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问:『第一因与第二因』(韦斯敏斯德信条)

什么叫第一因、第二因?问题:
1.第三章『论神永远的定旨』第一条
『神从永远,本他自己旨意的至智至圣的计划,自由、不变地决定一切将要成的事。但根据此点,神绝非罪恶之源,亦不侵犯被造者的意志,而且也并未废弃第二原因的自由性或偶然性,反而被确立。』
想请问的是:
『而且也并未废弃第二原因的自由性或偶然性,反而被确立』,是否能说明?


2. 第五章『论神护理之工』第二条
『万事万物虽然在神(第一原因)的预知与圣定的关系内,毫无变更而准确地发生:但神用同一的护理,根据第二原因的种类,必然地、自由地、或偶尔地来规定所发生的事』
但我依然不太明白何谓『第二原因』?
是指我们的回头向 神吗?






回应一(Jason Shong)
第一因:上帝本身
第二因:宇宙万物受造本身所存在的自由性与偶然性
自由性与偶然性:宇宙万物本身按照上帝所创造的规律运行,这当中却存在著任何可能性的变化


关于第一因与第二因,园地有文章:
『第一因与第二因』



Posted by Jason Shong at 2011年03月19日 15:17
Posted by Jason Shong at 2011年03月19日 20:10


分類:预定论与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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