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督徒可以公开抗议政府吗?
2. 抗议的主题与内容,合圣经吗?
3. 抗议的方式,合圣经吗?
1. 基督徒可以公开抗议政府吗?
答:
基督徒是可以革命的。
连革命都可以,遑论等级更低的示威、抗议、、、?
所以,基督徒抗议政府,并非不合圣经。
但是,这不是说『一定』要抗议,而是说『可以』抗议。
要不要抗议,还涉及每个人的领受,属相对领域。
2. 抗议的主题与内容,合圣经吗?
答:
这就只能依每次的个案而定了,无法一概而论。
3. 抗议的方式,合圣经吗?
答:
很不幸的,我必须说,无限期绝食、自焚,由于属于自杀型态,
而自杀是违反圣经的。
所以,基督徒对政府进行抗议,不一定触犯圣经说的犯罪;
可是,基督徒采取无限期绝食、自焚,一定触犯圣经『不准自杀』的罪。
自杀,并非说谎这类小罪,而是十诫的大罪,我们务必竭力避免去触犯,
而且不得效法。
但是,话又说回来。
除非是自虐狂,否则,正常人,不可能选择这么激烈的自杀型态去抗议政府。
假使是高风亮节的人格者,竟然自愿选择这样的方式来抗议政府,
那么,坦白说,我会很认真思考整个政府、管道、体系是否出问题了。
中日战争时,中国军队武器很弱,
但是,有时就会有士兵自愿抱手榴弹去对日军坦克车进行自杀攻击,以抵挡日军进犯。
自杀一定是错误,自杀一定是犯罪。
但是,若不是要抵挡侵略者,而自己又只能用这么微薄的力量去阻挡,
否则,谁会愿意这样牺牲自己生命?
事实上,在探讨自杀是犯罪时,更该检讨的是侵略者,
因为,这才是造成自杀抵挡的元凶。
疯子很多。
疯子的自杀抗议,坦白讲,大家都不是笨蛋,未必会附和。
就算不是疯子,但假使是一般偏激者、主题与内容错误者、或是无名小卒的自杀抗议,大家一样不太会理会。
但假使是精神正常、受人敬重的人格者采取自杀式抗议,
而且还引起很大的附和与支持时(我指的是对抗议主题与内容的支持,不是支持自杀),
那么,是不是表示已经没有良好正常的管道,可以要求政府放弃不合民意的决策了呢?
假使不知道历史,那么,我提醒大家一下印度的国父吧----------甘地!
甘地为何要采取绝食抗议?
若无甘地,当时英国统治印度时的各种不公义,能被改变吗?
难不成我们要认为甘地是狗熊,而非历史定论的圣雄?
假使我今天出来绝食抗议,根本不会有人理,因为我是无名小卒罢了。
但是,甘地出来绝食抗议,威力就大了,是可能扭转政府错误的。
而甘地这种人格者、大人物,会吃饱没事干,没事找事出来绝食?
要不是其他管道已经无效,已经没有良好管道可以使政府觉醒,否则,他怎可能采用绝食的模式?
难不成,我们觉得发生武力革命伤人的抗议模式,会比这种温和的自伤抗议模式还要好?
自杀是不是犯罪?
一定是犯罪!
但是,在自杀者面前,我几乎不会有什么严厉谴责。(拉小孩一起死的那类例外)
为保卫国家而采取自杀式防卫的、为抗议政府而采取绝食自焚的、黄花岗那些简直就是自杀的革命烈士、、、。
这就好比什么?
不合圣经离婚,一定是犯罪!
可是,对于任何家暴离婚者,我不敢有任何谴责。
假使有任何人要来问我家暴离婚是不是犯罪,
再问我一百遍,我的回答依然不变---------家暴离婚是犯罪。
假使有任何人要我谴责家暴离婚,
再要求一百遍,我的回答也一样-----------我不敢有任何谴责。
假使有人在受到极大悲苦而自杀的人的丧礼上,要严厉批判自杀行为,
请便!
我!绝不是这种人!
有位属灵前辈讲过他们国家发生过的一件悲剧,详细内容我忘记,大意是:
有几个很乖巧善良的中学基督徒女生,在种族冲突中,被异教徒强奸。
后来,这几个女孩子,受不了羞愤,自杀了。
这位牧师,对这几位女孩子的自杀,没有任何严厉的谴责,而是充满悲悯。
我!也一样!
假使要我谴责,我会严厉谴责那些强奸者,因为那些人才是真正的刽子手,才是真正的恶徒。
要我义正辞严去谴责这些受苦的自杀者,我做不到!
讲句不客气的-------我才不敢以神之名来干这么冷血的事!
因此,当有人格高尚者在努力过各种方式,依然无法改变政府违反多数民意的政策,后来采取绝食、自焚的抗议手段时,
这绝对是不合圣经的犯罪,
但是,我绝不敢有任何谴责,而是充满悲伤。
绝食、自焚,和革命不同:
基督徒可以革命,
但基督徒不能绝食、自焚。
基督徒自杀,一定是犯罪!
去绝食、自焚抗议,一定是犯罪!
基督徒不能效法这种行为!
但是,我不能也不敢谴责!
正如我不能也不敢谴责家暴离婚、谴责保国卫民的自杀、谴责黄花岗的烈士一样。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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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同这篇文章,但有地方不懂的,可以来信发问。
分類:信仰与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