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我这基督徒不从法律来切入同性婚议题?(上)我们是光

我知道法律人不以道德为主要根据,
我也知道一般立法不以道德为主要根据,
正因为这样,身为基督徒,我才不以法律概念去探讨这议题。
坦白说,基督教是『信仰』,
信仰涉及的是一套『价值观』。
这套价值观涉及的核心是------耶稣基督(救世主),
行为准则是-----圣经。
可以简单区分成『上帝国』与『地上国』,
但主要是『内在』(内心)(灵魂成为上帝国的人),
而不是『外在』(身体)(包含地上国一切文化、制度)。


这套价值观,虽然也有法律观念,正如圣经也有许多法律议题,
但是,我们都清楚------
基督徒无权在民主的公民国家,将自己的圣经法律观念,强迫别人遵行。
不仅如此,我们更清楚------
即使国家法律违反圣经,我们也要忠于信仰,而非遵行地上国法律。


事实上,许多『地上国』的法律,都是违反圣经的。
以离婚来说,法律准许离婚,
那基督徒在教堂里,也要认同离婚吗?
基督徒岂不是在教堂里传讲『不可离婚』的上帝国真理?
基督徒岂不是在婚礼时宣誓?----
『不论贫贱与富贵,不论疾病与健康,一生一世,至死分离』
不是很多未信者听了这样的『真理传讲』,
然后他们心生感动,愿意跟随基督教规定,而非法律规定?


所以,基督徒切入这世界,是『发光』-------把你的光照亮世界。
什么光?
好行为的光!上帝真理的光!
这些是什么?
是『好品德』!是『传真理』!


基督教是信徒有好品德,看的人心有所感,所以来信的。
基督教是传讲真理,听的人心有所感,所以来信的。
基督徒不是样样在行、无所不知、所有领域都第一名。
所以,想拿法律来和同性婚支持者对抗,并不容易;
要和同性婚支持者唇枪舌战,基督徒也未必在行。
但是,我们的『品德』和『真理』,却是我们能胜过这世界的。
而这也和我们的职业、身份、地位、学历、口才、、、无关,
是每一个真基督徒,都可以努力做,也都该努力做的。
我们或许没同性恋支持者的聪明才智,也没他们高学历好职业,
口才、知识、学问,样样不如人。
但是,『品德』与『真理』,是我们能拥有的,也必须拥有的。


『你们是世上的光、、、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
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4、16)


『你们在外邦人中,应当品行端正,
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
便在鉴察的日子归荣耀给神』(彼前2:12)


『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
因为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
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吗?』(约一5:3-5)


『弟兄胜过牠,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
他们虽至于死,也不爱惜性命。』(启12:11)


就算未来国家法律通过同性婚、乱伦婚、三妻四妾法、人兽婚、、、,
难不成,身为基督徒,
违反圣经的东西,我们因国家法律通过了,就都照做了?
难道因为这些法律通过,我们就不用活了,都该自杀了?
难道因为这些法律通过,我们就放弃自己该坚持的信仰了?


我们『品德的光』,我们手中『上帝真理的光』,
因为国家法律通过,就不再发光?


光亮的世代,不差我们那一支小烛光,
因为环境太亮了,没人看得见小烛火的微弱之光。
可是,在那黑暗,越来越黑暗,甚至极其黑暗的世代,
随便一支烛光,不管多小,都会令人眼睛一亮。


『使你们无可指摘,诚实无伪,
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作神无瑕疵的儿女。
你们显在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腓2:15)


啊!多令我感动的一句话啊!
这是上帝给我们的话耶!
假使无法体会,请多读几次吧?


亲爱的弟兄姊妹们,
假使我们真知道自己该是『品德的光』、『传上帝真理的光』,
那么,
基督徒上街头也好、网路论述也罢,怎能讲出品德很烂的攻击同性恋的言论?
基督徒上街头也好、网路论述也罢,怎能讲出一堆严重违反圣经的道理论点?


对同性恋支持者比出猥亵动作?
咒人家最好被强奸?
动辄说什么什么就是上帝旨意?


基督徒的好品德;
基督徒手中的上帝真理之光;
在多少上街头基督徒的不良行为、网路人身攻击的基督徒的不良言论中,
上帝神圣名号早已成为外邦人的笑柄!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们受了亵渎』(罗2:24)


假使因为我们不愿随从世俗去犯罪,然后被世人嘲笑讥讽,
那没关系,因为这是为主名被羞辱,我们有天上的奖赏。


『你们若为基督的名受辱骂,便是有福的;因为神荣耀的灵常住在你们身上。
若为作基督徒受苦,却不要羞耻,倒要因这名归荣耀给神。
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为善,将自己灵魂交与那信实的造化之主。』(彼前4:14、16、19)


『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
人若因我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
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太5:10-12)


假使因为我们传讲真理,不愿随从世俗错误的学问,然后被世人嘲笑讥讽,
那没关系,因为未信主之人,还无法听得下真理、也无法明辨对错。


『他们在这些事上,见你们不与他们同奔那放荡无度的路,就以为怪,毁谤你们。
他们必在那将要审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帐』(彼前4:4-5)


『因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在我们得救的人,却为神的大能』
(林前1:18)
『世人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神,
神就乐意用人所当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这就是神的智慧了。
我们却是传钉十字架的基督,、、、在外邦人为愚拙』(林前1:21、23)


『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
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林前2:14)


可是!
假使是因为我们的坏行为让人不信!
假使是因为我们谬讲神的道理让人对上帝不敬!
我们就有祸了!
而且是大祸!
请注意:
我们好行为、我们讲正确的道,导致人家不信,这不是绊倒人;
我们坏行为、我们讲错误的道,导致人家不信,这就是绊倒人。


『你们若为基督的名受辱骂,便是有福的;因为荣耀的灵常住在你们身上。
你们中间却不可有人因为杀人、偷窃、作恶、好管闲事而受苦』(彼前4:14-15)


『绊倒人的有祸了』(太18:7)


『那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解,如强解别的经书一样,就自取沉沦』
(彼后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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