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原配偶离婚后再婚,后来又离婚,可以和原配偶复合吗?

1.丈夫和妻子离婚,后来又再婚,之后又离婚。这时,丈夫可以和第一个妻子复合吗?
2.妻子和丈夫离婚,后来又再婚,之后又离婚。这时,妻子可以和第一个丈夫复合吗?


这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我也不敢说自己讲得一定很对。
但是,请务必将我讲的,特别是我提出的二段圣经,一定要放在心上。
这样的话,不管听到的是什么样的讲法,都要请对方合理解通这二段经文。
否则的话,讲的人都可能没有解通全本圣经。


第一段圣经:先知何西阿的故事
先知何西阿娶的是淫妇。
这女人在婚前,就已经与多人发生性关系。
但上帝竟然叫这先知,要娶这种淫妇为妻。
更糟糕的是,这女人婚后,已经生过小孩了,竟然又再淫乱,和情夫跑掉了。
上帝竟然又叫何西阿再把她带回家,没叫她离婚。


第二段圣经:申命记24:1-4
『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甚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妇人离开夫家以后,可以去嫁别人。后夫若恨恶她,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或是娶她为妻的后夫死了,打发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妇人玷污之后再娶她为妻,因为这是耶和华所憎恶的;不可使耶和华你神所赐为业之地被玷污了』
请注意:
『打发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妇人玷污之后再娶她为妻,因为这是耶和华所憎恶的』




看见这两段经文的可怕了吗?
第一段让我们看见的,似乎是『原谅再原谅』、『赦免再赦免』;
第二段却是『不可玷污这土地,这是大恶』。


如何解通二者呢?


我认为,第一段经文要注意的是:
他们『没有离婚』、『没有再婚』(这很重要)。
没错,淫乱本身是合乎圣经的离婚条件,但却不是绝对必须做的事。
假使因为一方淫乱,所以无辜方要离婚,是可以的。
但是,假使无辜方坚持要守护婚姻,愿意原谅对方,这也是非常好的。


第二段经文要注意的是:
他们『已经离婚』、『已经再婚』。
虽然这段经文,用的是妻子离婚—再婚—又离婚来做例子,
但是,用在丈夫身上,也一样适用。
这段经文,主要是针对『已经离婚』、『已经再婚』,
和何西阿那种『没有离婚』、『没有再婚』,是不一样的。
当夫妻已经离婚,而且有人再婚之后,这时,再婚者即使再度离婚,也不能和第一段婚姻的配偶重新结合了,
否则,就变成触犯玷污的大罪,是大恶。


所以,
丈夫和妻子离婚,后来又再婚,之后又离婚。这时,丈夫可以和第一个妻子复合吗?
妻子和丈夫离婚,后来又再婚,之后又离婚。这时,妻子可以和第一个丈夫复合吗?
答案都是:
不行!


有些情形,附带一起讲解:
1.假使夫妻因外遇离婚,但二者都没有再婚,之后,是可以复合的。
因为,这种情形,和何西阿的情形类似。


2.假使夫妻因外遇离婚,但二者只要有人再婚,之后,就不可以复合。
因为,这种情形,和申命记经文类似。


其实,当一个姊妹她原本的丈夫离婚又再婚时,他们的婚姻关系,
不仅在地上失效,在天上也失效了。
换言之,这姊妹,已经成为可以重新嫁娶婚配的自由身,
只是不能再和原先的丈夫复合而已,但可以和其他人重新嫁娶。


另外,近代很重要的ICCP信仰宣言,也针对这种『离婚—再婚—又离婚』的情形,做出条文,观念和我讲的一样。


ICCP信仰宣言:关于婚姻、离婚、和再婚确认和否认(主题十六)第十八条第二款:
『我们否认离了婚再婚,后来又跟其他配偶离婚的人,可以之后再跟他们原来的配偶再婚。』






小小羊




分類:信仰与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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