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来看一段很重要的经文,这段经文,创世记讲过,主耶稣讲过,保罗也讲过。表示这句经文,意义非同小可。
『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2:24)(太19:5)(弗5:31)
既是一体,可以分开吗?
主耶稣说:『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太19:6)
但是,有无例外状况,是圣经同意可分开的?
有!
圣经许可的离婚或再婚条件如下:
1.另一方淫乱。
『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太5:32)
『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太19:9)
2.另一方死亡。
『所以丈夫活著,她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罗7:3)
『丈夫活著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林前7:39)
3.另一方未信主,且由未信主的一方提出离婚(不是由已信主的一方)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著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林前7:15)
另外,我再举教会历史上,很重要的韦斯敏斯特信条中的说明:
『婚约之后所犯的通奸或淫行,如在结婚之前被发见,清白者的一方乃有解除婚约的正当理由。
结婚后犯奸淫,清白者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并于离婚之后,视犯罪者一方如同已死,与他人结婚乃认为合法。』(24-5)
但请留意,圣经并没说另一方犯奸淫、已死,就一定要离婚或再婚。
圣经只是说,符合这些条件时,可以离婚(但未必要离婚)或再婚(但未必要再婚)。
同时请记住,圣经可没说,个性不合可以离婚。(这却是一般人最常见的离婚理由)
也没说没生小孩可以离婚,
也没说另一方生重病成植物人可离婚,
也没说婆媳不和或双方家长不合可以离婚,
也没说天天吵架可以离婚。
现行我国民法规定可以离婚的要件,许多在圣经中是不存在的。
坦白说,就我查考圣经所得,基督徒一旦结婚,要离婚,是很难的。
除非当事人觉得圣经不是上帝的话,或上帝的话不需当一回事。
慎重自己的婚姻,疼爱自己的另一半,
『敬重他(她),爱他(她),
不论贫贱富贵,不论疾病与健康。』
这是基督教婚礼时的誓词,
也是我衷心信服的誓言。
愿上帝祝福大家。
(小小羊)
分類:信仰与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