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份的讨论,是比较严肃的讨论。毕竟,这事关重大。
我们从圣经,来看看一些观念和想法。
一、 『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林后6:14)经文,
可不可以用来支持基督徒『不得』与非基督徒结婚?
答:
很多人用这句经文,来强烈主张不得与非基督徒结婚。
但是,这经文真的可以支持这样的观念吗?
事实上,从这句经文以及前后文,
并无法明确认定保罗这句经文是在指婚姻一事。
反而,比较属于提醒信徒不要在信仰上与恶联合,特别是在异教偶像上。
这部分较详细论述,请参考读书人发表的说明:
『林后6:14的涵意远超过「神所订的婚姻规则」』
然而,圣经整体而言,确实是比较偏向支持信徒与信徒结婚。
更强烈的支持经文,其实不是『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
反而是下面这句:『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
(林前7:39)
依照圣经,配偶死亡,是使婚姻关系结束很重要的原因之一。
当一方的配偶死亡后,另一方可以自由嫁娶,不算犯罪。
但这句经文特别提醒,要『嫁娶主内的人』。
因此,『基督徒要尽可能与基督徒结婚』,确实是合乎圣经的观念。
但是,请谨慎选择支持这观念的经文。
二、 『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圣洁.
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成了圣洁(丈夫或做弟兄)』(林前7:14),
这经文,可不可以做为基督徒『可以』和非基督徒结婚的依据?
答:
这部份刚好和上个问题相反。
很多主张『可以』和非基督徒结婚的人,常拿这句经文来支持自己观念。
或许,使用的人,以为这经文的『弟兄』,
是指『未婚的弟兄』,而不是『已和我结婚的丈夫』。
但很不幸的,这句经文的重点,
是『已和我结婚的丈夫』,不是『还没和我结婚的男友』。
『丈夫』和『男友』,可是天壤之别:
丈夫是已经和你结婚,男友是还没和你结婚。
一个人只能同时有一个丈夫,却可以同时有多个男友(虽然这样不太好)。
有丈夫时,不能随便离婚;有男友时,随时可分手。
请留意这句经文的上下文(林前7:12-16):
『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弃丈夫。
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成了圣洁;
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
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著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
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
你这作妻子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
你这作丈夫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看到了吗?『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
这是夫妻关系中生下的儿女,还是男女朋友关系中的生下的儿女?
然后,是『妻子』或『丈夫』『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XX』;
不是『女友』或『男友』『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XX』?
这句经文,主要是用在这种情形:
如果是『结婚后』,妻子才信主,此时妻子不可用丈夫未信主的名义要求离婚。
这经文并不适用在婚前男女朋友阶段。
所以,『结婚前』,一方已信主,另一方未信主,
不能用这句经文来做为双方可以结婚的支持。
三、圣经中,到底有无明确禁止或许可?
答:
对于信与不信之间的结婚,其实新约圣经并无明确而绝对的禁止。
(*文后有最新补充与论点修正)
旧约部分,倒是有些明确禁止与外邦人结婚的经文:
『又为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为妻,他们的女儿随从他们的神,
就行邪淫,使你的儿子也随从他们的神行邪淫。』(出34:16)
『不可与他们结亲。
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
因为他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主,去事奉别神,
以致耶和华的怒气向你们发作』(申7:3-4)
『娶他们的女儿为妻,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们的儿子,并事奉他们的神。
以色列人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忘记耶和华他们的神,
去事奉诸巴力和亚舍拉,所以耶和华的怒气向以色列人发作』(士3:6-8)
这些经文,显示出一个重点:
与信其他宗教的人结婚,结果基督徒受配偶影响,离开自己信仰。
然而,是不是与非基督徒结婚,自己就会离开基督信仰?
当然不一定!
不过,确实很多基督徒,一旦与非基督徒结婚之后,就慢慢离开了信仰,
这也是不能否认的事实。
而且,『基督徒男生』娶『非基督徒女生』,比较可能持守信仰;
『基督徒女生』嫁『非基督徒男生』,比较不容易持守信仰。
毕竟,父系社会,嫁过去之后,受男方影响会很大。
当然,这不是绝对,但大家可以看看实际上是不是这样。
但是,真的就『绝对』不能结婚吗?
我们再看这旧约经文:
『若在被掳的人中见有美貌的女子,恋慕她,要娶她为妻,、、
你作她的丈夫,她作你的妻子。 』(申21:11-14)
很有趣的是,这经文显示,以色列人进迦南地之后,
某些情形下,竟然可以和非本族的女生结婚。
我的看法是,由于当时是以男性为主,
可能因为这些女子是被掳的,所以娶进来之后,她要跟著丈夫信上帝,
所以才可以娶她。
这样,当然不是像上述经文所描述,被引诱离开基督教信仰。
因此,我尝试把新约与旧约的观念归纳起来:
1、基督徒要尽量与基督徒结婚。
2、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结婚,有可能受另一半影响,而丧失自己原本的信仰。
3、基督徒如果能坚守自己的信仰,则与非基督徒结婚未必不可。
4、基督徒如果无法确保自己能坚守信仰,此时还是尽量不要找非基督徒婚配。
信与不信结婚,不是绝对不行。
但是,一般而言,路确实会比较难走,也潜伏更多危险因子。
信与信结婚,不是万事顺利,但是,一般而言,路确实会好走一些。
*附上唐崇荣牧师的解答,提供参考
2010-06-30补充
ICCP 信仰宣言『关于婚姻、离婚、和再婚』
第十一条:
我们确认上帝禁止信徒与不信者进入婚姻。
请注意发表时间:
1. 基督徒可以找非基督徒结婚吗?
发表时间:2006-03-14
论点:比较包容。信与不信不是不能结婚,但最好不要。
2. ICCP 信仰宣言:关于婚姻、离婚、和再婚的讲解与说明
发表时间:2010-04-15
论点:比较严格。信与不信不能结婚。
这些年来,我的观念已经越来越转向ICCP的严格禁止。
ICCP有很强烈的严格倾向,很像走清教徒路线的归正神学主义者。
随著末世越近,世界与教会越来越堕落,我也觉得基督徒越来越须分别为圣。
但即使是我在2006年的这篇,
依然不是主张不用管已信未信、也不是认为和未信者结婚可以列为首选,
唐牧师也类似。
里面对经文的一些解释,现今依然可以参考。
现在假使有人真的软弱,就是要和未信者结婚,那我只能求主祝福恩待。
这几年来,随著对圣经更熟悉,我越承认ICCP的严格是正确的,
越承认ICCP对全本圣经的掌握与解读更精准。
所以,我假使有和ICCP不同之处,请大家回归ICCP的教导。
什么是归正神学?
就是不将任何人讲的当绝对无误的,而是不断查考圣经、回归圣经真理。
我也不例外!
小小羊
分類:信仰与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