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问:我对方没有感动,也要嫁吗?

问题:请问,当我对对方没有感动时(虽然不会不喜欢对方),也要嫁吗?
我读到园地之前的几篇有关未婚姐妹寻求婚姻的文章,我想若上帝引导我们遇到适合的对象,虽然不一定是自己会一见钟情的人,但至少应该要有感动吧?如果连感动都没有还需要考虑吗?
虽然您提到要顺服上帝的引导,即使自己不是对对方一见钟情,有一天还是会被感动。但我想问的是,您愿意冒这样的险吗?还是应该再祷告清楚一些,直到自己真的确信对方是对的人才结婚?
我有一位朋友也是祷告寻求印证,他的印证是用脚痛与不痛去印证上帝的引导,但我对这样的寻求方式并不认同,交往了五年后结婚,结果还是不爱对方,这样不是很痛苦吗?



答:
假使一直没有感动,那么,我会强烈劝你:不要随便结婚。
当然,每个人对于感觉的强度与敏锐度不同,所以无法量化。
但是,假使即使觉得对方是好人,但自己就是没感觉,我真的强烈建议你不需为结婚而结婚。
圣经本来就没『强迫』人要结婚,特别是对女生。
并且,因为世道邪恶,姊妹若找不到合适对象,宁可不婚。


『因现今的艰难,据我看来,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
你有妻子缠著呢,就不要求脱离;你没有妻子缠著呢,就不要求妻子。
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处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我却愿意你们免这苦难』
(林前7:26-28)


我们不需拒绝婚姻,假使有感动,而且评估良好,就放心去结婚。
但假使没感动,或评估不好,请宁可不结,不要乱结。


不结婚,不会死;
结错婚,会把你痛死,而且还离不了。


以上观念,男女都适用,但对姊妹更重要,因为现今好男人真的很少,害人的男人一大堆,包括弟兄也一样。


一般人都认为女人需要男人,但那是错误观念。
是男人需要女人,不是女人需要男人。
当然,彼此都是互相帮助,没有谁需要或不需要谁。
但是在婚姻部分,是『男人独居不好,需要配偶帮助他』,不是『女人独居不好,需要配偶帮助她』。
也就是说,在婚姻部分,男人需要帮助者的需要,远大于女人需要帮助者的需要。




至于感动发生的时间,或是男女双方同时发生,或是一前一后,
但大致上,不会太久。
假使经过一段时日的相处,依然没有感动,那就表示不是上帝来的。
因为,感情部分圣灵的感动,必定是双方的,不可能是单方的。


什么叫久?
没有一定答案,毕竟人人状况不同。
但是,假使迟至半年、一年都没感动,那就多半是没感动了。
请注意,我不是说要等到半年一年才决定,而是说假使久到这种程度都没有,那就是没有了。
其实,一般来说,感情这种东西是很主观的,喜欢就是喜欢,没感觉就是没感觉,勉强不来的。
所以,有没有感觉,常常短时间就知道了。
只要没感觉,就不须太浪费时间了,不用等半年一年。


真正需要特别寻求上帝心意的,是那种『双方都有感觉的』。
没感觉的,一定不是来自上帝,这种好分辨;
有感觉的,可能是来自上帝,也可能不是来自上帝,这种才难分辨。




至于用脚痛与不痛去寻求印证,是非常不理想的方式,濒临迷信信仰,不宜使用。
寻求上帝旨意本来就是很复杂的课题,不要随便企图用很简单的卜卦模式来寻求。
圣经里,虽然基甸曾用羊毛的干湿与否来试验,但我们尽量用更安全的模式来寻求。
最安全的模式,就是以上帝显明的旨意,也就是圣经为优先衡量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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