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教在过去规范女性权利时,可能都比当时的其他宗教更完善与保障?

有网友在园地发问说:譬如回教过去在教义中规范女性的权利时,相较于同时代的其他宗教,可能更尽完善与有保障,然而,在现代却显得落伍.答:
是不是绝对真理,当然自己可以去研究考虑。
一方面,讲述的观念、教义、历史,都必须是绝对正确无误;
另一方面,宣称自己是上帝、是上帝代言人的人,要先以身作则。


回教的出现,是在基督教出现六百年后才出现。
当时,新旧约圣经已经全部都完成。
回教当时的观念,和更早的基督教相比呢?
我不同意回教『相较于同时代的其他宗教,可能更尽完善与有保障』,起码和基督教一比就不一样。
西元六百年的基督教,是一夫一妻、丈夫不准打妻子。


关于回教,我要提醒一下:
1. 穆罕默德五十二岁时娶了一个九岁的妻子(国小四年级)
2. 可兰经明文规定:男人可娶四个妻子。
3. 可是,穆罕默德共娶九妻三妾(不受四个妻子限制)。在他死后,至少还有九位妻妾在世。
4. 可兰经明文规定:丈夫可以殴打妻子。
5. 可兰经明文规定:妻子离婚后,要先和其他男人结婚并有性行为,然后被新丈夫离婚,这时才能和原丈夫复合。
我不是在批评,请千万不要误解。
我是很单纯陈述这些事实。
回教真的保护妇女权益吗?我很保留。
回教的婚姻观、夫妻观,和基督教两相对照,自己可以去想。
一些参考资料可自行参阅这网站:
http://answering-islam.org.uk/Chinese/project/big5_index.htm


我要讲的很简单:
绝对真理,就是永世不移,不管甚么时代都适用。
你如果有女儿,你愿不愿意她在九岁时,嫁给五十二岁的男先知?
你如果有女儿,你同不同意她丈夫可以殴打她?
你如果有女儿,你同不同意她丈夫可以娶四个妻子?
类似的,
如果你是女人,你觉得你九岁时可以嫁给五十四岁的男人了吗?
如果你是女人,你同不同意你丈夫有权力殴打你?
如果你是女人,你同不同意你丈夫可以三妻四妾?


让我再写一次基督教的婚姻誓词:
不论疾病与健康,不论贫贱与富贵,
一夫一妻,至死分离。


我看来看去,实在不太相信回教那种观念是绝对真理。
反而基督教这种观念,才是跨越所有时代的绝对真理。


小小羊
分類:护教、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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