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信耶稣的天然欲望(自由意志)吗?(经文解释)

人的灵性,到底只是『重病』,还是『已死』?
溺水的人,到底是『即将』溺死,还是『已经』溺死?
对于基督的救恩,到底是『人有能力自己伸手来接』,
还是『必须神使人已死的灵性活起来』?
 
 
人的本性,有『身体的本能』(天然能力)与『灵性的本能』(道德能力)。
当我们探讨信仰上关于自由意志的观念时,我们主要是在讨论人的道德能力。
这种道德能力,包括了行善与信主。
而所有的诫命,归纳起来,只有两条:
1. 最大的诫命:『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太22:37)
2. 第二大的诫命:『要爱人如己』(太22:39)
所以,所有的『道德』、『善行』,我们都可以归到这两条诫命里去。
而『信耶稣』、『爱上帝』,就属于第一条诫命。
爱上帝的一定会信耶稣,不爱上帝的一定不会信耶稣。
因此,以下的讨论里,我们会混用这些名词,
把『信耶稣』、『道德』、『行善』、『良善』、、、、、混在一起讨论。
不过,我们这篇主要还是针对『有没有能力信耶稣』这件事来做讨论。
我会用另一篇文章,来讨论『有没有能力行善』的问题。
 
 
在亚当犯罪之前,人确实是拥有行善与行恶的自由意志的。
他可以选择犯罪,他也可以选择不犯罪。
那时人类的自由意志,是健康正常的,没有生病,不受罪恶污染。
但很不幸的,在亚当犯罪之后,罪就入了世界。
 
 
『原罪』,是基督徒所接受的。
早在西元几百年的时代,伯拉纠和奥古斯丁,
就已经针对『人的自由意志』和『神的主权』进行大规模的论战。
伯拉纠的理论里,有一项很重要的,就是:
人『没有』原罪!所以亚当之后的人,依然拥有绝对不受污染的自由意志。
奥古斯丁则相反,主张:
人『有』原罪!在亚当之后的人,都已经被原罪捆绑。
教会历史上,在一次又一次的讨论与圣经检验中,
『人有原罪』,一直被认为是正确的教义;
而『人无原罪』,则一次又一次被判定是异端或错误。
 
 
经文一、
其实,有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可以用来质疑『人类无原罪』的观念
……………婴儿为什么会死?
 
『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
 
『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
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5:12)
 
 
圣经告诉我们的是:人会死,因为人有罪。
那么,如果婴儿没有罪,那他为什么会死?
婴儿根本还没能力犯出罪,那他到底有什么罪,所以他会死?
如果没有原罪观念,那我们会很难解释婴儿死亡。
但在原罪的教义下,婴儿死亡是很容易解释的:
婴儿有『原罪』,但没有『本罪』(自己有能力犯出的罪)。
本罪是罪,原罪也是罪。
婴儿会死,因为他虽然没有本罪,可是他有原罪,所以他会死。
 
 
问题来了:
人的原罪,到底对他的自由意志影响有多大?
亚当犯罪之后的人类,
还拥有不受罪恶污染、还拥有纯净自由可善可恶的意志吗?
身为基督徒,我们会同意,也会承认:
人的自由意志,已经受罪恶污染,也受罪恶影响。
但是,影响程度有多少?
阿民念主义者、自由意志主张者会认为:
人的自由意志,虽受罪恶影响,但还有一些些行善的能力在,
还能单靠自己意志做出信主的决定。
归正神学主张:
人的自由意志,在原罪的影响下,已经没有能力行出任何善,
根本没有能力单靠自己意志做出信主的决定。
 
 
我们都会承认,人的自由意志,
在犯罪、行恶的事情上,是拥有完全的自由意志的。
但是,分歧点在于:
人的自由意志,在行善与得救的事情上,
虽然不像犯罪、行恶那样拥有完全的自由意志,
但是,在行善这方面不完整的自由意志,
到底是『重病』,还是『已死』?
我们的自由意志,到底被原罪捆绑到什么程度?
 
 
如果我们要信耶稣,那么,我们心中必须先有信耶稣的『欲望』。
但是,还没重生的人,心中会有这种欲望吗?
人有这种信耶稣的天然欲望吗?
人可以单靠自己的自由意志产生出这种欲望吗?
 
 
经文二、
上帝对亚当说:
『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创2:17)
亚当确实吃了,但他没有死啊,
还活了好几百年,并没有马上死,不是吗?
亲爱的弟兄姊妹们,上帝的话,就是真理,句句都定准。
上帝明明就是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意思就是吃的那天就会死,不是几百年以后以后才会死。
请问,当亚当吃下善恶果的时候,他到底『什么东西』死了?
他的『身体』死了吗?
当然没有!因为亚当在犯罪之后,还活了好几百年身体才死。
那么,是什么死了?
是『灵性』死了!
身体的死,是灵性死了的必然结果而已。
原本人的灵性是活的,身体也会活到永永远远;
可是亚当犯罪之后,人的灵性就死了,接下来身体也会死。
 
 
经文三、
我们接下来看这四句经文:
『没有『寻求神』的』(罗3:11)
『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3:12)
『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弗2:1)
『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弗2:5)
我们得到什么样的观念?
我们如何解释这些经文?
 
 
是『没有寻求神的』,
还是『有寻求的,但还没寻到』?
是『找不到任何一个行出任何一丝丝善的人』,
还是『可以找到有行出一丝丝善的人』?
是『在过犯罪恶之中死了』,
还是『在过犯罪恶之中生重病』?
是『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上帝叫我们活过来』,
还是『当我们在过犯之中生重病时,上帝帮我们康复起来』?
 
 
归正神学说:
是死了!不是重病而已!
我们的灵性,在道德能力上,已经死了,死在罪里面了。
灵性已死的人,只有犯罪的自由意志,已经丧失行善的自由意志了。
没有一个人有寻求神的欲望,
没有一个人有行出任何一丝丝的善,
死人不会寻找神,
死人不会行出良善,
死人没有能力自己活过来,
死人也没有活过来的欲望,
死人更没有活过来的自由意志,
因为,已经死了,
就像人的身体如果死了就不会动,也没有能力动一样。
人的灵性能活过来,纯粹是上帝的力量,与人的自由意志无关,
因为,死人根本已经丧失了自由意志。
是上帝找人,不是人找上帝。
是上帝自己使人活过来,不是人自己有意愿活过来。
死人是没有意愿可言的。
 
 
经文四、
我们再看这句经文:
『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能』(can)到我这里来』(约6:65)
这句经文的意思,是说:
1. 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
没有人『被许可』(may)(be permitted to)到我这里来?
还是说:
2. 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
没有人『有能力』(can)(be able to)到我这里来?
 
 
由于中文的『能』、『可以』这两个词汇我们常常混用,
所以有时比较无法精确描述出那种意思。
因此,我们在此要借用英文来进行分析。
英文的can和may,意思是有不一样的。
Can:是指『be able to』,意思是说『有ability(能力)去做什么事』。
(able,ability是同字源)
May:是指『be permitted to』,意思是说『被许可去做什么事』。
『有能力』和『被许可』,二者意思差异可不小。
这句经文的希腊原文『dunamai』,
这个字圣经翻译成和『can』有关的,共计185次;
译成『may』(或同类的might)共计18次。
但不管如何译成英文,我们解释这句经文,
是要解成『有能力』,还是解成『被许可』比较合理?
 
 
身为基督徒,我们几乎都不可能解成第一种解法:
『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
没有人『被许可』(may)(be permitted to)到我这里来』,
因为,这和圣经整体观念不合。
主耶稣从来没拒绝、也从来没有不许可人家信祂。
即使没有天父的恩赐,
连那些根本没得救的法利赛人,主耶稣也没禁止他们信祂。
 
 
我们只能解成第二种解法,才会合理,也才会合乎全本圣经:
『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有能力』(can)(be able to)到我这里来』。
类似的经文还有:
 
『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
并且『不能知道』(没有能力知道),
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林前2:14)
 
『你们为甚么不明白我的话呢?
无非是因你们『不能听』(没有能力听)我的道』(约8:43)
 
 
一旦我们接受这样的解法,我们马上面临一个严重的问题:
若没有上帝的恩典,
人有能力靠自己到主耶稣那里去吗?
人有能力去信耶稣吗?
没有!
换言之,人能到主耶稣那里去、人能信耶稣,
是靠上帝恩典。
 
 
但是,这又引来另一个严重的问题:
是靠到什么程度呢?
是:
人有意愿得救,
人只要愿意『伸出手接救生圈』,
接住上帝的恩典(救生圈),
就可以到耶稣那里去(之后才重生)』?
还是:
人根本已经丧失得救的意愿,
人根本已经死亡,
『没有能力接住』任何救生圈,
只能靠上帝的恩典(使人的灵性从死里复活)(先重生),
才能到耶稣那里去?
 
 
请再回去看清楚,
圣经说的,是『人的灵性已死』,
还是『人的灵性只是生重病』?
圣经说的很清楚,人的灵性已死!
从亚当犯罪的那一天起,就死了!
灵性已死的人,根本不能行善,根本不追求神。
若是如此,
为什么还一大堆人继续坚持那种-----
上帝给我恩典,
但我必须用自己还活著的自由意志,
是自己决定接受,然后我才能得救-----
的错误观念呢?
看不见归正神学的观念才是正确的吗?------
我是已死的人,我追求神的自由意志已经死了,
是上帝给我恩典,我才能信耶稣得救。
 
 
经文五、
可是,圣经确实有『生病』这样的经文啊,不是吗?
『康健的人用不著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太9:12)
『无病的人用不著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路5:31)
然而,这样的经文,并没有限定是『人生重病,但还活著』。
没错,这些经文确实可以这样解,但不是只有这种解法。
如果罪人只是重病还没死,
那如何同时合理解通我们上面和下面讲的那么多的『罪人灵性已死』经文?
相反的,用『罪人灵性已死』的解法来解这种生病的经文,并不会很难。
因为,『人生重病,但病死了,需要更厉害使他复活的医师』一样可以解得通。
耶稣基督是可以使身体已死的人复活的神,
耶稣基督也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大最厉害的医师。
这医师行出使心灵生重病已死的人复活的神迹,并不难理解。
 
 
我们继续探讨下去,来看这些经文:
 
 
经文六、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
叫一切信他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3:16)
我们都同意,一切的人,只要信耶稣,都会得救。
但问题是:
为什么一样听到福音,为何有人愿意信,有人到死都不愿意信呢?
我们都承认,能信耶稣得救,是上帝恩典。
但是,为什么有人得著这恩典,有人没得著?
阿民念主义、主张自由意志者认为:
是因为我们自己的『信』,
是因为我们用自己的自由意志下了『信』的决定,
是我们决定『伸出手来接受救生圈』,
所以我们才得著恩典,才能得救。
很常被引用的经文是: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弗2:8)(前半句),
但是,下半句呢?
『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弗2:8)(后半句)
圣经说的意思是:
我们得救是出于恩典,也因著我们的信,
但这全部都不是出于我们自己独力产生的自由意志,
而是出于神。
我们的信主的自由意志,已经死了,
我们信主的那个『信』,也是上帝给的。
 
 
经文七、
类似的,还有这句:
『到我这里来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6:44)(后半句)
信耶稣的,都能得救。这大家都没意见。
但是,前半句呢?
『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约6:44)(前半句)
 
 
我们开始要分析这句很重要的经文:
『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约6:44)
这经文显示,如果上帝没有先『吸引』人,就没有人能信耶稣。
这经文的『能』,和『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能』(can)到我这里来』经文的『能』解法相同,都必须解成『有能力』,不能解成『被许可』。
 
 
再来,很重要的问题是,这经文的『吸引』二字,是指什么?
这字的希腊原文是『helkuo』,圣经共出现8次,英文全部译成『draw』(拉)。
希腊文的意思是指『被无法抗拒的更高能力所迫使』(compel)
中文对这字有时译成『吸引』,有时译成『拉』、『拔』。
我们看一些例子:
 
『西门彼得带著一把刀,就『拔』出来』(约18:10)
这是指『彼得『吸引』那把刀,那把刀就自愿被吸引出来』?
还是指『彼得的能力比刀还大,刀无法抗拒,被彼得『拉』出来(『拔』出来)』?
 
『使女的主人们见得利的指望没有了,
便揪住保罗和西拉,『拉』他们到市上去见首领』(徒16:19)
这是指『抓住保罗他们,『吸引』他们到市场去』?
还是指『这些人用比保罗他们更大的力量抓著保罗,『迫使』他们到市场去』?
 
 
回到『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经文来。
这里的『吸引』,
是指:
『若不是上帝吸引人,然后人用他们的自由意志,决定被上帝吸引,
否则没有人会信耶稣?』
还是指:
『若不是上帝用祂至高无上的主权,『拉著』、『迫使』那些灵性已死的人,
否则没有人能信耶稣』?
当然,这里译成『迫使』不是很理想,因为上帝并不强迫人做什么。
但是,请大家抓住这字汇那种『那种胜过本人的外力介入』的意思。
解释到这里,大家还以为那种-----
『虽然我快溺死,但是我自己用自由意志决定接受救生圈,
所以我才能信耶稣得救』-----的观念是正确的吗?
大家有没有发现这种归正神学的观念才合全本圣经?
归正神学认为:
『我已经溺死了,是上帝使我灵性从死里复活,然后我才能信耶稣』。
 
 
经文八、
很常被提出的质疑是: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
叫一切信他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3:16),
这经文似乎暗示『人有能力信』、『人有决定信或不信的自由意志』。
但是,看清楚一些,这经文根本没办法做出这样的推论。
这经文只告诉我们:
信耶稣,就会得永生。
但这经文没告诉我们人自己有没有能力信;
这经文也没告诉我们人自己有没有决定信或不信的自由意志。
事实上,如果我们把这经文解成『人有能力靠自己的自由意志决定信主』,
那如何解通其他『上帝必须先动工,使死人重生,然后这人才有能力信主』的经文?
 
 
经文九、
我们继续看经文。
『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3:3)
『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3:5)
请问,这经文的意思是说:
先重生,然后才能见或进神的国?
还是说:
先见或进神的国,然后才重生?
更简单常见的说法是:
是『先重生,然后才悔改信主』(重生在信心之前)?
还是『先悔改信主,然后才重生』(重生在信心之后)?
几乎很多基督徒都不假思索,马上就可以答出:
是『先悔改信主,然后才重生』(重生是在信心之后)。
只有归正神学的信徒才会说:
错了!
是『先重生,然后才悔改信主』(重生是在信心之前)。
 
 
如果还看不出『先信主,然后才重生』(重生是在信心之后)错在哪里的,
请再回本文前面的经文解释,一条一条看下来。
忘记人的灵性,在亚当犯罪时,已经马上就死了吗?
忘记人的灵性,已经死在罪恶之中了吗?
忘记死人是不会动、不能动,正如灵性已死的人,
他行善、认识神的自由意志已经不存在了吗?
忘记死人是没有能力回应任何信耶稣的呼召的吗?
忘记死人是没有能力伸出手来接受救生圈的吗?
忘记死人必须先复活,才能有力量信耶稣的吗?
 
 
『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3:3)
人如果没先重生,根本就看不见神的国。
心灵已经死,心灵的眼睛已经瞎了,
看不见神的国,看不见神国的好处,
这样,怎么去信耶稣?
要信耶稣,必须先有信耶稣的欲望,
也就是说,会觉得信耶稣是好事,而这种欲望很强,所以才会信。
看不见信耶稣的好处,如何能信呢?
人要信一个他根本不知道好在哪里的东西,
甚至要人去信一个他根本就不知道这是什么的东西,可能吗?
人必须『先』重生,上帝使人已经死亡的心灵复活,
这人眼睛才会开,才开始看得见神的国,才开始知道神国的好处,
才会有信耶稣的欲望,才会悔改信耶稣。
 
 
这句也类似:
『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3:5)
人若没『先』从圣灵重生,就不能信主进到神的国。
而这些经文都显示,不是先见到神国、先信主进入神国,然后才重生;
而是先重生之后,才会见到神国、才会信主进入神国。
 
 
经文十、
继续看经文。
『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罗8:7-8)
这里的『不能』和前面一样,都是『没有能力』,而非『不被允许』。
神的律法两大总纲:
『爱神』和『爱人』。
灵性已死的人,
根本就『没有能力』去服神的律法,
根本就『没有能力』去遵守律法中的爱神规定,
根本『没有能力』信耶稣,
而不是『还有一点点能力』去爱神,『还有一点点能力』去信耶稣。
 
 
另外,还没重生得救的人,是属肉体的,根本不能得神的喜悦。
请注意,『信耶稣』,会不会得神喜悦?
当然会!
『信耶稣的决定』,会不会得神喜悦?
当然会!
『信耶稣的欲望(或念头)』,会不会得神喜悦?
当然会!
若是如此,人在重生之前,
就有信耶稣的欲望,
就可以用自己独力产生的自由意志做出信耶稣的决定,
就能行出信耶稣的行为,
那表示还没重生的属肉体的人,
已经可以行出得上帝喜悦的事了。
那这经文说『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罗8:8)就讲错了,
不是吗?
 
 
下面的经文,紧紧扣著上面的经文,继续做出解释:
『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
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罗8:9)
『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心灵却因义而活』(罗8:10)
我们当然是重生之后,才有圣灵住在我们心里。
当我们被重生之后,我们的身体,因为原罪,依然会死;
但是我们原本已经死的心灵,却被重生而活著。
只有先被圣灵重生,使我们已死的心灵复活过来,圣灵内住我们心中,
我们才开始有能力服神的律法,才有能力行出上帝喜悦的事,才有能力信主耶稣。
 
 
经文十一、
当然,有人坚持人有自由意志可以归向神。
但问题是,人真的有这样的意志吗?
人真的有这样的自由意志吗?
单单上面的经文,已经可以让我们看见人根本没有,因为人的灵性已经死了。
不仅如此,我们还可以看这些经文:
『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约3:19)
人心中爱的是什么?是爱黑暗,不爱光。
人心中的自由意志,是不爱光的。
耶稣就是光,人既然不爱光,怎会去就光?怎会去信耶稣?
『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5:40)
罪人的自由意志,是『不肯』(不愿意)。
当然,有人会说,是法利赛人才不肯来得生命。
问题是,忘了上面的经文已经说了吗?:
『全世界都没有任何一个寻求神的』、
『没重生的人根本就没有能力服神的律法』。
在亚当堕落后的人,
已经只剩爱罪恶的自由意志,已经丧失爱光的自由意志了。
事实上,
猪若有变成人的自由意志,
人若有长出翅膀飞的自由意志,
这种根本就违反天生本能的自由意志,不就是空话吗?
这种自由意志,算什么自由意志?
丧失了自由的意志,还能称为自由意志吗?
当人的意志只剩下犯罪的自由,丧失了行善的自由,
这时,人的意志,根本不是真正有意义的自由意志,
而是『被罪奴役的意志』而已。
这才是人类的真实状况,
人的可悲程度,是到这么悲惨;
人的无助,是到如此的严重。
不是重病!而是死了!
这也正是韦斯敏斯特信条九章三节的描述:
『人由于堕落在有罪的状态中,
已经完全丧失一切行任何关乎得救的属灵善事之意志力』
『他既是一属血气的人,与善完全相反,又死在罪中,
就不能凭自己的能力去改变自己的心,或预备改变自己的心』
除非人了解自己灵性已死,
否则,对上帝的拯救之恩所发出的感谢,总是会少那么一些。
 
 
讲了这么多,重点却很简单:
1. 在亚当犯罪之后,人类灵性已经死亡,丧失了寻求神的欲望本能,
人类在这部分的自由意志已经丧失,只剩行恶的自由意志了。
2. 若无圣灵先重生,没有罪人能悔改信主。
 
 
我亲爱的弟兄姊妹们,我讲的东西,合不合圣经,自己可以去查考。
如果对我说的有疑惑、不明了的地方,欢迎随时发问。
但我必须说:
其实,除非你真心愿意信服上帝的话,
否则,即使我讲得再清楚明白,你也不可能接受。
因为,这篇文章讲的道理,是『唯独恩典』的道理,
是否定人有任何一丝丝良善本性的道理。
这种神本的道理,只要你还有人本的观念在里面,你就很难听得下去。
因为,这道理太苦了。
不是很难懂,不是没经文,不是没道理,不是没把阿民念主义驳倒,
而是因为太苦了,苦到难以下咽。
若不靠著圣灵的力量,绝对没有任何一个人听得下这种道理,绝对没有一个。
因为,我们的本性,根本不可能让我们真正由心灵深处发出这种赞叹:
『人算甚么,你竟顾念他?世人算甚么,你竟眷顾他?』(诗8:4)
对人而言,人是很重要的,
怎么能承认『自己算什么』呢?
人怎么可能『看无自己』呢(台语)?
人本主义岂不是不断强调自尊、自信?
教会岂不是不断教导『你很重要』的道理?
但是,对于每一个真正明白这道理的人而言,
他只能从内心最深处发出这样的感恩:
上帝啊!
我算什么,你竟眷顾我?
我这么不配,你竟然拯救我?
我不过是死人、是垃圾、是粪土,为什么你竟如此爱我?
我们确实会有自尊自信,但是,完全是因为上帝先拯救我这死人;
我们是很重要,但是,完全是因为上帝施恩给我。
 
 
如果你不能接受,我不会说你没得救。
但是,你观念的错误,会让你受很大的亏损。
如果你愿意,请祷告求圣灵帮助,开你的眼睛,使你明白上帝那奥秘的真理。
 
 
愿上帝帮助每一位真心寻求认识祂真理的人,
赐他们智慧与悟性,能明白祂的话语,
而从中发出由衷的感恩与赞美。
阿们。
 
 
小小羊
 
 

 

分類:预定论与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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