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挑一些比较具有代表性,提供一些分享而已。
另外要提醒一下,因为这些事例属于记叙性经文,不是论述性经文,
所以我的解读与分享不代表绝对真理,大家参考一下便是。
我挑的这些例子,大致都是父母是敬虔者(或起码其中一人是敬虔者),但孩子长大后就是变坏的。
今天我们继续来思想另一个教育失败的案例,就是以撒家。
以撒是信主得救之人,他妻子利百加是非常贤慧的美女。
但很不幸的,他们家的孩子,一个是以扫,一个是雅各,而且二者骨肉濒临相残。
从他们家,我们能思考到什么关于教育方面的问题?
一、父亲是否对子女教育过于宽容?
以撒和利百加这对父母,对以扫和雅各两个孩子的教育到底如何教的,圣经没讲太多。
就以撒本人而言,他是很平和、尽量与世无争的人。
面对与他人的争执,他几乎都会选择退让离开。
圣经多次记录他自己挖出的水井,被其他人相争时,就让给他人,换地方再另外挖水井。
这样的父亲,对孩子教育时,是不是会太宽容?太不敢坚持主见?
这只是推测,实际状况我们不得而知。
但是,我们要记住,丈夫是妻子的头,父母要管教小孩。
身为父亲,就要有父亲的样子,对孩子该管时就要管、该严厉时就要严厉。
二、父母对子女是否有进行婚姻对象选择的教育?
以扫长大了,结婚对象,是娶当地迦南女子为妻,而且娶两个。
相形之下,父亲以撒不是娶迦南地女子为妻,而是遵父亲亚伯拉罕之协助,娶父亲远地本族女子为妻。
在圣经里,对迦南地的风俗习惯一向倾向否定,也常反对以色列人与迦南人婚配,因为迦南地普遍邪恶。
在以色列人尚未成大族之前,去娶文化比较不邪恶的女子为妻,是比较好的方式。
我们不知道这对信主的父母,有没有对他们的两个孩子教导基督徒婚配对象选择问题。
假使有教,而以扫还这样,那责任是他自己的;
但是,假使父母没教,而以扫是因为不知才娶迦南地当地女子,那这对父母就没善尽本分。
事实上,依据圣经的资料,父母没教的机会可能比较大。
为什么?
因为依据圣经这段经文,我们可以看见那种暗示:
「以扫见以撒已经给雅各祝福,而且打发他往巴旦‧亚兰去,在那里娶妻,并见祝福的时候嘱咐他说:「不要娶迦南的女子为妻」,又见雅各听从父母的话往巴旦‧亚兰去了,以扫就晓得他父亲以撒看不中迦南的女子,便往以实玛利那里去,在他二妻之外又娶了玛哈拉为妻」(创28:6-9)
以扫是等到父亲交代雅各不要娶迦南女子为妻,才晓得父亲看不中迦南女子,所以他开始转换娶妻对象。
问题是,以扫接下来娶的,又是不理想的以实玛利体系的女子,这体系也是圣经一贯比较否定的。
换言之,以撒这对父母,很可能从来没有清楚教导以扫正确的婚配对象选择观念,而是让孩子自己摸索、从错误中尝试。
当然,这样的结果,不仅是孩子后来婚姻问题而已,而是连婆媳问题都被扯进来。
以撒、利百加就为此附上惨痛代价。
『以扫四十岁的时候娶了赫人比利的女儿犹滴,与赫人以伦的女儿巴实抹为妻。
她们常使以撒和利百加心里愁烦』(创26:34-35)
『利百加对以撒说:「我因这赫人的女子连性命都厌烦了;倘若雅各也娶赫人的女子为妻,像这些一样,我活著还有甚么益处呢?」』(创27:46)
当时依然属于多妻文化,可是,以撒却终生只有利百加一个妻子,没有娶其他小妾。
很不幸的,这样美好、符合圣经『一夫一妻』要求的好见证,似乎没有传给他们的两个儿子。
长子以扫娶三个妻子,次子雅各娶四个妻子。
当然,雅各的娶妻状况比较复杂,但起码以扫的娶妻是以扫自己自愿娶的,他就没像父亲一样一夫一妻。
就某些角度来看,以撒这对父母,对小孩的婚姻对象,甚至对于信仰教导,可能真的很有限。
然而,放眼当今很多第二代或第三四代基督徒的父母,对小孩的宗教教育,不也是像以撒他们一样?
父母是奉公守法的好人,也确实是教会里的好基督徒,
但对孩子的宗教教育,特别是婚姻对象选择要选基督徒的教育,却几乎乏善可陈。
现今有多少这种二三代基督徒的父母,还会在家中对孩子讲述圣经观念、教导孩子婚配选择要持守『信与不信不宜同负一轭』问题的?
亲爱的弟兄姊妹们!请不要以为现今是自由恋爱时代,一切由小孩自由决定!
很多东西,孩子不懂,父母是必须教的,而且要从小就教。
假使我们没好好教,孩子怎会知道要找基督徒婚配?孩子怎会知道哪种对象好还是不好?
结果,以外貌来决定、以有钱来决定的,一大堆。
这样的话,基督教信仰还能一代一代传下去吗?
『至于我和我家,我们必定事奉耶和华』(书24:15)
我不是说不需尊重孩子婚姻对象的选择,也不是说不能让孩子自由恋爱,请不要误解。
我强调的是,圣经不断告诉我们,孩子还小的时候,父母就是必须教。
教了,他们就会有概念。
虽不敢保证他们长大以后一定走在正路上,但起码走错路的机会会比较小。
三、父母严重的偏爱与差别对待
当家中有多位孩子时,父母特别喜爱其中某一位,这是人之常情。
但是,当这种偏爱,太过严重时,很容易就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以撒特别偏爱以扫,后来雅各严重偏爱约瑟,这都使孩子之间很容易产生严重手足问题。
使偏爱问题更加严重的是,父母亲各自喜欢不同的小孩,并且有严重差别对待。
父亲以撒偏爱以扫,母亲利百加偏爱雅各,这会使小孩教养问题更加严重。
四、父母教小孩行恶,有时后果会超过父母所能想像
母亲利百加因为偏爱次子雅各,甚至出主意叫雅各去欺骗父亲。
这样做的后果,就是使以扫与雅各兄弟相争,甚至濒临相残,后来雅各不得已离家。
母亲错误的做法与建议,带来的后果,就是今生从此再也见不到她心爱的儿子了。
因为,雅各自从离家之后,一直到利百加死亡,都没有再回家了。
假使当初利百加知道教雅各行恶的后果,就是今生再也见不到自己最疼爱的孩子,而且还会使弟兄骨肉濒临相残,那么,她还敢这样教吗?
很多时候,我们都轻忽行恶的严重后果,而那种后果,常常是重到我们无法承受的。
有句俗话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假使连未信者都能有这样的智慧,身为基督徒,我们岂能不谨慎小心,努力走在正路上,自己不要行恶,也不要教小孩行恶?
五、遗产分配要小心
父亲以撒对儿子的祝福,其实就某种角度来讲,也是一种涉及遗产分配的祝福。
这种遗产分配时,真的要很小心,否则很容易酿成大祸。
遗产分配时,小孩为了争产,使用各种奸计诡诈,并不少见。
基督徒父母必须有智慧,否则后患无穷,甚至儿女彼此之间的感情也从此破裂。
遗产要如何分配?何时分配?圣经没给我们绝对标准与规定,因为各时代、各家庭状况不同。
但是,假使身为父母,我们轻忽遗产分配议题,那是我们的严重失职。
六、上帝主权的可敬可畏
『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做出来,只因要显明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罗9:11-13)
『耶和华说:「以扫不是雅各的哥哥吗?我却爱雅各,恶以扫」』(玛1:2-3)
圣经里,很少有这种『小孩还没出生,上帝就已经先告诉你哪个小孩蒙恩典、哪个不蒙恩典』的情形。
身为父母,每个小孩都是我们心头肉。
问题是,假使我们在孩子出生前,就先听到上帝告诉我们答案,我们心中会有何感想?
上帝主权,何等可敬可畏啊!
很多时候,我们只能承认我们不明白,然后谦卑流泪,恳求上帝赐下力量给我们,使我们能顺服祂旨意。
在教育上,这样的『上帝拣选』观念,告诉我们什么?
告诉我们一些很重要的事----------
1. 不是每个小孩都是上帝小孩
2. 但一般而言,我们不会知道谁是不是上帝小孩
3. 所以我们依然要努力尽父母本分,好好教导孩子
4. 假使我们已经努力尽本分,但孩子长大后还是变坏、甚至不得救,我们也问心无愧。(虽然心中会悲伤,但必须敬畏上帝主权)
弟兄姊妹们!
很多小孩变坏,真的可以发现是父母没善尽本分。
但是,有时候,父母真的很努力,也很敬虔,但就是不知为什么,小孩长大以后就是变坏而且不信主。
万一是这种情形,我们不用自责,毕竟,这不是因为我们不努力当好父母教导小孩,而是因为不是每个孩子都是上帝孩子。
上帝只要求我们努力尽本分,但上帝没要我们去事先探知哪个小孩是上帝小孩、哪个不是。
我们要知道,即使是犹大,事前主耶稣就知道他会卖主,但主依然努力尽本分,好好教导他、给他各种机会悔改。
更何况,我们不是上帝,根本不知道谁蒙拣选谁不蒙拣选,不是吗?
因此,我们不用浪费时间去求问、不用浪费时间去猜测,认真照顾养育孩子就对了。
至于结果,就交托给上帝,因为那已经不是我们能决定的了。
简单讲,又回到归正神学的一句老话:
『努力尽本分,敬畏神主权』。
『这些事都是我们的鉴戒』(林前10:6)
小小羊
分類:信仰与精神、心理、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