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我要讲三个圣经故事了。一个是大家熟到不能再熟的,除非你连圣经都没读过,否则根本不太可能没读过这一段经文。
这个故事,就是马太福音第一章,主『耶稣的父亲约瑟和母亲马利亚』的故事。
但是,请让我提醒一下,大家很熟的故事,未必表示大家就清楚里面更深的含意。
第二个故事,则是有点冷门又没有太冷门。
这是『雅各娶妻』的故事,记载在创世记二十九章。
第三个故事,是大家几乎不太可能读到,就算有读到也常常会忘记的,因为这故事实在太冷门,冷门到几乎没多少人知道。
这个故事,就是『基遍人与以色列人立约』的故事,经文为约书亚记第九章(可加上第十章),还有撒母耳记下第二十一章。
请别小看这三个故事。
这三个故事,假使我们读懂,很多相关的婚姻问题,都迎刃而解。
任何主张只要夫妻无性,婚姻就自始无效的;
任何主张夫妻只要隐瞒,婚姻就自始无效的,
都必须用自己的理论解通这三个例子。
为什么我要用故事来讲呢?
一来这比较有趣,大家印象比较深刻,而且会颠覆大家很多错误想法。
另一个原因是因为圣经在此部分缺乏直接论述经文,所以我们用故事来提醒。
没错,要建立教义,尽量用『论述性』经文为宜,
『记叙性』经文要拿来建立教义不是绝对不行,但要很小心。
但是,我们这里不是要用记叙性经文来『建立教义』,而是要用记叙性经文来『检验教义』。
假使无性就可以诉诸婚姻自始无效,隐瞒就可以诉诸婚姻自始无效,那么,应该可以合理解通这三个记叙性经文。
但假使解不通,就要小心了!
因为可能表示这种无性婚姻自始无效的观念,根本就是错误。
一、第一个故事:约瑟与马利亚的故事(马太福音第一章)
『耶稣基督降生的事记在下面:他母亲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还没有迎娶,马利亚就从圣灵怀了孕。她丈夫约瑟是个义人,不愿意明明的羞辱她,想要暗暗的把她休了。、、、、约瑟醒了,起来,就遵著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过来;只是没有和他同房,等他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太1:18-25)
这段经文,大家都很熟。
但是我要请大家注意一些关键字:
『还没有迎娶』、『把她休了』、『丈夫』、『妻子』。
我们华人读到这段经文,所理解的内容就是:
『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还没有迎娶,马利亚就从圣灵怀了孕。她的未婚夫约瑟是个义人,不愿意明明的羞辱她,想要暗暗的把与她的订婚解除了。、、、、约瑟醒了,起来,就遵著主使者的吩咐把未婚妻娶过来;只是没有和他同房,等她生了头胎的儿子』。
这就是我们读到这经文时,所理解的内容。
请注意我讲的『未婚妻』、『未婚夫』、『订婚』。
现在,让我用另一个方式,将这段经文重新讲一次,请大家仔细读我现在讲的,并和上面这段做比较:
『马利亚已经和约瑟结婚,还没有迎娶,马利亚就从圣灵怀了孕。她的已婚丈夫约瑟是个义人,不愿意明明的羞辱她,想要暗暗的把与她休了。、、、、约瑟醒了,起来,就遵著主使者的吩咐把已婚妻子娶过来;只是没有和他同房,等她生了头胎的儿子』
请注意我讲的『妻子』、『丈夫』、『结婚』。
我在讲什么?
我在讲的是:
我们华人读到的、以为的,是『未婚妻』、『未婚夫』,
但是,真正的意思却不是这样,而是『妻子』、『丈夫』。
震惊吧?
1. 马利亚和约瑟,可不是『订婚』而已,而是『结婚』了。
2. 约瑟发现的,不是『未婚妻』『未婚怀孕』,而是『已婚妻子』『婚后怀孕』,但他们还没发生性行为过。
3. 约瑟想要『离婚』,而不是『解除订婚』。
怎么会这样呢?
这是因为犹太人的习惯,和我们有相当程度的差异。
简单来说,对犹太人而言,
1. 订婚就是结婚,结婚始于订婚。
2. 订婚到结婚之间,不能有性行为。
我现在比较详细来讲述一下他们的婚姻习俗。
犹太人的婚姻,是很奇特的,和我们一般人的观念是不一样的。
他们的婚姻仪式,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类似我们的『订婚』,第二阶段才类似我们的『结婚』。
这两个阶段,中间要隔一段相当长的时间,有时间隔一年以上。
而且,这段时间,二者不能有性行为。
问题是,对犹太人而言,第一阶段完成后,双方就已经进入『合法』婚姻状态,
称呼彼此是『丈夫』、『妻子』(视为已婚),而不是『未婚夫』、『未婚妻』(视为未婚)。
也就是说,对犹太人而言,『订婚视同结婚』。
这时,两人已经不能随便终止婚姻,因为婚姻已经成立了。
此时,假使要终止,就必须是『配偶死亡』,或是进行『离婚手续』。
请注意!才完成订婚而已,就已经不能随便终止,而是必需使用『离婚』程序了!
当然,淫乱本身是属于合法的离婚条件,无辜方可以诉请离婚。
但非常重要的是:
当两人经过第一阶段,婚姻已经成立,但两人依然『不能同房』,要到第二阶段完成后才能同房。
也就是说,尚无性行为,婚姻就已经成立了!
这些夫妻,我们一般人只是认为属于『未婚夫』、『未婚妻』之类状态而已,但犹太人却视为『正式夫妻』,但不能有性行为。
此时,虽然彼此无性行为,但依然是合法夫妻、婚姻有效。
所以,假使要分开,只能诉诸『离婚』(结束已婚状态的婚姻),而非一般人以为的那种『解除订婚』(结束依然属于未婚状态的契约)而已。
其实,旧约圣经里,也有订婚之后,就算为正式妻子的经文:
『若有处女已经许配丈夫,有人在城里遇见她,与她行淫,、、、男子是因为玷污别人的妻』(申22:23-24)
这里,只是『许配』(订婚而已),可是,圣经却说那是别人的『妻子』,不是『未婚妻』。
事实上,我们假使有这样的观念,知道犹太人的习俗,这时阅读马太第一章关于耶稣的父亲约瑟和母亲马利亚的那些经文,就会有更深的看见。
所以,无性的话,婚姻就不成立?
彼此无性行为,婚姻就自始无效?
是吗?
约瑟和马利亚的故事,就已经清楚让我们看见,想用『无性』就来诉诸婚姻自始无效,要如何来解通这个故事呢?
假使因为无性,所以婚姻自始就无效,那意思就是主耶稣是非婚生子女、不是合法婚姻中的子女。
事实上,犹太人就是这样说的,他们说耶稣是私生子!
问题是,圣经清楚让我们看见:
主耶稣是合法婚姻里的小孩,约瑟是祂的养父,
祂不是生在『未婚』的家庭里,而是生在『合法已婚』的家庭中。
二、第二个故事:雅各娶妻(创世记第二十九章)
故事很简单,雅各爱妹妹拉结,可是结婚时,雅各的岳父竟然是将姊姊利亚给雅各当妻子。
雅各在晚上的时候,根本无法辨认,直到洞房之后,隔天早上天亮了,才发现新娘竟然不是他原本要娶的。
雅各说他岳父『欺哄』,也就是欺骗。
那么,这段行过婚礼的婚姻,有效无效呢?
当然有效!
上帝承认利亚是正式妻子,她生的小孩是正式长子。
当然,后来长子流便因为犯罪,被拔除长子名分,长子的双倍祝福归到约瑟。
但是,这是后话,也没有因此就否定上帝认定利亚不是正式妻子、她的孩子当初不是正式长子。
用雅各娶利亚这例子,是要让我们知道:
行过婚礼,就可以诉诸对方是诡诈,所以婚姻无效?
恐怕没那么简单吧?
起码,这例子的婚姻,上帝就承认有效。
三、第三个故事:基遍人与以色列人立约的故事(约书亚记第九章、十章,撒母耳记下第二十一章)
这个故事很冷门,详细内容请大家自己读这几段经文。
我在此只简单讲一下这故事。
基遍是迦南当地的强国,可是,他们看见以色列人进迦南地后,不断将各个强国击垮毁灭,所以基遍人很害怕。
他们为了保命,所以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假装是远地来的民族,而非迦南当地的民族,来和以色列人订定和平条约,希望以色列人不杀他们。
上帝在以色列人进迦南地时,已经规定他们必须将迦南七族灭尽。
所以以色列人听到基遍人来要求立和平条约时,确实有先担心这些人是不是迦南当地人,因为如果是的话,就不能与他们立约。
可是,因为基遍人用『诡计』,进行伪装,再加上以色列人没有先求问上帝,
所以,就糊里糊涂与他们在上帝面前发誓立约了。
立约之后,才发现事情大条了,原来这些人是基遍人,是迦南当地的人,不是远地来的人。
怎么办呢?
约已经立了,该如何处理呢?
这时,以色列会众对首领们抗议,想要违约,毁灭基遍人。
可是,众首领对会众讲:
『我们已经指著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向他们起誓,现在我们不能害他们。我们要如此待他们,容他们活著,免得有忿怒因我们所起的誓临到我们身上』(书9:19-20)
当然,以色列人因为基遍人的诡诈,虽然依照誓约没杀死他们,但后来处罚基遍人,让基遍人成为以色列中作奴仆,为上帝的殿作劈柴挑水的人(当然,那也是基遍人心甘情愿答应的)。
后来,迦南当地其他国王联军攻打基遍,基遍向以色列人求援,以色列人也确实帮助基遍,打败攻击者。
在这次援助事件中,上帝也大大帮助以色列人。
假使事情就这样结束了,那也很正常。
但好死不死,圣经竟然还有下文,而且非常可怕。
约书亚和基遍人立约,到大卫王的时候,已经经过好几百年了。
不是几年、几十年,而是好几百年。
在以色列人与基遍人立约几百年后,大卫当国王时,国家连续三年,发生了饥荒。
大卫王求问上帝,为什么发生饥荒,
结果上帝的回答令人不寒而栗:
这饥荒的发生,是因为扫罗王和家人杀死基遍人,违反以色列人当初对基遍人的誓约,所以上帝进行刑罚。
这刑罚的可怕,不是在扫罗王『生前』就刑罚,而是在扫罗王『死后』,大卫当国王时才进行刑罚。
扫罗王当初为什么发神经,莫名其妙去杀这些基遍人,我们不得而知。
但问题出在这里:
基遍人与以色列人的立约,到扫罗王时,已经好几百年了。
结果,这样的誓约,上帝竟然依然承认,而且还惩罚违约的国家,即使违约者不是当初立约的那批人。
好,那么,既然知道上帝惩罚的原因,那当然要想办法认罪悔改,消除惩罚啊!
所以,大卫王找了基遍人的后代来,问问看他们要如何处理才能赎罪,使上帝重新祝福以色列。
基遍人的回答,更令人不寒而栗:
基遍人不要钱,也不要杀任何一个以色列人,但要求大卫要交出七个扫罗王的子孙,使基遍人可以杀死他们。
大卫没办法,只好照做,交出七个扫罗王的后代:
二个扫罗王的儿子、五个扫罗王的孙子。
更令人不寒而栗的是:
基遍人杀死这七人之后,圣经这样说:
『众人行了王所吩咐的。此后神垂听国民所求的』(撒下21:14)
这样的杀人行为,上帝竟然悦纳,而且灾难停止,上帝重新垂听所求。
我故事就讲到这里,不再多说,大家也不要对这故事问更多的问题。
否则的话,这故事会讲不完,因为会带来无穷无尽的衍生问题。
当然,有些人会认为,约瑟和马利亚的婚姻,起码是约瑟自己同意并承认婚约有效。
问题是,雅各与利亚的婚姻,他可不满意,但还是不能不接受。
而基遍人部分,则扩及众人与众人之间的誓约,而且明明就很不爽,而且明明就是欺骗,但依然有效。
所以,对于任何人认为隐瞒性无能、性冷感,所以婚姻自始无效的论点,
请认真想清楚基遍人这故事。
同时,任何人拿出其他圣经经文来认为无性婚姻自始无效的,请同时解通这三个故事经文。
小小羊
无性婚姻自始无效?大纲
无性婚姻自始无效?(一)圣经中婚姻的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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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性婚姻自始无效?(四)台湾法律
分類:信仰与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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