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如此说,那我还是必须说,这人不懂圣经。
罗马书的『称义』,是指『身份上、地位上』。
在此部分,是因信称义,是立即的。不因之后的行为,否定称义的身份。
雅各书的『称义』,是指『生活上、伦理上』。
在此部分,是类似成圣的追求,是需时间的。
所以,我们不能以别的信徒的行为,来判定他是否得救,是否称义。
对一个行为不佳的人,我们顶多只能说他是『不肖子』(不像他父亲的孩子),
但不能因他的行为,就说『他绝不是某人的孩子』(否定他的血缘、他的身份)。
一个人是不是某人的孩子,不能由行为来定论;
一个人有没有得救,也不是由我们来判定。
得救与否,是上帝主权,非我们能僭越。
对别人有无得救的问题,
我们必须谨守圣经『不论断』、『不区分稗子麦子』的原则。
但是,我可不可以主张,既然因信称义了,那我就可以放心的胡作非为?
如果有人如此说,那我还是必须说,您不懂圣经。
圣经,一向是要求『严以律己,严以律罪,宽以待罪人』,
绝不是『宽以待己,严以律人』。
这之中,不同之处何在?
一是『对别人』的要求,
一是『对自己』的要求,
这二种情形,标准截然不同。
读经的态度,如果搞错了,会产生错误的态度。
比方说,丈夫有无资格,拿著圣经中『妻子当顺服丈夫』的经文,
去要求妻子?
相反的,妻子有无资格,拿著圣经中『丈夫当为妻子舍命』的经文,
去要求丈夫?
此种作法,都是误解了这些经文的用法。
应有的作法,是丈夫应改拿『为妻子舍命』的经文,来要求自己;
妻子,也应拿『顺服丈夫』的经文,来自我要求,
这才是正确的读经态度。
因此,我不能因行为来判定『别人』有无称义,
但是,我不能因此就说,『我自己』就可以放纵行为。
雅各书的每句经文,对『我自己』,都是必须去做之事,
但我不能拿雅各书经文,来判定『别人』。
然而,我不能论断人,不代表别人不能拿雅各书经文来指责我的行为。
面对别人对我行为上的指责,我不能用『不可论断人』来作自我辩护。
这,是信徒基本应有的态度。
可是,假如我就是皮,就是要坏、要烂,
不管你们怎么批评我,我就是坚持自己已经因信称义了,要继续没好行为,
那又如何?
面对此种情形,我必须严重警告,持这种想法的,要倒大楣了!
圣经说,『信徒就是上帝的儿子』了。
但是,别忘了,圣经也说,『主所爱的,祂必管教』。
许多人,都忘了后面这句。
『上帝管教』,是圣经中很重要的教训。
不要以为上帝是烂好人,是只有慈爱,绝不惩罚的父亲。
那种,不是真慈爱,而是溺爱。
家中有小孩的,面对小孩不乖,还放任他所为,那就是溺爱,
是害他而非爱他。
我必须提醒,上帝管教,出手未必轻,不要以为您轻易站立的住。
常常,管教一来,许多时候,是家破人亡、非死即伤,很恐怖的。
我从小在教会出入,看多了!
许多人得罪上帝,或许还是得救,但是常下场悲惨。
基督徒以为因信称义了,继续同性恋与许多人发生性行为。
上帝能不能用『得爱滋病』的方式来管教?
可以!
接下来,您会终生都活在无法治愈,不知何时会发病的阴影中。
基督徒以为因信称义了,就继续混飞车党。
上帝能不能用『重伤车祸,结果半身不遂』的方式来管教?
可以!
从此,您会终生脑袋正常,但无法起床。
(您自己躺在床上三天三夜,看日子好不好过,更何况是一生)
基督徒以为因信称义了,又没犯什么了不得的大坏事,
只是不太听上帝的话而已,就可以高枕无忧?
上帝能不能用『意外事件』来管教?
可以!
意外事件是可轻可重的。
上帝的惩戒方式,是上帝主权。
但是,认为自己因信称义,就可随便、不追求敬虔生活的信徒,
您以为,上帝不会管教吗?
当管教临到,您站立的住吗?
别以为上帝静默不语是同意您的作为,那是祂的宽容与怜悯,等您归正。
所以,不要为自己积蓄上帝的愤怒。
而且,如果您信主之后一直都没好行为,您真的敢肯定自己称义了吗?
万一您根本没称义呢?
一块木板,钉上钉子后,钉子可再拔出,木板上不再有钉子。
但是,痕迹已留下,除不去了。
观念错误的,岂可不慎?
『因信称义』,绝非自己不用追求成圣的借口,
切记!切记!
(小小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