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感情与预定的错误观念我三天两头就会被问到,
所以文章整理后公开回答,以帮助更多弟兄姊妹)
问题:
『专情』,甚至是『痴情』,在极端的例子里,
可能做出骚扰,甚至伤害自己的动作。
然而,圣经里耶稣要我们『彼此相爱』。
难道很深的爱里面也有犯罪吗?
可以说那样痴情专情的人,是受了辖制吗?
那这样的结果,如果不讨神喜悦,原因呢?
来自于人?(爱里犯了什么罪呢?)
来自于魔鬼?(那是咒诅吗?怎么说明辖制呢?)
来自于神?(命定里的结果。神会这样做工在祂爱的子女身上吗?)
我相信神给了我们选择的自由,
选择爱一个人并不同因为爱某人而高举某人过了耶稣。
莫名的专情、痴情,这算是心里给自己建造了偶像吗?
痴情可能是亏缺了荣耀,神默许下的犯罪吗?
答:
你搞错很多重要观念了!
1. 圣经里的『爱』,有很多限定范围,不是无限放大
我们不能拿『彼此相爱』,就说弟兄姊妹也可以像夫妻一样彼此作爱,不是吗?
亲子之爱、夫妻之爱、朋友之爱、家人之爱、弟兄姊妹之爱、主仆之爱、、。
每种爱都有其限制与相关圣经规定,不能混为一谈。
2. 基本上,男女相爱,只要出现『伤害』动作,
不管是『自伤』,还是『伤人』,
都是错误!都不合圣经。
『我因为很爱你,所以我才对你家暴』;
『我因为很爱你,所以我才割腕、自残、自杀』;
『我因为很爱你,所以我才骚扰你』;
这种离谱的话,在圣经里是永远不会成立的。
事实上,连圣经都不用,这些只是『常识』而已。
假使连未信者,都能用上帝普遍恩惠下的理性,正常知道对错,
基督徒却越信越糊涂,越信越混乱,连简单的对错与智慧都不知道,
那表示自己信错了。
因为,敬畏耶和华是『智慧』与『知识』的开端,
不可能越信越丧失智慧。
3. 真正合圣经的爱,当然不可能犯罪
所以,男女相爱,结果产生犯罪,当然不是真正合圣经的爱。
所以,男女相爱,却出现犯罪现象时,就要小心省察,看是哪里出问题,
偏离圣经了。
4. 一个会做出伤害行为的人,当然是受辖制的人。
受辖制,当然是犯罪。
5.人会犯罪,不得赖到上帝的预定去,这是基本的预定论观念。
人会犯罪,都是自己犯的。
当然,『魔鬼』可以引诱,
但是,最终决定犯罪的,是人『自己』。
『人被试探,不可说:「我是被神试探」;
因为神不能被恶试探,他也不试探人。
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
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
(雅1:13-15)
上帝主权行使(预定),有这四种,请背起来:
一、 积极性的----
1. 计划-----上帝计划主耶稣救赎大功
2. 引导-----上帝引导亚伯拉罕到迦南地
二、 消极性的----
3. 许可-----上帝许可大卫犯奸淫
4. 任凭----上帝任凭法老的心刚硬
一切『美善』,都是从上帝那里来的(雅1:17),都要归荣耀给上帝。
可是,任何『犯罪』,都不得推到上帝那里去
(因为上帝『不会』也『不能』犯罪),
懂吗?
所以,涉及自己犯罪的问题,请不要扯到『上帝预定』去,
企图把责任推给上帝。
犯罪者,责任都是自己的,都不用推给上帝和别人。
因为,最终决定者、行动者,就是『自己』!
所以,男女相爱,出现犯罪行为,
这就不用去管那是上帝默许不默许了,
因为责任是自己的。
6.咒诅、命定
这种词汇,是灵恩派教会常见的词汇。
你的观念,可能已经受灵恩派教会影响很大,请尽量去除这些错误思想,
回归纯正真理。
最喜欢讲命定的那些教会,常常是最不懂预定论的教会。
7. 神确实给了我们选择的自由,这叫『自由意志』。
「选择爱一个人,并不等同于因为爱某人而高举某人过了耶稣」,
这话并没有错。
可是,当一个人爱对象爱到过于爱神时,当然就是拜偶像;
当一个人会爱对象爱到自伤或伤人,当然就不对。
这时,就不能拿『自由意志』来无限上纲,把错误行为合理化。
刀子是好的,可以拿来做好吃的菜。
使用刀子,不表示就会拿刀来杀人。
问题是,你当然有自由去把刀子拿来杀人,但那却不是上帝叫你去做的,
而是你误用这种自由,去进行犯罪的事。
8.『专情』,要看是婚前还是婚后。
婚后专情,天经地义,因为对方是上帝配合的;
婚前专情,要很小心,因为对方未必是上帝预备的。
假使上帝根本不是为你预备这人,结果你婚前就对他专情,
你只是浪费时间、延误上帝祝福而已。
小小羊
分類:信仰与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