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不佳的精神病患,有得救吗?

信心没有行为,就是死的。
真正的信,必定带出真正的好行为。
所以,满口胡言乱语骂人、四处攻击人的精神病患基督徒,有得救吗?

我一直深信一件事:
假使我们信仰的观念是正确的,我们对圣经的解释是正确的,
那么,我们一定可以解开反合性(paradox)的问题。
反合性问题、反合性经文,一直是很重要检验我们自己观念是否正确的利器。


『因信称义』是我们耳熟能详的;
『信心没有行为就是死的』也是我们所熟知的。
然而,我们真的深知吗?
我们的知,是否仍有一些偏差仍待修正?
我们对『信心』与『行为』的观念,是否正确了解圣经所要表达的意思?


我们都看过精神病患,也遇过精神病患。
这些人,在网路上一点都不少见。
有时,在我们自己教会、工作场所,甚至就是自己家人,或是自己就是。


有些精神病患不具伤害性。
但是,也有不少精神病患具有强烈伤害性:
被害妄想导致四处告人、四处造谣生事;
肢体攻击、言语攻击、妄称上帝名号、亵渎上帝、说出假异象假预言、、、、


这些精神病患基督徒,有得救吗?


换个角度来想:
这些精神病患基督徒,他们的行为,能让我们认为他们有得救吗?
更甚至,他们有什么好行为,能让我们认为他们得救了呢?


圣经明明就规定不可以乱造谣、乱骂人、乱攻击人、乱打人、乱讲假预言、、、,
但这些精神病患都犯了,而且是一犯再犯、屡劝不听也不改。
这种明显违反圣经规定的罪行,而且是屡犯不改,
这样的人,我们能从行为上来说他们有得救吗?


我亲爱的弟兄姊妹们,今天探讨这个问题,我的内心是非常沈重的。
不仅是因为精神病患很多,
更严重的是,我们有谁能保证自己永远不会得精神病?
我们又有谁能保证自己精神状态一定很健康?
让我们自己扪心自问,我们难道没有那种不可理喻的克制不住的行为?
我们难道都可以完全精准控制自己所有的行为?


没错,用精神病患当例子,是一种极端的例子。
但是,他们也正是一种很强烈的『称义』与『行为』检验的教材。
更进一步,他们让我们看见人的软弱无助、人的意志的可悲、神的恩典的重要。


我们都会同意,称义完全是上帝恩典。
我们也都会同意,称义之后的好行为,必须付上我们个人努力。
但是,当我们看到别人没有好行为,我们能因此就说对方没称义吗?
反过来说,当我们宣称自己称义了,可是我们却一直没有好行为出来,我们的称义是真实的吗?


亲爱的弟兄姊妹们,我们要很小心区分这两部分:
对别人的坏行为:请别太早下论断,说他们就没得救;
对自己的坏行为:请别太随便放心,认为自己已得救。
简单说,就是这句话:严以律己,宽已待人。


许多精神病患基督徒,他们是信主之后,后来才发病的。
他们信主的时候,是真正的认罪悔改、真正相信耶稣基督十架救赎的。
然而,之后的生病,使他们无法行出好行为,更甚至,使他们行出许多很不好的行为。
有时,在病情比较轻一些的时候,他们会为自己发病时所犯的罪认罪悔改,
但是,常常那种清醒的时间持续很短,病情很快又被混乱所控制。
许多人,在良好的药物与治疗之下,可以有相当程度的改善;
但也有很多人,或是没有接受治疗、或是治疗效果不佳、或是病情过于严重,这类混乱的情形,会持续到身体死亡为止。


另一些,是罹患精神病之后才信主的。
同样的,有时他们清醒的时间很短,在这短暂的时间里,福音入了他们的心,他们认罪悔改信耶稣。
但是,疾病依然伺机会冒出来,影响他们的生活、判断、思考、行为。
即使他们能上班工作、能结婚生子,但依然可能会出现不可理喻的奇特行为产生。


如果,我们很重视『行为』,重视到忽略了『称义』、『恩典』才是起始点、才是支持力,
那我敢保证,看到这些精神病患基督徒的坏行为,我们绝对可以百分之两百说:
他们根本就没得救!
因为他们根本就没结出得救的果子。
然而,假使我们一直谨记『称义』、『恩典』是一切的起始,『行为』只是一种产物,而这种产物,可以产多也可以产少,那我们绝不敢轻易就认为这些精神病患基督徒没得救。


可是,信心没有好行为是死的,不是吗?
是的!
那么,我看到别人没有好行为,就认为他们没有真信心,不行吗?
不行!


我们可以确定自己可以完全看到别人称义之后的产物吗?
有的人,可能产量很少,少到实在难以在短暂的接触时看到,
但我们能因著自己有限的肉眼所见,然后根据这有限的资料,就判定对方没得救吗?
我们怎知对方没有任何悔改认罪的行动呢?
我们怎知对方没有任何一丝丝的进步努力呢?
我们可以审视人心最深处?
我们可以二十四小时分分秒秒跟在对方旁边?
否则的话,我如何从对方让我所看见的外在行为,就轻易判定对方没称义、没得救呢?


但是,我们要很小心,对别人与对自己,是不一样的。
一般人常犯的错误,是『严以律人,宽以待己』:
常常用很严苛的标准来要求别人,可是却用很宽松的标准来对待自己。
这是圣经很严厉谴责的『双重标准』、『两样法码』现象。
这种情形,我们千万不能有。


圣经要求的,刚好相反,是『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对自己的标准要很严格,但对别人却必须宽松。
这种情形,就不是两种法码,而是体谅、爱心、包容的表现。
这种态度,是我们必须努力去追求的。


在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前提下,
我们不轻易就因著别人的坏行为,认为对方没得救;
但是,这却不是我们自己可以用来为自己行为脱罪的借口。
我们没办法二十四小时跟在别人身旁,知道别人随时的行为;
可是,我们自己是二十四小时随时陪著自己、随时知道自己干了哪些事的。
我们没办法知道别人内心深处真正的动机、真正的那一面;
可是,我们可以知道自己内心深处真正的动机、真正的那一面。
也因此,在审判时,我们将与上帝面对面,无可推诿、无法卸责。


当我们知道『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
而省察自己,也发现自己没有行出好行为时,我们如何敢大声说自己已得救、真称义、有信心?
事实上,如果我们敢用『因信称义』来为自己坏行为脱罪、找借口、恣意放纵时,
我们的得救是大有问题的。
会这样找借口的人,其实,很可能并没有真正得救。


我亲爱的弟兄姊妹们,我绝不是说坏行为可以被纵容、坏行为都可以被原谅、坏行为都不是罪。
绝对不是!
罪就是罪!没有理由!没有借口!
精神病患骂人,就是犯罪!
精神病患攻击人,就是犯罪!
精神病患杀人,就是犯罪!
犯罪的事实,并不能因为犯下罪行的人是精神病患,就当没这回事。
我们不能接受罪,我们也必须谴责罪。
即使是精神病患犯出的罪行,我们也必须谴责与制止。
但是,我们有谁是得救之后就绝不再犯罪的呢?
我们有谁敢说自己绝不重复犯下相同的罪呢?
难道别人重复犯罪就是大恶,我们重复犯罪就可以原谅吗?


在因信称义的恩典之下,人类是何等渺小、何等卑微。
人哪有什么了不得的自由意志可以自夸?
夸耀自己能生出信心来接受救恩?
夸耀自己能行出好行为与救恩相称?
事实上,
我们不过是虫、是土,
虫有什么了不得的伟大自由意志?
土有什么了不起的伟大自由意志?
我们受太多东西限制与影响了,在这些影响之下,我们那残破不堪的意志,能生出什么了不起的好行为呢?
我们所凭借的,不过是上帝恩典而已。
靠著这恩典,使我们从死亡的灵性活过来;
靠著这恩典,我们才能生出接受救恩的意志;
靠著这恩典,我们才能愿意追求成圣;
靠著这恩典,我们才能真的行出一些好行为。


我不是说我们没有意志,但是,当我们认清自己的无能、看清自己的衰败、也看见上帝的荣耀时,
我们还能用自己意志来夸些什么呢?
人那种残破无力的意志,有什么可以摆放在上帝那种至善至美的意志面前得夸耀的呢?
我们用意志行出好行为,只是应尽的本分而已,
而且,连这样的意志与行为,也都靠上帝恩典支持才做得到。


有什么是使我们与精神病患不同的呢?
是我们意志比较强,所以我们精神不生病?
事实上,假使我们生下来就带有那种基因,而环境压力又和对方一样时,今天得精神病的,就可能会是我们自己。
我们没得精神病,不是我们有什么了不起,纯粹只是上帝恩典与怜悯而已。
再来,『惟有那不知道的,做了当受责打的事,必少受责打;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12:48)
在上帝追讨的时候,是我们没有精神病的基督徒要多交,还是得了精神病的基督徒要多交?
在上帝审判的时候,是我们没有精神病的基督徒要多受责打,还是得了精神病的基督徒要多受责打?
那么,精神病患基督徒就没有上帝恩典在身上吗?
不!
上帝给他们不一样的恩典与保守。
如果我们用心,在他们身上,我们会看见上帝大量的恩典与怜悯的施行。


『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你有甚么不是领受的呢?若是领受的,为何自夸,仿佛不是领受的呢?』(林前4:7)
假使我们越认识上帝恩典,我们就只能越对祂的恩典感激涕零,也越对自己的好行为不放在心上,更对别人的坏行为多上一些怜悯。


『看无自己』(台语)是加尔文主义者常有的观念,也一直是我很喜欢的一句话。
只有认清自己的卑微与渺小,只有看见上帝的恩典与伟大,
然后,在破碎自己之后,我们开始能真正被上帝建立成一个合神心意的新人出来。


除了恩典,还是恩典。
除了感谢,还是感谢。


愿上帝帮助每一位弟兄姊妹。
阿们。


小小羊


 







分類:罪、得救、因信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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