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蒙头经文的精义是什么?

圣经有些规定,是牵涉到风俗习惯、时代背景的。
对于这些,我们不需死死遵守。
像女人是否必须蒙头、现今我们是否必须亲嘴问安、旧约很多仪礼规定,这都是时代背景、风俗习惯。
这类的东西,我们现今不需死守字句,只需注意其精义即可。
那么,林前11:1-16这段关于女人蒙头的经文,精义是什么?
林前这段经文,是有相当解读难度的经文。
因此,在此我只简单点一些重点,其他大家有兴趣的自己去查解经书。
主要问题点在这些:
1.『头』是什么意思?是指『权柄』,还是指『源头』?
2.『男人』、『女人』是什么意思?是指『夫妻』,还是指『男性女性』?
3.『蒙头』是什么意思?
4.『羞辱』是什么意思?
5.『为天使的缘故』,是什么意思?
6.是『服权柄』的记号,还是『有权柄』的记号?
7.合和本对这段经文翻译是否有误?


请大家先自己读这段经文:
11:1 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
11:2 我称赞你们,因你们凡事记念我,又坚守我所传给你们的。
11:3 我愿意你们知道,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神是基督的头。
11:4 凡男人祷告或是讲道,若蒙著头,就羞辱自己的头。
11:5 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若不蒙著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因为这就如同剃了头发一样。
11:6 女人若不蒙著头,就该剪了头发;女人若以剪发、剃发为羞愧,就该蒙著头。
11:7 男人本不该蒙著头,因为他是神的形像和荣耀;但女人是男人的荣耀。
11:8 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
11:9 并且男人不是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为男人造的。
11:10 因此,女人为天使的缘故,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
11:11 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无男,男也不是无女。
11:12 因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万有都是出乎神。
11:13 你们自己审察,女人祷告神,不蒙著头是合宜的吗?
11:14 你们的本性不也指示你们,男人若有长头发,便是他的羞辱吗?
11:15 但女人有长头发,乃是她的荣耀,因为这头发是给她作盖头的。
11:16 若有人想要辩驳,我们却没有这样的规矩,神的众教会也是没有的。


对于很多难解的经文,我们一定要尽量多读几次,特别要注意上下文。
每段文章,一定有其主要要表达的主题,我们必须抓住主题。
这段的主题,就是在解决『女人蒙头』的问题。
确实,这段经文当然和男女有关,但问题是,是哪方面的有关?
重点是在讲『外表装扮』的有关吗?还是在讲『权柄破坏、秩序破坏』的有关?


在这里,我要讲一个很重要很重要的观念:
1. 观念要正确
2. 经文要正确
基本上,对于福音派的弟兄姊妹而言,在各种教义观念上,多半不会有什么大偏差。
但是,单单这样还不够,我们除了要讲出正确的观念之外,还必须引用正确合宜的经文。
经文引用错误,很容易逐渐让我们变成易走向偏差、断章取义解经。


在观念上,『男女外表装扮著不得混淆性别』,确实是正确的观念。
但是,歌林多前书这段经文,是针对这部分在讲的吗?
假使我们认为这段经文是针对这部分在讲,那么,我们就会针对这部分解读做出相关应用。
相反的,假使我们认为这段经文并不是针对这部分在讲,我们就会针对其内容做出不同的相关应用。


我用一个例子来当示范:
『基督徒可以找非基督徒结婚吗?』
文中引用了很常被大家使用的经文,并告诉大家哪些被误用。
我们一定可以发现,经文一旦误用,影响会超级惊人。
比方说:你对『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成了圣洁(丈夫或做弟兄)』(林前7:14)经文如何解读,就会影响你认为基督徒可不可以和非基督徒结婚的圣经依据。
假使你解读成『未婚的弟兄』,那你一定认为这段经文可以『支持』和未信者结婚。
假使你解读成『已婚的丈夫』,那你当然认为这段经文『不能』拿来支持和未信者结婚。
而对基督徒来说,抱持圣经世界观、用圣经来引导我们生活,是非常重要的事。
所以一旦我们解读错误、使用错误,影响会非常严重。


回到哥林多前书女人蒙头这段经文来。
假使合和本对这段经文的翻译是正确的,当我们读完整段之后,对这两个超级重要的问题会如何回答?
1.『头』是什么意思?是指『权柄』,还是指『源头』?
2. 是『服权柄』的记号,还是『有权柄』的记号?
我必须说,
1. 参考好几个版本之后,我个人认为合和本对这段经文的译法是正确的。
2. 我个人认为这段经文的头是指『权柄』,即使它也有源头的成分,但根据上下文,权柄的意思并无法去除。
3. 根据上下文,是『服权柄』,不是『有权柄』。
换言之,这段经文,是用在关于『男女权柄』领域的经文,并不是适合用在『男女外表衣著不可让人混淆』的领域。
也就是说,在蒙头、头发长短部分的分别,是因为『权柄』因素,而非『让人误认性别』因素。
事实上,假使我们将这经文解读成『现今的姊妹也必须在头上蒙上布,像回教女性一样』,或是解读成『姊妹一定要留长发,不可以剪短发』,我认为这是错误解读。


但是,我也要非常严肃的提醒大家小心当今女性神学对教会的污染。
女性神学常常用世俗的女性主义观点,然后认为圣经是父权思想的产物,反对圣经里男人是女人的头这种观念。
在这时代里,『男女平等』、『女权至上』是一种世界流行。
但很不幸的,我必须说,圣经有很强烈的『顺服权柄』观念,
在权柄观念下,『丈夫是妻子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这点是圣经清楚的教导,不容扭曲与否认的。


上帝→男人→女人
基督→丈夫→妻子
圣父→圣子


这并不是说『男人比女人大、比女人尊贵』、『丈夫比妻子大、比妻子尊贵』,
因为这些权柄观念,都是『功能上』,而非『地位上』、『本质上』。
一列火车,只能有一个火车头,不能有两个火车头同时在前面,否则无法行驶。
其他车厢要顺服火车头,但这并不表示火车头就比其他车厢更尊贵。
这种『功能上的权柄』,而非『地位上的大小』,是圣经里很常出现的观念。
保罗在关于各种身体的描述里,也提出这样的观念。
另外,在『功能上』,圣子耶稣基督确实是顺服圣父上帝,
但在『地位上』、『本质上』,圣子耶稣基督与圣父上帝同等。


对圣经来讲,『顺服权柄』是无可否认的观念,也是所有信徒都必须遵守的绝对真理。
不管是在家庭,还是教会,反正都一样,这一真理不容打折。
接下来,就只是『在主里顺服』而已。
也就是说:
我们若拒绝顺服权柄,就只能在权柄者违反圣经的情形下,我们才能不顺服;
否则的话,都要顺服。


换个方式来讲,妻子就是必须顺服丈夫,而不是丈夫必须顺服妻子!
我们不得用男女平等的世俗理由,认为两性平权,所以妻子不须顺服丈夫。
不要用世俗文化来污染教会!
妻子不须顺服丈夫,只限于丈夫违反圣经时,妻子才能用顺服神优先于顺服人的理由,不予顺服。
同样的,在教会里,除非弟兄真的不争气,否则在男人是女人的头的原则下,某些特别具有权柄性的领域,尽量以弟兄为领导者为宜(如:主任牧师、长老之类)。


为何我要讲这些?
因为受到女性主义的影响,许多神学家也开始质疑这段哥林多关于蒙头的经文里所呈现的『权柄、服权柄』观念,而开始用『源头、有权柄』来解读这段经文。
请大家自己用『源头、有权柄』来解读这段经文,保证读出来的意思会截然不同。


ICCP信仰宣言针对男性与女性议题,有一个很重要的提醒,就是针对当今女性神学对教会渗透的批判:
『对释经学上的怪異点逐渐增加的流行作法和接受,这怪異点是为著重新解释意思非常明显的圣经经文而设计出來的』。
事实上,『男人是女人的头』这样的教导,是圣经里非常清晰且一贯的教导,正如ICCP所讲的:
『旧约和新约都显明了上帝赋予男和女之角色的同等高价值和尊严(创1:21-27; 2:18; 加3:28)。
旧约和新约也都确认男性在家中和在盟约社群中作头的原则(创2:18; 弗5:21-33; 西3:18-19; 提前2:11-15)』。
而且,ICCP也提醒,这种『作头』的观念,并非始于亚当『犯罪之后』,而是在亚当『犯罪之前』,上帝就已经定下这样的秩序。
『亚当在婚姻中作头乃在堕落之前为上帝所建立,而不是罪的一个结果(创2:16-18, 21-24; 3:1-13; 林前11:7-9)』




愿上帝保守我们,在这歪曲被谬的世代,坚守纯正信仰,不被世界污染。成为照耀世界的明光。


『使你们无可指摘,诚实无伪,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作神无瑕疵的儿女。你们显在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腓2:15)
阿们。







小小羊





分類:圣经无误、解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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