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约的祭司、利未人,无份无业,是靠信徒奉献收入来维生。
新约时代,保罗更是清楚讲明:
『主也是这样命定,叫传福音的靠著福音养生』(林前9:14)
从过去到现在,教会里面,传道人领取薪水,对此,我们都无庸置疑。
但是,越来越多教会,似乎开始有一种习惯,或是有人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非传道人做教会圣工,也该领取金钱报酬。
这样的观念与做法,对吗?
对此问题,我必须说:
这很棘手!
我不敢说自己讲的就是对的,也请大家不要把我讲的当成绝对真理,大家参考一下便是。
1. 我是靠圣工为业的人吗?
牧师也好,传道也罢,在教会里,就是要做教会各种事务,牧养教会。
这是非常清楚的以福音养生的人,他们当然必须领取教会薪水。
有些教会,没有固定牧师,但有专职的牧会型的长老。
这种长老,必须像牧师一样讲道,探访,牧养教会。
那么,不管他的职称如何,这样的人,领取教会薪水,也是合理正确。
教会里假使有聘请干事,干事领取薪水,也是正确。
事实上,任何『专职』的教会事工人员,都符合广义的『以福音养生』规定,都可以领取薪水。
因为,旧约的利未人,就有好几种不同的工作性质,有抬约柜的、有搬帐棚的、有专门唱歌的、、、。
但这些,通通都是利未人,都是以圣工为业的人,都可以从信徒奉献中领取收入。
重点很简单:
『专职』、『圣工为业』,那么,领取教会金钱报酬来养生,就是正确合理。
但是,假使是『兼职』的呢?
这就难讲了。
不过,我说的『圣工为业』,依然可以做为很好的标准。
好比:
牧师去别教会讲道时,领取讲员费,也是合理,因为牧师本来就是圣工为业的人。
好比:
保罗在收入不足时,他会变成一边织帐棚工作维生,一边传福音牧养教会。
这时,他即使自己有工作收入,但是,领取教会奉献,也是正确合理。
因为,他依然是以圣工为业的人,织帐棚只是不得已的维生工具而已,不是正业。
但是,假使是我,一个不是以圣工为业的教会信徒,
我可以因为做教会圣工,就来领取教会金钱报酬吗?
带团契当会长,就可以领取薪水?
在教会讲道,就可以领取讲员费?
我有本身正职,并非圣工维生的人,只因为我有在教会做圣工,就可以领教会金钱报酬?
这种钱,我不敢拿!
然而,专职也好,兼职也罢,假使教会里领取薪水的职务越多,教会的人事支出越庞大,教会也会越陷入危险的情境里去。
这部分,后面会提到。
2. 信徒在教会的服事,是为了钱,还是为了主?
当然,我们可以说,这两者没有冲突。
但是,上帝深知我们内心最隐密处的一切动机,我们是真心为主,还是想趁机拿钱?
上帝的钱,是轻慢不得的!
什么钱你都可以贪,上帝的钱你连一毛都不能贪,贪了一定死!
什么钱你都可以捞,上帝的钱你连一毛都不能捞,捞了一定死!
我们在教会做一切服事,假使不是抱持干干净净的心,而是不干不净,甚至想趁机捞钱,那我们真的会严重得罪上帝,死路一条!
我不是真的叫大家去社会贪污捞钱,只要没在教会贪污捞钱即可,请不要误解。我只是夸张语法,用来描述那种罪的严重差异:
得罪人,罪比较小;
得罪神,罪可就大了。
撒母耳老师以利的两个孩子当牧师,却轻看自己职分,不当捞钱,还犯奸淫。
结果,上帝这样说:
『如此,这二少年人的罪在耶和华面前甚重了,因为他们藐视耶和华的祭物(或译:他们使人厌弃给耶和华献祭)』(撒上2:17)
以利也对他这两个败德牧师儿子这样讲:
『人若得罪人,有士师审判他;人若得罪耶和华,谁能为他祈求呢?』(撒上2:25)
当然啦!他们是不会悔改的,因为,重点来了:
『他们还是不听父亲的话,因为耶和华想要杀他们』(撒上2:25)
原谅我这样说:
真的有不少人,是打算来教会捞钱的!
打算利用各种名目,从教会中获取金钱利益的。
甚至,干脆把社会上那套肮脏的搞法,拿进教会来用,
巧立名目、图利特定人、关系说项、、、、。
而权柄单位,不管是主教制的牧师,还是长老制的长老群,也常对此进行包庇,并视为理所当然。
我们千万不要去触犯这样得罪神的大罪!
宁可饿死,也不可捞上帝的钱!
宁可肉体饿死,灵魂上天堂;
不要肉体吃饱撑死,灵魂下地狱。
3. 是材料费用吗?
做圣工时,我们可以分成『人力』与『物力』部分。
物力、材料的来源,要不是奉献而来,要不就是必须花钱购买得来。
人力部分,要不就是教会自己人力,要不就是必须花钱聘请外界人力。
好比建教堂,除非砖头或各种材料,是教会信徒奉献,否则,就一定要去买。
另外,即使是信徒奉献,除非信徒自己有生产,否则一样要去外面买。
这种钱的支出,是必然而且合理的。
不可能一切材料物力,都百分之百直接由教会信徒奉献提供。
而建教堂时,盖房子的人,帮忙做各种打杂事务的人,
要不就是教会自己信徒,要不就是外面请的工人。
外面请的工人,当然要付工钱。
可是,教会自己信徒,可以领钱吗?
请注意我所说的:
材料物力这类费用,从教会领取,并无不妥。
但是,人力支出,假使是教会自己人,能否从教会领取,是必须慎重考虑的。
这就带进下一个思考:
4. 我是『专业人员』,『承包』教会这部分专业吗?
请注意我这段要讲的,这里面的分寸差一些,有时就差了十万八千里。
继续用建教堂这例子来讲。
物力的使用,必须花费教会金钱,这我们通常没有问题。
人力的部分,假使是聘请外面的工人,这时教会必需支付金钱,我们也没有问题。
问题出在教会里面的人力,是否必需支付金钱部分了。
假使我本来就是建筑行业的人,那么,
我可以『免费』将我的专业奉献给教会,不支取任何金钱酬劳;
我可以提供我的专业给教会,对教会给予『优惠』措施,收取较低的金钱酬劳;
我可以将我的专业提供给教会,但完全照『正常』方式来收取教会酬劳。
这些,通通都可以!
我们不得擅自宣称当事人必须免费为教会提供专业才可以,其他都不行。
但是,请千万千万记住我接下来讲的这一个很重要的条件,差这条件,就差很多:
除非我免费或低廉很多提供专业给教会,否则,只要我收取的费用是一般行情或只是稍低一些,那么,教会必须将我视为『一般工人』,而非『圣工服事』!
我在讲什么?
我在讲的是:
不要以为在教会做事,提供专业,就是『做圣工』!
有时,这只是在教会里『做一般工作』而已!
既然不是做圣工,而是比照行情收取教会费用,
那么,教会就必须『比照一般社会方式』妥善进行『评比筛选』:
不得因为当事人是会友,就给予特别优惠,优先给予承包资格;
或是不经任何筛选评比,就擅自给此会友承包工程。
难道教会找一般工人盖教堂时,不会进行比价、工人素质好坏评估?
同理,既然教会会友对教会收费没比较便宜,教会就不须对会友进行比价、评估专业素质好坏?
原谅我讲句很不客气的话:
在这件事情上,一大堆人都有罪了!比不信者还不如!
会友承包者以神圣名义,明目张胆趁机赚教会的钱;
教会给钱者,没有善尽管理教会的职责,图利特定信徒;
这都是严重失职!贪取上帝金钱!
特别是假使承包者是长老执事,这情形更是常见与严重!
因为,几乎没多少人敢挡!
我不是说任何承包机会都不能优先给信徒取得,
因为,假使一个是会友,另一是未信者,二者评估起来都差不多时,优先给会友承包,并非不合理。
但是,我要表达的是:
这会友的开价是否合理?
假使会友开价与一般社会行情差不多,为什么教会就非得给他承包不可?
他做得特别好?他特别厉害?社会上没有其他更值优价廉的承包者了?
原谅我这样说:
不少教会的会友承包者,不仅没算教会便宜多少,而且做的品质烂得可以!
有些更恶劣的,还会对教会高报金额,而非优惠收费。
那么,假使我不是专业人员呢?
我只是来帮忙,就可以领取教会金钱报酬吗?
我不是专门水电工,而只是来教会帮忙一下;
我不是专门的传道人,只是偶在教会讲道;
我不是教会聘请的专职人员,只是在教会担任团契会长;
我不是教会聘任的专职司琴,只是有时在教会司琴;
这样,就可以领取金钱报酬吗?
对此,我是深不以为然的!
因为,我不知道这样的行为就可以领取报酬的话,那么,到底是依据圣经哪部分观念,来进行领取的?
5. 是特例,还是一视同仁?
刚刚讲到司琴部分,我继续用此来当例子。
假使会友是钢琴老师(专业),她在教会司琴,但是,不是教会专任的聘请人员,那么,可以领取金钱报酬吗?
现今已经很多教会因为会友没有人会弹琴,导致教会必须从外面花钱聘请司琴者来教会司琴。
可是假使会友有人会弹琴,必须给金钱报酬吗?
除了上述的考虑之外,我们还必须考虑一件事:
这是特例,还是一视同仁?
什么意思呢?
假使司琴者可以领取金钱报酬,那么,播放银幕者、音效控制者、主日学老师、、、,是不是也该一起比照办理,大家都来领取报酬?
否则,为何司琴者可以领取报酬,其他人都不用领?
只因为是专业人员,就可以领取吗?
我讲这件事,不是主张让大家都领,请不要误解。
事实上,我是非常反对领取!
我举这例子,是要给大家看:
假使一视同仁,教会负担得起吗?
假使这样就能领取报酬,那教会还成为教会吗?
干脆我们开设教会『公司』好了!
教会公司化即可!
是这样吗?
这样对吗?
信徒做圣工动辄想拿钱,这算什么啊?
而且,让我讲更残酷的话:
万一教会真的给了,也真的一视同仁了,
那么,哪天教会给不出来时,该怎么办?
成功神学的大教会,萧律柏的水晶大教堂,就是这样破产的啦!
教会设立一大堆支薪者,教会里一大堆支取费用的名目,大家都来捞教会的钱,
等到有一天捞不到了,会如何?
这些领惯钱的人,还愿意免费继续干吗?
教会破产崩溃之后,多少信徒因此跌倒,因此离弃信仰,这重罪是何等的大啊!
当教会里进行服事动辄就要领钱拿钱,我们还能培养出多少不为名、不为利,一心敬畏上帝,抱持干净的心来服事上帝做圣工的信徒?
还有,大家都来捞钱,那些捞不到的信徒,心中作何感想?
当他们发现辛苦卑微赚得的收入,认真努力将微薄收入进行奉献,结果教会是这样花钱时,这些信徒的感受,又是如何?
领钱的人,给钱的人,对得起这些奉献者吗?
6. 是救济,还是专业?
很多教会会说,因为某人生活贫困,所以给他机会,让他有机会增加收入。
这种情形,动机良善!智慧不足!圣经不熟!
不要将『济贫』和『圣工』扯在一起!
这就是重点!
上帝的圣工,没那么贱!
上帝的圣工,上帝所挑的执行者,可不是人人都会被挑上的!
上帝挑选圣工执行者,是挑选真的『有能力』的人,不是因为这人『贫贱可怜』!
当摩西开始建会幕这类圣工时,工人不是乱选的,是上帝自己挑的,而且是大有能力的:
『比撒列和亚何利亚伯,并一切心里有智慧的,就是蒙耶和华赐智慧聪明、叫他知道做圣所各样使用之工的』(出36:1)
从旧约的先知,到新约的使徒,哪一个圣工执行者,上帝是因为他们穷,为了使他们有钱过活,所以挑选他们做圣工的?
没有半个啦!
教会觉得某人可怜,经济困难,这时该做的,是『济贫』!
既然是济贫,就不要和圣工扯在一起。
做圣工就是做圣工,济贫就是济贫,
不要因为济贫,就将该做的圣工,交给贫困者,并且趁机给他们金钱报酬。
当然,假使这贫困者专业非常优秀,那就没有话讲;
但是,是因为该会友专业很好,而不是因为贫困可怜,才被选上执行圣工。
观念要正确!理由要正确!
重点还是很清楚:
济贫与圣工,是两回事,不要扯在一起。
以建教堂为例,即使教会里有建筑工人的会友,他的专业能力很差,可是生活贫困,
教会不能因为要救济他,就聘请他去建教堂,付薪水给他。
因为,这样的行为,是轻看上帝教堂,让这教堂被乱盖,未来会伤害更多人。
一间盖得不牢固的教堂,未来漏水了、漏电了、倒塌了,会波及多少人,害死多少人啊?
教会可以募款救济、可以呼吁奉献、可以有救济基金去帮助这贫困工人,但不能因为他贫困,就聘请一个不适任者。
类似的还有很多!
好比聘请教会干事,是因为这人贫困,是因为这人失业,还是因为这人能力好?
救济与圣工,不要搞混!
否则,我们都将站在上帝面前,承担轻看上帝圣工的罪名。
7. 教会主动给我,我可以拿吗?
在上面各种考虑都完成之后,我们就可以大致有个分寸,知道自己该拿不该拿。
事实上,假使教会在圣工完成后给礼物、给微薄礼券以示感谢,这都无可厚非,属于人之常情。
但是,给金钱报酬?
非不得已,我自己是几乎都拒拿的。
干干净净做圣工,不从中牟利,不为自己,只为上帝,
这是我一贯对自己做圣工的要求:
不管在实体教会,还是在网路事工,都是这样。
这是我的分享,提供大家参考。
小小羊
补充说明:
本文主要是针对『一般信徒』(含长老、执事),不讨论『神职人员』部分。
神职人员部分,更加复杂,非我所能轻易讲述。
有些神职人员,真的是拼命要从教会中捞钱,做什么都拼命要教会给钱。
这一样是非常严重的大罪,但本文不讨论。
分類:教会流行观念的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