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问:可以精神外遇吗?

我想请教您一个问题。这几年来在我的生活圈子中,看见一个很普遍的现象,就是许多基督徒在他们配偶之外还秘密私下与别的异性(有时另一方还是身在异国)发展「精神恋」,而且他们常宣称他们是「soulmates」(灵魂伴侣)。 他们认为只要他们没有真正在肉体上发生关系,思想上没有污秽的念头,那他们就不算是「犯奸淫」,甚至觉得这没有什么不对。
在网上已有许多关于「婚姻以外不可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教导,但我却找不到有关「督徒为何不可与配偶以外的异性发展『精神恋』」方面的教导。不知小小羊弟兄是否可以为我们些一篇这方面的文章? 以圣经的原则,请告诉我应该在这方面如何给他们适当的教导及劝告。

答:
说真的,这问题真的令我很惊讶!
因为,这根本连问题都不该是问题,本来就不可以,不是吗?


不忠,从来就不是只针对『性行为』而已,而是『心里有别人』,也是不忠的。
这不管是在人与神,还是夫妻之间,通通都是很基本很清楚的道理啊。


因此,即使经过一段时间思考,我还是没有感动写成大型正式文章。
主要的问题是,这明明就是很清楚不可以的东西,假使还有人要硬心,那我们真的很难劝醒。


对这些人,我只问两个问题:
1.上帝同意我们可以做礼拜,但心中爱慕佛祖吗?
我们没有祭拜或采用佛教仪式,但心中满脑袋都是对佛祖的敬爱,这样是不是属灵淫乱?上帝同意吗?


2.你同意你的配偶心中都是另一个异性的影子,他强烈爱慕那个异性,但没有性行为。你同意吗?你自己配偶这样难道不算不忠?


原谅我这样说:
这些人都心知肚明,知道自己在犯罪,只是在狡辩而已!
对这些人,不用客气,直接『宣告』他们就是在犯罪!
而且告诉他们,他们自己心知肚明自己就是在犯罪!


有时,我们要对人『讲道理』;
但有时,我们则不用讲道理,而是直接『宣判罪行』。






小小羊






分類:信仰与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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