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绝对承认,对许多误解者而言,
『预定论』已经是相当程度可怕而令人畏惧的教义,
而预定论里面的『遗弃论』更是可怕且令人畏惧到极点。
但是,上帝主动启示给我们的教义,我们不该避而不提。
『你们也知道,凡与你们有益的,我没有一样避讳不说的,
或在众人面前,或在各人家里,我都教导你们』(徒20:20)
『因为神的旨意,我并没有一样避讳不传给你们的』(徒20:27)
有太多太多的教会、神学体系,
根本没办法尽量将圣经里上帝的真理阐明出来。
很多教会很重视灵性、很重视传福音,
但一讲到基督徒如何在世界尽文化使命、如何面对政治议题与权柄,
就几乎都只能支支吾吾,或是只能拿出一些断章取义的经文来讲,
而无法从全本圣经整理出完整的正确观念。
许多教会与信徒,非常认真读经祷告,
但是,一被问到许多议题,
要不是不知如何将信仰与议题做结合,
就是回答得支离破碎,自己脑中的圣经观念乱成一团,矛盾连连。
正确的信仰,正确对上帝真理的认识,
绝对会让我们越来越有智慧,越来越不矛盾。
当我们要学习时,除了归正神学一贯的『重视全本圣经』、『重视总原则解经』、
『重视用全本圣经来面对所有信仰问题』、『重视反合性经文』的立场之外,
我们很难找到有任何一个体系,能这么详细完整提出合乎全本圣经的解答的。
我们高喊归正神学,不是因为这是单独属于哪一个教派的神学,
而是因为这是一个真正能正确解通全本圣经的神学。
许多宗派,都有各自著重的特色与焦点。
但是,当进入完整的教义项目时,
许多宗派却无法提出完整的信经、信条与教导。
毕竟,要用全本圣经发展出大规模合圣经的系统教义,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
归正神学,却在这方面有非常良好的体系,
这可以大量补足各教会教派在整体性基督教教义发展上的不足之处。
而且,归正神学不仅没有占为己有,
反而乐于给我们主内所有的弟兄姊妹使用、学习、效法。
所以,我们都可以留在各自的教会、各自的教派里,
但是,我们要不断用那些归正神学所重视的原则,不断检验各种教导与教义,然后不断修正偏差,回归上帝真理。
回到正题来,『双重预定』,是我们归纳全本圣经,用全本圣经检验之下,
不能不承认的上帝真理。
既然是上帝真理,那我们就只能去除自己厌恶,回归到上帝那里去。
我们不是求上帝站我们这一边,
而是要求自己能站上帝那一边。
要上帝站在人自己那一边的,
都有可能会因人的私心而出错,
因为,人是有误的;
但当我们不断要求自己要去站上帝那一边时,
我们就可以尽量克制人的私心,减少出错的机会,
因为,上帝是无误的。
双重预定里,遗弃的经文,我们已经介绍过了。
请参阅:
『双重预定中的『遗弃论』,有圣经依据吗?』
/posts/269193952
我们必须介绍遗弃论,因为那是圣经所显明出来的真理;
但是,我们在教会不讲太多遗弃论,因为,圣经也讲不多。
圣经多讲的,我们也多讲;
圣经少讲的,我们也少讲。
但是,我们不能用个人喜好,硬把圣经中显明的真理,
避而不讲、或硬说圣经没讲。
这次,我们要讲脱离『全然堕落』与『拣选』教义的遗弃论问题。
阿民念主义反对双重预定、反对遗弃论。
当初,召开多特会议,在讨论阿民念主义的五大主张时,
阿民念主义代表,一开始就要大会讨论『遗弃论』。
这是很厉害的招数,因为,遗弃论一旦没讲好,副作用会很大很大,
而且会严重偏离圣经、亵渎上帝慈爱。
问题是,多特大会代表要求,
应该先从更基本的『人到底是不是全然堕落』的教义来开始讨论起,
但阿民念主义者对大会这样的决定却抱怨连连,认为大会在为难他们。
但是,当我们综观全本圣经,
我们怎可能割除『人类全然堕落』、割除『拣选』这些经文,
然后直接讲『遗弃』呢?
那种脱离全然堕落、脱离拣选,然后产生的遗弃论,
很容易变成恐怖大怪兽,也很容易使上帝变成恶毒残忍的神。
然而,不仅在几百年前的多特会议是这样,
在后代,甚至在今天,反对加尔文主义的人,
也常常割除加尔文主义坚决主张的全然堕落与拣选,
然后针对遗弃论痛加批判。
这样,真的非常不公道,也不合圣经。
因为,加尔文主义主流明明就没有讲那种大怪兽的遗弃论,
可是却被人说是那样讲,
这样被冤枉,实在很委屈。
事实上,制造出那种邪恶遗弃论大怪兽的,不是加尔文主义,
反而是反对者自己误解而创造出来的。
我不知道,有哪个基督徒可以接受这样的遗弃论?-----------
「上帝对一群无罪的人,进行预定,然后把他们预定定罪。」
或是,
「对一个愿意信主悔改的人,只因上帝遗弃他,他就必须下地狱。」
别说这样的观念在圣经找不到依据,
连用脑袋稍微想一下都知道我们所信的上帝根本就不是这种上帝。
事实上,连圣经都不用,我们都可以轻易就说:
这种上帝一点都不公平!不公义!不合理!
这种遗弃论,连正常脑袋所能理解的基本说理都过不去了,
我们何必浪费时间还去找圣经驳斥?
任何重视全本圣经的人,可能归纳出这种遗弃论吗?
难道不断高喊『唯独圣经』、『回到圣经』的加尔文以及加尔文主义者,
圣经都不念、或是喜欢断章取义解经,
只为了高举上帝主权,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硬要提出这种吓人可怕的观念?
我们不要太低估加尔文对圣经的熟悉程度!
他写作基督教要义,引用圣经好几千节,
而且很多都还不是大家耳熟能详的经文。
现今有多少神学家、牧师、信徒有这样的功力?
别忘了,当时还没有圣经搜寻工具,
加尔文要读圣经到何等熟的程度,才能这样引用自如?
当我们知道要批判的对手,是这样的熟悉圣经之人的时候,
我们是不是该尽量谨慎小心为宜?
再来,加尔文死后的后代的加尔文主义各种信条、会议,
开会成员历时好几年的反复检验、讨论、研经,
然后竟然会得出那种根本就无法从圣经找到依据的遗弃论吗?
我们绝对可以批判各种错误的思想,
但是,不好把这些历代圣徒想得太愚蠢,
更不该把别人没有主张的东西,拿来批判一番。
事实上,上面那种可怕的遗弃论,不需要反对加尔文主义的人出来批判,
连加尔文主义者自己也不接受,
而且加尔文主义者也轻而易举就可以批判那种遗弃论的错误。
所以,我们要讲遗弃论,就要讲正确的!
加尔文主义讲的,是『消极遗弃』的遗弃论,不是『积极遗弃』的遗弃论!
我们该探讨的,是消极遗弃的遗弃论,
有没有违反圣经之处,是不是需要有修正的地方,
而不是拼命在那种根本早就被弃置的积极遗弃的遗弃论里做文章。
假使,遗弃论是站在『人类无罪』的角度来进行,
那么,上帝对一群无罪的人,进行预定,然后把他们定罪下地狱,
这确实非常不公平。
问题是,世上有这种『无罪之人』吗?
基督教不管甚么教派,基本立场岂不都是接受『人皆有罪』的观念?
在圣经里,我们找得到除耶稣基督外,
有『人皆无罪』,或有人『生而无罪』的经文吗?
圣经是如何说的?
『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约3:18)
不是要等到主耶稣来,等世人决定信不信主耶稣,然后才被定罪;
事实上,不信的人,罪早就已经定好了,不需主耶稣再来定他们有罪了。
一个有罪的人,不需再被判一次有罪,因为,这是多此一举。
有罪的人,还没信主之前,罪早就已经定好了,
不是等到他听到福音决定不信主,那时才被定罪。
所有的世人,不用等到信主,罪就已经被定好了。
他们需要的,只有『唯靠拯救』而已,不是『再被定罪』的问题。
当然,最后审判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会被进行审判。
但我们这里讲的,不是那种终极审判的时候,
因为那时已经没有人能再悔改信主,
可是现在世人还有机会悔改信主。
这种『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的观念,
就是加尔文主义五要点第一点『全然的堕落』所讲的重大意义:
所有的人,没有一个例外,都生而有罪,都该下地狱。
没有一个无辜的人,也没有一个无罪的人。
再来,『有罪的人,不能上天堂』这也是所有基督徒,都承认的基本教义。
问题是,不能上天堂,就只有另一条路,就是---------『下地狱』。
除非你是天主教,认为还有炼狱之类,
否则的话,不是天堂,就是地狱。
当然,有些基督徒认为还有『居间状态』。
这无妨,反正,到大审判之后,一样是只有『天堂』与『地狱』两个选项,
没有任何例外。
问题是,当基督徒都接受『有罪的人,不能上天堂』,
那么,意思的反面,岂不是说『有罪的人,都要下地狱』?
否则对有罪的人的去处,难道基督徒还有其他选项可言?
没错,讲『有罪的人,不能上天堂』,这话比较好听;
讲『有罪的人,都要下地狱』,这话比较难听。
但是,当圣经明明就有使用这种辛辣的言词时,
我们又如何能拒绝,而只专挑人们喜欢听的好话讲呢?
主耶稣自己也是这样讲的:
『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太5:22)
『你们这些蛇类、毒蛇之种啊,怎能逃脱地狱的刑罚呢?』(太23:33)
『当怕那杀了以后又有权柄丢在地狱里的』(路12:5)
我不是说传福音时都要讲这么辛辣的话,
但是,当我们说人家讲这种辛辣的话不对时,
最好要先检查看看人家有没有圣经依据比较好。
假使人家讲的,明明就是有圣经依据,
这时即使我们不喜欢、或是这作法与我习惯不同,
我们也不能说人家错误。
现代的「福音」,常常习惯性的用「各种好话」来吸引人信耶稣。
比方说:
合圣经的,像:
信耶稣很好,可以赐你平安、赐你力量、、、、、。
不合圣经的,像:
信耶稣很好,保证病得医治、家庭美满、夫妻幸福、成功发财、、、、。
但是,让我们去看圣经好了,新约圣经里被传讲的的福音,又是哪一种?
是不是『你有罪,要悔改』?
为什么要悔改?
有人会从『你若悔改,可以得到好处』的角度传,
但圣经也有人从『你若不悔改,就会下地狱』的角度传。
事实上,很多改革宗的教会,传福音的方式就是对人传讲-----
『你有罪,要悔改,否则会下地狱』的福音。
你可以不喜欢,但你不能说这样的传福音法违反圣经。
这种『人皆有罪』的观念,
是归正神学在讲到救恩时非常非常重要的基本观念。
去除了这种『人皆有罪,都只能下地狱』的观念,
根本就不是基督教的观念。
我要再强调一次,
假使『人是无罪』的,那么,上帝遗弃你,让你下地狱,
确实是不公平;
但是,假使『人是有罪』的,那么,上帝不救你,结果你依自己本性下地狱,
这也只是你罪有应得的必然结果而已,不是上帝硬把你丢进去的。
除了很多人会自动忘记『人皆有罪,都只能下地狱』的基本观念,
此外,还有一种错误的观念,也常发生在批评遗弃论的人的观念里,就是---
『上帝『应该』要救每一个人』。
太多人一直认为上帝就是爱,所以上帝『当然应该』要救每一个人才对。
这种观念,很多基督徒都不知不觉中存在自己脑海里。
问题是,这种观念,真的经得起全本圣经检验吗?
上帝『应该』要救全世界每一个人?
上帝『有义务』要救全世界每一个人?
这种观念,真的经得起全本圣经检验?
我已经在下面这些文章里,提出很多圣经经文,也讲解很多给大家看,
让大家知道『上帝可没要救全世界的人』。
请参阅:
『双重预定中的『遗弃论』,有圣经依据吗?』
/posts/269193952
『当『神愿意万人得救』遇到『很多人终其一生没机会听到福音』时』
/posts/269193928
事实上,那种『上帝要救全世界的人』,才是错误观念;
『上帝并没要救全世界的人』,才是正确观念。
那种『上帝要救全世界的人』、『上帝应该要救全世界的人』,
几乎都是违反圣经的『过度推论』。
最严重错误的,就会推成『普救论』,
认为『不管信不信耶稣,上帝出于慈爱,都会拯救全世界的人』,
基督徒绝对不接受这种观念。
但是,很多基督徒虽然不接受这种错误的普救论观念,
但是,却一样存有『上帝应该要救全世界的人』的错觉。
让我们来想一个问题好了:
上帝『有义务』(或『应该』)要救全世界的人吗?
让我来反问:
『凭甚么』,全世界的人有资格要求上帝这样做?
凭我比别人乖?
凭我们比别人好?
凭上帝欠我们,所以祂不能不给我机会?
法官按照法律规定,判处那些触犯唯一死刑的犯人死罪时,
我们能说这位法官没爱心吗?
相反的,假使法官面对明明就只能判死刑的犯人,擅自判他无罪,
我们才会觉得这法官不公义,不是吗?
假使国家规定,连续强奸杀人魔,只能判处唯一死刑,
这时法官依法判处这杀人魔死刑时,我们能说这法官没爱心?
还是该称赞这法官秉公处理、大快人心?
相反的,假使法官面对这连续强奸杀人魔,竟然擅自判他无罪,
而你正是受害者家属,你的妻子、女儿就是被这人强奸凌虐至死,
你会觉得这法官很有爱心,值得称赞?
还是觉得这法官不公不义、毫无是非真理?
我亲爱的弟兄姊妹们,请不要以为那触犯唯一死刑的强奸杀人魔是别人,
不!
假使您觉得那是别人,不是我,那表示您对救恩还是认识不够清楚。
事实上,不是别人,就是我们自己!
我们自己就是那个可恶到极点的连续强奸杀人魔!
在上帝面前,我们每一个都像那连续强奸杀人魔一样污秽肮脏、可恶到极点!
请不要以为我们比那连续强奸杀人魔圣洁,
别忘了,在上帝面前,我们任何人的善行与品德,
都像污秽不堪的破烂衣服而已,
哪有甚么价值可言?哪有甚么价值可以拿来获得称许?
我们能想像一个连续强奸杀人魔,在法官面前,理直气壮说:
「我可没那么坏!
因为,我只强奸杀九个人,可没像别人强奸杀十个人,
所以,我比他们好,不该判我死刑!」
亲爱的弟兄姊妹们,大家可以领悟到我在说的东西吗?
强奸杀九个人,和强奸杀十个人,
在公义的法官面前,
在『强奸杀人,唯一死刑,不管杀多少人都一样』的公义法律面前,
有什么可以拿来骄傲与自夸的?
因为我只有强奸杀九个人,所以我是好人?
这种可笑又荒谬的话,我们觉得这合理吗?
如果我们觉得这个自夸的强奸杀九人犯的说法不合理,
而我们却又以为在公义圣洁的上帝面前,我们没这些强奸杀人犯坏,
那就表示我们对救恩的观念,还差得远了。
假使没有拯救,所有人类只有唯一的一条路可走,就是唯一死刑了!
上帝绝对公义,上帝也绝对慈爱。
正因为上帝绝对公义,所以祂一定要惩罚坏人;
正因为上帝绝对慈爱,所以祂愿意从全部该死的坏人里面,捡出一些人来施予怜悯。
我们并不是好人,一点也不是。
我们是坏人,和那些不蒙拣选的一样,都是坏人。
我们得蒙怜悯,不是因为我们比那些不蒙拣选者圣洁、伟大、干净,
纯粹是上帝浩大的爱,如此而已。
为什么上帝拣选我们,不拣选其他比我们好的人?
我们不知道。
但我们绝对可以知道,债主免我们的债、上帝怜悯我们,
是债主与上帝,赐给我们这不配得的人的浩大恩典。
如果我们认为有人值得得到上帝慈悲怜悯,那表示我们对圣经还是不清楚。
有谁值得上帝怜悯的?
有哪一个有罪的人,是值得上帝怜悯的?
如果我们还以为有人值得上帝怜悯,那表示我们还是一样以自己行为自夸,
不知自己罪孽深重、下地狱才是实现公义。
债主本来就没义务要免除每一个欠债者的债;
上帝本来就没有义务要拯救每一个有罪的人。
欠债的人,是自己欠的,可不是债主逼他欠的;
犯罪的人,是自己犯的,可不是上帝逼他犯的。
欠债还债,天经地义!
犯罪被罚,天经地义!
欠债者,只有资格哭求债主慈悲怜悯来免债;
犯罪者,只有资格哭求上帝慈悲怜悯来免债。
问题是,没被圣灵重生的人,有哪一个会依照自己本性去哭求赦免?
台湾今天卡债非常严重。
有多少卡债族,会对自己欠债不还钱的行为,表达深深的悔意,
恳求银行慈悲怜悯的?
通常不太多!
比较常见的是甚么行为,知道吗?
就是…………怪东怪西!怪社会!怪银行!怪别人!、、、
反正就是不太会去怪自己。
是银行害我,是银行利息太高、、、、、。
这就是人类堕落败坏的理性,很自然就会产生的各种理由。
奇怪了,银行拿著刀子架在你脖子上,逼你一定要去借钱?
借钱时,银行没给你合约书,没让你亲笔盖章签名?
借钱时,你不知道银行利息很高,银行都没告诉你,你也连问都故意不去问?
不过,这也没有甚么,因为人类始祖亚当夏娃,
就是用这种『责任都是别人的,我没有责任』、
『都是你们害我的,不是我自己』的理由,
来搪塞自己吃下善恶树果子的罪行。
欠债不还的人,讲得很理直气壮,不是吗?
犯罪无力救赎的人,讲得很理直气壮,不是吗?
真的有理吗?
欠债不用还,那我拿钱去放在银行生利息的人,
银行把我辛苦工作所赚的钱拿去借给你,结果因你不还而让银行倒闭,
使我这无辜者血本无归,这叫公平正义?
我不是说我们不要对卡债族怜悯,请千万不要误解。
很多卡债族,真的很可怜。
但我在这里所要表达的重点是:
那些借钱去吃喝玩乐,然后卡债连连,
在还不出卡债时,竟然还大言不惭,指责一大堆人,就是不会检讨自己,
而且还认为欠债免还,理所当然。
这种人,才可恶!
上帝的公义,就是要惩罚坏人。
上帝的慈爱,就是要从完全不配的人里面,拯救出一些来。
所以,上帝透过刑罚祂自己最珍贵的儿子,来达成祂对公义的要求;
也透过祂宝贵儿子的死,能拯救那些祂所拣选的人得以进天堂。
假使上帝对祂所创造的人,全部都任凭他们行恶下地狱,
这样的上帝确实比较没爱心(但可不是不公义);
可是,当上帝对祂创造的人,竟然愿意派祂自己最珍贵的独生爱子,
来为罪人死,要拯救一些不配的人上天堂,
我们就不能说上帝没爱心。
我再讲一次:
有哪一个应该下地狱的罪人,
有资格要求上帝『应该』要对他施行拯救,带他上天堂?
有哪一个只能判处唯一死刑的连续强奸杀人犯,
有资格要求法官『应该』判他无罪,让他无罪释放?
上帝对全世界都该下地狱的罪人,
决定只救一些,让这些人得到祂儿子的代赎,却放弃其他罪人,
我们能说上帝不公义吗?
法官对全世界只能判处唯一死刑的连续强奸杀人魔,
决定只赦免其中一些,让这些人能得到代赎
(不是全部不用付代价,而是这些人可以用其他方式付出犯罪的代价),
却不赦免其他,我们能说这法官不公义吗?
一个病人生必死的重病,结果医师不在身旁,他死了。
请问,他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医师不在』,
还是因为『自己生必死的重病』?
哪种才是他死亡的主要原因?
他能怪医师不在,所以他才会死?
这种堕落的理性,难道不知道假使他没生不治的重病,
就算医师不在,他也绝对不会死?
忘记是自己生必死之病,医师没让你生必死的重病,
然后对自己的死亡对医师怪东怪西,合理吗?公义吗?
一个自己犯罪,触犯唯一死刑,必须下地狱的人,
结果因为上帝不救他,他就下地狱去了。
请问,他下地狱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上帝不救他』?
还是因为『他自己犯罪,触犯唯一死刑』?
他能怪上帝不救他,所以他才会下地狱吗?
这种堕落的理性,难道不知道上帝可没叫他去犯罪,
是他自己用自己的自由意志去犯罪,自己去触犯唯一死刑的罪的?
没错,上帝确实没救他,但是,假使他无罪,他也不需上帝救,
就可以靠自己上天堂,不是吗?
忘记是自己去犯罪,不是上帝叫你去犯罪,
然后自己因为犯罪而被处罚下地狱,还对上帝怪东怪西,合理吗?公义吗?
圣经明明就有规定:只要从出生到死,没犯任何一条罪,就可以上天堂。
即使没有上帝,假使有任何一个人做到,他就可以上天堂。
问题是,世界上有这样的人吗?
太多人批评遗弃论时,严重忘记『所有人都是罪无可赦的连续强奸杀人犯』,
也严重忘记『连续强奸杀人犯是没有资格要求、也没有资格认为法官应该要赦免他的』。
任何一个正确了解圣经中对遗弃论教导的人,根本不敢批评上帝的遗弃不公,
只敢低头哭泣感谢上帝为什么愿意这样怜悯我,如此而已。
我还是要强调再强调:
1. 所有的人,都是只能下地狱的罪大恶极之人。
2. 所有的人,没有一个有资格要求上帝『应该』要拯救他。
3. 上帝从来就不欠任何罪人甚么东西,上帝也没义务要拯救任何一个罪人。
4. 所有的罪人,唯一公平的对待,就是一起下地狱去。
5. 所有的人,下地狱,完全都是因为自己的罪所导致的必然结果,
不是上帝将无罪的人丢进地狱去。
6. 所谓『恩典』,就是『不配得而得』。
既然是恩典,主人就有权力依自己主权决定施恩给谁、不施恩给谁。
7. 当上帝拣选一些必须下地狱的人,使他们得蒙耶稣基督救赎,
这是上帝怜悯,不是上帝欠这些人、更不是上帝必须还这些人恩情债。
8. 当上帝不拣选其他罪人,结果那些人下地狱,上帝也没有亏欠他们,
因为他们得到公义的审判,也就是为自己依自己自由意志所犯的罪大恶极的罪被判刑下地狱。
9. 当我们正确认识『全然的堕落』、『无条件的拣选』,之后,
我们就会知道『上帝遗弃』,一点都没有不公平。
10. 当我们继续用错误的认知,忘记『人都有罪,只能下地狱』,
忘记『只能为自己犯行被判处下地狱死刑的人,
没资格要求上帝『应该』拯救他』,
就会做出错误对遗弃论的批评。
11. 当我们真正认识人的可悲无能、神的浩大神恩、拣选与遗弃的可畏可敬,
我们就只能对上帝在我们这不配的人身上所施行的拯救,
发出『唯独恩典!唯独恩典!唯独恩典!』的感激哭泣。
小小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