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公开推荐候选人?从台湾长老会谈起

台湾的教会,公开推荐候选人,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虽然,大家常以为只有支持绿色政党的台湾长老会,才会有这样的行为。
但事实是,不管蓝绿,都有教会涉入。
倾向绿色政党的教会,会公开推荐绿色的候选人;
倾向蓝色政党的教会,会公开推荐蓝色的候选人。
而且,当蓝色候选人失败时,许多蓝色政党倾向的教会信徒的反应常比绿色教会信徒激烈,甚至到如丧考妣、吃不下、睡不著的程度。


请不要以为我是在为台湾长老会讲话。
别傻了。
虽然我是台湾长老会信徒,但我非常反对台湾长老会受新派神学污染的思想,以及政治社会福音的理念。
我对基要信仰的坚持,甚至比许多国语教会信徒还坚守,这点大家可以从我在这园地的众多文章清楚知道。
不过,我也要解释一下台语长老会的一些运作情形,否则我发现太多人不了解一些状况,这会使我们许多国语教会体系的弟兄姊妹,做出许多对台语长老会严重误判的结果。


台语长老会有各地方的教会,然后会有『中会』,有些地方甚至好几个中会会形成『大会』,然后最高的机构是『总会』。
而不管是地方教会内对长执、牧师,还是各中会、大会、总会的选举,都是采用选举制。
这样的制度,是建构在代议政治的理念上,也是民主制度的实行。


既然是这样由下而上,层层代议选举上去,
那么,总会的公开声明,就可以代表长老会各教会的意见吗?
很不幸的,不是!
基本上,在一些教会行政的重大事务上(如:牧师与教会发生争议时、牧师的惩戒、牧师的管理、教会的财务监督、新教会的设立、所属教会医院、学校的院长聘任、、、、),上层机关具有权力,可以命令与处理这样的事。
但是,除了这以外,上层机关对各教会,几乎没有甚么实质约束力与实权。
也正因此,各教会的走向与立场,非常分歧,具有非常高度的自主性。
有些教会,非常灵恩;
有些教会,非常保守。
有些教会,对政治参与非常狂热;
有些教会,对政治不闻不问。
有些教会,神学立场属新派神学;
有些教会,神学立场非常坚守归正神学。
这种个地方教会、各会友高度自主性的情形,在台语长老会的机关报『教会公报』里,也非常明显可见:各种立场的言论都有。
这种高度自主性的现象,也是台语长老会的民主表现。


另一方面,台语长老会的教会组成份子,非常有趣:
牧师常比较倾向绿色,但长执常比较倾向蓝色,会友则蓝绿都有。
原住民区域的长老会则不管是长执与会友,倾向蓝色的常比较多;
闽南语区块的长老会则长执比较倾向蓝色,会友比较倾向绿色。
为什么会有这种很诡异的现象?
别忘了我刚才所说的长老会代议政治的民主观念:
透过选举,来产生长执。
由于台语长老会长执多属于地方上有头有脸的人物,这些人,有很多,其实都是蓝军的桩脚或地方实力人物。
因此,在教会内部选举时,他们很容易就会被选出来当长执。
问题是,当我们在进行教会长执选举时,本来就不会管对方政党倾向,不是吗?
而一来因为上层机关对各地方教会没甚么约束力,
二来因为各地方教会实际组成份子的复杂性,
所以,当选举时,不管中会或总会公开推荐某些候选人,都无法实质有效影响各教会信徒的选举行为。
否则的话,原住民地区不可能几乎都是蓝色候选人当选。
因为,各原住民区域,很多选民都属于台湾长老会信徒。
假使中会或总会的公开推荐有效的话,哪会发生这种事?
同样的事,也发生在长老会总会公开声明的各种意见。
总会许多牧师他们的神学属性偏向新派神学,然而,他们的立场却无法代表各地方教会的立场。
不要以为代议政治选出各中会代表、总会代表,所以这些人所选举产生的议长的意见,就有办法代表各地方教会的神学立场。
为什么?
因为在进行中会与总会代表选举时,通常也几乎不会去过问各代表候选人的神学倾向。
另外,我还可以举一个例子:同志教会。
同志教会的支持者与传道人,很多都是台湾长老会。
台湾长老会某神学院教授,更是极力支持同志神学。
问题是,同志教会成立了,信徒与传道人也都有了,但要成为台湾长老会体制内的一间正式教会时,却不被接纳。
因为,总会开会时,多数反对。
但是,总会却没有实质约束力去制止这样的教会存在。
类似的还有,台语长老会现在已经有不少教会与牧师走向灵恩派,而且他们积极成立组织,要推广灵恩。
这组织里的教会与牧师,都是台语长老会的。
但是,这样的组织,一样不被接纳成为台湾长老会的正式组织。
可是,总会一样无法禁止这样组织的存在。


假使不了解台湾长老会的很有趣的运作状况:
不知道中会、总会对各地方教会常只有『行政事务』上才会有监督与处理的权力;
而对『神学立场』、『政治属性』、『教会路线』常缺乏实质影响力;
不知道教会会友常不理会中会、总会的推荐与意见;
各牧师、教授、教会的公开意见,只能代表他们个人,而无法代表整体台湾长老会众教会的意见;
这样对台语长老会的一些批评,常常就会变得非常荒谬可笑。
我绝不是说不能批评台湾长老会一些错误的东西,绝对不是!
我要提醒的是冤有头、债有主,要搞清楚讲的是谁,他能代表谁,然后针对他能代表的部分去批判他即可。
以某神学教授倡导同志神学为例,我们当然可以强力批判。
但请搞清楚,我们只能批判该位教授,而无法将台湾长老会视为支持同性恋的宗派,然后开始批判整个宗派。
因为,整个宗派里,虽然有不少支持同性恋的人,但反对者也非常多,甚至还更多。
对于这种会友、教会具有强烈民主观念、强烈自主性的宗派,请千万不要因为一些人的言论,就以为可以自行推论到整体教会与会友皆如此。
哪种宗派才比较能进行推论?
那种比较属于强调『顺服权柄』、『权力集中中央』的宗派,我们才比较能用上层的意见,推论为各下层教会的意见。
因为这类型的教会,在『顺服』的强烈观念下,上面说的,下面常会照听。
而台湾长老会这种强调『民主』的教派,假使也用那种『顺服』的观念来分析解读总会与各地方教会信徒的关系,那会大错特错。


台语长老会这样的运作模式,好吗?
我觉得还不错啦。
我们要先搞清楚,没有绝对好的教会制度,只有在一些相对的制度里,挑一个比较合适的而已。
台语长老会这样的运作,可以减少很多教会行政上的弊端,又可以确保各地方教会高度的自主性与自由度。
我们去留意一下,应该很少会看到台语长老会发生甚么牧师侵占教会公款、教会财务不清、牧师性侵教会会友的情事。
反而发生这些弊端的,常常是那些强调顺服权柄、或是缺乏有效监督的上层机关的教派。


当选举结果出来之后,台语长老会各地方教会,除了少数非常热终于政治的教会之外,大多数地方教会,都不太会对选举结果有太大的反应。
如果大家知道我刚刚所讲的台语长老会地方教会的组成状况,就很容易理解为何会这样。
相反的,反而有不少国语教会的信徒,对选举结果不如预期时,反应反而非常激烈。


我不是在为台语长老会讲话,也不是在批评国语教会。
请千万不要搞错,这些都不是我关心的东西。
我讲这些,只是要让大家有一些比较清楚的了解与认知而已。
先有正确的认知、先正确了解事实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们才能做出比较公允的批判,批判时也才会强而有力切中要害。
否则的话,我们明明批判的观念是正确的,但整个论述却漏洞连连,这会让论述的有效性大打折扣。


以下开始进入正题:
教会『可以』公开推荐政治选举候选人吗?
对这个问题,我还在研究中,没有能力回答。
因此,今天我们不讨论这问题。
对这议题有兴趣的人,我建议各位去研究一下美国教会对政治的介入。
毕竟,美国祖先是五月花号的清教徒,是虔敬的基督徒。
在美国历史的进展里,教会和政治的立场、彼此间的关系与分寸、实际运作状况、发生过的议题与困境、、、,有比较多具体经验可供我们思考。
如果各位问我个人对教会公开推荐候选人的立场,
我会说:
我个人不赞成,不管蓝绿都一样。
但是,我虽不赞成,但我却无法说这样的行为一定不对、一定不合圣经。
可是,做出这样行为的教会,他们必须负起后续的责任。


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要探讨的:
当教会公开推荐了候选人之后,该负上甚么责任?该尽上哪些责任?


今天不管蓝绿的教会,在公开推荐候选人之后,几乎都没善尽后续的责任。
我对此,要严厉谴责!


公开推荐,不管是推荐哪些东西,这就是『背书』。
背书,圣经用语叫『作保』。
圣经不是禁止作保,而是强烈要求要谨慎作保。
因为,作保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常常是作保者所承受不起的。
『谁为生人作保,就拿谁的衣服;谁为外人作保,谁就要承当』(箴20:16)
要为别人的金钱事务作保?
很好!你为别人保证的金额多少,就是你未来要有心理准备,当他无法偿还时,你必须替他偿还的金额。
你还得起吗?你承担得起吗?
假使你事前评估,发现自己根本承担不起,那你就没有资格为这人作保。
你要作保,你只能为你承担得起的额度作保而已。
任何以为只需『情义相挺』,不需『考虑后果』的人,都叫『呆人』。
圣经说:
『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路10:27)
但圣经也说:
『在邻舍面前击掌作保乃是无知的人』(箴17:18)
『保』者,『呆人』也!
左边的『人』,加上右边的『呆』,合起来就是『保』字。
同样的,为别人的产品代言?
替某弟兄的行为保证?
推荐某弟兄?
推荐某候选人?
当教会这样做的时候,想过一旦发生严重后果,教会承担得起吗?教会愿意承担吗?


事实上,当这些教会推荐的人发生严重状况时,这些当初推荐的教会几乎都没善尽责任,反而当缩头乌龟,或是推卸责任而已。
这样的现象,不管蓝绿,全都一样。
这些没善尽推荐责任、扛起推荐失败的后果的教会与牧师,未来都要面对上帝的追讨!


当公开推荐候选人之后,事情决不是就这样完了。
推荐的教会与牧师,要扛起甚么责任?


一、 当公开推荐的候选人落选时…………教会有没有负起安抚的责任?
教会有没有教导:
我们尽人的努力去选举,但选举的结果则是由上帝决定,我们必须尊重上帝决定?
这些推荐的教会,有没有善尽安抚民心的责任?
既然敢公开推荐候选人,那么,有没有公开做这些善后的安抚?
在自己教会公开推荐,就必须在自己教会公开安抚;
公开在报章媒体推荐,就必须公开在报章媒体安抚。
否则,就是失职!没尽责任!


二、 当公开推荐的候选人当选后…………有没有善尽监督的责任?
撒母耳敢膏立扫罗当国王,当扫罗犯罪时,撒母耳也敢公开严厉谴责扫罗王。
可是,这些公开推荐的教会呢?
有没有去监督这些当选者?
有没有善尽先知监督的角色?
有没有在当选者犯罪时做出公开的谴责?
那些敢公开推荐候选人,却在候选人当选之后,没善尽监督责备角色的教会与牧师,都对不起上帝,都是失职!没尽责任!


三、有没有用『公平的法码』来对待所有政治人物,还是用『两样的法码』?
手中的法码,是不是两样?
是不是用相同的标准,来要求我喜欢与不喜欢的政治人物?
任何公开推荐、公开谴责,可是却是用『两样法码』来做标准的教会:
对我推荐的这方犯错,一律轻轻放下;
对我不推荐的那方犯错,一律重重拿起;
这些教会,都犯大罪了!


坦白说,不管蓝绿,到目前为止,我还很少很少看见那些事前公开推荐候选人的教会,有在事后善尽作保的责任与本分的。
说真的,没有能力承担起责任,却只想公开推荐候选人的教会与牧师,根本就没资格做出推荐动作!
我谴责这样的教会与牧师!
我也坚信上帝必惩处失职者!
我更大声呼吁,面对这些记录不良、没善尽选举后应尽本分的教会的推荐,我们不需去理会!


我深信,教会不管支持哪一方的候选人,都应善尽社会的良心、宣扬上帝的公义。
这也正是教会应尽的先知本分:
谴责社会上不公义的现象,谴责政治上不公义的行为,同时,要用一种法码来做这样的事。
事实上,这才是我个人比较期望不管蓝绿教会,真正应该努力的方向……………去当社会的先知,而非政治的参与者;
去当客观的批判者,而非主观的参与者;
关心社会与政治,而非介入社会与政治;
永远站在上帝这一边,而绝不站在特定的政党那边;
对社会与政治的错误,不管政党,一律用相同的标准批判与要求;
努力用圣经的真理来改善人间的社会与政治,但绝不相信能透过社会与政治改革在人间建立出天上国。


同时,我也要提醒:
不要以为口口声声宣称自己是在做先知角色,宣扬上帝公义的教会或牧师,就是真正的先知与公义。
单单用这个简单的问题去检验这些教会与牧师即可:
责备自己推荐的政治人物所犯的罪了吗?
没做到这个基本点的,都是假的,不是真的。
真正宣扬上帝公义、真正当社会良心的教会与牧师,敢推荐候选人,就敢责备这些人所犯的错。
问题是,这些教会与牧师的责备,在哪里?
敢公开具名推荐的,又有多少,敢公开具名责备?
为什么我听到推荐时,一大堆牧师声音都很大声;
该责备时,声音却小到只有小猫两三只?
只要为了『爱台湾』,一切自己推荐的政治人物的错误都可以包容?
正如只要为了爱,同性恋、堕胎、、、、全部都可以?
当高喊『爱』,却忘了『公义与责备』时,那种爱,是溺爱、滥爱,而不是真正属神的真爱。


教会与牧师想公开推荐候选人?
请便!
但我们要睁大眼睛,去看看他们事后有没有扛起责任,善尽作保的责任。
没勇气承担起选后的责任?
那就不要事前去公开推荐候选人!


小小羊

 




分類:信仰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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