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一直在思考被奉献者、奉献者的一些观念。
我们提过不少被奉献者错误的观念与行为,
也提到奉献者错误的观念与行为。
这篇文章,要继续来探讨奉献者错误的观念与行为。
在教会里,牧师全家,几乎都要投入教会事工。
包括牧师娘、牧师的孩子。
牧师的许多行为,都被视为理所当然。
比方说:开放家里、二十四小时要接电话、随时准备服务信徒、
要帮信徒处理婚丧喜庆、、、。
牧师如果没做好这部分,常动辄会被信徒指责没尽责任。
然而,这些东西,真是那么理所当然吗?
信徒真的可以那么理直气壮指责这些牧师吗?
今天讲的东西,我敢讲,教会里也几乎听不到这种教导。
因为,牧师角色很尴尬,不太好为自己讲这些话。
可是,这些观念是何等重要,而教会里又有多少信徒,
正一次又一次在没被教导的情形下,犯错再犯错。
我身份是平信徒,这些对平信徒的指正,身份应该是相当贴切的。
一样的提醒:
我讲的,合不合真理,请大家自行去查考圣经,用圣经来检验我的言论。
我不怕人家用圣经来检验我讲的东西,
我只怕大家不肯用圣经来检验我的观念,
只纯粹凭个人喜好来决定我讲的东西对错。
喜欢的,就说我讲的一定对;不喜欢的,就说我讲的一定错。
这样就不好了。
我们要小心来思考这个核心问题:
牧师的家就等于教会,所以必须开放?
这问题,只是个基本的引子。
搞通了这问题,接下来的很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基本上,这问题凸显了一个很基本的观念:
牧师是圣工服事者,但是,
他有没有私领域?
他有没有权力与权利保有私领域?
他的家人呢?
我们先来思考『公领域』的部分:
教会的牧师,有没有任何合圣经的权力,可以拒绝人进教堂来做礼拜?
事实上,即使这人是乞丐,即使这人是调查局,
只要他们是要进来做礼拜,牧师不能拒绝人进来做礼拜的。
除非,进来的人是要公然传假道的人,这时,牧师才有拒绝的权力。
『若有人到你们那里,不是传这教训,不要接他到家里,也不要问他的安』
(约二1:10)
『若有人不听从我们这信上的话,要记下他,不和他交往』(帖后3:14)
『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加1:9)
『圣灵立你们作全群的监督,你们就当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
牧养神的教会』(徒20:28)
另外,如果有人破坏聚会时的秩序,牧师也可以使用权柄维护秩序的。
这部分,可参阅哥林多前书。
换言之,除非是对方要进来借机传假道,又或者是有人在聚会时破坏秩序,
否则,牧师是不能随意以个人好恶,来决定要不要让人进教会做礼拜的。
因为,教会是上帝的家,教会也是真理的柱石。(提前3:15)
上帝的家,是何等神圣,必须尽一切努力照上帝话语来照管。
可是,牧师家的『私领域』也是这样吗?
牧师的家等于教会,牧师的家等于上帝的家,
所以牧师不能拒绝任何人登堂入室吗?
我们要很小心,不要将神圣的观念随便进行推论,随便做无限制的放大,
甚至开始扣人属灵的大帽子。
事实上,大家在教会里,不难发现,属灵术语下的大帽子,实在有够多;
一个又一个神圣包装的重轭,压得许多人喘不过气来。
问题是,这些属灵大帽、这些神圣重轭,
有几个,是真的经得起圣经检验的呢?
在全本圣经的检验下,任何断章取义的观念,都站立不住!
而许多属灵大帽,根本就不是圣经真理,只是断章取义的歪理而已,
偏偏这些歪理却一次又一次影响了许许多多信徒的观念与行为。
为什么会断章取义?
常有两种情形:
一是为自己错误的行为找借口;
另一是用神圣的术语来强迫别人遵行一些看来虔诚的东西。
但很不幸的,这两者都是错解圣经。
前者是扭曲圣经来脱罪,这行为本来就不对;
后者是用错误的圣经观念来加重轭给人,
违反『真理要让我们得自由』的教训。
回到主题来,任何人以为牧师的家就是教会,牧师的家等于上帝的家,
所以开始用圣经对教会的标准和要求来要求牧师的家,
这是严重的错解圣经!严重的过度推衍!是严重的错误行为!
事实上,牧师的家,是他个人的私领域,根本就不是属于公领域的教会。
因此,牧师当然有权利决定他管理自己私人家务的方针,
而外人根本无权干涉。
当然,我们讲的,是一般正常合法的情形下。
有些严重违反社会习惯,或是违反法律的行为,
即使是属于牧师的私领域,也当然不行。
我们小心来思考一些圣经观念:
1. 『利未人、祭司的家』,也必须用圣殿服事的标准来要求?
利未人、祭司的家人,也都必须投入圣殿圣工?
利未人、祭司全家都不能保有私领域、私人财产,都必须献给圣殿?
2. 『使徒的家』,也必须完全开放,用教会的标准来要求?
使徒的家人,也都必须投入教会事工?
使徒全家都不能保有私领域、私人财产,都必须献给教会?
事实上,太多信徒大胆使用冠冕堂皇、超级神圣的属灵术语,
来将重轭套在牧师与其家人身上。
问题是,那根本不合圣经。
没错!牧师开放家里、牧师全家投身教会事工、牧师全家放弃所有私有财产,
全献给教会,这是很美好的事。
但是,请不要以为人人都要这样,以为非这样就叫没有爱心。
我很不客气讲,
这样做的牧师,我们要给予掌声;
不这样做的牧师,我们根本没权力要求、甚至定罪。
在『凡物公用』的初代教会(徒2:44),
是人人都要在属灵帽子下非得捐出不可,
还是由大家自由决定?
是用经不起圣经检验的神圣术语来强迫人人都要遵守,
还是由大家各凭感动而行?
历史上,有没有凡物公用的例子?
当然有!
强迫性的,叫‥‥‥………共产主义;
自愿性的,叫………………初代教会。
强迫的,已经失败了,而且许多是人间悲剧;
自愿的,成功了,但也仅仅是初代那一小段教会历史,
而不是普世历代教会都要遵行的法则。
为什么我们现今的教会生活,几乎看不到奉行『凡物公用』的教会?
是现今教会犯罪吗?
是现今教会不遵守圣经吗?
是现今教会违反圣经吗?
当然不是!
因为,其重点是在…………信徒自动自发的自愿行为。
有信徒愿意这样做,很好!
信徒不愿这样做,也很好!
不要把绝对当相对,也不要把相对当绝对。
初代那种『凡物公用』的教会生活,是相对性的教导,不是人人都要遵守;
『信耶稣才能得救』,才是绝对性的教导,人人都要听从。
搞错绝对与相对,会犯严重的大错。
施洗约翰穿骆驼毛的衣服,吃蝗虫野蜜(太3:4),
但他从母腹里就已经被圣灵充满(路1:15)。
如果我们把这段相对性的经文,拿来做绝对性使用,那就惨了:
1. 被圣灵充满的人,都要穿骆驼衣、吃蝗虫野蜜。
2. 骆驼、蝗虫、野蜜好可怜,因为供不应求。
3. 生在非中东国家的信徒好可怜,
因为他们要想尽办法找骆驼衣、找蝗虫和野蜜吃。
这时,阿拉斯加这些北极信徒最可怜,因为那里本来就没这些东西,
连人工养殖都很难养活。
4. 再多提醒一下:要野生蜂蜜,还不能人工养殖的喔。
5. 如果圣灵充满,就必须这样,大概不用一个月,全世界野蜜就绝迹了,
从此就没有人能再被圣灵充满了。
这样的玩笑,不知是否使大家警觉事情的严重性?
多少时候,我们将圣经中相对的东西,竟然大胆拿来做要求,
甚至开始用这些东西来定人罪?
结果,我们定的不是那些没遵守者的罪,而是定了自己的罪,
因为一来误解圣经,
二来用错误的圣经观念来论断他人。
『田地还没有卖,不是你自己的么?既卖了,价银不是你作主么?
你怎么心里起这意念呢?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徒5:4)
在凡物公用的初代教会,亚拿尼亚和撒非拉夫妇,是犯什么罪,
才被圣灵击杀?
是因为他们没有凡物公用吗?
不是!
是因为别人卖田地,他们没卖,就被圣灵击杀吗?
不是!
是因为他们没把卖田地的钱拿出来奉献,就被圣灵击杀吗?
不是!
是因为他们没把全部的卖地的钱献出来,还为自己保留一些,
这样被圣灵击杀吗?
不是!
他们被圣灵击杀,是因为…………欺哄圣灵,
也就是……………说谎。
他们犯的罪,是『说谎罪』,而且是对上帝说谎。
当然,他们可不仅只是对上帝说谎而已,他们也对人说谎,
而当他们对人说谎时,他们也正触犯对上帝说谎的罪。
请注意,
『田地还没有卖,不是你自己的么?既卖了,价银不是你作主么?』
(徒5:4)
这是什么意思呢?
这意思是说:
田地是信徒自己私有的,信徒自己有权决定如何管理,
要不要卖田地也由自己决定。
卖了之后所得的钱,也是信徒自己私有的,自己可以决定如何管理。
钱要全部留做自用、钱要全部献出、钱要留一些献一些,
通通都可以,都不是犯罪,都没有问题。
另一方面,这也承认了『私有制』、『私人有权决定如何管理私有物品』的观念。
问题出在哪里?
出在『明明就不是全部献出,却谎称全部献出』,这就是犯罪。
而在一个新时代的开始,上帝常是非常严厉的,对圣洁的要求是很高的。
旧约律法时代的开始,当摩西颁布律法,献祭制度开始运行时,
大祭司亚伦的两个儿子,只因用凡火献祭,就当场被上帝击杀。(利10:1)
新约教会时代开始,圣灵普遍赐下之后,
会友(还不是牧师、长执)欺骗圣灵而已,就当场被圣灵击杀。
现今很多信徒非常羡慕初代教会圣灵大大运行的情形,
可是,我却没听到多少信徒对当时教会对圣灵的敬畏,
也没听到多少对圣洁、绝不容留一丝杂质的事奉的要求。
现今的信徒普遍对上帝已经没有『畏』了。
圣经遍地都要求我们要『敬畏上帝』,要『敬』还要『畏』。
可是,当『畏上帝』已经从我们心中消失时,
我们所做的事,所进行的圣工,
会真的在乎上帝的心意,会真的避免惹动上帝的怒气吗?
我很怀疑。
也因此,妄打恩典牌、妄称上帝名号、服事神却隐含私欲的成分、、、、,
变成教会中常见的常态。
任何追求圣灵大能,却不知敬畏圣灵的;
任何追求初代教会圣灵带领下的复兴,却不知畏惧圣灵的,
都不是真正认识圣灵的人,即使这人是大牧师也一样。
回到主题来。
我们来看一些实际例子。
一、 信徒有权擅自进到牧师家的任何房间去
分析:
这种情形,主要是发生在牧师馆和教堂是在一起的教会。
很多信徒,或是信徒的孩子,常会擅自进入牧师馆里去,
甚至擅自进入任何一个房间。
有些,甚至还会随手拿走牧师家私人的物品。
很不幸的,这是严重的错误。
牧师家绝对不等于教会。
信徒的这种行为,是严重的侵犯,甚至是偷窃。
二、 信徒有权在全天二十四小时随时找牧师,
即使是三更半夜,牧师也不能拒绝
分析:
这种观念,对很多信徒而言,是天经地义。
问题是,真的那么天经地义吗?
我们看得到圣经支持这种看来「天经地义」的观念吗?
牧师不是人,而是神?
人会累、会睡觉、要吃饭;上帝不会累、不需睡觉、不用吃饭。
连主耶稣在世上时,都要吃饭睡觉,祂有时还会累到睡得不省人事。
(有次,门徒与耶稣在船上,那时风浪极大,门徒怕死了,
主耶稣竟然还睡得一塌糊涂)(太8:24-25)
那我们以为牧师是什么?
是超人?是上帝?
我们的要求,合理吗?
我们要有一个观念:
牧师在半夜愿意服事我,真的感谢主,也感谢牧师;
牧师不愿在半夜服事我,他可一点也没犯罪,也不是错。
我们千万不要轻易以为自己就有什么了不得的权力,
可以要求牧师该如何如何。
我们也真的要感谢主,真的很多牧师,是任劳任怨、二十四小时待命的。
我们可曾真心对这些牧师表达过真诚的谢意?
还是认为那是牧师理所当然、对我应尽的本分?
且容我再提醒,有些信徒因为半夜心情不好,所以要找人聊天发泄,
问题是,牧师就有义务要在半夜奉陪?
牧师白天不用工作吗?
牧师不需睡眠吗?
牧师有义务要在半夜当信徒情绪的垃圾桶吗?
有时,我们动辄用『爱心』的大帽子,扣在牧师身上,
这是很不好的行为,我们一定要尽力避免。
三、 信徒要找牧师借钱,牧师一定要借
分析:
这种例子不太多,但不是没有。
在某些原住民教会,偶而就会发生。
当信徒没钱、缺钱,就找牧师借钱。
当然,信徒这样的行为,我们不能说是犯罪,也不能说一定错。
什么情形才是错?
信徒向牧师借钱,但牧师不愿意借,这时信徒就认为牧师没爱心。
这样的情形,信徒就大错特错了。
牧师愿意借,很好,感谢主,真的很有爱心;
但牧师不愿意借,我们可不能说这就是没爱心。
牧师本来就有绝对的主权,可以决定要不要将钱借给人的。
四、 牧师娘一定要在教会服事,且不能支领薪水
分析:
这是很常见的观念。
牧师娘在教会服事,不行吗?
当然可以!
牧师娘不能支领薪水,不行吗?
当然可以!
但且容我提醒一下:
教会在聘牧时,就已经讲清楚是这样了吗?
还是信徒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
事实上,牧师娘在教会服事、不在教会服事,都不是犯罪,都没有一定;
牧师娘支领薪水、不支领薪水,也都不是犯罪,也都没有一定。
没错,确实几乎大部分的牧师娘,是真的不支薪在教会服事。
真的感谢主,赐给我们这么好的牧师娘。
但请我们每个人都要记住,我们可没权力要求牧师娘非得如此服事不可,
也绝对不能说不这样做的牧师娘就是不尽责、没爱心。
但是,关于这部分,我也要反过来提醒。
有很多教会,牧师娘要在教会服事,而且不能支薪,已经是一种惯例。
这时,任何一位新牧师要就任前,
就已经知道自己牧师娘因为种种原因而无法在教会服事,或是必须支薪。
如果这时牧师没有事先对教会讲,那么,事后发生争议时,
我们真的很难说牧师的作法没有瑕疵。
有位老牧师的提醒,我觉得很中肯:
牧师娘要不要在教会服事、要不要支薪,都无关信仰。
但是,大家事先要讲好,只要先讲好,彼此同意,那就可以了。
怕的是事先都不讲,事后彼此拼命对骂,那就很不好了。
五、 牧师娘不能在外面工作
分析:
同上。
事实上,我们已经可以发现,有些牧师娘,是其他行业的从业人员,
而不是专职在教会进行服事。
我们要记住,千万不要因为牧师娘在外面工作,
就以为牧师娘就是没尽本分、就是错、就是犯罪。
当然,牧师娘在外从事的工作是什么,这是另一个课题了,在此不多说。
六、 牧师的小孩不能不在教会进行服事
分析:
事实上,这也几乎被视为理所当然。
但是我们可曾想过,真的那么理所当然吗?
很多信徒,因为牧师的孩子没在教会服事,就将他们视为犯罪,
这是严重的错误。
一样的观念:
牧师的孩子在教会服事,感谢主,赐给我们教会好帮手;
牧师的孩子不在教会服事,我们却不能说这就是错、就是犯罪。
事实上,错将圣经对牧师与教会在公领域的要求,
使用在根本就是私领域的范围里,
这种情形,一点也不少见。
太多信徒,搞错了圣经这些经文的条件与限制,
然后不分青红皂白,就大胆使用这些经文,
来要求牧师、甚至是信徒开放私领域,
否则就扣上一个滥用权柄、没有爱心、不合圣经的大帽子。
然而,这根本是乱解圣经、乱用圣经的严重错误表现。
盼望这样的提醒,可以让我们更小心谨慎,不轻易触犯论断人的大罪。
愿神保守我们,行事能有亮光,处事能有智慧,而且是属天的智慧。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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