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林前11:23-31聖餐經文的意思

問題:小弟領聖餐,但這段經文林前11:23-31不太懂,
我想請教,問題如下:
 
「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
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林前11:24)
問題1. 怎樣行才是如此行?參加不同宗派的聖餐儀式,請問也是如此行嗎?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
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林前11:25)
問題2. 照樣...,要如此行....,請問照字面解釋嗎?是怎樣照樣又如何行?
 
 
「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林前11:26)
問題3. 請問什麼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
可否詳細,因我糢糊不清楚,好像懂又不懂。
 
「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
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林前11:27)
問題4. 請問什麼是不按理?
 
「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林前11:28)
問題5. 把主的餅,喝主的杯當作主的身、主的血,也要先省察嗎?
請問省察什麼?請告訴我聖經經文。
 
「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林前11:29)
 問題6. 請問為什麼無法分辨呢?請問什麼是吃喝自己的罪?
 
「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林前11:30)
問題7. 請問這是指屬靈的意思嗎?自己不知道,別人知道嗎?
 
「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
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
(林前11:31-32)
問題8. 請問為什麼32節提到受審(因為沒先分辨嗎?)
問題9. 請問什麼是和世人一同定罪?為什麼不和世人一同定罪呢?
 
 
 
 
答:
 
1. 怎樣行才是如此行?
答:
就是教會要舉行聖餐,聖餐要有餅和杯,內容要符合聖經。
假使有教會不舉行聖餐,那是不行的。
因為只耶穌要求我們必須舉行聖餐。
而聖餐的內容,必須包括『餅』和『杯』,不能只有一種。
天主教曾有段時間只有神職人員可以吃餅和杯,
其他會眾都只能『看』,不能吃。
有時,則是會眾只能吃餅,不能喝杯,
這些當然都是不宜的。
 
 
2. 請問什麼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
答:
這很清楚啊!
餅就是耶穌的身體,杯就是耶穌的血,
聖餐吃餅領杯,就是記念主的死,我們一直等候,直到主再來。
換方式講,就是-----在主耶穌再來之前,教會必須一直有聖餐儀式才行。
 
讀聖經不要太胡思亂想,
經文清楚的意思,直解就對了。
 
 
3. 請問什麼是不按理?
答:
就是不按照規矩、
不先省察自己、
不照聖經講的要有餅與杯、
不照聖經講的餅與杯的意思,來舉行聖餐。
 
 
4. 請問省察什麼?
答:
29節就講了啊!--------省察自己的罪!
讀聖經要認真讀前後文,
前文、後文、常常就是答案,或是暗示答案了。
 
 
5. 請問什麼是吃喝自己的罪?
答:
就是沒先認罪,求主赦免,就領聖餐,
這就會把自己的罪吃下去。
 
 
 
6. 請問這是指屬靈的意思嗎?
答:
當然不是!這是真實狀況!
也就是說,領聖餐如果亂領、沒有認罪就領,
吃了以後,你會很容易生病、很容易早死!
 
現今越來越多教會主張給小孩領聖餐,對此我持保留態度。
這種認為小孩可以領聖餐,有很多理由,
其中之一是出於聖餐具有『愛筵』性質,
好比舊約逾越節就是全家一起吃喝的。
但是,新約聖經中的教會時期,雖然聖餐具有愛筵性質,
但其實是愛筵時還有特別區分出一個時段,進行更特定的禮儀,也就是聖餐的。
也就是說,當時的聖餐確實包括愛筵性質,但愛筵並不等同於聖餐。
由於不按理領聖餐會『導致不幸』(生病或死亡),
小孩有辦法省察自己的罪嗎?
讓沒辦法省察自己的罪的小孩領聖餐,讓他們吃喝自己的罪導致不幸,
這樣好嗎?
 
現今更新派的,甚至主張連和尚尼姑也可以領聖餐。
理由也很多,其中之一也是類似,就是認為聖餐是一種『群體共融』。
問題是,吃喝自己的罪,導致不幸,這些經文呢?
和尚、尼姑可以照基督教的定義來省察自己的罪,然後向主耶穌認罪悔改嗎?
否則,讓異教徒領聖餐,對嗎?
 
 
聖餐有特殊神聖性,也具有神祕性,我們不要太隨便。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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