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人的自由意志,才是真理?

违反人的自由意志,就是犯罪?
是的,乍看之下,这好像是普世人都会同意的真理。
然而,真的是这样吗?
这种『尊重人的自由意志』、『不能违反人的自由意志』的观念,
其实,有一些问题:
 
 
一、 绝对的自由意志,并非绝对真理
我们都同意,自由是很重要的,自由意志是很重要的。
什么是我这里所说的『绝对的自由意志』?
简单说,就是:
1. 只要我喜欢,全部都可以
2. 心想事成
二者缺一不可。
否则的话,我喜欢,也不受限制去做,但根本没能力做,还不等于没用?
 
 
大家自己想一想,宇宙间,有谁才拥有这种自由意志?
除了上帝以外,人类有吗?撒但有吗?天使有吗?
 
 
1. 上帝
当然,严格说起来,上帝不能违反逻辑,上帝不能犯罪。
但撇开这类不提,我们都会同意————上帝是全能的。
上帝只要愿意,只要祂喜欢,祂凡事都可以『自由做』,
没有任何事物能阻挡祂的意志,
即使有人要挡、魔鬼要挡也没用。。
而且,祂也『有能力』可以做,
因为,祂能力无穷,超越一切。
所以,只要上帝喜欢,全部都可以;
只要上帝心想,事情就必定成就。
换言之,只有『上帝』才真正拥有这种不受限制的绝对自由意志。
 
 
2. 天使
天使就别讲了,因为他们是服从上帝的灵体,是上帝的仆役。
他们根本就不会犯罪(犯罪的天使都已经变成魔鬼了)。
上帝也没为他们预备救恩。
这些良善的天使,只能行善,不会行恶。
我们就不多讨论。
 
 
3. 魔鬼
魔鬼呢?
这世界是在这些邪恶灵体的掌管之下,
牠们有极大的能力,可以遂行其邪恶的意志,还能攻击基督徒。
但是,牠们拥有那种绝对的自由意志吗?
我们局限到撒但(魔鬼王)这一个个体就好了。
在『只要我喜欢,全部都可以』部分,牠搞不好比上帝还自由。
坦白说,做好事的限制多,做坏事的限制少。
只要一心行恶,各种限制就消失了。
我这也不用管、那也不用担心,一切都自己爽就可以了。
而且别忘了,在『心想事成』部分,撒但的能力也比人类大很多很多。
牠可以行出各种天灾人祸来攻击约伯,我们人类还没这种本事。
 
 
但是,撒但就拥有那种绝对的自由意志吗?
当然没有!
牠的自由,被上帝局限;
牠的能力,比上帝小。
除非上帝同意,否则牠即使再想害约伯,也根本动不了约伯一根汗毛。
而且,别忘了,上帝在撒但攻击约伯时,祂也对撒但设下限制,
像是不能伤约伯身体,或是不能取约伯的命。
而撒但虽自由意志已经非常自由,但祂也根本无法超越上帝的命令与限制。
在能力部分,撒但根本就不是上帝的对手。
宇宙间的善恶力量,绝非相等;
宇宙间的善恶之争,绝非永远无休止,
邪恶必将被上帝的良善彻底击垮,这是基督徒都相信的事。
 
 
4. 人类
人呢?
人有那种绝对的自由意志吗?
坦白说,不思考还好,一思考就会发现:
人,算什么东西?
在『只要我喜欢,全部都可以』部分,我们根本就差远了。
只要我想杀人,就可以杀人?
只要我想杀自己小孩,就可以杀自己小孩?
只要我想杀父母,就可以杀父母?
别说是基督徒,连很多不信者,都没办法接受这种绝对而无限制的自由。
这种自由,根本就不是自由,而是放纵、放任。
在『心想事成』部分,我们人类更可悲,有太多能力受限的部分了。
人想变成鸟,有翅膀在天上飞,就有能力实现?
别告诉我飞机!
因为,我们人类还没有人长出有肉的翅膀,而且还真的飞上天的。
问题是,有史以来,已经有多少人类,有过这种没能力实现的自由意志了?
多少小孩,真的满心期望,牠们能像鸟一样,用翅膀在天上飞。
他们有自由意志,但这种根本没能力实现的自由意志,根本就没用。
 
 
所以,在人类的世界里,绝对的自由意志,才是真理?
若是如此,那么除了上帝,这真理根本不能使用在人类身上。
换言之,在人类身上,请别再作梦,以为这种绝对的自由意志才叫真理,
甚至以为人有这种绝对的自由意志。
 
 
我们之前已经说过,人的自由意志,是受限的,是受本能与欲望所影响的。
不过,虽然受本能与欲望影响,
但是,只要是『出于自己决定』,那就是自由意志了。
 
 
那么,虽然人没有绝对的自由意志,
但是,『虽受本能与欲望影响,但出于自己决定的自由意志』,
总可以在人世间算是真理了吧?
违反人的这种自由意志,就是犯罪,不是吗?
对这问题,我们要小心一个重要的前提………………
这人的自由意志,是健康正常的吗?
 
 
我们都会同意,
对一个健康正常的人,违反他的自由意志,是错误的。
同样的,
对一个灵性上健康正常的人,违反他灵性上的自由意志,是错误的。
但是,
对一个无行为能力或行为能力不足的人,违反他的自由意志,也是错误吗?
对一个灵性上无行为能力或行为能力不足的人,这时违反他的自由意志,也是错误吗?
 
 
归正神学认为,
人类只有在『亚当还没犯罪之前』,才拥有真正健康正常的自由意志;
当『亚当犯罪之后』,所有的人类都已经丧失了健康正常的自由意志了。
亚当犯罪之前,他拥有可行善行恶的自由意志;
亚当犯罪之后,人已经丧失了行善的自由意志,只剩行恶的自由意志了。
在亚当犯罪之后的人类,灵性已经严重到不只是重病,而且是已死了。
 
 
以下我们会继续来探讨违反无行为能力(或行为能力不足)者之自由意志,
是不是犯罪的问题。
 
 
 
 
二、 违反无行为能力(或行为能力不足)者之自由意志,并非犯罪
在法律上,有『无行为能力人』、『行为能力不足』这类观念。
这是在描述一种状态:
他们或是根本没办法用自由意志来做出一些法律上的决定(像:植物人);
或是虽有自由意志来做出法律上的决定,
但根本不是真正有足够能力做出这种决定(如:严重精神疾病、小孩)。
一个五岁小孩,去看一间房子,内心非常喜欢。
这小孩确实可以用其自由意志做出决定,也可以自己签名盖章。
但是,他去签下一个房屋买卖契约,有效吗?
根本就没效!
为什么?
这不是违反他的自由意志吗?
为什么违反他的自由意志,大家还觉得很对、很有道理?
 
 
我们不是在研究法律,而是用这种非关得救的一般观念,
来帮助大家理解一种问题:
『尊重』那些『无行为能力』或『行为能力不足者』的自由意志,才是真理?
『违反』那些『无行为能力』或『行为能力不足者』的自由意志,就是犯罪?
 
 
我们都会同意,如果一个人,是正常健康状态(像法律上的有行为能力人),
那么,违反这种人的自由意志,确实是犯罪。
但是,违反那些无行为能力或行为能力不足者的自由意志,
可不能随便就以为是犯罪。
 
 
在得救的事情上,如果人类已经丧失了信耶稣、行善的自由意志,
只剩离开神、行恶的自由意志,
那么,上帝施展其大能,
要拯救一些丧失了信耶稣、丧失了行善的自由意志的人,
有什么不对?有犯什么罪?
上帝这种违反人的自由意志的行为,是犯罪?还是爱心?
 
 
 
 
三、绝对尊重无行为能力(或行为能力不足)者之自由意志,才是没爱心
事实上,对一个无行为能力者或行为能力不足者的自由意志,
给予完全的尊重,才是没爱心的行为。
对一个三岁怕看医师的小孩,他有自由意志,
他的自由意志就是『不要看医生』。
对这种小孩,当他生重病、发烧40度,身为父母,该如何?
尊重他的自由意志,因此不去看医师?
还是违反他的自由意志,拖也要拖去看医师?
哪一种,才是真正的爱心?
 
 
对一个严重精神病患,心神已经完全丧失,他用其自由意志到处打人伤人。
对这种精神病患,
该尊重其自由意志,让他继续打人伤人?
还是该违反其自由意志,拖也要拖去就医?
哪一种,比较有爱心?
 
 
尊重上述二例无行为能力(或行为能力不足)者之自由意志,
根本就是『放任』;
违反上述二例无行为能力(或行为能力不足)者之自由意志,
才是就是『爱心』。
 
 
即使是智力正常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假使这人是盲人,
当我们看见他前面有一个大坑洞,而他正被疯狗追,探路的拐杖已经遗失,
他正往那致命的大坑直奔。
这时,我们看见这种状况,该放任他依其自由意志奔向会致死的大坑?
还是该违反其自由意志,赶紧拖他离开这条死路?
 
 
事实上,在这些例子里,
当我们违反这些人的自由意志,拯救他们的命时,
即使他们当时会破口大骂、极力反对,
但当他们真正醒过来,事过境迁,
他们会感谢我们当时违反他们的自由意志。
 
 
对一个灵性已死,丧失行善求善自由意志,根本没有能力信主爱主,
只剩行恶求恶自由意志,只会恨神逃避神的的人,
上帝慈爱的展现,是任凭他下地狱,还是拯救他带他上天堂?
 
 
虽然,上面的例子都不是很完整可以表达清楚,
但至少,大家应该可以透过这些说明,掌握住我要表达的一些观念。
归正神学认为:
1. 人根本就没有绝对的自由意志。
2. 人只有受本能与欲望影响的自我决定的自由意志。
3. 人的这种自由意志,已经丧失了行善的部分,只剩行恶的部分。
4. 人在信耶稣的自由意志是死亡的,因为人根本没有信耶稣的欲望。
5. 尊重人的自由意志,只有这人是正常健康状态才是真理。
6. 尊重人灵性的自由意志,只有这人的灵性是正常健康状态才是真理。
7. 这种正常健康的灵性的自由意志,只有亚当没犯罪之前,人类才拥有。
8. 亚当犯罪之后,所有人类都变成灵性已死的人,只剩行恶的自由意志,
已经丧失行善的自由意志。
9.上帝从全世界灵性已死的人里面,拣选一些人,
使他们的灵性复活、违反他们行恶的自由意志,
将之救赎出来,有什么不可?有犯什么罪?
这岂不是真正有爱心的行为?
 
 
请别再以为高举人的自由意志才是真理!
请别再以为强调上帝主权就是没爱心!
更别以为高举上帝主权就是践踏人的自由意志。
如果上帝践踏人良善的自由意志,那上帝就是犯罪。
但是,还没重生的人,根本就没那种良善的自由意志!
所以,请别高估自己,更别往自己脸上贴金。
如果你真正了解人的自由意志是什么东西,
真正了解人已经落到何等可悲的境地,
那么,你将彻底承认自己是绝对的无能为力,唯独靠上帝拯救。
 
 
是的,我信主,才能得救。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弗2:8)
这句大家都知道。
但是,连我的信,也是上帝给的。
『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
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
这句却很多人不讲。
 
 
唯独恩典!
唯独恩典!
唯独恩典!
除了高举上帝恩典,我还是只能高举上帝恩典,别无他法!
 
 
小小羊
 
 

 

 

分類:预定论与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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