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问:以色列会全数得救吗?

问题:请教您一个问题,以色列人会全数得救吗?圣经上是否有清楚说明呢?
『以赛亚指著以色列人喊著说:以色列人虽多如海沙,得救的不过是剩下的余数』(罗9:27)
『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知道这奥秘(恐怕你们自以为聪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几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于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截自罗11:25,26)
上面两段经文,前者看起来以色列人没有全得救,后者看起来有。这算是反合性经文吗?那么该怎么解呢?是不是说,以色列全家,指的是末日存活的以色列人,在那之前死亡的以色列人都不算呢?以色列人全信耶稣,是不是末日来临的征兆之一?

答:
这问题是非常艰难的神学问题,神学上到目前还没有定论,而且各家说法差异实在有够大。
所以,我也几乎不碰触这类议题。
通常,我公开发表的,多半是已经有定论的东西。


基本上,关于以色列得救的经文问题,有几个重大争议点:


1.以色列是指什么?
a.指『教会』,而不是犹太人或以色列这国家。
b.指『以色列这国家』,特别是二次大战后复国的这个以色列国。
c.指『犹太人』,不限定于以色列这国家。


2.全家是指什么?
a.指『每一个』以色列人
b.概括说法而已,不是每一个以色列人,而是那些『蒙拣选』的以色列人。


3.得救的方法是什么?
a.『人对人』传福音:人传福音,使以色列人信耶稣得救
b.『神对人』传福音:上帝用特殊方法,直接带领他们得救


4.时间是针对?
a.『最后一代』的以色列人而已,之前历世历代的以色列人不算。
b.包括『历世历代』的以色列人,所以这些经文所讲的全家得救,不表示只是末代的那些以色列人


大家有没有发现,这些东西,一旦排列组合起来,会产生很惊人的各种理论与解经学说?
事实上,连改革宗的神学家本身,也没有共识。


我个人看法是(请注意,只是个人看法,不是真理):
1.这里所讲的『以色列』,并不是指现今二战之后复国的以色列,而是指『犹太人群体』。
当然,现今的以色列这国家,是很重要的犹太人群体,所以包括在这些经文的范围里。
但是,假使我们只狭义限定在观察现今的以色列这国家,是不妥的。


2.我不认为这里所讲的『以色列』,是指『教会』。
我认为,依照经文上下文来看,上帝确实对犹太人有特别的恩宠(当然刑罚管教也特别严厉),因此,这里的以色列,并不是教会。


3.上帝对他们的拯救方式,当然可以透过神迹性的方法---------『神对人』传福音-----------上帝直接传福音给他们,瞬间在审判前使他们大量信主得救。
但是,依照全本圣经的原则,通常上帝不是用这种方法,而是用『人对人』传福音的方法,来使人得救,


4.我认为,这里所说的以色列人的得救,主要是指『末世之时』的以色列人,不是范围较大的历世历代。
以色列人全家信主这个恩宠,只有末世之时(未必只有那一代,但绝对不是很多代)的以色列人才能享有。


5.以色列人的得救,是因为外邦人信主之后的表现,令他们心生羡慕而信主得救,但现今我们还没看到这种现象。


6.观察犹太人整体的得救状况,确实是可以用来辅助我们判断主耶稣再临的日子。但目前尚未看到。


7.现今太多基督徒单单只观察以色列这国家,来做这些判定,我个人不认同。
我们当然要观察以色列这国家,但还必须放诸到全世界的犹太人才行。



另外大家可参考ICCP信仰宣言:
关于以色列和教会(主题二十)


第一条
我们确认由于神拣选之故,犹太百姓的保存和至终被接回枝子上显示了上帝的怜悯和对祂话语的信实,并为了外邦人归主的目的服事,正如外邦人被接在枝子上服事了犹太人归主的目的一般。
我们否认这个“神的拣选"暗示个别犹太人的救恩,无须他们悔改和透过福音归主。
1. 羅 11:1-2, 25-26


第二条
我们确认万国的基督徒被呼召去向犹太百姓表现慈爱和怜悯,并去呼召他们悔改,跟其他人要悔改一样,作他们见证的一部份。
我们否认寻求把犹太人带到耶稣弥赛亚的知识上是小心眼、不尊重、或没爱心。
1. 羅 11:30-31
2. 羅 11:14; 9:3


第三条
我们确认万国的基督徒对犹太人保存圣经,特别对古以色列人中得救的余数,他们忠于盟约,并把福音带到世界,应心存感激。
我们否认这点给基督徒把犹太百姓偶像化的立场,犹太百姓也必在末时对其他国家的基督徒带给他们救恩,心存感激。
1. 羅 9:4-5; 11:18
2. 羅 11:14, 30-32


第四条
我们确认犹太人中跟随耶稣的人可以仍然保持是他们百姓的一部份之合法性,不论是个别来说,或在弥赛亚犹太会众来说,或在大型教会的结构中的弥赛亚犹太人细胞小组。
我们否认带著排他性身体后裔成员政策,或持从基督较大身体分离的分党态度,或维持犹太人文化表现,来组成会众的有效性应被要求。
1. 加3:28; 弗2:14-18


第五条
我们确认在犹太人和外邦人的弥赛亚的合一性,如同一新人和亚伯拉罕属灵的种子。
我们否认这点排除了全部是犹太人或其他文化/种族对新盟约信心的表达,或在基督身体的百姓中不同的呼召。
1. 加 3:28-29; 弗1:6-7
2. 羅 11:29; 林前1:2; 7:17-24


第六条
我们确认犹太百姓回归到以色列地去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上帝预言应验的一部份,去使所有“以色列"选民归向祂自己。我们进一步确认相信基督的犹太人必要被接回到“橄榄树"上去,这也是所有耶稣跟随者找到他们赖以维生的。
我们否认这点给以色列权力去不公义对待在应许地上的外邦人,或给一种未加限制的权力和天命在现今时候去用武力强取应许给亚伯拉罕的土地。
1. 羅 11:23-26


第七条
我们确认所有形式的反闪族主义都跟基督徒信仰扺触。我们进一步确认犹太百姓作为一个民族,对世界在文化的贡献上极其丰富,一个有显著值得赞赏元素的文化。
我们否认拉比式的犹太教是犹太百姓救恩的一适当信仰。
1. 创 12:1-3; 羅9:15
2. 羅 10:1-3


第八条
我们确认論到救恩,上帝总是只有两类的百姓,那些是祂的百姓并且得救的,以及那些不是祂的百姓并且失丧了的。
我们否认犹太百姓组成了世人的第三类,仿佛有得救的人、失丧的人、还有犹太人。


第九条
我们确认“中间隔断的墙"已经倒下来了,现在有在基督里的“一新人",包含了上帝的百姓。
我们否认上帝寻求使所有民族群体都分解成一同质,或者上帝可能对民族的差异性没有目的。
1. 弗 2:14


请特别注意这些观念:
1. 现今的以色列这国家,『未必』就是圣经预言应验的套用。(第六条上)
2. 以色列这国家,『不能』因此有权力去不公义对待当地的外邦人。(第六条下)
3. 拉比式犹太教并非基督教,不能以为信了就能得救。(第七条下)
4. 基督徒不用变成犹太人或去信犹太教。(第九条下)






小小羊




分類:圣经无误、解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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