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国伦、寇乃馨承认结婚了!
http://www.udn.com/2010/3/22/NEWS/ENTERTAINMENT/ENT1/5490771.shtml
从我们园地当初对黄先生离婚一事的批判,到今天,已经很多年了。
原谅我这样说:
从过去到现在,有哪个基督教单位的公开教导,有对此行为提出批判的?
基督教的惯例,就是报喜不报忧,
反正一有好事就极尽吹捧之能事,一有问题就装作鸵鸟。
基督教的电视台,不管是好消息,还是已经停止的新眼光,
黄先生都被二电视台接纳,有相当程度的节目。
让我问大家一个尖锐的问题:
假使牧师犯奸淫,在认罪悔改之前,有无资格站讲台讲道?
假使长老有贪污,在认罪悔改之前,有无资格站讲台司会?
假使司琴有具体绯闻事证,在认罪悔改之前,有无资格继续司琴?
如果我们基督徒所谓的爱,不过是『不要讲罪,不需悔改』,
那我要大声高喊:
我从来就不信这种基督教!
有罪的人,有没有资格服事神?
当然有!
否则的话,我们没有任何一个人能服事主了,因为我们人人都是罪人。
但是,问题出在哪里?
出在我们是否认罪悔改?
我们信耶稣,不就是在信这样的东西吗?
从什么时候起,罪与悔改,已经从教会中消失,从基督徒信仰中被割裂了呢?
认罪与悔改,是基督徒终其一生,都必须进行的例行功课,
但从什么时候起,这样的教导,已经从教会中消失了呢?
基督徒原本该是最坚守婚姻,成为混浊世界的亮光与明灯的。
但从什么时候起,基督徒对离婚再婚的立场,已经沦落到和一般不信者没两样了?
上帝的话,是我们脚前的灯,路上的光,
但从什么时候起,属世的风俗习惯与观念,已经取代上帝的话,成为我们脚前的灯,路上的光了?
我亲爱的弟兄姊妹们,我们还没看见可怕之处吗?
只要红,不管行为品德是否良好,都没有关系,反正全部都可以出来站讲台。
当教会、机构、电视台、、、,大量采用这种观念来做事时,
我们赢得的所谓基督徒人数增长,所获得的成功,存得下来吗?
我们基督教界正不断给基督徒一种暗示:
犯罪是没关系的,因为谁谁谁也是如此,还不是大红大紫,被教会接受?
说真的,美国两大红牌牧师的遭遇,和台湾教会的所谓「爱心」相比,真的可以自叹弗如。
金贝克牧师(Jim Bakker),1964年被神召会按立为牧师。(神召会乃灵恩第一波)
全盛时期,他的电视节目与奉献,几乎是全美第一名的程度。
员工2200人,一年薪水3000万美金(合台币约十亿),每年参观他服事基地的民众仅次于加州与佛罗里达的迪士尼乐园,位居全美第三名。
基督教机构竟然可以赢过各种各种游乐园,成为观光胜地,这真的是超级奇迹。
其生活的奢华,到什么程度,大家可知道?
据说连家里的水龙头,都是金子做的。
1980年,金贝克牧师与某位秘书发生性关系。
1987年,也就是7年后,此事件才爆发,金贝克牧师辞职,随即神召会开除其会籍,同年其服事基地破产,国税局并控告金贝克牧师贪污逃税、欺骗群众。
1989年,被判刑。
1992年,其妻与之离婚。
1994年,假释出狱。
金贝克牧师在狱中,认罪悔改,承认自己过去传讲的成功神学是错误之道,自己的许多行为是错误。
他的悔改与认罪,大家可以自己去看『我错了—金贝克的悔改』一书。
史华格牧师。(Jimmy Swaggart)
本身极具才华,讲道、歌唱、弹琴,都非常动人。
1961年,被神召会按立为牧师。
全盛时期,其事业盛况仅次于金贝克牧师。
1988年在电视上痛哭流涕公开承认犯罪。
事实上,当时他已经多年暗中召妓,后来罪证确凿被逮到,不得不承认。
神召会做出禁止讲道二年的惩处。
但史华格牧师在几个月的停止讲道后,又违反规定,继续复出。
神召会后来做出开除的动作。
1991年,也就是三年后,又被警察抓到他又去召妓。
我举这两个例子,要表达什么?
1. 犯罪了,就要认罪悔改
所谓认罪悔改,不是只看外表的痛哭流涕。
犹大卖主之后也会后悔,但却没有悔改。
真实的悔改,我们要观察一段时间,看事后是否有悔改的果子结出来。
2. 教会、机构、电视台必须有所动作,不能放任不理
我们先思想一个问题:
当这两位牧师爆发这些问题时,教会该不该有所处置?
他们是大有才能,能吸引很多人来教会的人,
对「福音事工」大有贡献,所以,该不该不予理会,继续让他们在教会中公开服事?
神召会虽然是灵恩派,但灵恩第一波在这么多年来,已经有相当程度的反省与修正。虽然依然有偏差,但已经少很多。
可是现今的灵恩第三波,却是大量福音派教会的路线,特别是现今的国语教会,更是严重,而台语教会近几年也大量被渗透。
很多弟兄姊妹根本就不知道这一样是灵恩派,还以为是传统福音派,所以当然会丧失戒心。
神召会遇到这两位辖下的牧师犯罪时,做出的惩处,算是相当严厉的,甚至不惜开除。
当然,这有可能是因为受到美国信徒庞大的压力,不得不做出的举动。
但不管如何,起码就是对犯罪者必须进行教会惩戒。
不一定要开除,或是非得多严厉不可,但就是必须禁止一段时间的公开服事。
问题是,台湾的教会,对教会中的犯罪者,几乎只会讲爱心与包容,其实根本就是视而不见、不敢处理。
犯大罪者,继续站讲台、继续公开服事,这样对吗?
3.接纳认罪悔改的人
金贝克牧师的故事,还有后续。
他的妻子Tammy,当初是和他一起在电视节目上的红人,一起主持电视节目的。
后来离婚了。
再婚的对象,是他们的朋友。
这个朋友,后来也是离婚者,之后和Tammy结婚。
当金贝克被众人遗弃,也被妻子离婚时,这时,只有少数一些人还愿意去探望他。
其中一个,就是葛理翰牧师(葛培理)。
葛理翰牧师在金贝克牧师落难时,依然愿意关心他、探望他、陪伴他。
事实上,这也正是我们基督徒应有的表现,不是吗?
恨罪,爱罪人!
对拒绝认罪悔改者,我们谴责其罪恶;
对任何真心悔改者,我们绝对重新接纳。
唯有这样的态度,才是真正能使教会复兴,建立起真正上帝的国度。
否则的话,我们只是在说空话,追求表面的人数增长,然后不择手段而已。
很多基督徒会说,连金贝克这种牧师犯大罪,葛理翰牧师都接纳了,
所以其他犯罪的基督徒大牧师、公众人物,我们也都该这样接纳,何必批判?
讲这些话的人,似乎忘了一个很重要的前提:
这些人,认罪了没?悔改了没?
不用认罪悔改,直接接纳?
若是如此,所有犯奸淫的、贪污教会钱财的、一切所有败坏的,全部都可以继续站讲台,继续公开服事,都不需认罪悔改,反正信徒都该接纳便是,是这样吗?
那么,中世纪天主教教宗、主教、神父的败坏,都不该被责备,信徒都必须继续顺服才对,马丁路得、加尔文对天主教败坏的谴责一定错了,他们太没爱心了。
另外,基督教传讲福音,要人认罪悔改信耶稣才能得赦免,一定讲错了,因为上帝爱世人,不用认罪悔改信耶稣,也会被上帝接纳并赦免,是这样吗?
认罪悔改,一定接纳!
不认罪悔改,哪有接纳可言?
保罗对认罪悔改之前教会里的乱伦者,发出的命令是:
赶出去!
当这乱伦者认罪悔改之后,他的命令才改成:
接纳他!
上帝对不认罪悔改信耶稣的世人讲的是:
审判的公义与严厉!
上帝对认罪悔改信耶稣的世人讲的是:
必定赦免!
不要搞错前提,否则会变成废弃认罪悔改,招致败坏扩散,有样学样!
今天,我们不是说黄国伦先生与寇乃馨小姐就是像这两位牧师一样的大罪。
但是,正因为是知名公众人物,两位又宣扬自己的基督徒身份,
这时,一旦犯罪,影响力会很大,会使很多弟兄姊妹跌倒不起。
教会的沉默,更是会令一堆疑惑的小羊不知何为对、何为错。
当今多少萤光幕前的名人基督徒,都是离婚再婚者?
多少基督徒主播,正是这样的人?
不合圣经的离婚,已经错一次;
不合圣经的再婚,又再错另一次。
但问题是,这些人,知道自己犯错了吗?
有教会教导过婚姻议题的对错了吗?
假使连看来敬虔的基督徒对于婚姻的立场,很多也都只是这样,
标准沦落到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层次,而不是努力建立起合神心意的标准,
那么,我们和一般未信者,又有何两样?
所以,我再次找出过去的文章来,大家可以重新思考婚姻的问题。
关于本站对黄国伦离婚事件的一些说明
讨论:演艺界基督徒黄国伦离婚事件
公告:重新开放回应
信仰与婚姻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cat_144667.html
说明:
我们现今依然封闭回应,一切回应都必须先寄到信箱来,由我手动张贴。
但是,当初的讨论与公告内容,这么多年了,我们很多立场与观念,一直没有变过。
结婚誓词:
不论贫贱与富贵,不论疾病与健康,至死分离。
阿们。
小小羊
分類:信仰与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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