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问:已经誓约要为建堂奉献,可以取消吗?

问题:教会开始推动建堂奉献。牧师鼓励我们填写认献单,他强调这是个人与神的立约。认献的原则是先计算总金额, 再将其分成数年,按月奉献。
那时被牧师的奉献呼吁感动,满腔热情的我回家作了祷告之后就凭著感动填了认献单。后来由于我们经济上遇到困难,我们决定暂停建堂奉献。之后,由于外在环境改变,教会建堂计划也随之改变,然而预算却大幅扩增许多。牧师再次推动填写认献单,但认献原则和第一次不同;第一次填写过的人,也可以再填写。
我曾经两次问过上级:「填了第一次,还要填第二次吗?如果填了第二次,那第一次的该怎么处理?如果第二次没填,就按著第一次填写的继续奉献吗?」然而,我都没有得到确切的答案。

这几年教会推动建堂奉献,主日讲台常常有弟兄姐妹因著建堂奉献蒙福的见证。大多数的见证是这样的模式:凭信心填了认献单之后,不多久便看见神的供应,开始经历财务、事业上超乎所求所想的祝福。但是看著他们所经历的,软弱的我心情总是很复杂。有时听见数百万的奉献金额,甚至会有莫名的罪恶感,觉得自己奉献得太少。在那段暂停奉献的日子,我甚至以为,如果没有奉献,是否会得不到祝福?然而当我们继续奉献,我却又怀疑,是否因为害怕得不到祝福而奉献?还是为了想得到祝福而奉献?我知道,这些动机都不是蒙神喜悦的。

当全教会在认献单的热烈讨论之中,我曾听有人说:「我会努力完成自己的认献,因为欠上帝的钱是很危险的。」从此以后,我一想到建堂奉献,不知不觉这个人的话也会冒了出来,心情就很沈重。其实我知道,上帝如果真要跟我算帐,我什么也还不出来。我这个蒙恩的罪人,亏缺的是上帝的荣耀,该怎么还啊?对于这一切,我深感困惑,不知道哪些是上帝的心意,哪些只是人的吩咐。即使我读了您关于为圣工奉献的文章,开始有勇气去思考自己所看见的事,然而我还是有著像是触碰禁忌的不安。(隐私已去除,内容有改写)




答:
关于你提出的教会建堂与认献的问题,这很复杂,很难简单讲出一个答案。
我只能提供一些思索,来帮你厘清一些关键点。


其实,关键点很多,我们也无法一一详谈,只能抓一些重点。


关于誓愿,归正神学的重要信条『韦斯敏斯特信条』,
其实已经根据圣经,提出一些相当重要的观念出来了:


第二十二章 论合法的宣誓和许愿


一、合法的宣誓乃是宗教礼拜的一部份,在正当场合的时候,宣誓者严肃地呼求神为他所宣述、所应许的作见证;并按照他所宣誓的真伪来施行判断。


二、人只当用神的名来宣誓,并当存完全圣洁与敬畏的心来使用。因此,人若用那荣耀可敬畏的名虚伪地或轻率地宣誓,或用别的名宣誓,都是有罪的、可憎恶的。然而,在旧新约圣经中,有关重大事件的宣誓是为神的话语所认可的;有关此类事件若有合法权威的命令,需要宣誓,就当遵行。


三、凡宣誓者要正当考虑此严肃行为的重大性,而且只当宣述内心所十分确信为真实的事。除了那善良而正当的事,而且自己相信为善良而正当的事,又能而且决心去行的事以外,人不当以宣誓来约束自己。然而关于善良而正当的事,若拒绝合法的权威所命令的宣誓,乃是罪。


四、宣誓当用浅显易明的通常话语,不可用双关字句或心里保留(在心中另外保留某种意思与所言者相违)。宣誓并不负有犯罪的义务,但在不使人犯罪的事上,纵使令宣誓者受亏损,也必得履行;就是对异端者或不信派宣了誓,也不可废弃。


五、许愿与带应许的宣誓在性质上是相同的,当用类似的宗教敬虔的态度来许愿,而且要以同样的诚实来履行。


六、除了对神以外,人不可对任何受造之物许愿。为了许愿被接纳,就当从信仰与义务的良心发出,对所蒙受的怜悯心存感谢,或为求的已经得著而感谢;借此自己必须尽的本份,或对其他的事,在适当的范围与期间内,应更加严格地约束自己。


七、人不可宣誓去行圣经所禁止的事,或妨碍圣经所吩咐的本份,或自己的能力所不能行的,或神未应许给能力而去实行的事。从这几点看来,罗马天主教修道者誓愿一辈子过独身生活,自愿贫困,或修道者的服从,都离高度的完全相去甚远,以致成为迷信与犯罪的陷阱,基督徒绝不可自陷其中。


从以上的信条教导,你看出了些端倪了没?
1.不要随便进行誓愿
2.善良、正当、合法的誓愿必须遵守
3.但是,若有这些情形,誓愿是不该遵守的:
a.不是善良而正当的事,而且自己不相信为善良而正当的事,自己又不能而且决心去行的事
b.使人犯罪的事
c.圣经禁止的事
d.妨碍圣经所吩咐的本分
e.自己能力所不能行的
f.神未应许给能力而去实行的事


一、关于建堂奉献
所以,你要思考的第一个问题是:
教会的建堂,是正确合宜的吗?


这一点,我无法替你答复。
你也读过我关于圣工奉献的文章了。
错误的奉献标的,不是在支持主工,而是在帮助魔鬼。


我当然知道,很多鼓吹建堂的牧师,会讲出很多感动人心、激励人性的话。
问题是,我还是一个很简单的老问题:
这建堂,是神圣正确而合宜的吗?
更何况,任何内心的感动,都可以来自:
1.上帝
2.魔鬼
3.自己
我们不能认为在教会内的感动,就一定是来自上帝。


这建堂,是神圣正确而合宜的吗?
假使答案是yes,那么,为建堂而奉献,就是正确的;
假使答案是no,那么,为建堂而奉献,就是错误的。
假使刚开始自己没发现问题,后来才发现,那么,发现之后,就该停止,
这表示自己善尽评估是否继续奉献的本分。


事实上,错误的建堂,即使有进行誓愿,那种誓愿,一样是该废止的。
因为,根本就已经是『非善良而正当』(即使表面上的理由好像是)。


其实,在我个人来看,很多教会的建堂,都是大有问题。
假使是我,我连献都不会献一毛。




二、关于填认献单
认献单有很多种填法。
照你信里所说的,你们的认献法,好像属于『定额、长期』的奉献。
这种型态的奉献,要很小心,
因为,很容易就触犯信条里『自己能力所不能行的』、『神为应许给能力的』这些警告。


你可知道,圣经里,很少有『定额型』的奉献?
圣经里的奉献,好比:
1.十一奉献
这是比例制,不是定额制,你收入多献出的总额就多,你收入少献出的总额就少。
上帝规定十一奉献,是人人都必须做,而且是可以做得到的。


2.旧约个人的赎罪祭
有钱的,可以用牛、羊之类来献;没钱的,可以用鸽子、斑鸠之类来献。
换言之,虽然是定额制,
但上帝已经按照有钱没钱,订出实际可行的奉献额度,而非订出那种不是人人都能遵守的。


3.济贫奉献
除了十一奉献之外,任何济贫或其他的奉献(包括建堂、建圣殿、建会幕),
都是甘心乐意奉献,不是定额制。


事实上,这种认献单的填法,我个人是持相当保留态度的。
我不敢说这种认献法一定是错误,但我自己不支持这种认献法。


以十一奉献来讲,即使你们经济发生变化,依然可以守十一。
但填写这种长期、定额的奉献,你们收入一发生变化,很可能就难以维持。
这恐怕已经越过上帝应许的领域,进入僭越的领域去了。


『嗐!你们有话说:「今天明天我们要往某城里去,在那里住一年,做买卖得利。」
其实明天如何,你们还不知道。
你们的生命是甚么呢?你们原来是一片云雾,出现少时就不见了。
你们只当说:「主若愿意,我们就可以活著,也可以做这事,或做那事。」
现今你们竟以张狂夸口;凡这样夸口都是恶的。(雅4:13-16)


没错,我们假使动了善念,上帝必会成全并持守。
但问题是,假使我们以为的善念,并不是真正来自上帝的善念呢?


以奉献而言,谁能保证自己一定可以长期定额奉献?
圣经有规定,而且应许,保证赐你力量,让你能履行十一奉献。
但这类非十一奉献的定额长期认献,根本就不是上帝应许且保证的,
既然如此,我们凭借什么,认为自己有能力长期履行呢?
明天你失业、后天丈夫一死、大后天小孩重病,、、、
随便一个环境的变化,就会使你们无法维持这样的奉献,不是吗?


让我们思考一个问题:
圣经里,上帝规定且应许的奉献,是保证祝福,保证赐你能力履行的,不可能让你无力履行。
像十一奉献,你若失业无收入,就不需履行了。


可是,假使你签了认献,好比一年12万,为期五年。
假使你们全家失业,难道你们要去『借钱来奉献』吗?
否则你们如何履行这认献呢?
全本圣经里,哪里有『借钱来奉献』这种事的啊?
当一个措施,有可能使人必须借钱来奉献,否则无法履行时,
这种措施,是正确的、合圣经的吗?
我很怀疑。


至于成功幸福的见证,听听就好。
约伯家破人亡时,他当时恐怕也无法履行那种定额长期的认献吧?


上帝没给我们背的担子,我们不需自己去找来背。
那种自己找来的,都是重轭。
对于一切重轭,我们全部都必须在真理上,砍断挣脱,获得上帝应许给我们的自由。




三、欠上帝的钱
我们绝对不能欠上帝的钱,否则是存不住钱的。
十一奉献,就是这样。
但问题是,你确定那是欠上帝的钱吗?
今天,假使你问我十一奉献,我会很确定告诉你:那是上帝的钱。
因为,圣经明明白白这样讲。
但问题是,当你今天问我建堂认献,那一定就是上帝的钱吗?
你去看看旧约圣经里,建圣殿、建会幕,都是甘心乐意,奉献会被祝福,但没献不会被咒诅。
只有十一奉献,没献才会被咒诅。
当然,新约时代,信徒不再被上帝咒诅,但确实不会蒙祝福。


所以,假使你们虽然失业但还有收入,只须守十一奉献即可。
奉献标的,自己可以选择,自己可以分配。
超过十一,甘心乐意即可。
十一之内的额度分配,照自己感动与评估来做即可。





小小羊



分類:教会流行观念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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