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俗的男女地位观(转贴)

其实,智商、体力、天赋、才华等根本没有世俗以为的绝对平等,我们不是说男人或女人绝对不能干甚么司甚么职位。不过,创造秩序的功能、次序,的确男女有别,例如男人不能怀孕,女人气力较小,是我们应该承认接受的,一些平权运动却忽视上帝无限受造物有限甚至以平权观去挑战上帝。不是说绝对不可以具有,教职身份不是江湖大佬或CEO,不是以世俗观念去看待其真正内涵。真正的平等,早已实现在救恩的位置及本质里,让我们谦卑自己敬畏上帝,一心寻求作神所贵重的人。陈终道牧师


今日的妇女,已经不仅走出厨房,进入社会,且已进入经理室,国会议会,总统府与首相府了!甚至有些妇女要争取男性才能胜任的体力工作。不过还未能使男人生孩子!在这么厉害的思想冲激下,基督徒妇女在教会中的地位,更受人注意。无论我们对社会的女权运动观念如何,总得要看看圣经对姊妹们在事奉中的地位,怎样看法,才能建立我们应有的观点与态度。  



一.除去偏见
  1. 圣经中的男女平等观念


  神是否根据人在教会所站的地位,来估计他所作的工作是成功还是失败,是伟大还是渺小﹖人的工作在神的眼中是否重要,与人在教会所站的地位有没有关系﹖我们的观念是:如果一个人在教会站的地位重要的话,他的工作就重要,他这个人就值得受尊敬了。但神的看法是不是这样呢﹖未必!在我们看来,一个大会主席是从许多人之中选拔出来的,当然是最重要的人物,这种观念促使人都追求地位。但神不是这样看法。所以我们要接受神的价值观,才可以讲平等,如果我们接受的是世俗的价值观,来看人所站的地位,就大不相同,所争取的目标也不同。


  2. 个人对男女平等的偏见


  当我们未看圣经之前,我们必须除去所有能影响我们对圣经男女地位的看法有偏差的因素。


  A. 主观偏见──如本身是女性,觉得应争取姊妹在教会的重要地位;或本身是男人,就会觉得弟兄是重要,这都是偏见,会影响我们对圣经最中立,最正确的看法。又比方我有一个女儿当女传道,我希望她做牧师;或是我因为女儿作女传道,所以也为姊妹讲话。带着这心思来看圣经的话,就不会看到圣经最正确的意思。因为我们的目的是要找出圣经的意思是甚么,而不是为了争取是男性或女性的地位而读圣经。


  B. 潮流的影响──女权运动,世俗的观念,在争取男女平等方面,不是向好的方面争取,是向反叛神方面争取。例如:不是争取丈夫应像妻子那样忠贞于配偶,乃是争取妻子也可以像丈夫那样有自己喜欢的情侣…。基督徒不应盲从。


二.重要经文选解


  放弃了不应有的偏见后我们才可能留心神在圣经中的观点:


  1. 神的创造(创二:7,18,22-23)

   创世记第二章十八节:“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如果我们撇开属世的观念(如男女平等观念),单看这节经文,我们无法不承认,夏娃的受造是为着帮助亚当,这种看法并没有偏见。从创世记第二章第十八节我们也可以看到亚当先受造,然后神再造夏娃。所以按神的创造来说,第一,先造亚当,后造夏娃;第二,神造夏娃为着帮助亚当。


  下文神叫亚当给各样的活物起名字,第二十节:“只是那人没有遇见配偶帮助他。”然后神叫亚当沉睡,从他的身上取了一条肋骨,造成女人。亚当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这里似乎神先让亚当从许多动物当中找一个配偶帮助他,但找不到,所以神为他造一个女人。是否这样,圣经没有明显的讲出,但无论怎样,我们可以肯定,按神创造的先后,亚当先,夏娃后,夏娃是从亚当身上的肋骨造成的。


  这里有没有轻重的成份存在呢﹖圣经只有先后的次序,并无轻重之别。在地位上,一个是帮助的,一个是被帮助的。神赋与弟兄和姊妹的特长各有不同,这是一般性的事实,但并非没有例外,所有自然规律中都有例外的事。


  2. 夏娃受诱,亚当犯罪(创三:1-7,提前二:13-15,罗五:12)


  从创世记第三章我们看见夏娃受诱犯罪后,又把分别善恶树的果子给亚当吃,因此亚当也犯了罪。到底新约圣经怎样引用创世记,证明我们的看法没有偏见呢﹖我们要对照提摩太前书第二章,保罗直接引用亚当夏娃受造的事,提摩太前书第二章第十三节说:“因为先造的是亚当,后造的是夏娃,并且不是亚当被引诱,乃是女人被引诱,陷在罪里。然而女人若常存信心和爱心,又圣洁自守,就必在生产上得救。”保罗的解释把创世记先造后造的次序点明出来。其实神可以同时创造两人,不分先后。祂显然是要把先后的次序表明出来。并且保罗说,不是亚当先受诱惑,乃是夏娃先受诱惑。这当然是直接解释创世记第三章的事,明讲是女人被诱惑,但我们知道圣经讲及罪的时候:“罪从一人入了世界”(罗五:12),这“一人”是谁﹖是亚当不是夏娃。换言之,亚当要负犯罪的责任,虽然先被诱惑的是女人。可见圣经从创世记一直延续到保罗写较后的书信时所持的观念,亚当是要负担责任的,因为他先受造;以家庭来说,他是一家之主,所以他要负责。虽然被诱惑的是夏娃,但那承担责任的是亚当。


  3. 夫妻在家庭中的次序(弗五:22-32)


  保罗在以弗所书解释神最初设立婚姻制度的意义,以弗所书第五章三十至三十二节:“因我们是他身上的肢体,为这个缘故,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是极大的奥秘,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说的。”注意第三十节的小字:“有古卷在此’有就是他的骨他的肉’”,是直指创世记二章的话。这里说明神最初设立婚姻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要表明基督与教会的关系。所以亚当是元首,夏娃是他的配偶。为甚么神要从亚当身上取一条肋骨造夏娃呢﹖原来“骨中的骨,肉中的肉”是表明丈夫与妻子亲密的关系,而这亲密的关系是为了要表明基督与教会的关系。教会与基督如何能成为夫妻那样亲密呢﹖这是极大的奥秘,这奥秘在将来我们可以完全明白,但在今天也可借着正常的夫妻关系,体会到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基督怎样爱教会。


  以弗所书第五章是婚礼必引用的经文,其中两部分不能分开:妻子顺服丈夫,撇开丈夫是不是好的问题,只要顺服;丈夫要爱妻子,也撇开妻子是不是好,总之要爱,爱到为她舍命的地步。如果细读以弗所书第五章,便会发现丈夫为妻子所作的多过妻子为丈夫所作的,因为没有说妻子要为丈夫舍命,只叫丈夫爱妻子如同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所以这两方面应是和谐的。


  按神的创造,男人是用尘土造的,女人却是用人身上器官造的,所以按材料而言是最贵重的。在神面前的地位是否重要,神有祂自己的看法,不是用我们的平等观念。


  4. 在基督里不分男女(加三:26-28)


  保罗在加拉太书第三章说:“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里,都成为一了。”其实世界上的平等观念是从基督教的福音起首的,因为福音使所有人在神面前都成为罪人,皇帝与乞丐同样是罪人,所有的人都是靠恩典得救,皇帝与乞丐都是一样,这就是平等了。所以真正的平等观念是从基督福音而来的,若有人反过来用男女平等的观念质疑圣经,那人对圣经必然未深入了解。


  圣经对于尊贵与卑贱的观念与世界不同,与普通的阶级观念亦有别。我们在基督里是没有分别,但并非在神的创造里没有分别。当保罗说我们在基督里都成为一的时候,他也同时说在家庭中按创造是有先后的秩序与不同的岗位。我们无可否认神给与姊妹的特长是弟兄所没有的,给与弟兄的特长也是姊妹所没有的。现在越来越多“女强人”,我们得承认这世界的潮流在改变了。问题是这样:例如某国的首相是个女强人,当她最初活跃政坛的时候,她的儿女交给男人照顾还是女人﹖一个女经理要为她的儿女请个女褓姆还是男护士﹖若这个女人在外面当经理,另外找一个女人替她在家里看孩子,其实她并没有否定神赐给女人的特长,她不过另找一个女人代替她,而她自己在女人中比较突出而已!当然在神一般的创造中也有例外,有些男人很像女人,而有些女人却像个男人。


三.在事奉中受尊敬的妇女


  新旧约圣经,有不少例子都说明神的确悦纳并称许那些有真正贡献,敬虔爱主的人,并不在乎他们是男人或女人;也不在乎人的地位在“先”的便一定受称许,在“后”的便一定受责罚,足可证明神的阶级尊卑的观念,不是单看地位,性别,乃按人敬虔的实际。兹略选数例:


  1. 米利暗
  在以色列人的旷野行程中,除了米利暗之外,未提别的妇女领袖。她若不是唯一的,最少也是主要的女先知,且有神的话语临到她,可能比亚伦还多。所以在与摩西争权事上(民一二:1-9),她似乎起了带头作用。


  2. 底波拉──女士师(士四:4-10)
  底波拉原希望巴拉能带领以色列人,可惜这男人比不上女人,结果神兴起底波拉。注意:底波拉不单是女士师,也是女先知。士师记第四章五节说:“她住在以法莲山地拉玛和伯特利中间…以色列人都上她那里去听判断。”所以在她未为以色列人战胜迦南王耶宾和他的将军西西拉之前,已经是以色列人所敬重的人。她不像米利暗只作妇女的领袖,乃是判断众民的领袖。她既是女先知,也必有神的话语训导以色列人(按民一二:1-6,米利暗显然也有神的信息临到她)。


  3. 雅亿──杀死西西拉(士四:18-22)
  雅亿虽是小人物,但她杀死西西拉将军,是底波拉得以胜迦南王的主要因素。从前打仗,主将战死就算打败,所以凡是主将都必列于武功最好的将帅之中,雅亿杀死西西拉需很大的勇敢与决断,所以圣经特记她的事迹。


  4. 马利亚──主耶稣的母亲(路一至二章)
  基督由童女马利亚降生,固然是神的拣选,但圣灵是在马利亚向天使说“我是主的使女,情愿照你的话成就在我身上”之后才使她感孕的。也就是说,是她自己情愿把身子奉献给神使用。这样的情愿是准备付很大代价的,但这成了她一个人独有的福分。神对男女按创造而有的分别,并没有妨碍她在事奉神的事上落后,倒使她独占上风,无可比拟。


  5. 伯大尼的马利亚──最明白主心意的人(太二六:6-13)
  就在那十二使徒还在彼此争大,以为主耶稣上耶路撒冷就要作王时,她很明白主耶稣必定会受死而复活,所以她预先为耶稣安葬用香膏膏祂。在犹大与别的使徒,这些男人们同声指责她枉费声中(太二六:8-9),主耶稣却为她申辩,且宣称:“我实在告诉你们,普天之下,无论在甚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作的,作个记念。”(太二六:13)伯大尼的马利亚并没有因为是女人,又没有甚么特别的地位,而对主没有认识,反之,倒可能因她有“女人”特有的细心,虔诚,真纯的爱主,而对主有独特的认识,又得着这独有的称许,是任何圣经名人所没有的。


  此外,圣经中还有许多在神的事奉上有特出贡献,极为可敬的妇女,限于篇幅从略,可另参即将出版之拙作:永恒的事奉。


  注意:这些为神人所共同敬重的姊妹们,她们都是在现代人看来男女不平等的地位上,作出伟大又有永恒价值的贡献的人。她们不用先争取甚么同等地位,却受到神和人共同的敬重,所留下的事迹,可作万世信徒的榜样,不论古人,今人也都羡慕她们。


  在人看来,若有人创立了一些“事业”,例如:有一间大教会,又产生许多同一性质的分会或“子母性”的分会;或是一个教会性的机构,分区机构遍及全球,手下员工数以千百计。我们认为这是蒙神重用的明显证据,争取这类团体中的领袖地位,就是站在成功的地位上。但神是否按我们这种观念评估一个人的成败﹖这绝不是说,凡站在这样高位的人都是贪图虚荣,不作实际工夫,而是说,神不会像人那样评估一个人的成败。而且这是不分男女的。不论弟兄或姊妹,未必每个人都可以创立伟大“事业”,但每一个人都能忠诚爱主爱人,都能用一颗纯洁真诚的心求神的喜悦。每个人都可以不求自己益处地完全高举神,都可以把自己的身家性命完全献上为主而用。每个人都可以像仆人等候主人回来那样的心情天天预备主来。这是没有任何性别,权势,虚名能拦阻我们的。为甚么不向这方面追求,反要在教会圈内追求那要随这世界一同过去的虚荣地位﹖


  姊妹在圣经中有许多重要及实际的贡献,是无可否认的事。但问题是:有贡献的人是不是一定站在最高的地位﹖是否凡站在最高地位的都是有贡献的﹖不一定。有些人不站在最高的地位,他的贡献或许更大。因为我们的阶级观念与神的阶级观念不同,我们必须先改正我们的观念。假如我是助手,他是主任,我认为必须做主任才能出人头地,那么我会争取主任的地位,这只是世俗的阶级观念。如果神要我作助手的话,我这助手的功能可能比当主任的功能更大,一天我当了主任,可能反而离开神给我的岗位。事奉神,不是在教会内争出头,是按神所分给各人的职责尽忠,不论弟兄或姊妹都是同一原理。  


四.弟兄们应有的反省
  教会事实上是否有轻视姊妹的情形存在﹖

  虽然神看人的尊卑贵贱,不是按世俗人的权势地位的观念,乃在乎个人在神面前的生活工作,敬虔的实质,生命的成熟,对神关系的亲密,所以教会与家庭应按圣经建立起神国的平等观,尊贵观。但这是否单单姊妹应有这样的平等观﹖是否弟兄们并不留意他们也当用同样心态事奉神,追求实质的敬爱神,却醉心于争夺权力地位﹖是否在今日的教会中确实存有一种单凭一个人所站的地位如何,便获得大部份人的敬重;又轻忽一些真正爱主姊妹在教会中所作贡献的情形存在﹖那些站在教会带领人的地位的弟兄,是否诚心要建立起像神那样的尊贵观﹖有否因那些真正关心神家,有实质贡献,真诚爱主的人,便敬重他们,使别的信徒效法他们的榜样﹖反之,是否有不少“弟兄”单凭自己是男人,就以为不必追求长进,也当然在教会中有可能站“带领”地位﹖是否明知自己灵性肤浅,仍要硬充,作瞎眼领路者﹖甚至好些姊妹灵性真理都比他更有深度,却为面子不理会别人的劝告,不虚心领教﹖


  在今日的教会中,有谁能像新约的解经家亚波罗那样,虽然很会讲解圣经,仍虚心领受一位姊妹百基拉的教导(徒一八:25-26)?


五.女传道的形象与按牧
  男传道是神的仆人,女传道就该是神的使女了!女传道与教会的女执事,或是牧师与长老的分别在哪里﹖在于“呼召”问题。她既是神所呼召的,她内心的负担必定表现出来,有经验的传道人可以看得出。既是如此,就要尊重她是神的使女。不过在今日教会中,事实上女传道的地位好像是人人都可以差使的“一脚踢”,甚至包括作代罪羔羊。我们应当尊敬的是为主劳苦的人,尊敬真正忠心爱主及爱主的群羊的人,尊敬有神的信息托付给他传讲的人。教会若需要请女职员或干事,大可请合宜的姊妹,无需把女传道当干事用。应让神所呼召的仆人使女在神的话语上多有领受,可以喂养引导主的群羊,看望需要帮助的人。


  按我个人读经的领会,按立的实际意义是那些在主里较年长,又为众教会所信任的工人,向众教会见证(或公开承认)一位年轻的工人,确是神所呼召的传道人。这在神面前要负很大的责任。当教会渐渐发展,假师傅,假传道也日增,这种见证是需要的。彼得,约翰,雅各与保罗行右手相交之礼(加二:7-9),实际上是一种公开的见证,承认保罗是神所设立的外邦使徒。保罗与众长老按立提摩太(提前四:14),也属同类性质。传道人由神自己设立,人不过在有需要时作见证而已!但今日教会之按立牧师,向众教会在神前作见证的意义越来越轻,封立升职的意义越来越重。而圣经中确实没有女使徒或女长老按立的例子,所以我劝告姊妹不要接受这种按立,倒要追求有神在工作上的印证,在领受神的话语上,走在群羊的前头。


六.妇女讲道问题
  不许妇女讲道的结果,使好些蒙召的姊妹不以传讲神的话为职责内的事,最多只看作偶然的需要。既不用讲道,女传道也就不觉得很需要从圣经真理上下工夫,所以少花时间在神面前为会众的需要等候信息。她们自然把时间全花在其他教会事务上。虽然圣经有两处明说不许女人讲道,但也应留心其他有关经文:


  1. 哥林多前书第十四章三十四节提及“妇女要在会中闭口不言”,但哥林多前书第十一章五节:“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若不蒙着头…”两处同样是使徒保罗讲的。这样我们是否应该综合起来领会保罗的意思﹖“在会中闭口不言”照字句领会不单指讲道,也包括祷告,唱诗。但事实上教会的第一次祷告会已有妇女与弟兄一起祷告(徒一:14),而教会为下监的彼得祷告时,教会中的人多数是妇女(徒一二:12-17)。神不但垂听她们,且行了大神迹。“在会中闭口不言”较可能指在会中发问,因下句说:“他们若要学甚么,可以在家中问自己的丈夫”(林前一四:35)。可能使徒认为当时她们所问的问题,由那最了解她们的丈夫,在家中细细解说,更胜于在会中问些不适当的问题,破坏了聚会气氛。


  2. 保罗既说:“凡女人祷告或讲道若不蒙着头…”可见当时有女人讲道的事,且在一般情形下,保罗对女人讲道只限制她们要蒙着头讲。


  3. 讲道不是一般演讲,是传达信息,是圣灵的恩赐,这是无可否认的。连最极端反对女人讲道的人,也不是完全禁止,只不过限定她们只能对女人讲道而已。但使徒保罗的限制只是蒙头,因当时妇女在公众面前不蒙头就是不端庄。所以,按精义应用在今日姊妹方面,应该是姊妹讲道时应有端庄的服饰与举止,心态谦虚,言语庄重。


  4. 底波拉凭女先知身分教导警戒以色列人,以女先知身分为他们施判断,又领导以色列人战胜迦南王。这事发生在十分保守,且十分固执于传统的旧约时代,可见以色列人对于出于神的选立以及实在有圣灵恩赐的人,都不敢以传统制度对待她,而按神所赐给人的信息接纳他们。


  5. 女先知亚拿在圣殿里受圣灵感动,而向众人见证孩子耶稣就是要来的那位弥赛亚(路二:36-38),也是很例外的事。圣殿是不会容许女人施教的,但先知的信息超越人的传统观念,不能用人的传统限制,只能按真理承认,虚心接纳。那跟随保罗多年的路加,对亚拿的话完全承认是出于圣灵,否则就不会把它记在圣经里了!


  6. 保罗最得力的女同工百基拉名字常排在她丈夫之前(徒一八:18;罗一六:3;提后四:19),且曾向那很会讲解圣经的亚波罗讲解基督的救道(徒一八:24-26),而且在她的罗马家中有教会,她很可能有讲道。


  7. 在许多开荒布道的工场上,事实上已有不少女传道做得比弟兄更成功,不但讲道,也带领“群羊”行在真理中,看见圣灵的同工。反对姊妹讲道的主张,无法否定这些事实,也无法回答在这种情形下,提摩太前书第二章十二节使徒保罗所说“我不许女人讲道”,是否可以不理会别的经文,单独领会﹖


七.总结
  所以,我们的结论是:


  如果神所使用的仆人或是使女,有神的呼召,有圣灵所给的信息与恩赐,我们就该尊敬他是神的仆人和使女。不要将教会的“地位”看作阶级高下的标志,因为在神的眼光中,不在乎这人是否站最高地位,乃在乎有没有实际的贡献和神的托付。无论弟兄或姊妹,按神创造男女的分别,的确各有专长;但按基督里的生命,我们所领受的都是儿子的灵,呼叫阿爸父(加四:6)。


  圣经中的神仆们,不论旧约先知,或新约使徒,都不理会是否在当时的宗教制度中占据一个较重要的地位,而是全凭神所赐给他们的信息,站在神的使者的身份发言。他们受人敬重,并非争取了地位权势,乃是因神有话语托付他们,而成为传神信息的使者。


  所以我们不要为着争取人前的地位,而抹煞男女天赋的专长,也不要去改变神按祂的创造所定的先后次序与岗位,乃要全心追求,作个忠心的神的使者,在我们所处的时代勇敢传讲神的话语。


  人所注重的是人的制度中的高位,神所注重的是神眼目中看为尊贵的人。让这世界和其上的高位都一同过去罢!让我们一心寻求作神所贵重的人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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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社会流行观念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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