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拉班象徵法老,雅各代表以色列?記敘性經文的類比與總原則解經

問題:有篇文章(略),認為拉班與雅各預表了出埃及相關事件:
拉班象徵法老,雅各代表以色列人;
法老壓榨苦待以色列人,拉班壓榨苦待雅各;、、、
想請教您怎麼看待這件事?
基本上,我對此解經的觀點有相當的保留。
但是這是否為聖約神學救贖歷史釋經法的標準解經?
(隱私已去除,內容有改寫)

 

 


答:
歸正神學很看重『全本聖經』的『總原則』,
因此,解經時很看重『全本聖經』一起解:
抓出『相似』與『相反』(paradox)的經文,一起來解通。
因此,歸正神學解經時,對全本聖經旁徵博引,並不奇怪。


但是,我接下來要講的是很重要的觀念:
聖經大致可以分成『記敘性經文』和『論述性經文』二大類。


記敘性經文:各種故事、事件、、、。
論述性經文:各種誡命、規定、、、。


教義的建立,要盡量用論述性經文,而非記敘性經文來建立;
解經,要用清楚經文,來解不清楚經文。


歸正神學的類比,主要是用在『論述性經文』,不是用在『記敘性經文』。
因此,我們看見的預定論、因信稱義、、、、,
這些教義,都屬於論述性經文,
透過抓出『相似』與『相反』(paradox)的經文,一起來解通的。


在記敘性經文部分,有時也可以這樣用,進行各種類比(包括預表)。
但是,請記住,這種記敘性經文的類比,
只是『個人的解經心得』,不表示歸正神學的『整體教義』。


歸正神學的整體性教義,是屬於『論述性經文』,
這部分是『相當統一的』,不太因人而異的。
你聽到我講的預定論、加爾文講的、馬丁路得講的、康牧師、唐牧師講的,
都會大同小異,沒太大差別。
每個人講的細節差異當然會有,但大原則卻是普遍一致。


但是,歸正神學在『記敘性經文』部分,並沒有太多統一的整體意見。
這觀念非常重要!
比方說,唐牧師對創世記各偉人的講經與解釋,我就不一定認同。
有時,我就覺得他講的很牽強。
你講的這篇雅各與拉班的解經也類似。


這種對於『記敘性經文』的講述,我建議聽聽就好,
可以參考,但不要以為這種解法就是絕對真理。
畢竟,同屬歸正神學的人,
每個人對同一段記敘性經文的解法未必相同,沒有統一。


事實上,過度牽強的記敘性經文的解經,我是很不認同的。
『預表』(豫表)、『類比』的觀念,聽聽就好。


信仰很好的清教徒,到美國之後,他們竟然有一種很奇特的解經:
清教徒白人 = 以色列人
美洲印地安人 = 迦南人
美國 = 迦南地
所以,屠殺印地安人、侵佔印地安人土地都合理。


看見恐怖之處了嗎?
亂解!強解!
 
 
歸正神學強調的是『歷史文法解經法』!
但你講的這篇雅各拉班的解經法,並非歷史文法解經法,
反而偏向『靈意解經法』。
這種解經法不是完全不對,
因為保羅也用撒拉和夏甲來講述屬靈和屬肉體的差異。
但是,這種靈意解經法在歷史上帶來很多偏差,所以要非常小心使用。


我不認為這種雅各拉班的解法,是歸正神學的統一見解與方法。
這是作者個人解法,不是歸正神學解法,也未必需要推廣。
做為一種角度與亮光,當然可以,而且很好;
但視為大家都要學習的解經,那倒未必。


我覺得,
我們可以用清楚的論述性經文所建立起來的總原則,來解釋各段記敘性經文。
但是,不要太強解各段記敘性經文,也不要輕易就說誰預表誰。
可以拿來進行類比、進行比較,沒有關係;
但不要有認為『一定就是這樣』、『這樣才是正確解法』的觀念。


比方說:
改革宗認為『嬰兒洗禮』可以和『舊約嬰兒的割禮』進行類比,
我也非常同意這種看法。
但是,浸信會的人有不少一樣接受歸正神學,
但他們無法接受嬰兒洗禮,也無法接受這樣的類比。
對此,我一樣尊重。
畢竟,這種類比不是絕對真理,不須人人都要照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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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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