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督徒男生可留长发吗?
问题:
哥林多前书11章14~16节
就是在讲头发的问题..
那我关心的是16节..
和合本是说
"若有人想要辩驳,我们却没有这样的规矩,神的众教会也是没有的"
此处的规矩..指的是对于头发的规矩
还是对于"辩驳"?
因为NIV的陈述是
"If anyone wants to be contentious about this,
we have no other practice-nor do the churches of God."
意思似乎是近于我们没有别的作法...
聚会所的..恢复本圣经呢大意跟和合本一样
但是却注明"规矩"是针对辩驳...也就是说
那就是使徒的教训..没什么好辩驳的意思..
对此我稍有怀疑
而新译本圣经的陈述却也差不多于和合本
一样潜藏著'那个"规矩"到底是指什么'的问题
King James Version
'But if any man seem to be contentious, we have no such custom,
neither the churches of God.'
这感觉也是'custom指的是哪个'的问题
这就是我的问题
恳请不吝指教..谢谢
p.s.
基本上..我以前留过长头发(我是男生)
教会的人都用这节经文(14-15)驳斥我
那我都用下一句经文(16)反驳,或是拿细耳人的条例
基本上我知道拿细耳人的条例...我自己比较心虚
因为我知道我做不到...
不过我担心的是我用16节反驳是不是错解圣经..
答:
基本上,这是两个问题:
1. 林前11:16节的『没有这样的规矩』,是针对『辩驳』,还是针对『头发问题』讲的?
2. 男生可留长发吗?
先讲第一个问题。
基本上,参考各个版本以及圣经上下文,我个人认为,圣经这节是在讲假使有人要针对保罗讲的女人蒙头观念来进行辩驳,当时的众教会并没有这种当代女人可以不蒙头的传统。
它主要要表达的,似乎不是说基督徒不能和教会传统辩驳,而是说基督徒不能针对女人蒙头这件事和教会辩驳。
解经时,我们可以参考上下文,而最大的上下文,就是全本圣经。
换个方式来讲,最大的上下文,就是『总原则』。
在圣经里,关于信徒与教会传统,并没有说信徒就不能辩驳教会传统,也没有说信徒不能与神职人员辩论。
因此,就林前11:16节来说,它是限定在『女人蒙头』这件事情上,并不是可以擅自扩大成『所有传统』。
也就是说,在当时哥林多教会遇见的女人蒙头议题上,在保罗已经讲解之后,大家就不能再辩驳这个教会传统了;而不是说所有的教会传统、所有神职人员讲的话,信徒全部都不可以辩驳。
关于第二个问题男人留长发部分。
首先我必须说,用林前11:16节来为男人留长发辩护并不是很恰当。
因为这节经文是在支持女人蒙头。
而且,整段经文都在强调女人要蒙头,男人不能留长发。
特别是『你们的本性不也指示你们,男人若有长头发,便是他的羞辱吗?』(林前11:14)确实是非常清楚反对男人留长发。
那么,用拿细耳人不能剪头发的例子来作为男生可以留长发支持,正如发问者自己也不能不承认的,支持力确实非常弱。
『无论男女许了特别的愿,就是拿细耳人的愿(拿细耳就是归主的意思;下同),要离俗归耶和华。他就要远离清酒浓酒,也不可喝甚么清酒浓酒做的醋;不可喝甚么葡萄汁,也不可吃鲜葡萄和干葡萄。在一切离俗的日子,凡葡萄树上结的,自核至皮所做的物,都不可吃。在他一切许愿离俗的日子,不可用剃头刀剃头,要由发绺长长了。他要圣洁,直到离俗归耶和华的日子满了。在他离俗归耶和华的一切日子,不可挨近死尸。他的父母或是弟兄姊妹死了的时候,他不可因他们使自己不洁净,因为那离俗归神的凭据是在他头上。』(民6:2-7)
这是一种许愿的旧约仪礼规条,现今男生留长发,恐怕不是出于『许愿』吧?
再者,拿细耳人必须:
1. 不能剪头发
2. 不可喝酒、喝葡萄汁、吃葡萄
3. 不可接近死人,连家中父母兄弟姊妹过世也一样。
恐怕,现今男生留长发的,和这些规条应该都扯不上什么关系吧?
其实,要讲男生能不能留长发,以上经文都不适用,
要采用的切入点是:
1. 风俗习惯的领域
2.『基督徒自由』的经文
圣经有些规定,是牵涉到风俗习惯、时代背景的。
对于这些,我们不需死死遵守。
像女人是否必须蒙头、现今我们是否必须亲嘴问安、旧约的很多仪礼规定,这都是时代背景、风俗习惯。
这类的东西,我们现今不需死守字句,只需注意其精义即可。
男人留长发,在各种不同的时代,有各种不同的风俗习惯与长度观念。
有些时代,以我们现在的眼光来看,男人头发算是留很长,但那个时代的人却觉得还好。
不过,现今我们这时代,基本上对于男人头发的长度,还是有一种模糊的界线在。
事实上,自己的头发是否已经属于该时代一般人眼中的过长,自己大概也知道。
我个人是认为,在哥林多前书这段经文所暗示的,在男生头发部分,确实『不宜』留过长。
不过,请注意,我讲的是『不宜』,而不是『绝对不可』。
为什么?
因为这议题确实也跨进了『基督徒自由』的领域。
在基督徒的自由议题上,主要诉诸个人领受。
『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
守日的人是为主守的;吃的人是为主吃的,因他感谢神;
不吃的人是为主不吃的,也感谢神』(罗14:5-6)
『你有信心,就当在神面前守著。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就有福了。
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为他吃不是出于信心』(罗14:22-23)
综合以上,我必须说,男生可不可以留长发?
我的看法是『不宜』,但我也不能说绝对不可。
假使留长发的人,自己省察自己内心,觉得敢站立在上帝面前坦然面对祂,我自己倒是会尊重。
小小羊
分類:圣经无误、解经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