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恩会失去吗?谈『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简易版)

在教会历史上,一直有两大类观念被反复提出来:
一是『圣徒永蒙保守』(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另一是『得救之后会丧失救恩』。
一样是看重好行为,但以错误的『得救之后可以丧失救恩』当基础,这样的追求好行为,能带给人真正的平安吗?
当然不行!
就像天主教徒有很多好行为,但终生没平安,因为不知自己何时会被上帝丢弃。


圣经中那些看似『得救者背道,然后从得救变成不得救』的经文,其实有很合理的解通方法,
也就是『至死不悔改者』根本就没真正得救,哪来的救恩可以丧失?


如果把全本圣经相关经文拿出来解,不能不承认『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圣徒永蒙保守』才是正确教义。
反过来,如果硬要以『得救者背道,变成不得救』来解经,会发现面对圣经里那些保证『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经文,难以合理解通。


得救后,救恩会不会再失去?这不是单一问题,是一连串相关问题的组成,这些问题包括因信称义、上帝拣选、人类原罪……这里先谈谈『因信称义』。




一、因信称义vs因行为称义


马丁路得是很敬虔、很努力的修士,而且对罪很敏感,每天都很认真认罪悔改,但是一直活在被弃的恐惧里,觉得自己罪孽深重,上帝会不要他。


一直到他弄懂『因信称义』的道理后,他终于获得平安,知道自己不是靠行为来称义,不是靠行为来持守得救,而是靠信。


后来马丁路得曾语出惊人:『因为我得救,所以我可以放心犯罪』。乍听之下,这岂不是鼓励犯罪吗?其实马丁路得只是说法比较夸张,他想表达的是:
如果你因信称义,那么你所犯的罪,都已经蒙主耶稣宝血赦免。虽然你依然是个罪人,但是当上帝审判时,祂已经判你无罪。所以即使你信主以后再犯罪,你也不用担心会变成不得救。


加尔文讲的『因信称义』也在描述这种『法庭式称义』:
虽然你是罪人,虽然你还是会犯罪,但是法官已经判你无罪,你就无罪了。
你无罪,是因为你不会再被判死刑,而不是说你真的不会再犯任何罪。




二、『不认罪悔改也能得救』 vs 『保守你一定会认罪悔改』


因信称义之后,还有漫长的追求好行为、也就是『成圣』的过程。
反对者认为,『一次得救,永远得救』意思就是『即使犯罪不愿意悔改也不会失去救恩』,这会使人放纵私欲。


但请注意以下两者之间的差别。


反对者说:
『一次得救,永远得救,意思就是即使你犯罪不愿意悔改,也会得救』。


加尔文主义讲的是:
『一次得救,永远得救,所以你一旦犯罪,上帝一定保守你会认罪悔改,不可能至死不认罪悔改』。


举一个反对者的描述为例:
『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就是一个人在信耶稣之后,即使杀人、犯奸淫100次,还是不会失去救恩』。


这样的陈述可能有不同的意思,我分别讲解:


1. 假使反对者意思是主张:只要你得救,就绝对不可能犯杀人、奸淫罪
那么,我们的回答是:
一旦信耶稣,我们一切的罪,过去的、现在的、未来的,在上帝面前都判无罪了,因为主耶稣已经代赎,这是很基本的『因信称义』教义。
假使有人认为『信耶稣还不够,要在今生行为达到完全无罪才能上天堂』,
那么,我必须说,没有人能上天堂!包括主张者自己!


有谁能保证自己信耶稣之后,从此绝对不再犯任何一个罪?
没错,很多基督徒信耶稣之后,都能达成终生不杀人、不犯奸淫的罪。
但是,单单这样就能上天堂?
你敢说自己没有生气骂人?主耶稣说,这也是罪喔!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断;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太5:22)
不仅如此,说谎、没爱心、嫉妒、嘲笑……都是罪,有这些罪,可以上天堂吗?
『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2:10)


简单的说,任何一个企图靠守律法来称义或维持称义位份的,都死定了!
一个人要上天堂,就必须完全无罪。这个人的完全无罪,要如何得到?
唯靠信耶稣而已。


2. 假使反对者要表达的是:只有认完所有罪的人才能上天堂
那么,我们的回答是:
一个人要在死前巨细靡遗认完所有的罪,才算是认罪悔改,才能上天堂?
假使是这样,那我也要讲:
没有人上得了天堂!因为没有人做得到!包括反对者自己!


马丁路得的信义宗非常重要的奥斯堡信条,针对认罪部分,就明确这样讲:
『数述一切罪是不必要的,良心也不可为这数述一切罪的事忧虑,因为数述一切罪是做不到的』。


3. 假使反对者以为:『一次得救,永远得救』,会变成放纵私欲、胡作非为
那么,我们的回答是:
当初天主教听到马丁路得、加尔文在改教运动高喊『因信称义』时,就是这样批评基督教的!


但是,在圣灵保守下,一个真正得救的人,不可能不结出成圣的果子,所以『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意思是:
不管你犯再大的罪,上帝永远不会丢弃你,祂会严厉管教你,甚至拿鞭子打得你遍体鳞伤,但祂绝不会任凭你犯罪犯到下地狱。


『称义』是因,『成圣』是果,『称义』就马上得救,但『成圣』的功课有很多,而且是一生都要努力学习的,但也是得救之后必然的结果。


我们确实承认有很多基督徒误用错用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教义,来胡作非为。
但是,我们不能因为有人误用错用,就说这教义错误。
否则,难道因为有人拿刀杀人,就表示我们都不该使用刀子来切菜、切肉、动手术?难道因为有人开车出车祸,就表示我们都不该开车,必须把车子废弃不用?




三、得救者必然结果子


以圣经中人物为例,背弃神、犯罪且到死不悔改的人,即使曾有看似得救的行为,也表示他自始未得救,如:卖主的犹大。


若背弃、犯罪是暂时的(有时时间会很久),但在死前真心悔改归回,那就是真正重生的基督徒。即便是到死前一刻才悔改,也一定不会被上帝弃绝,这就是『圣徒永蒙保守』的教义,如:三次不认主的彼得。


成圣的历程,本来就不是一蹴可及的。在漫长的学习、跌倒、失败、流泪、振奋、高峰、低潮……里,我们一步又一步,只能紧紧抓著那份『信』,即使那是何等渺小而微不足道的信,但只要坚持下去,我们就不可能不结果子。






延伸阅读:

『一次得救永远得救』,意思就是说『即使犯罪不悔改也不会失去救恩』?


发问:死前还没机会认清楚罪,还能上天堂吗?


得救后,救恩会不会再失去?我们先来看教会历史吧







多加、小小羊

分類:罪、得救、因信称义 

{{ total }} 则评论

没有评论

到主站發表留言(不支援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