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行恶犯罪就要被指出被制约,千万不要把有权的人神圣化,不要将他们特权化无罪化,不要把他们高人一等化。政府不是神,他们会犯罪犯错,运用权力使市民活于人间地狱。
历史上、社会上,公民是可以抗命甚至推翻暴政的,而必须依附恶政让它长存万世的观念更完全不是真理。
有人仗著爸爸的权力吵著凶著迫使工作人员,一个电话,工作人员惨要做些一向平民百姓甚至政治委员人物都没有得到的常规操作,一些奴才偷换概念迷惑市民说没有违反安全守则云云。就像我的弟弟偷公司的钱买糖吃后爸爸把钱补回公司,股东追究这种操作。爸爸强词夺理说他有权批核儿子使用Petty cash,会计经理帮腔偷换概念迷惑股东说没有违反Profit & Loss的计算守则。就是自己的公司(除非是他全资没有其他股东) 已经够离谱,何况一个社会一个国家不是某个人或政府的私人资产俱乐部,而是属于公众公民的。怪不得 (难怪) 数年前有位小孩子说他的志愿是做贪官,童言无忌,天真无邪的真诚小孩子就像国王的新衣里,写照出反映出人们塑造那种政府没有民主自由制约的恐布社会。
「有权力亅并不是等于「是对的」,正如「政府有权出兵」并不等于「政府出兵是对」。例如A侵略B (例如假若:北韩打南韩), A 的12个委员,开秘密会议,会议通过侵略B,于是他们的有权,就成侵略是对? 错!没这回事! B可以自卫及得到国际上的支援。A的恶事并不是商业合约的私人公司间的领域,而是关乎公众不得被隐瞒。例如父亲性侵女儿,他们曾勾勾手指尾迫使女儿承诺保密,女儿告诉给老师/社工/传媒/市民/公众/……. 揭发这恐布事情,要被斥责的是这位恐布的父亲,不道德的是这位犯罪的父亲。而不是本末倒置,原告变被告,竟变成是女儿被指控。
「我有权亅不但不等于「我是对」,更能大错特错。例如,军人有权射飞弹。但是,若军人见人就射,不管是平民、妇女、儿童、途人、法官、医生、、、、、就如所谓「手臂的延伸亅那警官见人就打就恐布了。社会说的「有牌烂仔亅,他们懂博击又有枪兼落市民口供,是实务上对市民具重权处置的人,若没制度制约及犯罪处罚,「我爸爸/我老公/我仔仔是….. 你小心点,要给你好受」的历史虽然曾经消失,但不要以为它不会卷土重来。当我们神化权力人士没有制约及惩罚他们的政治制度,下一个被警察暴打、砌生猪肉、屈枉冤狱、、、、更有的警察黑帮勾结互相照应的时代轻易就会回来。
民主自由的政治制度是须要坚守,学生带领的运动,是对文明制度的真诚付出值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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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信仰与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