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只救一些人,不救其他人』,这不公平?

逻辑上,我们可分两类:
A、 公义
B、 非公义: 1.怜悯(好的非公义) 2.不公义(坏的非公义)


我们先复习一下这两个重要的基本观念:
非改革宗:上帝可以决定『给』『每个人』都得救的『机会』。
(重点在『机会』、『每个人』)
改革宗:上帝可以『直接介入』,且『保证』『某些人』得救。
(重点在『保证』、『某些人』)


基本上,这两条路线,各自有必须面对的解释难题。
有些难题,是阿民念主义轻易可解释,但加尔文主义却很棘手的;
也有些难题,是加尔文主义很容易解释,但阿民念主义很难解决的。
我们务要留意观察『双方对各自难题的解释与答辩』。
其实,抓住这个比较的窍门,我们就不难在这两种理论中,
看出哪方的解释比较合理且合圣经。


在前一篇文章『上帝有没有能力『保证』『每个人』都得救?』中,
我们已经陈述过这两派理论的解释与说辞。
由于这样的问题,对主张预定论的人是很不利的,
所以我也解释了预定论对此的答辩。
这篇文章,是继续回答预定论路线如何回复别人的攻击。


加尔文主义说:
1. 上帝『有能力』保证每个人都得救。
2. 但是上帝不如此做。
3. 祂只保证『某些人一定得救』。
4. 原因则是不知道。
对此,很多人心中马上冒出一句话…………这不公平!
既然你们理论说,上帝有能力这样做,但祂却只愿救一些人,
这样对那些没被救的人而言,太不公平了。
这样会让上帝成为一个不公平的上帝,违反圣经。


没错,听起来好像有那么一点道理。
不过,事实上根本没理!
要回答这问题,有很多角度来回答。
我们今天要做的,是从逻辑角度来切入。


先复习一下简单逻辑。
『若p则q』,亦即『若~q则~p』。
我们今天要切入的,不是这种句子的分析,
而是~q(非q)、~p(非p)的分析。


上帝不公平?


且慢!


什么是『公平』(fair)?


一、『公平』(fair)是指『平等』(equal)
所以,这种定义下,『不公平』是指『不平等』。
如果所谓公平是指这个,那么,上帝确实一点都不公平!
因为,祂让人生在好国家,也让人生在烂国家;
祂让人生在有钱人家,也让人生在乞丐人家;
有人天生IQ180,也有人天生智能严重不足;
有人很会跳舞,有人很会画图;
也有人很会念书,但其他都不会。
我们可以发现,上帝掌管的世界,根本没有『平等』可言。
因为那种平等的世界,根本是另一种可怕的地狱:
所有的人都一样的高、矮、胖、瘦、外表完全一样、
智商完全一样、性别完全一样、、、。


变成机器人大量制造,是不是?


所有基督徒,都会否认上帝是这种愚蠢的『平等』的上帝。
圣经中的上帝,是向摩西显现,却不向其他国王显现;
是拣选以色列,却没拣选波斯。
上帝一直依其完美无误、绝对善良的心意,进行各种『不平等』的处置。
每个基督徒都不该觉得上帝这样是『不公平』的。
因为事实与圣经中所呈现出来的上帝,就是这样。


二、『公平』(fair)是指『公义』(just,justice)
多数人所谓的『上帝不公平』,其实是指『上帝不公义』。
上帝只拣选一些人保证他们得救,却放弃其他人。
乍看之下,这样的上帝,好像真的很『不公义』。
问题是,这样的上帝,是否真的『不公义』?


我开始来说明改革宗的论述与逻辑:
1. 事实:每一个人『都是罪人』。
2. 公义:每一个罪人『都必须被判死刑』。
3. 上帝决定从全部的罪人中,『拣选一些出来』让他们得救。
4. 被拣选得救的人,他们得到上帝的『怜悯』。
5. 没被拣选到的人,他们得到上帝的『公义』。
6. 所以,不管被拣选或没被拣选,没有人得到上帝的『不公义』。
请注意,这样的论述,是合理、合逻辑也合圣经的。


回到逻辑上来,『p』和『非p』的观念。
我们将『公义』套进去就成了:
『公义』与『非公义』两大类。
一边是『公义』,另一边是『非公义』,不可能再有其他。
接下来是重点了--------非公义包括什么?
非公义包括了两种:
1. 怜悯
2. 不公义


怜悯可不是『公义』,但怜悯也不是『不公义』,怜悯是『好的非公义』。
不公义不是『公义』,不公义就是『不公义』,不公义是『坏的非公义』。


很多人的错乱,是因为以为『非公义』= 『不公义』。
问题是,『非公义』 ≠ 『不公义』,因为逻辑上,非公义有好的和坏的。


我再整理清楚给大家看,整个分类是这样的:
A、 公义
B、 非公义: 1.怜悯(好的非公义) 2.不公义(坏的非公义)


上帝不曾做过『不公义』的事,也不曾做过『坏』的事。
上帝是公义的上帝,但是上帝也是怜悯的上帝。
上帝拣选一些人得救,是上帝对他们施行怜悯,让这些人得到『好的非公义』。
这些人原本是要被处死刑的,上帝却用慈爱原则去救他们,
而不用公义原则去审判他们。
对这些人,上帝把慈爱原则给他们,
却把他们应该得到的公义原则,施行在耶稣基督身上,
让耶稣代替这些人承受上帝公义原则下的审判与死刑。
所以,上帝在这些祂所拣选的人身上,同时实现了:
1. 公义原则:犯罪者要被处死刑,但已经由主耶稣代替这些人死了。
2. 慈爱原则:上帝拣选他们,让他们能得到『耶稣处死』的好处。
请回去看上面我整理出来的分类,
这些得到拣选的人,
他们得到上帝的『公义』(由主耶稣代替受罚了),
也得到上帝的『怜悯』(好的非公义),
但没得到『不公义』(坏的非公义)。


然而,对上帝所没拣选的人,上帝『任凭』他们留在罪恶之中。
所以这些人所得到的,是上帝的公义原则。
没错,上帝没给他们获得慈爱原则,但我们可不能说上帝这样就是『不公义』。
请回去看上面我整理出来的分类,
这些没得到拣选的人,他们依然得到上帝的『公义』,
但他们没得到上帝的『怜悯』(好的非公义),
也没有得到上帝的『不公义』(坏的非公义)。
所以,我们绝不可能说上帝对他们『不公义』。


既然是慈爱、恩典、怜悯,
上帝本来就『没有义务』让『每个人』都得到不可。
『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罗9:15)


上帝本来就有权依其无误与绝对善良的旨意,自行决定如何使用祂的权力,
『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做成贵重的器皿,
又拿一块做成卑贱的器皿吗?』(罗9:21)


上帝从来就没欠人什么东西,是人欠上帝东西。
上帝是债主,我们是欠债的人。
债主有权利决定免哪些人的债,欠债的人没资格要求债主完全都不能去讨债。
千万不要以为上帝欠我们,非得怜悯我们不可,否则就是没爱心。
『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
『被人免债』,是恩惠。
但不要以为债主讨债就是坏人,别搞错了。
债主用不法的手段讨债,当然是坏人;
债主用正规的法律途径讨债,是正常行为。
债主想怜悯哪些人,是他的自由。


没错,我们很希望上帝能怜悯『每一个』罪人,
但我们没权力命令上帝这样做。
上帝这样做一定有其原因,只是祂不告诉我们而已。
圣经严严警告我们,对上帝这样的决定,我们必须止步,不要再问下去:
『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
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甚么这样造我呢?』(罗9:20)
更何况,我们怎么可能比上帝还更慈爱怜悯?


再讲一次:
我们不可能比上帝更有爱心!
假使我们出现比上帝更有爱心的教义与观念,那一定是我们搞错了!


小小羊

 

分類:预定论与自由意志 

{{ total }} 则评论

没有评论

到主站發表留言(不支援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