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可以当兵杀敌吗?

基督徒可以当兵杀敌吗?
有些基督徒认为不可以。对这些人,我尊重他们不杀敌的想法。
当然,他们必须为自己的决定,付上叛国或判刑的代价。
但无妨,假使自己觉得这样比较好,那倒无所谓,毕竟是个人领受。
在基督教教派里,门诺会就是反对杀敌的,特别是极端的门诺会,对此非常坚持。
异端耶和华见证人也是拒绝杀敌的,他们也拒绝服兵役。
这都是个人领受,我会尊重。


但是,假使我们把『不当兵杀敌』当成绝对真理,
要求所有基督徒都必须如此行,那就非同小可,是违反圣经的。


让我们来看,圣经里,基督徒当兵杀敌,可不可以?
当然可以!
旧约就一大堆,大卫杀敌无数、摩西、约书亚、士师、、、,这都是敬虔基督徒可以保国杀敌的例子。


那新约呢?
因为要爱人如己,所以就不能当兵杀敌吗?
错!
别忘了,新约时代,是罗马帝国时代,当时罗马帝国战事依然很多,而且有不少基督徒是罗马帝国士兵。
可是,主耶稣、使徒们,要他们信主之后就不能再当兵杀敌吗?
没有!
不仅没有,而且还要他们顺服政府权柄。


当然,顺服神而不顺服人是应当的,特别是政府命令违反上帝时。
但问题是,很多战争,其实不是那么清楚可以分辨得出是否违反上帝命令的。


没错,有些政府命令,是一听就知道不行的:
战争时要军医去执行人体试验,基督徒医师即使服兵役,也不能接受这命令。
纳粹政府要在集中营里屠杀犹太人,基督徒士兵也不应顺命去执行。
但是,两国间的战争,那就很难讲。


我还要讲两个例子。


1.圣经里,百夫长来见主耶稣。
百夫长是军人,而且是军官,主耶稣并未叫百夫长必须放弃当兵、不能再杀人。


2.施洗约翰传福音时,有士兵来问他应当做哪些事?
施洗约翰并没叫他们不能再当兵杀人,反而只要他们:
『不要以强暴待人,也不要讹诈人,自己有钱粮就当知足』(路3:14)
而这些,是当时罗马士兵习以为常的恶行。
我再强调一次,施洗约翰并没要他们认罪悔改之后,就不能再当兵杀人,只是要他们去除当时士兵们的恶习而已。


所以,基督徒因为个人信心大小问题,决定不去当兵杀敌,我们必须给予尊重。
但是,假使教导基督徒都不能当兵杀敌,那就是严重错误。





小小羊







分類:圣经无误、解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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