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问:我宁愿有耶稣和享受世界

问题:我很喜欢『我宁愿有耶稣』这首诗歌,也常感动到泪流满面。
但这首歌却又引发我一些问题,不知道算不算是『圣俗二分』的想法。
因这样的歌,会让我觉得,似乎我要刻意地舍掉一些我可以享乐的权益(像是钱财用在吃美食等等)。
另外有一首歌『主耶稣,我羡慕活在你面前』,当中的歌词:
『不让我心快乐,若我在爱慕、在感觉或思想无你的事物』。
这歌词也的确让我困惑,我们在所谓「俗世」的享乐中,怎么可能随时感觉或思想神呢?
(隐私已去除,内容有改写)




答:
你难道没有过享受美食、看见美景时,内心感动,然后感谢上帝让你能享受这一切的情形吗?
宁愿有耶稣,不是基督徒只能清苦度日、不得享受,
而是基督徒不以这些享受为主人,并且当上帝收回时,也不怨天尤人。


我们对于『这世界非我家』和『这是天父世界』这种两个国度的议题,
要有正确观念。


『我无论在甚么景况都可以知足,这是我已经学会了。
我知道怎样处卑贱,也知道怎样处丰富;
或饱足,或饥饿;或有余,或缺乏,随事随在,我都得了秘诀』
(腓4:11-12)


『不论什么景况』,
意思就是不管是有能力享受物质世界,还是没能力享受物质世界,
都『可以知足』、都『知道如何处』,
懂吗?


你可以尽情享受你能力所及的(请注意,是你能力所及的),并且对上帝保持感谢之心即可。
当然,奢华、浪费,那本来就不行,我就不多说。


『我所见为善为美的,就是人在神赐他一生的日子吃喝,享受日光之下劳碌得来的好处,因为这是他的分。
神赐人资财丰富,使他能以吃用,能取自己的分,在他劳碌中喜乐,这乃是神的恩赐』(传5:18-19)


假使经济状况不好,没能力享受物质生活,也没有关系,不会怨天尤人、嫉妒别人,这样就可以了。


十诫第十诫:
『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也不可贪图人的房屋、田地、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申5:21)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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