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问:上帝有责任要爱我们?

这是goes网友所发的问题。
由于这问题也是许多人的疑惑,所以我移转成正式文章来进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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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羊,神的恩典是白白给的,祂当然也可以白白收回。
我们是祂造的,但是因为我们犯罪跟祂隔绝,
祂可以选择就此不要爱我们,但是祂选择爱。(以上这段是对的吗?)
 
 
另一种说法-->因为我们是祂造的,所以祂就有责任[得](必须的意思)要爱我们,
这样,好像怪怪的,但是我说不上来哪里怪.....
 
 
我觉得第二种说法是不是卡在罪上面阿?还是对神的基本认识有出入?
谢谢!^^"
 
 
Posted by goes at 2007年09月13日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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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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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神的恩典是白白给的,祂当然也可以白白收回
答:
基本上,这句话并没什么大问题,因为这是『上帝主权』。
但是,严格来说,我们要小心,这里的『恩典』是指什么?
1. 如果这『恩典』是指『得救的救恩』那种恩典,那这话就不成立。
因为,上帝赐给真正得救者的那种得救的恩典,上帝是绝不收回的。
2. 如果这『恩典』是指『一般得到祝福』的那种恩典,那大致上这话就成立。
如:很会念书、事业成功、、、。
 
 
 
 
二、我们是祂造的,但是因为我们犯罪跟祂隔绝,
祂可以选择就此不要爱我们,但是祂选择爱
答:
是的。但是我要再说明一下。
我们与上帝的隔绝,并不是在『我们』犯罪『之后』,
而是在『亚当』犯罪之后,『所有』人类就因罪的缘故,已经与上帝隔绝了。
当然,我们没有任何人不犯罪,但这主要是因为亚当犯罪之后的必然后果。
如果讲『我们犯罪之后』,感觉会有点怪怪,
因为这似乎是指我们『自己』所犯出的罪
(神学上叫『本罪』,以与『原罪』区别)。
但事实上,婴儿并没有犯出本罪(他并没有自己犯出罪),
但因为有原罪,而『罪的工价乃是死』,所以婴儿一样会死亡。
所以,这句话如果改成:
「我们是祂造的,但是因为人类犯罪跟祂隔绝,
祂可以选择就此不要爱所有人类,但是祂选择爱其中一些人」就正确了。
这是属于『全然的败坏』(所有人都已经被罪恶污染)、
『无条件的拣选』(上帝救恩的拣选,与当事人本身的行为无关)、
『限定的救赎』(上帝不是拣选全世界的人得救,而是只拣选一些人得救)的教义。
 
 
 
 
三、因为我们是祂造的,所以祂就有责任[得](必须的意思)要爱我们
答:
错!
上帝没有『义务』要爱任何人。
上帝没欠人类什么东西,连恩典也没欠人类。
『谁是先给了他,使他后来偿还呢?』(罗11:35)
『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罗9:15)
 
 
上帝所造的第一个人『亚当』,上帝给了他完全的自由,可以决定行恶行善。
上帝没逼亚当去犯罪,是亚当用自己的意志,自己去犯的,
所以罪与责任是在亚当自己身上。
亚当犯罪之后所带来全人类都被罪污染,这也都是人类自己的错,
是人类自己要承担起这后果。
 
 
举例而言:
法律规定不能闯红灯。这规定本身并没有罪恶。
这时如果有人决定要闯红灯,结果出车祸肇事伤人,
他自己要被法官判刑。
法官可没叫他去闯红灯,这人因为闯红灯被判刑,法官自己完全无罪。
法官也没责任与义务要特别给这人法律上的优惠,
法官要判这人轻一些或重一些,都是法官主权,
但法官可没有『义务』非得判这人轻一些不可。
 
 
所以,人是上帝造的,但上帝并没义务要救人;
人是上帝造的,但上帝并没义务要爱人。
上帝爱,是出于祂的主权与爱的本性。
但是,讲到上帝的爱,就不能不想到上帝的公义。
上帝的『爱与公义』,是随时连结在一起的。
 
 
事实上,讲到上帝有责任爱人的人,大概没想过这问题:
人是照上帝形象造的,动物不是;
上帝差遣爱子来拯救人类,但上帝爱子并没特来拯救动物;
人可以吃动物的肉,但动物不能吃人;
为什么上帝对人和一般动物这样差别待遇?
为什么上帝不一视同仁?
难道上帝的爱不够,只够分给人,不够分给猪狗?
更进一步,即使是人类,为何有些人生来就比较高、比较帅、家境就比较好?
为何有些人生来就比较矮、比较丑、家境就很差?
还有,即使是一样的美丽与家境好的女人,
为什么有些人是生在女性必须缠足、不能受教育的古代中国,
而非今日不需缠足且可自由受教育的台湾?
我们都会承认,这些都是明显的差异,
而且对一个人或一只动物的一生影响极大。
那为何上帝不一视同仁来爱人,却有这样的差异?
是因为上帝的爱不够分吗?
 
 
『因为上帝造人,所以上帝有责任必须爱人』,
那为何不能放大成『因为上帝造动物,所以上帝有责任必须爱动物,
让他们不被人类吃,以免他们会痛?』
而且,被人吃的动物也有权利提出『为什么只有我们被人吃,
我们不能去吃人?』的疑问。
 
 
如果我们没弄清楚『主权』与『责任』、『公义』与『爱』,
没弄清楚爱是什么,公平与公义是什么,
那我们很容易就会被迷惑。
 
 
很多人所讲的『爱』,
其实只是脑袋中想出来的『自私』罢了,并不是真正的爱。
对认为『因为上帝造人,所以上帝有责任必须爱人』的人,
或许,最符合这些人脑海中标准的『爱』,应该是:
上帝造出所有人都该一模一样、都该没有意志、所有生物与人都该一模一样,
这样就不会有犯罪的人,也会很公平。
所有生物都该不吃不喝,
以免有些东西被吃到,结果那些东西抗议上帝不爱他。
这样的爱,就没有任何差别待遇,
也不会产生上帝只爱人不爱动物不爱植物的状态。
 
 
我们能想像这样的宇宙吗?
这是何等恐怖的世界啊!
一堆一模一样的机器生物!穿一模一样的服饰!过一模一样的生活!
没有男女分别、没有人与动物的分别、、、、。
我很怀疑,真的有人会觉得这样的宇宙比较好吗?
 
 
换言之,其实讲出这种『因为上帝造人,所以上帝有责任必须爱人』的人,
他们更核心的观念,事实上是出于————假爱心,真自私。
我这样说,感觉好像很严厉,但认真去思考,就会知道我说的是对的。
 
 
通常,人类是非常自私的。因为这是罪恶污染下人类的本能思考而已。
人会喊出很多听起来很伟大很有爱心的口号,
但其实真正检验起来,那种所谓的爱,不过是泡泡一样而已,一戳就破。
爱动物、不杀生?
全世界最后一只濒临绝种的野兽,
因为非常饥饿又找不到东西吃,要把这些人吃掉时,
我想,这些人应该不会想:
『感谢上帝,让你这野兽可以吃我,以便你可以维持生命,避免绝种。
反正全世界好多好多亿人口,死了一个我,还有好多好多人,
人类不会因为少一个我而绝种,但世界会因为少一只你而灭绝一种生物,
因此,请放心吃我,我绝不抵抗』。
 
 
类似的还有:
为什么上帝不爱我?
其实,当人类享受到上帝好处时,
通常不太会想到『我比人家过得好,但我凭什么比人家过得好?
上帝为何如此不公平,对我特别好?』,
反而是当人类遇到苦难时,很容易就会想到『为什么我要过得比人家苦?
上帝为何如此不公平?』。
 
 
再举一个例子:
人类享受好处时(像:衣食无缺),
通常不太会想到『还有很多人不能享受到这些东西,
所以为了公平起见,为了爱这些人,所以我也愿意和这些人过一样的生活,
放弃我现今所有享受的一切』。
反而是在遇到痛苦时(像:遭遇重大意外不幸),
很容易就会觉得『为什么我这么苦、这么可怜?为什么是我?
为什么别人不用像我这么倒楣?』
 
 
回到主题。
上帝造了人,上帝给人很美好的生活环境(伊甸园),上帝也给了人自由意志,
但人类始祖自己决定犯罪,导致人与上帝隔绝。
另一方面,从此之后,人类就丧失了真正的自由意志,
所有意志都被罪恶捆绑辖制,成为罪的奴隶。
虽然人依然有意志,但已经丧失了亚当未犯罪前的那种真正的自由意志了。
对于所有被罪恶辖制的人类而言,
死亡是必然的结果,因为已经违反上帝规定。
而违反规定如果没有处分,
那就表示宇宙可以没有秩序,也没有赏善罚恶的公义可言。
而这犯罪之后所有产生的可怕后果,是人类自己捅出的篓子,
上帝对人自己捅出的篓子,本来就没有义务要去收烂摊子。
如果上帝只有公义,没有慈爱,那事情就这样结束,
人类烂到底、痛苦到底、败坏到底而已,
反正所有人因邪恶,到后来全死光光,
上帝也没违背其公义,上帝也不会少一块肉。
 
 
在亚当犯罪之后,所有的人类,都成为烂人。
但因为上帝在公义之外还有慈爱,
所以祂决定从所有的烂人中,拯救出『一些人』。
为什么不拯救全部的烂人?
我们不知道。
但是上帝可『没义务』要『救尽所有烂人』。
烂人灵魂死亡的责任,是因为烂人自己的烂,而不是上帝没救他。
这些灵魂死亡的烂人,得到了上帝的公义,但没得到上帝的某些慈爱。
如果所有烂人都有权利要求得到上帝所有慈爱,
那就不是『上帝的恩典』,而是『上帝的义务』。
所谓恩典,就是『不配得而得到』。
如果『配得而得到』,这就不叫『恩典』,而是『工价』,
而给工人工价,就成为『义务』。
『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罗4:4)
上帝可没欠人任何工价,所以当然没有什么义务。
人类配得的工价,只有一种,叫做————死。
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
 
 
结果,
得到上帝拯救恩典的烂人,他们『得到了上帝的慈爱』;
没得到上帝拯救恩典的烂人,他们『得到了上帝的公义』。
上帝在这二种人身上,都实现了祂的公义。
 
 
至于慈爱,上帝的慈爱有两种:
普遍恩惠:所有人,不管有没有得救,都一样可以得到。
如:阳光、雨水、空气。
特殊恩惠:只有真正得救的人才能得到。
另一方面,非基督徒常常书念得比基督徒好、赚的钱比基督徒多、
发明与发现的东西也比基督徒厉害。
这也都显示上帝在这些不信者身上,依然显露出大量的慈爱与恩典。
但是,领受这样大量的慈爱与恩典,却依然不信主,
更证明这些人不信主是何等不应该。
没错,上帝『没给某些人』特殊恩惠,
但这不表示上帝『都没给人』任何恩惠;
上帝『没给某些人』救恩的慈爱,
但这不表示上帝『都没给人』任何慈爱。
 
 
上帝为了救烂人,但不能违背公义,却又要施行有效的慈爱,
所以派遣祂的独生爱子降世受死,以完成公义与慈爱。
所以,得到特殊恩惠的烂人,他们犯罪的公义部分,
因他们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所以由主耶稣代替他们被惩处来完成;
没得到特殊恩惠的烂人,他们犯罪的公义部分,
因他们拒绝主耶稣的代赎,所以就由他们自己承担,就是灵魂的死。
 
 
而那些被拯救的烂人,是因为他们行为比其他烂人好吗?
当然不是!
被拯救的烂人,纯粹是因为上帝特别爱他们,如此而已。
为什么上帝特别爱?
我们也不知道,只知道真的要为此感恩。
 
 
上帝的慈爱施行在这些蒙拯救的烂人身上,
是三位一体上帝都有参与在其中所完成的:
圣父拣选,
圣子救赎,
圣灵施行。
而三位一体上帝的完整救恩,必定保证蒙拣选的一定蒙救赎,
绝不可能漏掉一个。
『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约6:39)
 
 
而蒙救赎的一定会被拯救到底,救恩绝不会再失落。
『他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约13:1)
 
 
最终的结果就是『圣徒永蒙保守』(一次得救,永远得救)。
『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了他们,我也护卫了他们;
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约17:12)
『你们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预备、到末世要显现的救恩』
(彼前1:5)
 
 
以上就是加尔文主义五要点(TULIP)的大致观念。
Total depravity(全然的败坏)
Unconditional election(无条件的拣选)
Limited atonement(限定的救赎)
Irreversible grace(不可抗拒的恩典)
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圣徒永蒙保守)
 
 
另外,如果问题改成『因为我们是祂拣选的,所以祂就有责任要爱我们』,
回答会变成:
世上的人分两种:
『属祂的人』与『不属祂的人』。
上帝保证会爱属祂的人爱到底(如:彼得);
但上帝并没要爱不属祂的人到底,
也没义务要用同样的爱去爱不属祂的人(如:犹大)。
 
『他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约13:1)
 
『我为他们祈求,不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约17:9)
 
『主认识谁是他的人』(提后2:19)
 
然而,上帝保证会爱属祂的人到底,
这可不表示上帝有义务与责任如此做,更不是只因为上帝造人就必须爱,
而是纯粹出于上帝的怜悯与慈爱。
这是属于『无条件的拣选』、『不可抗拒的恩典』、『圣徒永蒙保守』,
这些的综合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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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羊
 
 
 

 

分類:预定论与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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