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基督徒在地上的生活,最重要的原则就是「爱」。
先是爱主,其次是爱人。
这是两条主耶稣亲自吩咐的诫命(太22:37~39)。
那我们要怎么样行出来呢?
有的人也许会说:爱主的人就要多读经、多祷告、多参加聚会,要多帮助有困难的人,因为主说: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25:40)。
这些话都很好,可是太过拘泥的话,又都不好了。
仿佛一天不读经,上帝就会不喜悦,所以为了不使上帝生气,那就至少翻个两页吧。
这些东西很容易就变成我们新的律法。因为当我们拘泥在形式上时,就很容易错把手段(读经、祷告)当目的(表现爱主)。
对人而言,建立这些表面的规定,会有两个"好处":
第一个,当我做到的时候,表示我已经尽到我的责任了,可以安心了。
第二个,当我做到但别人却没有做到的时候,就表示我就比别人更爱上帝了。
这些都是自义的表现。但自义与爱却是相对的。
圣经已经告诉我们:「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撒上16:7)」我们要做的所有事情,首先要看的是:我们的动机为何?
我们是为自己而做?还是为爱主的缘故而做?
以读经为例:我们有时会把读经当成每天必做的功课,就像是中学时念数学英文一样枯燥。
但我们若是以爱主的心来读经,那就会把圣经当成情书来念,恨不得从里头尝出无限的甜蜜。
就像诗人写的:「你的言语在我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蜜更甜!(诗119:3)」。
就像在谈恋爱的时候,心里总是盼望著读到对方所写的信、听到对方的声音。讲电话讲得再久,也不会觉得累,因为知道我们所爱的人,正在听我们说话。
当我们爱主时,也是如此,愿意在祷告中多多地向祂倾诉。我们知道祂专心地听我们说话,而且是一对一的听,因为「良人属我,我也属他(歌2:16)」。
在其他的事情上,也是如此。
因为我们爱主,所以一切的事情就会以主的意念为我们的心思意念。愿意为主的缘故而来约束自己、来献上自己。
如同保罗所说:「总要察验何为主所喜悦的事(弗5:10)」。
就例如在恋爱的时候,即便是看到自己喜欢的蛋糕、甜食,女生也会在男朋友面前节制自己的饮食;即便是在半夜里,只要一通电话,男生马上会为女朋友摇身一变,成为宵夜宅即便。
这些事情,对自己来说是辛苦的,但是因著爱,却也是心甘情愿地去做。
我们对神也是如此。
上帝不是法老,强迫我们去做这做那、去做苦工,如果不听,就用鞭子抽打我们。
我们所有的事情,都是因为主的爱先吸引我们,所以我们愿意去做。
因此,当我们谈到舍己、背十字架的时候,不应该只是想到苦修、想到苦毒自己,而是应该先想到基督的爱。
说「应该」也不对,因为若不是上帝的爱先吸引了我们,以致于我们以爱来回应,那就很有可能回到律法主义之中。我们的舍己或背十字架,全是因著主爱我们的缘故,所以我们愿意献上自己,「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著基督(腓3:8)」。
正如同保罗所说的:「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因我们想,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并且他替众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林后5:14~15)」
我们在世上,要多多思想耶稣基督的爱,让祂的爱来激励我们。
想到我们是何等的罪人、想到我们原是不配的仆人、想到基督的恩典有多么地大,竟将这一切都加添给我们。
所以我们感激、我们也以爱来回应。
正如同耶稣所说:「所以我告诉你,他许多的罪都赦免了,因为他的爱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爱就少(路7:47)」。
我们越是明白自己是罪人,就越能被基督的爱所激励,这爱乃是一切行为的动力。
作者:韦伯
分類:成圣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