,要拿出來給我們啦!
至於別人餓死不餓死,不干我屁事!


『約瑟的子孫對約書亞說:「耶和華到如今既然賜福與我們,我們也族大人多,
你為甚麼僅將一鬮一段之地分給我們為業呢?」
約書亞說:「你們如果族大人多,嫌以法蓮山地窄小,
就可以上比利洗人、利乏音人之地,在樹林中砍伐樹木。」
約瑟的子孫說:「那山地容不下我們,並且住平原的迦南人,
就是住伯善和屬伯善的鎮市,並住耶斯列平原的人,都有鐵車。」
約書亞對約瑟家,就是以法蓮和瑪拿西人,說:
「你是族大人多,並且強盛,不可僅有一鬮之地,
山地也要歸你,雖是樹林,你也可以砍伐;靠近之地必歸你。
迦南人雖有鐵車,雖是強盛,你也能把他們趕出去。」』(書17:14-18)


約書亞畢竟是上帝偉大的僕人,他當然不肯亂搞,
而是要求以法蓮要努力去攻取其他土地。


其實,以法蓮支派,包括瑪拿西,都是約瑟後代。
他們已經成為兩個支派,得到兩份地業了。
他們不只在迦南地分到地,還有之前的約旦河東,他們也分到了耶!
很多支派,有約旦河東,就沒有迦南地的分地;
有迦南地的分地,就沒有約旦河東的地。
可是,他們大以法蓮,明明兩邊都有分到,然而他們依然覺得不夠。


看見同樣要求分地,以法蓮支派和迦勒的差異了嗎?
以法蓮是柿子要挑軟的吃,別人死活不干我屁事,我要拿別人的;
迦勒是要難攻的、別人不想攻的艱困區域,不是去搶簡單易拿的。


還不只這樣!
迦勒的分地要求,請問,
他是『已經拿到了』,所以要分給我,
還是『還沒拿到』,先分給我?


是『還沒拿到』耶!


不是大家流血流汗攻下來之後,我坐享其成,
然後要求大家要履行老總統摩西的承諾分給我;
而是我還沒有分到,我必須努力去流血流汗,
甚至必須死傷遍野,辛苦去攻下來。


看見迦勒的偉大了嗎?


他不是要坐享其成!
他不是要挑軟柿子吃!
他要求上帝的應許,是因為他真心信奉上帝,而且是積極努力去實行!


不是『別人打來』分給我,
而是我『自己去打』------
我這個八十五歲的老人,自己去辛苦賺錢,來履行上帝的應許。


不要以為攻打古老大城很容易。
好比另一個古老大城耶路撒冷,要到大衛王的時候,才終於打下來。
那時已經是進迦南地幾百年後了。
即使約書亞他們進了迦南地,耶路撒冷依然被耶布斯人佔領,無法攻下。
所以,迦勒打下希伯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而是非常艱困的事情。


上帝應許,不表示人不用努力。
事實上,常常要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
無數個非常!
是要這樣努力,才能獲得應許實現的。


還不只這樣,再多講一個令大家更震驚的部分。
迦勒年老之後,辛辛苦苦打下的希伯崙城,
後來不是給『自己』住,不是給『自己子孫』住,而是給『不相干的人』住。
因為,後來進行逃城分配,希伯崙被選定為逃城,要給利未支派。
迦勒他們,是住在希伯崙的『城外』,不是住在『城內』。


辛辛苦苦,年老的時候,買下一塊地和房子,
結果最值錢的房子不是給自己和後代住,而是給別人住。


『亞倫後代的。亞倫屬於利未支族的哥轄宗族。他們首先分得城鎮。
他們得到的城有亞巴,現在叫希伯崙,在猶大山區;
他們也分得亞巴周圍的草原。
可是屬於這城的田地和村莊,已經分給耶孚尼的兒子迦勒,作為產業。』
(書21:10-12)


假使是我們,我們肯嗎?
為了國家整體,為了上帝,
當眾人協議要把希伯崙給利未支派,作為逃城,
我們肯嗎?
迦勒就肯!


像迦勒這樣的老人,值不值得我們尊敬?值不值得我們效法?
當然值得!


而且,他需要『主動要求』別人必須去尊敬他嗎?
當然不用!
因為他的言行舉止,會讓大家自動就會尊敬。


我們確實要尊敬老人,
問題是,老人是否好好作個值得讓人尊敬的老人?


很多東西,一旦『主動要求』別人要『盡義務』,
狀況就爛掉了。


父母有沒有義務照顧小孩?
有!
子女有沒有義務要孝順父母?
有!
丈夫有沒有義務要愛妻子,為妻子捨己?
有!
妻子有沒有義務要順服丈夫?
有!


問題是,
子女主動要求父母有義務要照顧我,
父母主動要求子女有義務要孝順我,
妻子主動要求丈夫有義務要為我捨己,
丈夫主動要求妻子有義務要順服我,
一旦這樣,要求者馬上就變成爛人!


現今有多少基督徒,是抱持『上帝有義務要愛我』的態度的?
上帝有義務要給我這個、給我那個;
上帝有義務要兌現祂開的支票。
我到上帝面前,
是理直氣壯來宣告我的權益,因為我是王子;
我不是不配的罪人,謙卑俯伏來祈求上帝施恩。


不管是對人,還是對神,
把別人的『義務』當成『理所當然』,然後『理直氣壯去要求』,
這是很糟糕,違反聖經的。


年輕時花天酒地,在外養女人,拋家棄子的丈夫,
年老之後,病了、小三不要他了,就主動要求子女有義務要奉養我。


這是我們要尊敬的老人?


年老之後,倚老賣老,在捷運上、公車上,動輒要求年輕人讓座,
而不管這年輕人是否生病。


這是我們要尊敬的老人?


年老之後,對年輕女性毛手毛腳,甚至性侵性騷擾。
這類現象,連教會界也時有所聞。
RZIM的拉維撒迦利亞、柳樹溪教會的比爾海波斯、、、。


這是我們要尊敬的老人?


老人要人尊敬,
自己就要作個值得令人尊敬的老人,
而不是自己『主動去』要人尊敬!
也不要以為一切都是理所當然,
年輕人就是『有義務』要尊敬我!


今天,假使在捷運上,有個行動不便的老人上車,
我不相信在台灣,會沒人願意讓座。


但是,一個身強體健的老人,一上車就主動要求座位,叱喝年輕人要讓座,
這實在令人搖頭。


當台灣許多退休公務員,到處遊山玩水,
而年輕世代辛苦努力,卻常常只能微薄收入(而這些人卻是付稅的人),
偏偏國家已經無力支付退休公務員退休金時,
這時,國家減少一些退休金支付(而不是全部停止),
也是不得已的措施,大家要彼此體諒。


這種退休給付不得不減少的現象,不是只有發生在退休公務員。
事實上,連教會宗派的退休牧師,還有未來的勞工界、、、,都會陸續出現。


畢竟,平均壽命不斷延長,導致退休後還能存活的年日拉長很多很多。
甚至,不少是『退休年數』比『工作年數』長很多。
有不少,退休後還存活三四十年以上,但卻是工作二十幾年就已經退休了。
這時,國家過去的規劃與計算,已經無力支付。
因此,
延長退休年齡,無法動輒五十幾歲就退休;
退休金減少,無法像過去那樣支付;
自己要自行努力去籌措未來的退休經費,無法完全靠國家與機構;
諸如此類的狀況,將會越來越多。


這確實是令人不喜歡的悲劇,
但是,有時也是無可奈何的狀況。


往好處想,感謝上帝恩典,
使我們平均壽命不斷延長,身體強健的年日比過去更久。
也因此,年老時,我們假使能減輕年輕人的負擔,就多為後代著想:
能自己擔待,就自己多擔待些;
能自己規劃退休經費,就自己多規劃退休經費。


這不是說年輕人就不該奉養父母,
也不是說年老體弱也必須工作賺錢養活自己,
或是說退休後一定要繼續工作,
更不是說退休後不能遊山玩水,
請不要誤解。
我說的是假使我們身強體健,或是能力足夠,
能減輕年輕人負擔,就盡量減輕年輕人負擔。
包括『自己家』的年輕人,也包括『別人家』,也就是國家的年輕人。


不要一副年輕人『有義務』要養我的態度-----
寧可年輕人背負重軛,老人卻在轎上輕省。
這種態度不好。


請不要認為我年輕時多辛苦,現在吃喝玩樂也是應該。
坦白說,大家都辛苦。
當然年輕世代有許多人好吃懶做,很不努力。
但每個世代都有這種人,連老人世代在年輕時也不少。
各行各業都有很混的,公務員也不會例外。
假使吃喝自己存的錢,不是領國家的錢,
沒有人會有意見。
但只要是領國家的錢,就有很多要考慮之處,
無法盡如人意。


多想想迦勒吧?
他不是年輕時是英雄,老年時變狗熊,
而是一生都令人敬佩,令人自動自發生出尊敬之心。


當個『令人主動尊敬』的老人,
而不是『主動要人尊敬』的老人。
迦勒,就是很美好的典範。


這樣的老人迦勒,上帝祝福他,賜給他一個好女婿。
他的女婿俄陀聶,是非常優秀的人才。
俄陀聶是攻下希伯崙附近城市的勇敢大將,
而且後來也被上帝揀選,成為偉大的士師。


迦勒的希伯崙,後來也成為大衛當猶大王時期的首都。
自古以來,京城之地,很值錢的!
能住在京城,常常也都是天龍人的。
這是上帝恩典,值得感謝讚美上帝的。


我很喜歡康來昌牧師的一句話:
敬畏上帝的人,就算煮熟的鴨子飛了,
後來還是可能再飛回來,還帶一大群小鴨回來。


敬畏上帝的老人,他的後代子孫,連他的產業,也會蒙上帝祝福。


願上帝祝福每一個努力使自己成為值得尊敬的老人的弟兄姊妹,
包括我自己。
求上帝加添我們力量,幫助我們。

 

小小羊

 

分類:社會流行觀念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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