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正确!
而且,我还必须说:
不仅是基督徒和基督徒的婚姻是上帝配合的,连不信者和不信者的婚姻,也是上帝配合的。
因为,不管信不信上帝,只要结婚,就是上帝配合的。(当然要排除同性恋、乱伦、一些乱七八糟那类的情形,要不然讨论下去会变得非常复杂,讨论不完)
基本上,我们讲的是多数情形,就是自由恋爱、或是媒妁之言结婚,不管你的信仰是甚么,都是上帝配合的。
而且,只要你们在地上的婚约一成立,你们在天上的婚约也同时成立。
没有甚么等到结婚之后,才说:
啊!我结错了,这人不是我合适的伴侣。
或说:
啊!我现在才真正确定,你这个第三者才是上帝为我预备的,我的原配不是。
没那回事!
你一结婚,你的另一半,就是你合适的伴侣、就是上帝为你们婚配的伴侣。
上帝不会犯错,会犯错就不是上帝。
上帝所配合的,绝对不会错。
觉得上帝会配错,是人自己搞错。
问题是,确实很多人结婚之后发生龃诅、甚至非常严重,不是吗?
这岂不是上帝所配错的吗?岂不是上帝弄成他们这样的吗?
请搞清楚:
上帝的旨意,有积极性的计划、引导,也有消极性的许可、任凭。
上帝积极计划、引导亚当夏娃去犯罪、变成不幸?
还是上帝消极许可、任凭他们去犯罪?
同样的,上帝把你们夫妻配在一起,是要让你们不幸福快乐、要让你们吵架打架?
当然不是!
是你们人类自己捅出的问题,怎能把罪推给上帝?
这在我上一篇回应里,已经清楚说明过。
是你们人类自己丈夫不好、或是妻子不好、或是夫妻都不好,然后你们没获得幸福快乐,不是上帝不好。
好刀子给你,是要你可以做出好料理,吃得快乐又幸福。
可是你乱弄乱切,割到自己、又割伤别人,然后怪厂商做出这么利的刀子、怪厂商卖给我这么利的东西,这对吗?
又要回到创世记人类始祖来探讨了。
亚当夏娃自己犯罪,捅出篓子。
他们违反上帝规定,而那规定是给他们获得幸福美满的保证,可是他们硬要去违反规定,去触犯会使他们不幸的可怕警告。
接下来呢?
上帝该不理不睬,随他们去?这会让人间变地狱,我们已经讲过。
或是原谅再原谅,都没关系?这样叫溺爱,而不是真爱。
我们身为父母,面对自己小孩犯错,会如何处置?
反正都原谅到底,没有任何动作?这会害死小孩,还是真正爱小孩?
别忘了,上帝是绝对的公义,上帝也是绝对的爱,因为祂就是绝对的真理。
绝对公义的上帝,可以让『犯错都没关系』这种情形存在吗?
如果祂让这样的事存在,那祂还算绝对的公义吗?
所以,绝对公义的上帝,当然要进行公义的处置。
规定是怎样说的?
这规定是在亚当夏娃犯罪之前就已经先讲明了,不是事后才讲的。
上帝规定说:『违反者,必定死』。
亚当夏娃都清楚,一点也没不清楚。
贩毒者要枪毙,这是法律规定。
现在贩毒被逮到了,该如何处理?
法官秉公判死刑把人犯拖去枪毙,有错吗?
一点都没错,不是吗?
亚当夏娃犯罪,违反规定,依照绝对公义,其实很简单,就是进行处死,直接丢进地狱去焚烧,干净又明了,不是吗?
可是上帝是这样处置亚当夏娃吗?
没错,他们灵魂是死了,可是他们的肉体还活了好几百年才死。
而且,上帝还主动做皮衣给他们穿,而不是让他们受冻、露出下体被人看见很羞耻。
上帝干嘛这样?
何必呢?
直接杀了丢进地狱,一点都没不公义啊?
可是,因为上帝也是绝对的慈爱,所以,祂一方面没有违反公义,又同时施行绝对的慈爱。
世界第一件流血事件,发生在甚么时候,知道吗?
第一件,是手术流血:
上帝从亚当的肋骨取出,做成夏娃。
亚当看见这个女人,很感动的说出人间第一句情话:
『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创2:23)。
上帝要他们快乐生活,这就是上帝所配合的婚姻,是上帝对婚姻的旨意。
上帝为此做出规定:
『夫妻是两人成为一体』(创2:24)。
所有结婚的弟兄姊妹,如果尝过夫妻的情爱,会深深知道什么叫灵肉合一的甜美与幸福。
这就是上帝要给人类享受的。
离婚者,是破坏上帝的规定。
第二件流血事件,是杀生流血:
皮衣从哪里来?
当时的伊甸园里,所有的动物都不会死,人也都不会死。
动物有犯罪吗?
没有!
是谁犯罪?
是人自己犯罪。
结果,人还没死,谁先死?
是动物先死,因为上帝杀了牠们拿来做皮衣。
动物可不可怜?
很可怜,因为牠们根本没做错事,牠们根本就是被人类拖累。
这样看来,人可不可恶?
很可恶!
因为自己犯罪,可是却让无辜的动物为人类死了。
上帝爱动物吗?
爱!
上帝爱人吗?
爱!
可是,比起爱动物,上帝更爱人。
虽然舍不得,但上帝为了照顾人,所以只好牺牲可怜的动物。
请注意,我们要爱动物,但是,人绝对比动物重要。
因为,只有人才是照上帝形像造的,动物不是。
人比动物最更大,因为只有他才是照上帝形像造的。
可是,人却用上帝所特别给的恩惠——自由意志——去犯罪,自己去捅出篓子,而且又拖累无辜。
一切的一切,其实都是出于人自己去犯罪这件事。
所以,真正罪大恶极的,是人类自己!
杀生做皮衣这件事,已经带出上帝慈爱的一个很重要观念:
『代赎』。
犯罪的是人,可恶的是人,该碎尸万段的是人,
但是,上帝一方面要完成公义,另一方面又爱人,怎么办呢?
假使原谅人类,都不处罚,这就变成不公义;
假使直接把犯罪者丢进地狱,又不慈爱。
怎么办呢?
上帝爱人爱到甚么程度,让罪人的罪,可以被刑罚完成公义,可是又可以救罪人免于一死免下地狱?
上帝差祂自己独生爱子———耶稣基督———来世上为罪人死。
所以,所有信祂的人,所犯的罪该受的惩处,就由无罪的耶稣基督的死来代赎。
正如无辜的动物死亡,来提供好处给犯罪的亚当夏娃一样。
我杀人强奸,罪大恶极,被抓到了。
法官依照法律判我死刑。
可是,他爱我,虽然我不知道我有甚么地方值得他这样爱我。
他为了完成公义,不能不判我死刑。
可是,上刑场时,他用他自己一命,来抵我这条烂命。
他根本不该死、根本不需为我死,因为犯错的是我不是他。
可是,他就是这样爱我,竟然愿意为我这烂人而死。
我到珠宝店偷东西,被抓到了。我本来就是个大惯窃,从小偷到大。
我活该被送交警察局、法院判刑。
假使我不需赔偿、不需将偷窃的东西偿还,这一点也不公义。
要赔偿、要偿还,才叫公义。
这时,一个我不认识的人爱我,竟然要为我偿还,使我免于牢狱之灾。
我该感谢他,还是视他如寇仇?
如果,上帝只有公义,没有慈爱,我们虽然觉得不爽,但不能怪上帝。
因为,罪是人类自己犯出来的,不是上帝犯的。
我们顶多可以觉得上帝很残忍,是冷酷的法官,但上帝可一点都没错。
但是,当这样公义的上帝,把祂最疼爱的儿子送给我们这些罪人抵罪时,
我还有资格说上帝对我不公、上帝对我不好、上帝害我?
我如果这样说,我还是个人吗?
再来,如果换成我是上帝的独生子,上帝叫我要到人间来为那些罪人死,我愿意吗?
我是干干净净、从来没犯过一件错的人,为什么我要为这些不断反复犯罪的垃圾之人而死?
我一出生,就知道我要在几年几月几日死,而且是痛苦惨死。
假使是我,我人生还过得下去吗?
假使今天你去看病,医师告诉你你只剩三个月可活,你还会认真工作吗?
可是,这个耶稣,在他一生短暂的三十几年岁月里,他竟然认真工作到死、而且从来没犯过一件错。
祂本是天上可以享受一切荣华富贵的君王,有一大堆天使服事祂。
可是,祂却愿意到人间来,
他工作累到会在大风浪下的小船上睡到不省人事;
他出生穷到没在妇产科出生,而是在猪圈里一个盆子上当小床;
狐狸有洞、飞鸟有窝,可是他连个枕头都没有;
他本是超级美丽,可是他在人间却是历尽风霜,到外表粗槁、没有人会觉得他帅。
我还能说上帝不爱我吗?
我还能说上帝害我吗?
我拒绝上帝的爱,我能怪谁呢?
祂爱我,还不仅如此。
从亚当夏娃犯罪起,人类的灵魂都已经死了,罪已经渗透到人的每一个层面、污染了人的理智、良心、感情、道德、、、。
我们的肉体是活的,可是我们的灵魂是死的。
『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圣经以赛亚书)
是上帝让我们的灵魂活过来,
是主耶稣翻山越岭、受尽风寒、被荆棘刺伤流血,到深夜石头尖锐的山谷里,
把我这不配、不值得、擅自离开家、已经死在山谷的小羊救活,抱在怀里带回家的。
如果这不叫爱,我不知人世间还有甚么可以叫爱?人世间有甚么爱可以爱到这样?
为自己的孩子死,这种父母不少;
但是,为没有血缘的人而死呢?
为好人死,虽然不多,但还是有;
为仁人死,虽然不多,但也有敢做的;
像为了革命,愿意为领袖死的是有的。
但是,愿意为罪人死的呢?
为陈进兴那种大坏蛋杀人强奸犯而死的呢?
『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
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圣经罗马书)
上帝的爱,是非常清楚的。
但是,人的罪,使人看不见上帝的爱,还反过来抱怨连连。
当一个人真正发现:
原来,我就是有罪的人,而且是罪超级重的人,当我遇见上帝的时候,我只敢哭泣恳求上帝赦免。
然而,当我们的理性、良知、道德、感情、、、都被罪恶蒙蔽时,我们遇见上帝,
只会觉得你为什么对我这么不好。
当一个人真正发现:
原来,钉死无罪又可怜的耶稣的人,不是彼拉多、不是犹太人,就是我!就是我这个烂人罪人!该被钉在十字架上死的,是我!不是耶稣!可是,祂竟然愿意为我这种烂人而死。
当一个人真正发现事实是这样时,他只能哭泣的问『主啊,为什么你要救我』,而不是问『你为什么对我这么不好』。
再回到夫妻之间。
夫妻的婚姻,是上帝配合的。
上帝要夫妻获得幸福快乐。
假使没有幸福快乐,是夫妻自己捅出来的,不是上帝害的。
假使上帝让婚姻不幸的夫妻自生自灭,这也没有不公义,因为本来就是夫妻自己捅出来的。
但是,上帝没有给予解药吗?
上帝没有要伸手拯救吗?
上帝没有给夫妻正确的规则吗?
有!
都记在圣经里了!
多少基督徒的婚姻濒临破碎,就是因为坚信上帝无误、坚持愿意照上帝的规定去行,然后获得真正的幸福快乐的。
但是,假使我们知道规则,就表示我们有能力做到?
如果人那么有本事,那各国圣贤书一大堆,全世界早就变人间乐土了,怎会这样到处混乱崩溃呢?
事实上,知道是一回事,做到又是另一回事。
认为自己有本事做到,就更表明自己没本事。
那些夸耀自己多神圣的,常是最不神圣的;
表面上最仁义道德的,常是背地里最男盗女娼的。
事实上,自从亚当犯罪、罪入了世界之后,人就已经丧失了遵守上帝规定的能力了。
看过吸毒的人吗?
第一次吸毒之前,他们绝对有吸或不吸的自由。
可是,一旦吸了第一次之后,马上就成瘾了。
之后,他们还有不吸的自由吗?
他们有继续吸的自由,但是,当他们想要不吸时,是很难很难的,他们已经丧失了不吸的自由了。
这时,他们已经成为吸毒的奴隶,而不是自由的人。
他们的自由,已经被吸毒绑住,出不来了。
他们还有没有自由意志?
有!
但是,只剩可悲残缺的、被罪捆绑的自由意志而已了。
人在亚当犯罪之后,就是这样。
要违反规定,轻而易举、自由得很。
但是,要遵守上帝规定,却难上加难、根本不可能。
怎么办呢?
即使我知道要如何才能获得幸福美满,但是,我靠自己做不到啊!
我如果没有『外力』来帮助我,那我保证死到极点、永无翻身机会了。
上帝会给我们外力,会重生我们,使我们的灵魂获得新生命、开始能挣脱罪的锁链、开始能看见上帝规定、开始能发现那样的规定最好、开始能看见自己是何等无助又有罪的人、开始看见上帝是何等慈爱、开始看见上帝的公义是何等可怕、、、、。
没有信耶稣,人生永无指望!绝对没有!
小小羊
分類:信仰与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