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重申我们信仰的根基,圣经就是上帝的话,上帝的话是我们信仰的根基!
圣经不是神话故事,宇宙万物由上帝创造,科学及歴史的假设皆不能有逆圣经,以上帝的话为判断正确的依归。
就像佛经不需记载:「我信释迦牟尼救法无误」,因为信释迦牟尼的「启示」无误是信仰佛教必然之事。
信基督教就必须坚守圣经无误的信仰,这是最基本的逻辑,故基本到无须列在「信经」或「信条」而是最根本最根基到不能不信。
宣言概要
1. 神就是真理,凡从祂口所出的皆为真理。神已经默示圣经,为要以此向失丧的人启示祂自己,藉著基督显明自己是创造者与主宰、救赎主和审判者。圣经是神为祂自己所作的见证。
2. 圣经是神自己的话,这些话是在圣灵的安排和监督下,由人执笔写成的。所以凡圣经所论到的一切事,均具有无误的神圣权威:凡它所确认的,皆为神的教训,我们应当相信;凡它所要求的,都是神的命令,我们必须顺服;凡它所应许的,都是神的保证,我们应当领受。
3. 圣灵是圣经的作者,祂不但在我们里面见证圣经为真实,祂也开启我们的心,使我们明白圣经的意思。
4. 圣经既是神所赐的,又是神逐字默示的,它一切的教导当然也都没有错误:不但在见证神对个人生命之救恩时,是没有错误的;在论及圣经自身写成文字是源出于神时,以及论到神在创造与世界历史中的作为时,也都是完全没有错误的。
5. 如果「圣经是神的话,完全无谬误」的真理,在任何方面被人贬低、局限、视为无关紧要、或是让人用不合圣经的理论来冲淡的话,则圣经的权威势将无可避免地遭损;而此偏差使得信徒个人和教会整体均蒙受严重的损失。
「确认」和「否认」的条文
第一条
我们确认:圣经是神权威的话语。
我们否认:圣经的权威是来自教会、传统或任何其他属人的来源。
第二条
我们确认:圣经是用以管制人类良心的最高成文标准,教会的权威隶属于圣经的权威之下。
我们否认:任何教会的信条、会议、宣言拥有高过或等同于圣经的权威。
第三条
我们确认:全本圣经都是神恩赐的启示。
我们否认:圣经仅是对「启示」的见证;圣经只有在神与人交会时,才变成启示;圣经的有效性是取决于人类的反应。
第四条
我们确认:那按自己形像造人的神,是用人类的语言作为祂启示的工具。
我们否认:因著人受限于被造的本质,以致人类的语言不足以作为传达神启示的工具。
我们更否认:人类的文化和语言因受罪恶的败坏,以致阻碍了神默示的作为。
第五条
我们确认:神在圣经中的启示是渐进的。
我们否认:可应验先前启示的后来启示,是为了修正前者,或会与前者产生矛盾。
我们更否认:自新约圣经完成之后,还有其他权威性的启示出现。
第六条
我们确认:圣经的全部和其中每一部分,包括原稿的每一个字,都是神所默的。
我们否认:人可以只承认圣经整体是神的默示,却不承认其中每一部分都是神的默示;或只承认圣经某部分是神的默示,而不承认全部圣经都是神的默示。
第七条
我们确认:默示是神的工作,神藉著圣灵,透过人的写作,将祂的话赐给我们。圣经的起源是出于神。神默示的方式,对我们而言,大体上仍是奥秘。
我们否认:可以将「默示」视为人的洞见,或人意识的任何颠峰状态。
第八条
我们确认:神在默示时,使用了作者们各自的性格和不同的文体,而这些作者都是祂所拣选和预备的。
我们否认:神在促使这些作者使用祂拣选的字句时,压抑了他们的风格。
第九条
我们确认:圣灵的默示,虽然并未使得作者无所不知,但却保证了圣经作者们受感所说所写的每一件事,都是真确可信的。
我们否认:这些作者因其有限与有罪,必然或偶然会将曲解或错误带入神的话中。
第十条
我们确认:「默示」,严格说来,仅是针对圣经原稿说的。在神的护理保守下,从现存许多抄本可相当准确的确定原稿。我们更确认:圣经的抄本与译本,如忠实表达原稿,即是神的话。
我们否认:原稿的不在,使得基督教信仰的主要内容受到任何影响。
我们更否认:原稿的不在,使得「圣经无误」的宣称变为无效或无关紧要。
第十一条
我们确认:圣经既是神所默示的,就是绝对正确的,以致在其所论及的一切事上,都是真实可靠的,绝不会误导我们。
我们否认:圣经的陈述,有可能同时是无谬的又是有误的。「无谬」与「无误」表达的重点也许有别,但二者是密不可分的。
第十二条
我们确认:全本圣经都是无误的,没有一点错误、虚伪和欺骗。
我们否认:圣经的无谬和无误只限于属灵、宗教或救赎的论题范围,而不涉及历史和科学的范围。我们更否认:科学对地球历史的假设,可用来推翻圣经中对创造及洪水的记载。
第十三条
我们确认:使用「圣经无误」作为神学名词来说明圣经之完全确实可信,是适当的。
我们否认:人可以使用异于圣经用法或目的的正误标准,来衡量圣经。
我们更否认:人可以圣经记录的现象来否定圣经的无误,例如:缺乏现代科技的精确度、文法和拼字上的不一致、自然现象的观察式描述、对虚谎事件的报导记载、夸张语法和约略数字的使用、主题式编排材料、平行经文不同形式的采用资料、自由选取引句等。
第十四条
我们确认:圣经是前后合一和内在一致的。
我们否认:尚未解决所谓的圣经难题及不解之处,会损及圣经的真理宣告。
第十五条
我们确认:圣经无误的教义,是建立在圣经所教导的「默示」教训上。
我们否认:人可以诉诸耶稣的人性受到限制或调节,而不接受祂论及圣经的教导。
第十六条
我们确认:圣经无误的教义,是教会从古至今的基要信仰。
我们否认:圣经无误的教义是更正教经院哲学派的发明,或是回应否定性的高等批判学而设定的。
第十七条
我们确认:圣灵为圣经作见证,使信徒确信神成文的话语是真实的。
我们否认:圣灵作这见证,是脱离圣经或是违反圣经。
第十八条
我们确认:圣经的经文必须根据「文法—历史」解经法来解释,并要顾及其文体类别,并要用「以经解经」的方式来解释。
我们否认:人可以使用处理经文或探究其背景来源的各种方法,导致将经文冲淡相对化、除去其历史性、贬低其教训、或否定其所宣示的作者为真。
第十九条
我们确认:认信圣经的完全权威、绝对无谬和完全无误,是确实了解基督教全面信仰不可或缺的。我们更确认:如此认信,必会领人越来越效法基督的模样。
我们否认:认信圣经无误是得救的必要条件。
然而,我们更否认:拒绝圣经无误,不会为个人和教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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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圣经无误、解经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