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心中闪过的念头,算犯罪吗?』

我所讲的有没有圣经依据?
『心中闪过的念头,算犯罪吗?』文章里就已经提出经文了!
『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1:14-15)


『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


确实,圣经里很多时候,都把『私欲』做为负面使用,而且常常和犯罪划上等号。
但是,有时,这只是表示『私人的欲望』,也就是说『个人的欲望』(虽然,这欲望依然是具有强烈与负面相关的)。
这经文就是这样。


在圣经里,『欲望』本身,并非是恶。
性欲、情欲、食欲、物欲、、、、,未必是恶。
佛教主张,七情六欲,一切欲望都是恶,所以假使要解除痛苦,就必须『绝情绝欲』,去除一切欲望。
但上帝并不是这样认为的。
只要是回归真理的欲望,都是好的;
只要是离开真理的欲望,就是不好的。


另外我们要注意的是,欲望是指『个人』(请注意『私』欲的『私』这个字)。
每个独立存在,有自由意志的个人。


我在讲什么?
我在讲的是,为什么这经文要绕一圈这样讲?
『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
何不直接讲『私欲就是罪』就可以了?
干嘛在『罪』之前,还要有『私欲的发展』这样的阶段?
假使这里直接定罪私欲,那直接就说『私欲就是罪』即可,不须讲『私欲还必须怀胎,罪才会被生出来』,懂吗?


今天假使有任何文章读不懂,有哪些段落有疑惑,没有关系,客气提出来,我一定会努力解释更清楚。
但假使一副我欠你、一副我是狗、一副我有义务的姿态来问我,
那我也会很不客气告诉你:
我没有义务服事谁!


不要以为主耶稣面对人家任何问题,祂凡事都客客气气回答!
假使有这种观念,表示自己圣经没读熟!
主耶稣的回答,有时连对客气发问者都一样很严厉的!


上帝应许必定让那些真心寻道的人寻见,
但上帝可没应许必定让那些骄傲的人寻见。
上帝拯救骄傲者,那是祂的怜悯;
上帝撇弃骄傲者,那是你活该。
我不是上帝,没有权利决定谁是不是得救者。
但是,我清楚自己能力范围,知道自己服事对象,必须慎选自己有限的时间精力所能投注的标的。
有些我拒绝服事的人,假使上帝怜悯他们,祂自会差派其他人去拯救。
没有任何一个呼召者,可以自认为自己有能力救起每一个人、自认为自己有义务救起每一个人。
我们时间、精力、能力都非常有限,只能做有限范围内,能做的事,而且尽忠职守,努力做好。


继续讲下去。
私欲虽然常和负面有关,但是,未必表示这就马上是犯罪。
因为,罪必须被『发展』(私欲怀了胎),罪才会成立。


这个发展,有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成分,就是『私』欲,也就是『个人』。
个人的什么?
请注意我讲的…………………………个人的自由意志!


假使我们留意全本圣经,我们会发现,圣经主要谴责的,都是『自由意志下的罪』。
我不是说原罪不是罪,也不是说上帝不谴责原罪,请不要误解。
我说的是:
上帝『主要谴责』的,不是原罪,而是『本罪』(人依照自己自由意志犯出的罪)。


最后审判时,上帝不是审判人的原罪,而是审判人的本罪。
当然,真正得救的基督徒,最后审判时,不是判你下地狱,而是决定你天上奖赏多寡的审判。
而没得救者,最后审判时,就是用你的本罪,判你下地狱。


请注意一个问题:
圣经有没有谴责过人在梦里犯的罪?


这问题很有趣,但假使我们搞清楚前篇文章的东西,我们就会清楚知道,为什么圣经没谴责人在梦里犯的罪。
(假使有人找到这种谴责梦里犯罪的经文,请告诉我一下。起码暂时我还找不到)。


你能决定你要做什么梦吗?
虽然梦境栩栩如生,但是,那是你依照自由意志决定出来的吗?
做梦的人,根本无力用自由意志决定做什么梦、梦要如何演变、、、。


另一个相关的问题也类似:
圣经有没有谴责过无自由意志之幼儿所犯的「罪」?
他们看见别人的东西就顺手拿过来,圣经有没有谴责他们这是触犯『偷窃』的罪?
他们看见对方可爱,有时就亲下去;甚至看见妇女胸部,顺手就摸下去,以为那是妈妈的胸部。圣经有没有谴责他们『犯奸淫』的罪?
他们确实有看似「犯罪」的行为,但是,他们没有自由意志(起码那是幼儿根本就什么都不懂的自由意志,和已经有能力分辨是非善恶的自由意志差一大截)。
没有自由意志下犯出的所谓「罪」,是真正圣经谴责的犯罪吗?


再一个思考问题:
以现今医学科技,轻易就可以使你陷入昏迷状态,当你处于昏迷状态,毫无自由意志时,别人与你发生性行为,你有没有犯罪?
我不是说侵犯你的人有没有犯罪,我说的是『你』这个丧失自由意志的被侵犯者,这样就有触犯奸淫罪吗?
你确实有和别人发生性行为啊!这样算不算圣经谴责的「犯罪」?


原罪与我们自由意志无关,所有人都有。
本罪与我们自由意志有关,有自由意志的人,才能犯出本罪。
上帝严厉谴责的,是特别针对那种『自由意志』之下的本罪!
请千万记清楚这观念!
否则一定会乱成一团!


换一个角度来讲:
非自由意志下的罪,和自由意志下的罪,是不一样的!
你自由意志犯下的,才是真正必须认罪悔改的罪;
你非自由意志下的那些所谓的「罪」,并不是真正必须认罪悔改的所谓的「罪」。


我们虽然信主得救了,但是,我们肉体依然存在。
这个肉体,依然是不完美的、是受各种先天与后天障碍影响的。
一个完美的新身体,必须到未来的新天新地,我们才能获得。
否则,在有罪的人间,我们依然会受到这个不完美的身体的影响。


一个同性恋者,他就是对同性容易产生性感觉。
这不是他能说『不要有』就不会自动产生的。
一个纵火狂,他就是对火容易产生感觉。
这也不是他能说『不要有』就不会自动产生的。
但是,一旦他们让脑中闪过的念头发展下去,甚至实际行出来,那全部都是犯罪,不是无罪了。
我们若不清楚哪种阶段的差异,我们就会做出乱七八糟的评断,以及乱七八糟的解决之道。
好比说,去要求同性恋者不能有任何自发性的念头闪出,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但我们假使要求他们不能让念头发展下去、让欲望发展下去,那就是正确的。
他们无法要求自己做到『不要有』任何闪过的念头,但他们可以要求自己做到『不发展』闪过的念头。


我在讲什么?
因为这个身体不完美,所以依然会在各种环境影响下,甚至是自发下,产生各种念头飘过。
这些念头,当然也包括各种犯罪的念头。
我讲的这种经验,人人都有!
这些念头非我们能控制、非我们自由意志所产生,反正就是突然闪过!
这类闪过的念头,既然不是自由意志所能决定让它们出现或不出现,
这就是我前面讲的:
这种闪过的念头,和真正自由意志犯下的罪,是不一样的。


假使有人认为梦里犯罪就是犯罪、念头闪过全都是犯罪,全必须认罪悔改,我没有意见。
反正,你要去找死,丧失上帝应许给我们的平安,请便!
只是,我必须提醒你:
你最好保证自己肉体状况一定非常良好,都不要出现各种状况,
否则,身体、心理、精神,任何地方只要不处于非常完美阶段,那种突发与飞越的念头,保证一定很多,你就准备随时去认罪祷告,什么事都不用做即可。


另一个提醒是,假使『犯罪』,那么,『认罪悔改』是很重要的。
问题是,对于『闪过的念头』,你假使当成罪,我倒要反问:
你当然可以『认罪』,问题是,你如何『悔改』?
我再讲一次:
你要如何『改』?
如何避免下次再有这种自由意志无法掌控的念头出来?
只能『认』罪,无法悔『改』,不具改变可能的『认罪悔改』,是真的认罪悔改吗?
我讲更白一点:
任何人一旦企图自高自大,认为一切念头就已经是犯罪,你们正为自己挖了一个连你们也逃不出来的死坑!
因为,你们没有半个,连一次也不可能有,真正为此种突发念头的「罪」,做出真正的认罪悔改。
没有真正认罪悔改,你们的「罪」如何得赦免?(假使那真如你们定义的是「罪」的话)
同时,你们最好不要做梦,因为你们无力控制梦里你们是否会犯罪。
所以,你们最好不要睡觉。


懂我在说什么吗?
当一个人严重脱离圣经,自以为虔诚,订出很多圣经没限下的规矩时,
这是自己找死!


我不是说脑海中突然闪过的念头,都没有关系、都是好事,不是这样的。
我说的是,那种非我们自由意志能控制的,是因为我们肉体依然存在,今生依然会出现的东西。
对这种东西,我们不用太过度折磨自己,用上帝没给我们背的重轭来压死自己。
上帝给我们的轭,我们当然要背,不能找借口不背;
上帝没给我们的轭,我们千万不要去背,不要自己去找死。


为什么我会说只要让念头发展下去,或是有意去诱发出念头,那就一定有罪?
因为,那都是自己用自由意志所产生出来的,不是非自由意志状态下的。
这时,假使我们依然说这样无罪,那就是说谎。


然而,话又讲回来。
我们脑海中闪过的念头,完全都无法控制吗?
也不尽然。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我们常常接触一些有罪的环境与事务,就比较容易脑中闪过这类的念头。
所以,圣经不断强调『清心』,内心洁净,减少错误欲望;
圣经也常强调『小心环境的污染』;
这都可以使我们脑中闪过的不当念头机会减少。


罗得是义人。
但是,他一家住在罪恶满盈的所多玛。
虽然他们一家,包括女儿,都很努力保持纯净,不轻易沾染当地恶俗。
但是,一些罪恶的风俗与习惯,依然污染了他的两个女儿的心。
所以,当他们逃难到山上,没有其他男人可以和她们传宗接代时,
这两个女儿脑中闪过的念头就是『从父亲取得后代』,也就是乱伦。
而且,她们也确实让这念头发展成实际行为,犯下大罪了。


我们不高估环境的影响力,毕竟,约瑟住在埃及、但以理住在巴比伦、尼希米在波斯,都是强烈拜异教、风俗败坏的国家。
但是,他们全部都出淤泥而不染、都没有沾染任何恶行。
然而,我们也绝不高估自己能耐,轻忽环境的影响。
罗得一家的下场,就是令人悲伤的警惕。


愿上帝帮助我们。






小小羊

分類:罪、得救、因信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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