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问:可以同居,但不用结婚?

问题:有一位相当岁数的寡妇姊妹结识了一位男子,与他交往,她知道没有婚姻关系而发生性关系是违背圣经的,在苦恼中就去找牧师坦白,并且想得到方向。牧师回答说:妳要是跟交往的这位男子结婚,妳过世丈夫所遗留的福利措施就会被政府取消,所以妳干脆邀请亲戚摆几桌酒席,公开你们的关系,但是不要结婚,这样妳不但保有福利,又可以和这男子大大方方的生活在一起。请问牧师这样处理信徒的问题妥当吗?谢谢你!(涉及隐私部分均已去除改写)


答:
说真的,听到牧师这样建议,我真的很惊讶。
这种建议,真的不像是牧师口中会讲出来的意见,反而像外邦人讲的东西。


同样的问题,我来讲一下建议好了:


1.无婚姻关系的性行为,绝对是犯罪,这部分没有任何借口。
但是,人是很软弱的,丧偶之后,难免在感情与肉体上很需要慰藉,所以开始去寻求男人的性关系,这是软弱,我们可以陪伴这些发生性关系的姊妹,求主怜悯与赦免。


2.假使丧偶『不久』,而且享有遗产、抚恤金、各种福利措施的女性,很快就认识男子时,这时要很小心(丧偶很久也一样)。
a.就男子部分而言:
要小心心怀不轨、贪图金钱的男子。所以,要多做一些调查比较好。
b.就姊妹部分而言:
太急著找伴侣,未必是好事,因为著急状态下,很容易误判。


讲这些,我没有任何嘲笑,而是不管是教会里、教会外,很多寡妇后来都被不良男人骗财骗色,真的不可不慎。


原谅我这样说,一个相当岁数的女人,还有什么样相同年纪的好男人尚未结婚的?
a. 一种是丧偶的,这种没问题。
b. 一种是一直没结婚的,这种大有问题!其中一大堆要不是身心有问题,要不就是登徒子、吃软饭的。
c. 真正人格成熟,但就是没有机会,所以没结婚的,这种虽不是没有,但是很少。


请注意:
相当年纪以后(五十、六十岁以上),好的单身女性不少,但好的单身男性不多。
姊妹有独身恩赐的比较多,弟兄有独身恩赐的比较少,这是天生生理、心理的差异。


3.性行为必须先行停止
真正的认罪悔改,一定要带出真正的行为改变才行。
假使这男士真的爱这姊妹,他一定愿意为这姊妹忍耐(即使男性在性方面的需求常常比女性强,他也必需努力克制)。


4.这男士是基督徒吗?
假使不是,那这姊妹又再犯另一条罪,就是找外邦人。
若是如此,我对姊妹的信仰会很担忧,她必须有属灵长辈帮助才行。


假使男士不是基督徒,那姊妹必须带他上教会、信主才行。
假使男士不愿意为了姊妹上教会,那表示他不是真正爱这姊妹。


5.结婚的部分,不该那么著急,要先解决我上面提的那些东西。


6.假使上面问题都已经解决,而且两人真心相爱,那当然要结婚!
结婚之后,假使丧失一切福利措施,那也是必须承担的。
不得为了继续享有福利措施,结果只宴客不结婚,那是说谎与欺骗,基督徒怎能这样做?


7.假使很在乎那些福利措施,看重这种实质金钱保障的话,那就不可以结婚,也不可以性行为,不可以生活在一起,但可以交往。


同样的问题,假使我是牧师,这是我的建议。
合不合圣经,你自己可以判断。
同时,你也可以比较,看我的建议和那位牧师的建议,哪种才是真正有信仰的人的建议,哪种才经得起圣经检验。







小小羊







分類:信仰与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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