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主张基督徒可以拿香祭祖的人,所常提出来的理由。
问题是,这样的理由,真的可以成立吗?
我们先来讲旧约圣经部分,再来讲天主教部分。
一、 旧约圣经有香
旧约圣经里,确实有香。
但是,假使认为这样就可以拿来类比,使基督徒可以拿香祭祖,
那么,我不能不震惊的说:
做此主张的人,真的有认真研究旧约圣经里关于香的经文规定吗?
假使我们认真去研究一下,还能得出基督徒可以拿香的说法出来,
我真的会很难置信。
旧约里各种关于敬拜上帝的规定,是非常严格的。
有句经文,我们千万要记住:
『要谨慎做这些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样式』(出25:40)
这是非常重要的解读旧约圣经里各种敬拜仪式与器具条文的观念………………
不是你想怎样敬拜上帝、怎样制造与使用敬拜上帝的物件,就可以怎样做;
你只能照上帝规定的,在严格的条件限制下,照上帝指示,
来敬拜上帝、制造与使用器具。
任何大胆脱离上帝规定,来敬拜上帝、制造与使用器具的,后果是很悲惨的,
几乎都是唯一处置…………………………死刑!
这样的经文之多,不胜枚举。
单单讲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就是亚伦两个儿子就任牧师大典当日,
这两个新任牧师只因为一些所谓「小」瑕疵,当场就被上帝格杀击毙!
『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
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
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
于是摩西对亚伦说:「这就是耶和华所说:
『我在亲近我的人中要显为圣;在众民面前,我要得荣耀。』」』
(利10:1-3)
照规定,献祭的香炉使用的火,
必须使用祭坛上的圣火来点燃,不可以随便找个火来点燃。
凡火,就是一般的火,不是献祭专用的圣火。
像是一般煮菜、日常生活烧热水之类的火,都属于凡火。
表面上来看,不管哪种来源,不就是『火』吗?
外表上来看,谁看得出这是哪种来源的火呢?
用打火机点火、用蚊香点火、用火柴棒点火,
反正火点起来以后,谁看得出来呢?
可是,上帝却因为这种在人眼中看不出来、也看不出什么大问题的「小事情」,
竟然愤怒到当场击杀的程度!
看见事情的严重性了吗?
其实,假使我们知道旧约摩西五经里各种繁杂的敬拜与器物规定,
很多都属于『圣洁性质』……………………反复出现的『圣』字…………………
强烈的分别为圣、强烈的以神为本、强烈的禁止引进各种外邦习俗,
那么,我们对于亚伦两个儿子被击杀一事,就不会有太大的惊讶。
因为,他们触犯的,其实是非常重大的恶行…………
不把上帝当一回事!不持守强烈的圣洁观念!
『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出23:19)
这有什么问题?
不过是一种料理方式而已,这样也要规定?
可是,假使这只是一种单纯的食物与料理方式,有什么规定的必要呢?
世界上的食物与料理方式那么多,为什么特别要规定这种方式呢?
一些考古学资料让我们恍然大悟,原来,这是当时外邦人常见的『祭祀仪式』。
这样一来,这个禁令其实意思很清楚:
不准采用外邦祭祀仪式!基督徒要分别为圣!
『耶和华你神将你要去赶出的国民从你面前剪除,你得了他们的地居住,
那时就要谨慎,不可在他们除灭之后随从他们的恶俗,陷入网罗,
也不可访问他们的神说:『这些国民怎样事奉他们的神,我也要照样行。』
你不可向耶和华你的神这样行』(申12:29-31)
假使我们有清楚的『圣洁律法』、『不准沾染异教习俗』的观念,
这样来读旧约那些条文,很多就比较能抓住其精义。
『香』的部分,就是其中之一。
出埃及记第三十章、利未记第十六章,详细讲述关于香的规定。
我简单讲述重点:
1. 香只能拿来敬拜上帝,不能拿香敬拜偶像,也不得使用在会幕(圣殿)以外的场合。
2. 非照规定制造的香,不得拿来敬拜上帝。
3. 香的制作材料已经被限制住了,必须严格按照材料规定制作。
4. 敬拜上帝的香,属于至圣物品。
5. 祭司才能拿香。
6. 一般人擅自做香、擅自闻香,一律处死。
即使身为祭司,单单用香时不合规定点火而已,就当场被上帝击毙,
这我们前面已经讲了。
另外,旧约里,有没有非祭司拿香的?
有!
可拉党二百五十人!
这二百五十人虽然不是祭司,但却是首领级的人物。
可是,拿香的结局是全部当场被上帝击毙!(参:民16章)
我不知道,主张旧约有香,所以基督徒可以拿香祭祖的弟兄姊妹,
知不知道上面这些规定与事例?
今天,中国拿香祭祖习俗里的香,
是像圣经那样规定严格的香吗?
是只有祭司可以使用,一般人不得使用的吗?
是唯独用来敬拜上帝,不得拿去做其他用途的吗?
是唯独在教堂场合,不得在其他场合使用的吗?
否则,怎么拿来类比呢?
事实上,中国拿香祭祖的香,和拜偶像的香,是一模一样的!
这一点都不属于旧约强烈分别为圣性质的香。
什么经文才类似中国祭祖拿香这种状况?
『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别名)有甚么相和呢?
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么相干呢?
神的殿和偶像有甚么相同呢?
因为我们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说:
我要在他们中间居住,在他们中间来往;
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
又说:
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
不要沾不洁净的物,我就收纳你们』(林后6:15-17)
『我是怎么说呢?岂是说祭偶像之物算得甚么呢?或说偶像算得甚么呢?
我乃是说,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
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
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林前10:19-21)
『只是你们要谨慎,恐怕你们这自由竟成了那软弱人的绊脚石。
若有人见你这有知识的,在偶像的庙里坐席,
这人的良心,若是软弱,岂不放胆去吃那祭偶像之物吗?』(林前8:9-10)
没错,异教的香,根本就没什么,如何碰都没关系。
因为,凡物都是洁净的。
问题是,不是凡物『都是洁净』,所以基督徒都可以『拿来使用』。
你拿香来点鞭炮,这没关系!
你拿香来祭祖先,那就是不行!
市场上卖的食物,不用管它是否拿去拜过,全部都可以吃,不用过问。
异教徒邀请你去他家吃饭,不用过问食物是否被拿去拜过,放心去吃便是。
人家主动对你说这是被拜过的,你就要为那个人不吃了。
庙里的筵席,不同于异教徒家中的筵席,基督徒都不准去吃。
这些观念,是很清楚的圣经教导,不可混淆。
精义是相通的,拿香祭祖也是一样。
不能以为凡物都洁净、心中有上帝,所以就可以放心去庙里吃筵席!
没那回事!
同样的,不能以为凡物都洁净、心中有上帝,所以可以放心拿香祭祖!
『香』与『拿香』在中国,已经严重沾染异教文化与观念,
这时,基督徒必须分别为圣,不得以为这是慎终追远的习俗,放心效法没关系。
我讲过了,古代中国,根本没有拿香祭祖这回事,这是后来的产物。
请参阅:
『给非基督徒:为什么基督徒不拿香?』
假使『传统』就可以成为效法的标的,
那为何不效法更古老优秀无关异教的传统?
为何要去效法这种已经沾染异教崇拜的传统?
更何况,所有传统都可以效法吗?
那中国传统宗教信仰就是道教、佛教,基督徒也该效法了?
何不干脆说,为了怕被逼迫,所以干脆不要成为基督徒?
事实上,很多未信者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拒绝成为基督徒,
我觉得这还比较诚实一些。
当未信者用『基督徒不拿香祭祖,所以基督徒不孝』的理由来抨击基督徒时,
我们是不能接受这种错误指控的!
更不能因为怕被错误指控,就反过来干脆妥协在错误的风俗习惯里!
另外,请不要告诉我『信徒皆祭司』,所以基督徒拿香祭祖符合旧约条文。
因为,我们不能只拿一部份条文,却避开其他条文,然后说这样就符合条文了。
其他关于香的圣经条文规定,难道我们都忘了吗?
只能拿来敬拜上帝、只能在教堂、不能使用异教制作的香、、、、。
旧约有没有拿香去做其他用途的?
有!
他们拿香去祭拜各种神明!
结果就是被灭绝!
『至于这民的一切恶,就是离弃我、向别神烧香、跪拜自己手所造的,
我要发出我的判语,攻击他们』(耶1:16)
『向巴力烧香』(耶11:17)
『向假神烧香』(耶18:15)
『向素不认识的别神烧香』(耶19:4)
『向天上的万象烧香』(耶19:13)
『向天后烧香』(耶44:14)
二、 天主教拿香
天主教在敬拜仪式里,会有拿香部分。
这部分,我们不多讨论。
但是,天主教同意信徒拿香祭祖,这并无法成为基督徒可以拿香祭祖的理由。
事实上,天主教有很强烈旧约仪礼的观念,
并且认为单单耶稣基督还不足以成为唯一中保,
人与上帝之间依然需要其他中保(圣母马利亚、圣徒、对神父告解、、、)。
这种神学教义上重大的差异,
就使我们无法轻易认为天主教如何如何,所以我们基督教就能如何如何。
请我们大家留意:
天主教使用香的历史很悠久,但为什么自从马丁路得、加尔文宗教改革之后,
基督教不拿香了?
因为,主耶稣来了之后,律法被成全了。
旧约律法,基本上可分成仪礼律和道德律。
仪礼律部分,
由于主耶稣成为大祭司,献上祂自己成为祭物,已经成全旧约仪礼律的律法。
所以,新约以后的基督徒,不须再遵守旧约各种祭祀的规定了。
因此,假使基督徒继续使用香这类的旧约仪礼律来敬拜上帝,
那反而是一种贬低主耶稣大祭司与祂自己成为至善至美的祭物的特性。
道德律部分,
主耶稣成全了旧约律法,用更高的标准来阐明道德律的精义。
因此,基督徒必须用『内心犯罪就是犯罪』的高标准,来看待各种道德律,
不得以为表面上遵守就是真正遵守。
福音传进中国时,天主教后来采取妥协态度,主张信徒可以拿香祭祖;
基督教则采取严禁态度,禁止信徒拿香祭祖。
有人会主张,何必那么严格?
与人为善,不与一些传统习俗冲突,不是更能帮助福音广传吗?
但问题是,讲这种话的人,我不知道是不是不了解历史实况?
以中国而言,天主教的妥协态度,反而没有使其教势更易扩大,
事实上,中国天主教信徒人数远低于基督教。
反而基督教在中国严禁拿香祭祖,信基督教的人数却远远比信天主教的多。
天主教这种『妥协』的态度,并不仅只在中国而已。
事实上,在很多第三世界国家,都是这样与当地习俗妥协的。
结果,确实在很多地方天主教成为当地最大宗教,
但付上的代价就是天主教的偶像化、异教化非常严重。
看看中南美洲、菲律宾的天主教徒,
他们很多信仰观念与行为,其实和异教没有两样。
这种异教化的信仰所带来的信徒,有多少是真正得救的呢?
假使真正的基督教信仰,要靠异教化才能达成福音广传的话,
我是打死都不相信那是真正的福音的。
因为,那表示上帝一定弄错了!
祂严格规定以色列人进迦南地时,绝对不准效法当地异教的习俗,
并且还把那些将耶和华信仰异教化的以色列人,后来彻底毁灭,
使南国与北国都亡国,以做为严厉惩罚。
同时,耶稣一定弄错了!
祂当时应该在魔鬼试探时,妥协一下,弯腰拜一下魔鬼,
立即可以使全世界人人都信主。
反正不过弯个腰、屈个身、心中有上帝即可,
跪一下魔鬼,又有何不可呢?
何必那么辛苦,流血流汗,
还要舍己被钉十字架,被人羞辱至死?
因为旧约有香,因为天主教同意拿香祭祖,所以基督徒可以拿香祭祖?
别傻了!
很多弟兄姊妹软弱,成为基督徒之后,还屈服在家庭压力下拿香祭祖。
对此,我没有严厉责备,
毕竟,有时人真的很软弱。
但是,请千万记住再记住:
犯罪了,不可耻!认罪悔改,努力再努力便是。
犯罪了,不想认罪悔改,反而脑筋动到罪的定义上去,
将有罪扭曲成无罪,以此来获得内心的平安,这非常不好!
因为,知罪的话,还有机会认罪悔改;
既然认为不是罪,那就没有机会认罪悔改,那就严重了!
愿上帝帮助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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