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因信基督耶稣就已经领受了圣灵(转贴)

我不是有过什么感觉,听过什么声音,见过什么异象,说过什么方言,乃是详细查考根据圣经,因信得蒙赦罪,被称为义,得成圣洁,得了永生,蒙了重生,作了神的儿子,也就照样因信领受了圣灵。这是因信获得的,也都是在同一个时间内就已经成就了。王明道


“众人听见这话,觉得扎心,就对彼得和其余的使徒说:‘弟兄们,我们当怎样行?'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浸,使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因为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并一切在远方的人,就是主我们的神所召来的'”(徒2∶37-39)。


“基督既为我们成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著说,‘凡挂在木头上的,都是被咒诅的。'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著所应许的圣灵”(加3∶13、14)。


“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质,直等到产业被赎,使祂的荣耀得著称赞”(弗1∶13、14)。


从前面所引的经文中,我们看见我们因信基督耶稣,我们的罪得蒙赦免,我们被神称为义,得成圣洁,得著永生,得蒙重生,得作神的儿子。今日我们看见又有一样事,也是借著信基督耶稣所成的,那就是领受圣灵。在我们上面所引证的第一段经文里,明明把罪得赦免和领受圣灵并列,那就是说,一个人的罪得了赦免,他就必须受圣灵。换一个说法就是,有资格得赦罪的人,也就有资格领受圣灵。第二和第三段经文说得更清楚了。"使我们因信得著所应许的圣灵"。既然信祂,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这里明说信基督耶稣就是领受圣灵惟一的条件,此外并没有附带什么其他的条件。我们在真实悔改信基督的那一天,怎样因信得蒙赦罪,被称为义,得成圣洁,得了永生,蒙了重生,作了神的儿子,也就照样因信领受了圣灵。这几样事都是借著一个条件获得的,也都是在一个时间内成就的。


有些讲道的人把领受圣灵这一件事与前面的几样事分开。他们说,"赦罪称义,成圣,得永生,被重生,作神的儿子,这几件事都是在信基督的那一天成就的,但领受圣灵却不一定在那一天"。他们又说,"有一部份信徒在信主的那一天就领受了圣灵,但还有更多的人在信主多日多年以后才得著圣灵"。他们这样讲也有他们的理由,那理由就是说,"一个信徒领受了圣灵,必须有明显的证据。"他们中间有些人说,领受圣灵惟一的证据是说方言。另有些人说,领受圣灵的证据不一定是说方言,有的是唱灵歌,有的是在身上有一些特别的感觉或是全身震动,或是四肢颤抖,或是号兆痛哭,或是放声大笑,也有人是作了异梦,见了异象,听见了主的声音,或看见了主的面容。他们的说法虽然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他们都认为领受圣灵必须有听得见,看得著,或感觉得出来的证据,若没有这种证据,便是未曾得著圣灵。这种说法乍一听来似乎很有理由,因此被许多信徒所接受。但如果我们详细查考一下圣经,便知道这种说法实在不正确,容我说明我的理由。


第一,圣经中既明说领受圣灵的条件是信基督,那样,我们就不能说有些人已经信了基督,却尚未曾领受圣灵。如果说有一些人在信基督的时候就领受了圣灵,另有许多人在信的时候并未领受圣灵,那就等于说圣经中的应许在一些人身上可靠,在另外许多人身上并不可靠。这种说法无异乎以神为说谎的,谁敢这样大胆僭妄呢!


第二,我们从神领受一切的恩赐都是凭著信心,不是凭著看见什么,听见什么,或有什么感觉。我们得赦罪,被称义,成圣洁,都是凭著信心。我们得重生,有永生,作神的儿子,也都是凭著信心。照样,我们领受圣灵也是凭著信心。如果说领受圣灵必须有明显的证据,那样,领受前面所说的那六种经验,也必须要有明显的证据了。请那些主张领受圣灵必须有证据的人告诉我们,这些证据都是什么呢?


也许有些人要说,他们在悔改信主,接受救恩的时候,曾经有一种特别的快乐和轻松的感觉。是,有许多人在悔改信主的时候,确实有这种感觉,但这却不能算作得救的证据。这不过是他们得救时的一种经验而已。另外有些人虽然没有这种特别的快乐和轻松的感觉,他们照样因他们的信心得了救恩。我们在属灵的事上只能倚靠神的言语,万不可倚靠我们自己的感觉。因为感觉可能是从神来的,也可能是从自己来的,又可能是从魔鬼来的。倚靠感觉的人有时会陷于自欺,也有时会受魔鬼的欺骗。惟有用信心接受神的言语,才能不陷入这些危险里面。


按著圣经中的真理说来,我们领受圣灵的条件既是信主耶稣,那样,我们从真实悔改信主的那一天起,就领受了圣灵,圣灵也就从那一天起,住在我们里面总不再离开我们。因为我们的主清楚告诉我们说,"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祂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真理的圣灵,是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祂,也不认识祂;你们却认识祂,因祂常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约14∶16、17)。我们必须十分明白,每一个真实悔改信主的人都有圣灵住在他里面,这圣灵就是在他信主的那一天进入他里面的。你决不能说一个人真实信主得了救,但他里面没有圣灵。


说一个人信了主得了救,但他却没有领受圣灵,这个说法不但与圣经中的真理不合,也与我们的经验不合。我们从信主以后,在许多事上都有极大的改变,从前爱恋罪恶,现在憎恨罪恶,这是我们自己的改变么?从前在罪恶的权下作俘虏,作奴仆,现在终日与罪恶战斗,而且挣脱了它的捆锁,这是我们自己的力量么?从前心目中只有自己和自己的利益,享受,尊荣,现在却事事顾念别人,关心别人,这种爱心是从自己里面生出来的么?一个人在信了基督以后,有那样多的改变,那样多的进步,完全是圣灵在他里面所作的善工。如今却有人说这个人未曾领受圣灵,这种说该怎能使人接受呢?


也许有人要问我说,"有许多人确实悔改信了主,但他们在生活中却有那么多的缺点和失败,难道他们里面也有圣灵么?"我要回答说,"有。"哥林多的信徒不是有许多缺点和失败么?我们若详细读一遍哥林多前书,就可以看见他们中间有嫉妒分争(林前1∶11-13;3∶3、4),又有一个人与他父亲的妻子同居,犯了淫乱逆伦的大罪,他们还是漫不经意,不把那个人赶出去(林前5∶1-8),他们中间又有彼此争论,甚至到不信的人面前去求审(林前6∶1-11),他们中间又有人与娼妓联合,以致保罗对他们说,"岂不知你们的身子是基督的肢体么?我可以将基督的肢体作为娼妓的肢体么?断乎不可。岂不知与娼妓联合的,便是与她成为一体么?因为主说,‘二人要成为一体。'但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林前6∶15-17)此外他们又犯了一样大罪,就是他们在吃主的晚餐的时候,"各人先吃自己的饭,甚至这个饥饿,那个酒醉"。因为他们在记念主的时候这样自私放荡,所以受了主的惩治,以致他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睡的也不少”(林前11∶17-30)。这样的一些信徒里面也有圣灵么?保罗告诉我们说,"有"。我们清楚读到他的话说,"岂不知你们是神的殿,神的灵住在你们里头么?若有人毁坏神的殿,神必要毁坏那人;因为神的殿是圣的,这殿就是你们”(林前3∶16-17)。"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么?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林前6∶19、20)。一个人里面有没有圣灵,不在乎他好不好,只在乎他信不信。也正是因为他先有了圣灵,所以他才能好。如果等到他自己好了以后,神再赐给他圣灵,他就永远没有领受圣灵的希望了。


或者还有人要问说,"一个人里面既有了圣灵,他的生活就应当圣洁完全,为什么能有这许各罪恶在他的身上呢"?要明白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晓得,我们在得蒙重生以后,虽然有了一个新的生命,但那从父母而来的旧生命并没有死去。这个旧生命里,充满了各样的罪恶污秽。我们必须靠著圣灵,治死这些旧生命里的坏东西。"你们若顺从肉体活著必要死,若靠著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著”(罗8∶13)。"所以要治死你们在地上的肢体,就如淫乱,污秽,邪情,恶欲,和贪婪,贪婪就与拜偶象一样”(西3∶5)。也正是因为我们的旧生命里有这些坏东西,所以才需要圣灵的能力在我们身上运行,使我们胜过这些肉体中的软弱,治死这些肉体中的恶行。从我们悔改信主的那一天起,我们里面就有了圣灵。但我们需要顺从圣灵的引导,靠著圣灵行事。"我说,你们当顺著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作所愿意作的。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象,邪术,仇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和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不要贪图虚名,彼此惹气,互相嫉妒”(加5∶16-26)。每一个真实信了基督的人都有圣灵在他里面,但只有顺从圣灵的引导,靠圣灵行事的人,才能结出圣灵的果子来,度著光明,圣洁,快乐,幸福的人生。那些不顺从圣灵的引导,不靠圣灵行事的人,虽然也有圣灵住在他们里面,但他们"消灭至灵",又"使圣灵担忧",所以他们度著污秽,可怜,痛苦,不安的生活。他们那样痛苦不安,还是圣灵的工作,那是圣灵在他们里面责备他们,击打他们,不容他们继续在罪恶中生活。什么时候他们肯认罪悔改,圣灵立时就使他们得著平安和喜乐。就是借著圣灵在我们里面所作的种种奇妙的工作--有时责备,有时安慰,有时提醒,有时劝勉,有时指导,有时扶助,--我们才能一日比一日长进,一日比一日圣洁。至于那些屡次受圣灵的责备提醒,始终不肯认罪悔改的人,就不免遭遇神的惩治和击打了。


感谢神,当我们悔改信主耶稣的时候,我们立时就得了前面所说的这七样福分--罪得赦免,被称为义,得成圣洁,有了永生,被神所重生,作了祂的儿子,领受了祂赐的圣灵。这七件事是同日同时成就的,也是我们借著同一的条件得著的,这条件就是信神的儿子耶稣基督。在我们未曾真实悔改信耶稣基督以前,我们一样也未曾得著,但在我们信基督的那一天,七件事就同时成就在我们身上。不会有一个人只得著这七样中间的几样。得就全得著,不得就一样也得不著,这是圣经中所讲的真理。如果有人将这七件事分开,说一个人不能同时得著这七样,那种教训便不会圣经,因为圣经中清楚告诉我们说,得这七样福分的条件都是信基督耶稣。当我们真心信祂的时候,每一件事自然就成全在我们身上了。


也许有人要对我说,"你怎样竟忘记了提到另外一件因信所得著的好处,那就是因信得救呢?"不,我没有忘记。得救不是这七件事以外的另一件事,乃是概括起来这几件事的一个总说法。容我们先读一下经上所记论到因信得救的话--


“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因为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祂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3∶16-18)。


“禁卒一醒,看见监门全开,以为囚犯已经逃走,就拔刀要自杀。保罗大声呼叫说,‘不要伤害自己:我们都在这里。'禁卒叫人拿灯来,就跳进去,战战兢兢的俯伏在保罗西拉面前,又领他们出来,说,‘二位先生,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他们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16∶27-31)。


“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祂从死人里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罗10∶9-10)。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


一提到"得救"这两个字,我们就会想到有人遭遇了危险,眼看著就要丧命,忽然有人来到,把那遇险将要丧命的人从死亡的危险中救出来,我们就说那个人"得了救"。在使徒行传里,路加敍述他和保罗并全船的二百多人,在地中海里航行遇险得救的事,就接连著提到"得救"这两个字,容我们读一下他的记载


“我们被风浪逼得甚急,第二天,众人就把货物抛在海里;到第三天,他们又亲手把船上的器具抛弃了。太阳和星辰多日不显露,又有狂风大浪催逼,我们得救的指望就都绝了”(徒27∶18-20)。


“水手想要逃出船去,把小船放在海里,假作要从船头抛锚的样子。保罗对百夫长和兵丁说,这些人若不等在船上,你们必不能得救。"于是兵丁砍断小船的绳子,由它飘去”(徒27∶30-32)。


“到了天亮,他们不认识那地方,但见一个海湾,有岸可登,就商议能把船拢进去不能。于是砍断缆索,弃锚在海里,同时也松开舵绳,拉起头篷,顺著风向岸行去。但遇著两水夹流的地方,就把船搁了浅;船头胶住不动,船尾被浪的猛力冲破。兵丁的意思要把囚犯杀了,恐怕有伏水脱逃的。但百夫长要救保罗,不准他们任意而行;就吩咐会伏水的跳下水去先上岸;其余的人可以用板子,或船上的另碎东西上岸。这样,众人都得了救,上了岸”(徒27∶39-44)。


“我们既已得救,才知道那岛名叫米利大”(徒28∶1)。


在这四段经文中,路加四次用了"得救"这个动词。在第一段里他敍述他们在海面上遭遇风浪,许多日子满天云雾,白日不见太阳,夜间不见星辰,又有狂风大浪催逼,他们得救的指望就都绝了。那意思是说,他们除去等候溺死在海里以外,已经不再有活命的指望。在第二段里,敍述那船上的水手准备乘小船逃走,把大船和船上的乘客撇弃不顾。保罗知道水手如果进去,全船的人都要葬身鱼腹,所以他嘱咐百夫长和兵丁,切不可容水手逃去,说,"这些人若不等在船上,你们必不能得救"。那意思是说,如果他们容水手乘著小船逃走,全船的人便都不能保全性命了。在第三段里,路加敍述全船的人都在一个海湾上了岸,逃脱了死亡。他用了这个动词说,"众人都得了救,上了岸"。在第四段里,他敍述他们脱离了危险以后的情形说,"我们既已得救,才知道那岛名叫米利大"。从这四段经文里,我们足可以十分明白"得救"这两个字的意思了。


圣经中所说,信主耶稣就必得救的意思也就是这样。世人都犯了罪,不久都要死亡,没有人能逃脱罪,所以也就没有人能逃脱死。就在这危急万分的时候,主耶稣为我们来到世界上,在木头上担当了人类的罪,替我们受了我们应当受的刑罚,为我们尝了死味,因此就成全了救人的工作,使一切信祂的人,因祂的名得蒙赦罪,被称为义,得成圣洁,被神所生,成为神的儿子,有了永远的生命,又得了圣灵住在他们里面,这一连串事实归结到一句话里,就是"信耶稣得救"。因此我说"得救"并不是另外的一件事,乃是那七件事的总意思。


有些人真实悔改信了耶稣,但他们对自己得救的事却不敢笃信。他们盼望神给他们几个证据,至少给他们一个,才可以使他们放心。不但有些人这样想,而且有些人也这样传,因此就有很多的人企慕追求这些证据。他们中间有人说,他们在得救的时候,觉得身上有万钧的重担忽然脱落了下去。有人说,他们在得救的时候,感觉到一种从来未曾尝过的喜乐。又有人说,他们在得救的时候,看见了主的笑脸,或是听见了主说话的声音。又有人说他们在得救的时候见过异象,作过异梦。一个人自己有过某种经验,便很容易把他自己的经验变成真理,不但去努力宣传,而且劝别人也追求这种经验。如果别人得不著这种经验,他便代替神,定规那个人不能得救。这真是一个严重的错误。我们不否认有些人在他们得救的时候,确实有过一些特殊的经验,但我们决不可把人的经验变成唯一的真理。我们教训人只能以圣经中的真理为标准,却不能以任何人的经验为标准。


有人要问我,"根据圣经中的真理,一个人得救有什么证据呢"?我的回答是,"神的应许和人的信心"。神是信实的,他的应许决不落空。我只要真实悔改信了基督,我便笃信我已经得了救。在神的应许以外,我不愿意也不敢再向神要别的证据。有了神坚确的应许,如果我再要别的证据,我便是不信神,便是以神为说谎了。我焉敢那样大胆妄为呢。


设一个比喻说罢:你因为你的儿子将要临近毕业考试,便买了一只手表,预备送给他。你对他说,"如果你这次考试合格,能够毕业,我便把这只手表送给你。你的儿子听了这话便拿了一张纸来,对你说,‘爸爸,请你给我一个证据,免得到了时候,你不肯给我。请你在这张纸上写几个字,说明你应许我,如果我考试及格,能够毕业,便将这只表送给我,届时决不反悔。恐口无凭,立字为据。然后请你签上你的名字,再盖上你的图章。到你把表给我以后,我再把这张纸还给你。"请问你心中是什么滋味呢?再请问你的儿子这样作合理不合理呢?儿子决不应当这样对待父亲。他这样作是侮辱他的父亲。如果他的父亲信实可靠,他就不应当这样不信任他的父亲。如果他的父亲不信实可靠,他向他的父亲要来这个证据,也没有什么用处。因为如果到了时候,他的父亲食言废约,不照所应许的给他,他一点办法也没有。最多他不过可以到处宣扬他的父亲说话不可靠,作人没有信用而已。


不过有一件事也是不可忽略的,那就是你的儿子若希望得你所应许他的手表,他必须考试及格,能够毕业。如果他考试的成绩很坏,不能毕业,他便不能希望得你所应许的手表了。我们承受神的应许也是这样。神的应许都附带著条件。我们履行祂的条件,他的应许便一定成就在我们身上。领受神的救恩的条件是信基督取稣。不信基督就不能得救,信基督就必得救。没有真诚悔改信主,却自以为得救,那是自欺。真诚悔改信了主,却怕自己不能得救,那是以神为说谎的。我们决不可自欺,我们也决不可以神为说谎的。


我们的天父不是一位不守信用,说话不可靠的神。祂从来没有失过约,也没有食过言,祂永远不会这样作。祂的信实和祂的权能都使祂不能失约食言。只要我们听祂的话,祂所应许的不会有一件落空。我不向神要任何证据,我只要倚靠祂的应许。祂应许我说,只要我信祂的儿子耶稣,祂便赦免我的罪,称我为义,使我成圣,重生我,使我作祂的儿子,赐给我永生,又赐给我圣灵,我就完全信靠祂这些应许。我只问我是否已经真实悔改信了耶稣。我既真实悔改信了耶稣,我便确信祂所应许的那七件事,都已经成全在我的身上。当我这样信的时候,我便有了完全的喜乐,平安,与盼望。


一九二九年的春天我在东北几个地方工作。当我在三月六日由安东往营口去的时候,我乘火车经过大石桥车站,有一位在盖平教会工作的姊妹在那个车站登车。她一看见我,便向我打招呼,坐在我的对面。火车开了以后,她对我说,盖平教会听说我到营口去开会,特派她到营口去见我,邀我到盖平去讲几天道。她随即由小皮箱里取出盖平教会给我的一封信交给我。信上说他们听说我到营口来讲道,因为盖平离营口不远,所以请我趁这个机会到盖平去。我看完了信,便告诉那位姊妹说,我面前要去的地方很多,北京的工作又忙,所以没有法子答应他们。她再三的要求我允诺他们,我也再三的推辞。过了一些时候,她看见我坚决不肯允诺,便打开她的小皮箱,又取出一封信来递给我。我心里想再给我几封信我也不会去的。但当我接信到手以后,我才发现她所给我的不是盖平教会给我的信,乃是我给盖平教会的信。她请我看看这封信。我打开信来看,才想起来一九二八年我在东北工作,盖平教会写信给我,恳切邀我到那里去开会,因为当时太忙,便回信给他们说本年工作太忙,明年如果能再到东北来,必定给他们一次机会。发出这封信以后我未曾留心记住,竟把它忘记了。我看过这封信以后,心里便作难起来。当时实在没有空闲的日子,但去年又有这个应许,当然我不可以失信。于是我便尽力从各方面撙节出几天来,在五月内到盖平去,开了六天的会。


我是神的一个仆人,尚且不肯对人失信,何况我所事奉的神呢?我发出那封信以后,因为事务繁多,竟把它遗忘了,及至那位姊妹把我自己所写的信交给我看的时候,我才想起我曾给过他们这个应许。我们的神不会忘事,祂不需要我们拿著祂所写给我们的话去提醒祂。祂记得祂所应许我们的话。那位姊妹拿著我的应许要求我到盖平去,我便再不能推辞不去,我们也就应当这样抓住神的应许。如果我们有了神的应许,仍然不肯放心,一定要求神赐给我们别的证据,那真象我上文所说的那个儿子向父亲索要证据一样了。我们怎敢这样作呢。


我确信我已经得了救。我确信我的罪已蒙了神的赦免,我已经被神称为义,已经得成圣洁,已经蒙了重生,得了永生,作了神的儿子,已经领受了神的圣灵。我这样信,并不是因为我有过什么感觉,听过什么声音,见过什么异象,说过什么方言,乃是因为我所信的神在圣经中给了我那样多的应许,这些应许决不会落空。祂要我信祂的儿子耶稣基督,我已经信了。我既履行了祂要我履行的条件。祂的应许便一定成就在我的身上。我还要什么其他的证据呢?


(orange)






分類:罪、得救、因信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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