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十一奉献来『试探』神?糟糕的解经!

解经时,应该对全本圣经先有正确的观念(或称『总原则』),
之后再来对个别经文做出解释。
这样比较不会误解经文意思,
也比较不会出现异想天开、或是特立独行、语不惊人死不休,
但却违背圣经意思的解经。


『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仓库,使我家有粮,
以此『试试』我,是否为你们敞开天上的窗户,倾福与你们,甚至无处可容』
(玛3:10)


因此,就有人说,我们可以用十分之一来『试探』上帝。


问题是,在中文的『试探』这用语上,普遍属于比较负面的。
没错,原文这个字,可以有多种涵义。
但是,『翻译』,不就是要翻出『意思』吗?
有些词汇,是中性的,好比『love』,
我们翻译时,也采取中性的翻译,当然正确。
但有些词汇,虽然是中性的,好比原文的试探,
但因为中文词汇有正面、负面、中性的翻译,
这时,依照『整体圣经教义』,使用正确的意思的词汇,
才是正确的翻译。
否则,假使我们把『神爱世人』,翻译成『神性爱世人』,
这样对吗?
不能因为『love』是中性词汇,我们就可以把『神爱世人』这句经文,
使用严重不当、严重违反圣经的『性爱』来翻译『love』这字。
(当然,圣经旧约原文是希伯来文,新约是希腊文,都不是英文。
我只是用大家都懂的英文字汇来解释这观念)

 

而圣经里的原则,也是相当清楚的:
1. 上帝不试探人
『神不能被恶试探,他也不试探人』(雅1:13)


2. 人不准试探上帝
『不可试探主你的神』(太4:7)
『也不要试探主,像他们有人试探的,就被蛇所灭』(林前10:9)


3. 魔鬼和人心的私欲,会试探人
『受魔鬼的试探』(太4:1)
『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雅1:14)


4. 上帝只会试验、试炼人(不会试探人)
『神要试验亚伯拉罕』(创22:1)
『他试炼我之后,我必如精金』(伯23:10)


5. 上帝可以把不好的试探,变成好的试炼
『忍受试探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经过试验以后,必得生命的冠冕』
(雅1:12)
另例如:约伯的苦难是魔鬼的试探,但上帝借此试炼他。


因此,我们解经时,不好做出一些违反圣经整体总原则的解经出来。
以『试探』而言(tempt),这与玛垃基书十一奉献的『试试』(prove、try),
意思是很不一样的。
既然圣经总原则已经是『人不准去试探上帝』,
那如何能做出『十一奉献是人唯一能试探上帝的方式』这种结论呢?


有时,讲的人可能不是故意的,或许是为了加强印象才故做惊人用语;
或许是别人这样教,他也这样学;
也有可能他真的不清楚全本圣经的观念。
但是,传讲道理,还是要尽量符合圣经整体的原则比较好。


再讲一次,翻译时,必须尽量翻译出正确的中文意思,
不要使用错误的中文词汇,来进行圣经原文的翻译。


当然,我们可以教导说某个字,圣经里有好几种意思,有正面、有负面。
但是,要告诉听众,在这句经文里,我们必须使用中文的这个词汇才正确。
否则,轻则使信徒『严重误解』正确教义,
重则使信徒『亵渎上帝』。


有些牧师就是把圣经原文的『认识』这字错误使用。
只因为这字原文也可以使用在『性爱』上面,
就教导『上帝认识我们』就是『耶稣与我们同房(性爱)』,
还一直发展这种灵修。
这是不是亵渎?或是濒临亵渎?大家自己想。


(小小羊)2021-07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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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圣经无误、解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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