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如果一个人平常的生活开销不合理,但他突然遇到一些问题,例如
1.他家人(或他自己)生病, 他要为家人(或自己)给一点住院的开销
2.他突然失业,无饭吃
这类情况下,那基督徒应否帮他呢?
答:
我觉得,这要看个人感动。
假使是我,对这类的,我不会给私人的帮助。
但是,我认为教会可以用教会名义,进行急难救助。
由教会群体出面处理,而非个人处理。
但是,我认为,这种帮助,是必须要求对方付上代价的:
该改正错误生活习惯,就必需改正,并且必需持续接受教会辅导监督。
假使对方没有明确改正行动,教会就必需终止补助。
那些自作自受型的,有些,后来会悔改,但是不多。
其实,多数都不会悔改的。
因为,要改正错误观念与行为,是很痛苦的事。
很多这类的人,会选择继续留在原本的观念与生活习惯里,
而不愿真正付出血汗去改正。
这种话,看起来很没爱心。
但是,酒鬼能存活,就是因为有太太在给钱,否则酒鬼早就没钱买酒,
早就自然因没酒喝而戒酒成功了。
酒鬼要等太太死了、没人给钱了,才勉强有机会戒掉酒瘾。
同样的,很多这类生活开销不合理的人(包括基督徒),
就是因为他们可以从别人那里借到钱(其实,借了也不会还),所以他们也不会想改。
基督徒的爱心,其实是很多人的重轭。
因为,在爱心口号下,很多人不敢不借。
可是,圣经讲的,是借给那『应得的』。
这种自作自受型的,很少是应得的。
这是我个人看法,提供参考。
有篇文章,可以参考一下:
『请务必训练自己看重反合性经文』
小小羊
分類:成圣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