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性安全(限制级)(转贴)

这些现像正应验了圣经说末世时人会将邪说为正、正说为邪。
(*限制级,但内容是对现今这种末世乱象的批判与警告。若对这样的文字与内容不太喜欢者,可避开。但若是成熟稳定的基督徒,请务必研读。)谭克成


佛州Pansacola市发生一件伦常惨剧,有两位13和14岁King姓的兄弟被法庭裁判杀父罪名成立,他们在一年前因为与一名有性侵害儿童纪录的四十岁邻居男子(Chavis)有性关系,被父亲阻止而动杀机,乘著父亲在午睡,用垒球棒击打父亲头部十下,然后放火烧屋,在法庭上,他们辩护说其实是Chavis因爱他们才杀他们的父亲,之后教他们代他认罪,因为他们未成年而会被轻判。在审讯后法庭判Chavis谋杀罪名不成立,而判King氏兄弟有罪,在十月再开庭审讯Chavis是否有性侵犯King氏兄弟而犯了保护儿童的罪。


在加州Fremont市一位51岁的老师(Schoop)因为三十年前性侵犯一名男学生而被捕,当搜查他家时发现他电脑中载有过万张的儿童色情照片,法庭判他有罪,收监二年半。


儿童---性侵犯的目标


以上的案件代表了当今儿童成为性犯罪者的目标,在国际互联网流行后,侵犯儿童的罪件更日益加增,据国际刑警的报导,在网中有不少恋童癖者的纲址和chat room是国际恋童者交换资料和图片的地方,他们主要位于欧洲国家,据最近破获国际性的儿童色情纲络的案件中,有些被告人把与其儿女发生性行为时拍成的照片刊登在网页中,而大部份是有关男童被奸的图片,在案中有7000个电子邮件信箱被警方怀疑而调查。


在如此令人呕心的情况下,在大学有不少性学家还发表理论说成人与小孩发生肉体关系并非都是罪恶,而自小被成人诱奸的儿童未必是受害者等;同时近年在欧洲国家都减低了与青少年发生性行为合法化的年龄:在英国,与十六岁以上儿童行淫是合法,在法国和瑞典年龄是十五岁,在加拿大、德国、冰岛和意大利年龄是十四岁,而在西班牙、葡萄牙和荷兰合法年龄巳降至十二岁!当这些国家降低这些合法年龄时,上街游行欢呼庆祝的便是同性恋权益份子,说是他们的胜利。


美国的趋势


在美国保护儿童法定年龄还留在十八岁,为的是美国历年来的总统和国会很多是基督徒,他们尚尊重圣经的教训,而耶稣基督在圣经上也说儿童是神最重视的人,可是在上述国家中可以看到刻意侵犯儿童的人已经进入和影响了他们的立法局,我们也可想像这些人经过多少年的渗透而进入了这些国家的立法局,法律一旦已成便很难改写,遭殃的是青少年和他们的父母。


在加州,自从有四位同性恋者被选入州政府后,曾推出不少有利同性恋者的法律提案,在共和党人当州长时多项提案都被否决了。但自从民主党占了州长和州议会后,有二十二项有利同性恋者的法律已顺利通过了,其中较极端的法律如下: 1. 所有中小学生都要学习「欣赏」各种类的性倾向; 2. 如果老师发觉有学生不能容忍同性恋者,可以特别「训练」他接纳同性恋; 3. 一个人无论天生是男是女,他/她可以自由在法律上改自己的性别; 4. 非弁利团体如不肯请同性恋者,便可被罚款高至十五万元。三藩市的同性恋者势力,已渗入政府和私人团体的每一角落,当上述的新闻发生时,市内的报纸只以内页十分细小的篇幅报导,但若有对同性恋有利的新闻,则以头条新闻报导。公立学校将圣经距之门外,却教学生接受同性恋,这些现像正应验了圣经说末世时人会将邪说为正、正说为邪。


恋童癖合法化是同性恋权益份子的一个重要目标,倘若家长们继续对政治不闻不问,不投票选有正义的人当政府官职的话,相信在不久将来,美国的保护儿童法将会沦落到如加拿大和欧洲等地步,到时例如以上的侵犯儿童罪案如果不能证实是强奸的话,受告人也会被视为无罪,儿童的性安全便毁于我们的漠视之下。


(orange)

 



分類:社会流行观念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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