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献的起点与原则(转贴)

我们得救全凭因信称义,行为完全无份于得救的位置,不是靠守住任何一个动作使之或维持得救。行为却和天上的赏赐及地上的管救有关。奉献是属于成圣的范畴,源自对上帝的感恩,真心献祭呼应与上帝的关系。一个没有感激及敬畏上帝之心的人,对上帝的关系是值得存疑的。全人奉献是全然对上帝的信心、忠心和爱心的委身行动,愿上帝帮助我们在真理中长进。陈终道牧师


问:旧约圣经曾清楚说明圣徒的"十一奉献";但新约似无清楚说明此点。当然新约恩典时代,圣徒一切属灵标准比律法时代有过之而无不及。但现今有些教会以十一奉献为口号,而鼓励信徒达此目标,我们现在既处于恩典时代,是否训勉信徒乐意尽力奉献,较之规定一个标准,更合圣经真理呢?


答:一、十分之一的奉献,并非起于律法时代。在律法时代之前的应许时代中,亚伯拉罕已实行奉献十分之一(创14:20;来7:1 ~10)。应许时代实际上可以说得是"旧约的恩典时代";所以现今鼓励信徒奉献十分之一,并不与恩典时代之原则冲突。但不同的是:律法下的人奉献十分之一是因为那是"律法";恩典下的人奉献十分之一,却不是由于那是一条"律法",而是由于主爱的激励。


  二、鼓励信徒奉献十分之一或尽力奉献,都同样合乎圣经真理。不过信徒不应当以十分之一的奉献作为最高标准;那只是新约信徒学习实行完全奉献之生活的起点而已。但若不实行十分之一的奉献,而只说要"尽力" 奉献,这种"尽力" 常易为肉体所乘,使人渐渐变成连百分之一也没有奉献的人。


问:
  按玛拉基书第三章第十节所说应献十分之一,但有人认为现在是恩典时代,所以奉献不应照旧约十分之一的规定,只要甘心乐意,就算十分之零点一也同样蒙悦纳,这说法是否合圣经?
  

答:
  1. 甘心乐意奉献不但是恩典时代的原则,也是律法时代的原则。纵使照旧约律法所定的献十分之一,也得甘心乐意地奉献。摩西要以色列人为会幕需要奉献时说:“凡乐意献的可以拿耶和华的礼物来…”(出三五:5)所以乐意奉献不取代十分之一奉献。


  2. 旧约律法虽规定以色列人应献十分之一(利二七:30;民一八:21;申一四:23),但并非说以色列人没有自由不献,他们不是被逼而献十分之一,所以先知玛拉基才责备他们不献十分之一。 


  3. 信徒献十分之一是效法信心之父亚伯拉罕的榜样(那时摩西还没有宣布律法),后来雅各自己也向神许诺献十分之一(创一四:20,二八:22)。他们都是自愿向神献十分之一的。希伯来书第七章第四节引用亚伯拉罕向麦基洗德献十分之一,以证明麦基洗德比亚伯拉罕大。但这样引用侧面证明亚伯拉罕献十分之一是神所悦纳的好事,甚至可能是亚伯拉罕摸着神的心意所作的好事,所以日后宣告成为“律法”,让以色列人学习敬畏神(申一四:23)。


  4. 新约信徒在恩典之下,那意思不说我们的标准比律法更低,反倒是更高。律法下的要求偏重仪文与字句,恩典下的要求偏重于心态与实际行动。按罗马书第十二章一至二节的要求,新约下的信徒应完全奉献,包括身内与身外的所有都为主而用。


  5. 在钱财上奉献十分之一是学习完全奉献的起点,若所献的经常超过十分之一,表示离完全奉献更近,但若所献的经常少于十分之一,表示离开完全奉献更远。


  总之,不论是新旧约,奉献财物给神,都是属于对神的爱心与信心的问题。爱心会使我们所作的多过所应许的,信心使我们确知为神所作的已存到永恒,且必蒙神赏赐。


以下是小小羊文章及回应,关于奉献的起点与原则、及对奉献错误观念的更正:


1. 用十一奉献来『试探』神?糟糕的解经!


2. 没守十一奉献会受咒诅?


3. 现今还要守十一奉献吗?


4. 十一奉献只能献在自己教会?


其他相关奉献问题:
1. 请大家为我私人奉献?


2.因为是为圣工的奉献呼吁,所以我就可以放心奉献?


3. 因为我奉献多,所以我当然有资格、、、、


4. 牧师的家等于教会,所以必须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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