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行善的自由意志吗?

这问题,是属于全然的堕落领域的问题。
亚当犯罪之前,人类具有行善的自由意志,也具有行恶的自由意志。
换言之,有可以犯罪,也有不犯罪的自由意志。
但是,在亚当犯罪之后,
人类还有这种可善可恶、可犯罪可不犯罪的自由意志吗?


亚当犯罪后的人在『行恶』、犯罪上具有自由意志,
对基督徒而言,这无庸置疑。
但是,在『行善』上面呢?
一个还没重生得救的人,还有没有这样的自由意志?


我们已经说明过了,人的自由意志,是会受本性与欲望影响的。
人有天然能力的本性(生物本能),也有道德能力的本性(灵性本性)。
在探讨自由意志的问题时,我们针对的重点,是在道德能力这种灵性本性上。
人有行善的道德能力吗?
人有行善的灵性本性吗?
人行善的自由意志,到底受本性影响到多大?
这种自由意志,是:
1. 已经受严重污染、已经严重受损,但仍然有一丝丝的能力,可以行出良善?
还是:
2. 已经死亡,根本没有能力行出任何良善?


加尔文主义五要点的第一点『全然的堕落』(全然的败坏)(Total depravity),
很多人就在这绊脚石上跌倒。


有些人,是望文生义,以为这是指:
『所有的人在日常生活中都是无恶不作、无法不犯的江洋大盗、
强暴犯、杀人犯、、、』。
但这是错误的,因为『全然的堕落』教义不是说人是这种堕落与败坏。


另外有一些人则认为,『人类虽堕落,但依然有一些善良本性』。


不管是哪一种,只要不能接受『全然堕落』这个最基本的教义,
就很难接受TULIP其他四点。
TULIP是指:
1. Total Depravity(全然的堕落)
2. Unconfitional Election(无条件的拣选)
3. Limited Atonement(限定的救赎)
4. Irresistable Grace(不可抗拒的恩典)
5. 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圣徒永蒙保守)
如果接受了第一点全然堕落的教义,其他四点也不会太难接受。
事实上,如果弄清楚且接受这一点,
那么,所有关于这五点的疑惑,几乎都会消失殆尽。
我们探讨过许多关于自由意志的议题,
其实,都还是在五要点的第一点上面打转。
正因为这教义非常非常重要,
所以我们才会花很多时间从各角度来进行分析与观念介绍,
以帮助大家能掌握住这个非常非常重要的圣经真理。


我们要先区分清楚这两种看来差不多,但意思差很多的观念:
1. Utter Depravity(极度的邪恶)
2. Total Depravity(全然的堕落)


什么叫『极度的邪恶』?
意思是指人已经坏到所有行为都是杀人、放火、强盗、抢劫、、、
这类道德沦丧的恶行。
但事实上,我们都清楚,根本『没有人』坏到这么坏。
杀人魔王希特勒,他还有很多罪并没有犯,比如说:他就没有杀母亲;
大犯人陈进兴,他虽杀很多人,但也没杀自己妻子小孩。
在这种定义里,其实,每一个被国家判死刑的犯人,
永远都可以找到比他们更恶的人。
很多人以为五要点的Total Depravity(全然的堕落),
就是指Utter Depravity(极度的邪恶),
但这是望文生义,
因为『全然的堕落』根本就不是指『极度的邪恶』。


什么叫『全然的堕落』(全然的败坏)?
我们先说全然的堕落教义不是指什么,然后再来说这是指什么。
太多人对加尔文主义『全然的堕落』教义的指控,
根本就是搞不清楚状况、根本就没先弄懂这教义在说些什么,
然后用这教义根本就没说的东西,一直批判。


全然的堕落,不是指『所有的人都道德沦丧,变成强暴杀人魔』;
全然的堕落,不是指『所有的人都一样坏』;
全然的堕落,不是指『人的身体都已经死亡』;


全然的堕落,是指:
『罪已经浸透到人的每一个层面,
连理性、感情、意志、良心、道德、、、全部都被污染了,
从里到外,没有任何一丝丝干净的地方了』;
全然的堕落,是指:
『人完全不能行善,完全没有能力行善,完全没有意志行善,完全不能爱神,
完全没有得救的欲望,也完全不能在得救的事上做出任何行动』。


全然的堕落,并没有否定人的自由意志。
人即使已经全然堕落,依然有自由意志,
只是只剩下犯罪的自由意志,而没有了行善的自由意志。
但这不表示人就没有自行独力做出决定的能力,
而是指人已经没有办法做出任何圣洁的决定。


所以,『Total depravity』(全然的败坏)(全然的堕落),
又可称为『Radical corruption』(极其败坏)(广泛性的败坏),
也可称为『Total inability』(全然的无能为力)。


我们看圣经:
『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
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罗3:10-12)


『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是什么意思呢?
是说世上没有任何一个行出『百分之百』的义的人?
还是说世上没有任何一个行出『百分之一』的义的人?
(百分比甚至可以更低)


阿民念主义认为是第一种解法:
这世上,确实没有人能行出百分之百的义,
但是,还是有人多多少少行出百分之一些些的义。
归正神学认为是第二种解法:
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任何一个人,有行出任何一丝丝的义。


到底哪一种解法才正确呢?


我们继续看这经文:
『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是什么意思呢?
是说世上没有任何一个行出百分之百的善的人?
还是说世上没有任何一个行出百分之一的善的人?
前面义人那一段,我们还能说两种解法都有可能;
后面行善这一段,我们还能说第一种解法有可能吗?
如果真有人能行出一些些的善,那为什么圣经要说『一同变为无用』呢?
这些能行出一些些善的人,还是有一些些的用啊,不是吗?
这段经文干嘛把人贬到那么低呢?
是圣经说错了,还是我们没弄清楚圣经的意思?


对人而言,要接受『人非圣贤,赎能无过』这种观念,
一点都不难。
但是,要接受『人是全然的堕落,
没有一个一丝丝义的人,没有一个行出一丝丝善的人』,
就很难很难。
因为,这样把人贬到太低太低了。
而且,这明明就和我们自己经验矛盾:
每天,我们都还有在行善;
每天,我们都可以看到有人在行善;
不是吗?
公车让座给老弱妇孺,不是行善吗?
孝顺父母,不是善行吗?


我们先来思考一个问题:
强盗杀人集团,
他们内部有没有『忠心』、『诚实』、『分享』、『勇敢』、、、这些美德?
黑道帮派内部,有没有这些美德?
诈骗集团内部,有没有这些美德?
请问,当这些人行使这些美德的时候,他们是在行善吗?
大家有没有发现,他们在集团内部里所有的美德,根本就完全无用!
因为,他们那些美德,全部都拿来行恶而已,不是真正的行善。


上帝诫命的总纲是哪两条?
1. 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
2. 要爱人如己
请问,有哪个没信主得救的人,他们的任何「善行」,
会遵守第一条最大的诫命吗?
有哪个没信主得救的人,他们在「行善」的时候,
会为爱真神而做?
请再回去看看上面那一段黑道帮派、诈骗集团的例子,
他们因为违反国家法律,所以那些内部的德行全部都变成无用;
同样的,我们人类因为违反上帝最大的律法『爱神』的要求,
所以我们所有的人类内部的德行,全部都变成无用。
没信主的人,会为了爱神,所以让座给老弱妇孺吗?
没信主的人,会为了爱神,所以孝顺父母吗?
在他们的动机与目的里,根本没有『为了真神而做』的观念。
这样,这世上真有行善的人吗?
真有行出一丝丝真正善的人吗?
没有!
这也正是圣经所说的:
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大致上,这样的说明,应该已经很够了。
但我们要更详细作更多的分析。
我们会说没有任何一个行出一丝丝善的人,基本上有三大理由:

 


一、 绝对标准与相对标准
世人眼中的『善』,和上帝眼中的『善』,一样吗?
『世人』眼中的善,是『相对标准』;
『上帝』眼中的善,是『绝对标准』。
上帝的标准,是很高很严的,
有哪个人能行出这种标准的善呢?
上帝审判人、判断人,是用属祂的绝对标准来判断,
还是用属人的相对标准来判断?


『我们今日在这里所行的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
你们将来不可这样行』(申12:8)
世人眼中的善,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
问题是,你认为是善,我不认为;
我认为是善,你未必认为。
这样,大家都用相对标准在看事情而已。
后现代主义就因此认为,
干脆『你对、我对、他也对、通通都对;你好、我好、他也好、通通都好』,
这样就天下太平。
这种观念,一样也影响了教会。
很多信徒开始都认为什么教义都对、什么观念都好,反正自己喜欢就可以了。
结果,是非善恶不分,真理歪理不明。
但对基督徒而言,我们岂能接受这样打糊涂仗的观念?
岂能用爱与包容来模糊上帝的绝对标准?


在行善的方面,
上帝对善的绝对标准是什么?
爱神加爱人!
而在上帝对善的这种绝对标准之下,有谁真正行出一丝丝的善呢?
『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以外,没有一个良善的』(太19:17)

 


二、 内在动机与外在行为
当我们在说自己行善,当我们在说别人行善,
我们其实只是根据人的『外在行为』做出这个判断而已。
至于一个人做出这些行为的『内在动机』呢?
上帝判断我们,岂是只根据外在行为,而不看内在动机?
如果上帝只看外在行为,那下面这种就是大善行:
『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
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路18:11-12),
而这种就是没价值的,不值得称赞:
『有一个穷寡妇来,往里投了两个小钱』(可12:43)
事实上,我们都清楚,在外在看来「良善」的行为下,
有多少内在动机根本就是污秽不堪的。


还没重生得救的人,做出外表看来是「善」的行为,内心动机就是正确的吗?
是真正出于善的动机吗?
是出于为真神而做的动机吗?
有多少人其实是出于『利己』的动机在做出外在的所谓「善行」?
外在的善行,是可以有很多利己的好处的:
博得美名、获得称赞、带来商业利益、、、、。
我们不是说每个人外在的善行都出于自私,
但是,我们也从来就无法否认人心那种自私的念头的存在。
更重要的是,没重生的人,
根本不可能真正出于爱神这种正确的动机而行善。
这种动机错误的善,根本就不是善,连一丝丝都不是。

 


三、 普遍美德与特殊美德
『普遍美德』(一般道德)是指:
公正、诚实、忠心、友爱、分享、扶持、孝顺、、、、。
这些美德,是普世都有的,不分基督徒非基督徒。
这是属于上帝赐给普世人类的普遍恩惠的其中一种。
我们都会同意,世人确实可以行出普遍美德,
连黑道帮派、诈骗集团也可以行出这些美德,而且搞不好还更遵守。
这些美德,也都是中性的,本身没有对错。
这些美德的对错,要加上其他条件才能判断,不能单独拿来判断。
如果这些美德是用在杀人帮派内部,那当然是错的;
如果这些美德是用在服事上帝,那当然是对的。


『特殊美德』则是指:
爱真神、敬畏真神、、、、。
这种美德,是属于上帝特殊恩惠里的一种,
只有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才有,非基督徒是没有的。


当然,『普遍美德』在一般情形下,
可以避免人类很快就被各式各样的邪恶、强暴、杀人、抢劫、、、毁灭。
但是,这依然是严重不足的。
因为,千万不要忘记,对上帝的标准而言,简单说起来就是这两条:
一、 爱神
二、 爱人
而且,第一条是最大也是最重要的。
可是,没重生的人类,根本就不可能行出第一条。
换言之,世人都不过是像强盗集团那样,只是在行出普遍美德而已,
根本没有人能行出任何一条符合特殊美德标准的善行。


在自由意志部分,我们之前的文章也引用圣经多次说明过了,
人的灵性是『已经死亡』,不是『重病』而已。
『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弗2:1)
『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弗2:5)
当亚当犯罪之后,
人已经丧失了行善的自由意志,
只剩下行恶的自由意志而已。
人的自由意志,已经成为罪恶捆绑的奴隶,丧失了不犯罪的自由了。


如果我们清楚知道什么叫『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什么叫『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
什么叫『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
什么叫『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什么叫『自由意志』,
那我们现在还会认为,没重生的人,有行善的自由意志吗?


小小羊

 

分類:预定论与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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